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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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81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公安
分类号: D631
页数: 24
页码: 241-264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安市公安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惩治刑事犯罪、打击经济犯罪、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安法制、公安科技、交通管理、监所管理、消防管理。
关键词: 南安市 公安

内容

1989—2008年,南安市(县)公安机关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持续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南安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第一节 机构
  一、市公安局
  1989年,南安县公安局内设秘书科(含信访室)、政工科、政保科、刑侦科、治安科、保卫科、行政科、户政科、预审科、消防科、出入境管理科、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等12个科室。
  1991年8月,设立法制科;11月,设立经济侦查科(简称经侦科)。1992年1月,设立南安县林业公安科;6月,县林业公安科改称县公安局林业公安科。1993年3月,设立指挥中心,隶属秘书科管理;12月,秘书科改称办公室。1994年6月,刑侦科改称刑事警察大队(简称刑警大队),并确定为副科级机构;7月,撤销经侦科,其职能划归刑警大队。1995年3月,消防科改称消防大队,升格为正营级单位。1997年8月,撤销林业公安科,设立南安市公安局林业分局,为副科级单位;10月,设立警务督察中队(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1998年6月,撤销预审科,原预审科职能交由刑警大队承担,实行侦审合一。1999年4月,办公室对外加挂计算机管理监察科牌子。2000年8月,原隶属办公室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从办公室析出,独立设置。
  2002年1月,政工科、办公室、政保科、治安科等科室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政工科、警务督察中队、行政科、政保科、计算机监察科、治安科分别改称政治处、警务督察队、装备财务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简称网安科)、治安大队。
  2003年3月,撤销保卫科,原保卫科的文化保卫职能划归国保大队,经济保卫职能划归治安大队。2005年10月,市公安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内设机构实行合署办公。
  至2008年12月,市公安局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警务督察队、装备财务科、法制科、网安科、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等9个机关科室;直辖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防大队、交警大队等7个直属大队;管辖市拘留所、市看守所2个监所;下辖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仑苍、东田、英都、翔云、金淘、诗山、码头、蓬华、眉山、九都、向阳、梅山、罗东、乐峰、洪濑、洪梅、
  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26个派出所和武警中队、边防大队、消防大队等3个现役部队及森林分局。全市公安编制(不含武警现役部队和森林分局)共819名,事业编制25名。在职人数808名(实际警力767人、职工41名),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15%■■。
  二、直属机构
  森林分局 1997年8月,撤销林业公安科,设立南安市公安局林业分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为副科级单位,编制7名,实有5名。
  1999年3月,市公安局林业分局改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其机构规格和隶属关系没变。2004年10月,森林公安派出所人员编制统一转为森林公安专项编制,同时,撤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事业编制。
  至2008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内设梅山森林派出所、官桥森林派出所,编制17名,实有14名。
  武警消防大队 1989年,县公安局消防科隶属南安县公安局与泉州市武警支队双重领导,现役编制,正连级建制。1995年3月,市公安局消防科改称南安市公安局武警消防大队(简称市消防大队),升格为正营级建制,共有现役官兵30名;原消防中队改称消防大队一中队。2001年,消防大队二中队在水头成立。2006年4月,消防大队军政主官高配副团级职务,机构隶属关系不变。
  至2008年,市消防大队共有现役官兵与合同制消防队员75名。
  武警中队 1989年,武警泉州市支队南安市中队(简称市武警中队)隶属南安市公安局与泉州市武警支队双重领导,现役编制,正连级建制。至2008年,市武警中队机构规格及隶属关系不变
  武警边防大队 1988年,组建武警南安县边防大队(简称县边防大队),隶属南安县公安局与泉州市武警边防支队双重领导,现役编制,正营级建制。下辖石井、溪东边防派出所,编制38名。1989年,县边防大队升格为副团级建制,隶属关系不变。
  2008年2月,市边防大队水头工作站改称“南安市公安局边防大队海联派出所”。至同年12月,市边防大队下辖石井、溪东、海联等3个边防派出所。
  交通警察大队 1987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简称县交警大队)成立。1991年1月,县交警大队为副科级建制,隶属泉州市交通警察支队与县公安局双重领导,内设行政股、车管股、交管股,实有人员26名。
  2005年4月,调整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体制,市交警大队归属南安市公安局管理,机构规格没变。
  2008年底,市交警大队内设办公室、车辆管理股、驾驶员管理股、交通管理股、宣传教育股;下设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仑苍中队、诗山中队、梅山中队、洪濑中队、霞美中队、官桥中队、水头中队、石井中队等10个中队;人员编制122名,实有人员128名。
