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户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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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2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4
页码: 253-2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南安市户政管理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常住人口户口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
关键词: 南安市 公安 户政管理

内容

一、常住人口户口管理
  1989年,实施户口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户口审批公开制度。5月,九都乡、向阳乡、眉山乡、翔云乡户口移交新组建的所属乡派出所管理;7月,经泉州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复同意,对1974年前移民倒流的119户743人(包括自然增长301人)全部办理就地安置入户;9月,全县启用新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11月,根据上级关于华侨及其子女落实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华侨及其子女户口回收落户380人。1990年,对农村迁入城镇户口(“农转非”)实行总量控制,并收取城市增容费。是年,办理2%‰“农转非”指标474名,“自理口粮农转非”2297人。1992年6月,按照“一户一簿一册一员”的要求,加强农村户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户口协管员制度,全县共建立户口协管组46个、有协管员623名。1992年12月1日,暂停办理城镇“自理口粮农转非”户口。
  1994年6月11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溪美镇中山、民主、新华、溪美、金街、帽山、彭美、崎峰居委会和美林镇美林、南美居委会共10个居委会区域,城乡通婚的居民办理“自理口粮农转非”。至10月30日止,全市共办理2“农转非”指标户口1904人,“自理口粮农转非”473户919人。是年,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恢复“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城镇居民户粮关系的通知》,凡“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的农村户口原属城镇居民和原城镇居民婚后生育子女(不包括与农民结婚的配偶和子女)于当年8月15日前办结恢复居民户粮申请。1995年3月,全市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变更、更正、纠错项目17869处,补漏项目72912处,补登应登未登人员1242人,补消应消未消人员213人。4月,印制户口簿20万本,安装门牌289235块。1996年,完成人口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1997年6月,南安市被列入全省实施小城镇户口制度改革17个试点市县区之一,梅山派出所进行规范户口试点工作。1998年
  6月,公安部门对1997年6月10日起出生婴儿落户问题作出规定:按照在常住地登记户口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申报出生落户;7月,市政府确定在水头镇开展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办理户口变更项目1126人次,各类补入户1173人,办理“农转非”379人。办理退休安置及移民倒流安置近100件200多人次,其他户口迁移500多人次。
  2001年12月25日,实行户口改革,取消户口性质规定,将原来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2002年,市公安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的通知》,户籍部门从原来的限制型管理转变为服务型管理。当年,以“实际居住地登记人口、人户一致和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落户”原则进行户籍审核;按照省内取消户口性质登记规定,南安市停止办理“农转非”和“非转农”业务,取消“城市增容费”缴交项目。8月,水头辖区办理重庆市逢吉县三峡移民落户18户79人;9月,原属治安部门负责的派出所基层指导工作、群防群治工作、征兵政审等工作转由户政科负责。2003年,市公安局印发《关于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推出有关户籍管理7项便民利民措施。9月,开展全市人口信息清理纠错工作,累计处理重证号4898对、行政区划错误2000人、出生日期差错307人、逻辑关系差错738条、地址不全80多条,纠正暂住人口差、错、漏项目1033条。是年,办理户口迁移3380人次,迁入市区1392人次,办理户口遗漏补入户411人,婴儿补入户252人。
  2004年元月,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乡镇机关、居委会等单位户口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市办理户口属地管理迁移6600人次;查处违反户口管理法规277起,违法人员268人,治安处罚268人。2005年,将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并入泉州市人口信息系统。2006年4月1日,向边防派出所移交户口管理职能。当年,办理户口迁移26845人次,出生年月、民族、姓氏等更正项目12892人次,婴儿补入户1068人。2007年8月,完成“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管理软硬件平台建设,并推广到全市派出所和治安、法制、户政、边防等主要业务部门。2008年7月11日,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口与计生局联合发出《关于解决我市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全市累计有6297名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人员办理落户;10月,取消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实行“网上迁移”,居民只需填写完整的户口网上迁移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就可办理省内户口迁移。
  二、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
  1989年,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县登记暂住人口10760人,办证6535人。1990年,建立暂住人口申报点150个,全县登记暂住人口13253人。
  1992—1993年,全市组织清查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69550人,办理租赁房屋许可证198户374人。完善暂住证申报和发证制度,明确“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办法。1994年,各派出所(分局)与18300家乡镇企业、424家三资企业等用工单位及房屋出租户签订《安全防护责任状》,登记租赁房屋1226户248间。至1997年,全市有暂住人口管理站(点)62个,村级申报站(点)201个。1998—2001年,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专项整治行动。1998年,办理暂住证27799件、租赁房屋许可证5766件。1999年登记暂住人口44820人、办理暂住证28605件、遣送“三无”人员600人。2000年,清查出租房屋4487家,取缔34家,限期整改144家,重新换证1785家。2001年清理流动人口19044人,出租房2146户2730间,办理出租房许可证4865本,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4865份。
  2003—2006年,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房屋登记核准项目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以后续管理为主导的治安管理新观念,改进和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2003年,登记暂住人口61615人,办理暂住证60383人。2005年6—10月,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专项行动,清理出租房屋2407户,租住人员56779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92条,破获刑事案件77起,查处治安案件214起301人。2006年,清查外来流动人口47852人,办理暂住证46174张,暂住人口办证率达96%以上。2007年,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建设,全市设立29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下设109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聘请专职协管员105名,整合公安、计生、企业和村干部等兼职协管员338名。登记流动人口92090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6405份。是年,建立南安市流动人口维权中心,设立维权电话专线,排查各类纠纷226起,协助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等问题2132人。
  2008年,全市共登记录入流动人口121665人,办证119755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7781户。
  三、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6—1990年,开展集中办理制发居民身份证。1986年10月,在溪美镇开展办理居民身份证试点。
  1989年底,全县累计制发居民身份证695494件,占应发对象95.8%。是年,开始实施居民身份证查验制度。1990年5月1日,开始办理临时身份证,取消原有的居民临时身份证明和补办证明。1994年,开办身份证快证业务,市公安局受理申办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给申领人。1998年10月30日,根据省公安厅文件规定,对从1996年7月1日起新生婴儿申报出生及16周岁以下公民编写或补编公民身份证编号。
  至2001年,共计办理居民身份证1291099件。2002年,受理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3996份,驻地新编号码2981人,原籍补编625人。至2004年,全市实有持证人数105万人,临时身份证13711件。
  2005—2008年,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二代证”)工作。2005年11月,在水头、柳城、仑苍和溪美开展换发二代证试点。2006年,全面启动办理二代证。至2008年,全市共办理二代证1145750张。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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