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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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4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与队伍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2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人民法院的机构逐步发展完善,现设有13个机构,包括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庭、民事庭、执行局、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等。其下设有8个基层人民法庭。法院的干警人员共142名,其中83名是审判人员,59名是书记员和其他司法辅助人员。法院员额法官中,有一名评定为三级高级法官,12名评定为四级高级法官,25名一级法官,33名二级法官,3名三级法官,8名四级法官,1名五级法官。在总体人员中,研究生学历6名,本科学历105名,大专学历10名。
关键词: 南安市 审判 机构

内容

一、机构
  1989年,南安县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含信访室、法警队)、刑一庭、刑二庭、经济庭、民事庭、执行庭、行政庭等7个庭室。下设溪美、美林、洪濑、丰州、英都、梅山、诗山、官桥、水头等9个基层人民法庭。
  1990年5月,设立政工科。1991年1月,设立告诉申诉庭。3月,设立研究室。6月,设立专职监察员(纪检员)。1996年1月,法警队升格改称司法警察大队,为市法院直属机构。1996年4月,设立纪检监察组。1998年2月,设立林业审判庭。1999年4月,溪美人民法庭、美林人民法庭合并设立美林人民法庭。
  2003年,中共南安市委批复《南安市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核定市法院政法专项行政编制121名。2005年2月,根据泉委编〔2005〕4号文件规定,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6名,市法院人员编制增至137名。2007年7月,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撤销林业审判庭;民事庭改称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济庭改称民事审判第二庭;政工科改称政治处。2008年4月,根据闽委编办〔2008〕55号文件规定,增加政法专项编制11名,市法院人员编制增至148名。
  至2008年,市法院内设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加挂执行庭牌子)、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等13个机构,下设美林、洪、丰州、英都、梅山、诗山、官桥、水头8个基层人民法庭。
  二、队伍
  1989年,县法院配备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法警等,全院干警共103名。至2008年,市法院共有干警142名,其中,审判人员83名、书记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59名;评定三级高级法官1名、四级高级法官12名、一级法官25名、二级法官33名、三级法官3名、四级法官8名、五级法官1名;研究生学历6名,本科学历105名,大专学历10名。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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