  刑事侦查大队 1994年6月,市公安局刑侦科改称刑事警察大队(简称刑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内设刑事信息基础科、刑事技术科、秘书科等3个科室和一中队(严重犯罪侦查中队)、二中队(经济罪案侦查中队)、三中队(缉毒中队);7月,撤销经济侦查科,其职能划归刑警大队。1996年4月,设立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12月,设立24小时值日侦缉队(2000年8月撤销)。1997年4月,设立溪美、水头、诗山、洪濑等4个刑警中队。1998年6月,承担撤销的原预审科职能。1999年8月,设立机动车犯罪侦查中队。2000年9月,撤销经济罪案侦查中队,其职能划入新成立的经侦大队。2002年6月,改称刑事侦查大队(简称刑侦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85名。
  治安大队 2002年1月,市公安局治安科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改称治安大队。2003年3月,撤销保卫科,其经济保卫职能划归治安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35名。
  巡逻防暴大队 1993年8月,设立南安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11月,治安巡逻大队改称巡逻警
  察大队(简称巡警大队)。1995年10月,确定为副科级机构。1996年4月,内设一、二、三中队和机动巡逻中队。2002年6月,改称巡逻防暴大队(简称巡防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32人。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2000年9月,撤销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济罪案侦查中队,设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简称经侦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内设综合科、金融犯罪侦查中队、涉税犯罪侦查中队、公司企业犯罪侦查中队、扰乱市场秩序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中队。2008年,实有人员20人。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2002年1月,市公安局政保科确定为副科级机构。6月,改称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简称国保大队),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及秘书科。2003年3月,原保卫科的文化保卫职能划归国保大队。2008年,实有人员13名。
  禁毒大队2003年4月,撤销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缉毒中队,设立禁毒大队,为副科级机构。内设秘书科、吗啡类毒品侦查中队、苯丙胺类毒品侦查中队、禁吸禁种毒品中队。2008年,实有人员10名。
  拘留所2002年4月,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迁建至南山公园北侧。2006年8月,改称南安市拘留所。2008年,实有人员12名。
  看守所1992年7月,县看守所由县公安局机关大院迁至市区柑仔山。2008年,实有人员42名。
  、基层机构
  1989年1月,设立南安县公安局洪濑公安分局,为副科级机构。是年,全县有溪美、美林、仑苍、东田、英都、康美、诗山、码头、金淘、蓬华、梅山、罗东、丰州、洪梅、官桥、水头、石井等17个派出所。
  1990年4月,九都、向阳、眉山、翔云等4个派出所相继设立。1991年12月,水头派出所升格改称南安县公安局水头分局,为副科级机构。1999年5月,设立柳城、省新派出所。2000年2月,设立乐峰、霞美派出所。
  2005年3月,水头分局、洪分局分别改称水头派出所、洪濑派出所。2007年11月,全市26个基层派出所均确定为副科级机构。
  至2008年12月,市公安局下辖溪美、柳城、美林、省新、仑苍、东田、英都、翔云、金淘、诗山、码头、蓬华、眉山、九都、向阳、梅山、罗东、乐峰、洪濑、洪梅、康美、丰州、霞美、官桥、水头、石井等26个派出所。
  第二节 惩治刑事犯罪
  一、打击重大刑事犯罪
  1989—1992年,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路面犯罪和反抢、盗摩托车犯罪等专项斗争,侦破一批暴力案件和重特大案件。1989年,破获路面犯罪案件154起,当年3月,摧毁一个在梅花岭地段扒车盗货的团伙,逮捕案犯15人。1990年,组织6次打击车匪路霸专项行动,破案54起,摧毁犯罪团伙5个(成员34人);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49起,缴获摩托车43部。当年,破获杀人、重伤害、抢劫、爆炸、纵火等恶性重大案件77起(发案85起)。1991年,侦破在保福岭、梅花岭、福厦路等地拦路抢劫的4个犯罪团伙,破获4团伙犯案51起。当年,发生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169起,破获150起。1992年,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151起,破案率达89.9%,是年,持续开展反盗窃专项打击,抓获盗窃分子326名,打掉盗窃团伙42个,破获盗窃案件418起。当年破获车匪路霸案件154起,摧毁车匪路霸团伙28个(成员109人)。
  1993—1995年,刑事案件发案数连年攀升。1993年,刑事立案1052起,首次突破千起,1995年,刑事立案2266起,突破2000起。其间,团伙犯罪、路面犯罪多发。公安机关共摧毁犯罪团伙438个(成员1609人),破获车匪路霸案件272起。1994—1995年,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553起,追缴机动车406辆。1995年5月,刑警大队在发案16小时内侦破水头镇仁福村特大爆炸杀人案(炸死7人、重伤2人),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1995年11月,刑警大队侦破在海内外造成重大影响的码头镇坑内村一港胞夫妇及保姆被杀并焚尸的特大恶性案件。
  1996—1999年,刑侦工作围绕“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的工作主线,强化侦察破案,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共打掉犯罪团伙513个(成员1844人)。1996年,破获丰州镇四黄村持枪抢劫杀人案、丰州金鸡桥抢劫61万元案。1997年5月,破获梅山镇水口村强奸杀人毁容案。1998年4月,破获水头镇上林村抢劫杀人案(杀死3人、伤1人)。1999年,破获诗山镇“9.21”致死3人的特大抢劫杀人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破获“10.5”水头绑架勒索43万元案及“12.7”丰州绑架儿童勒索50万元案。4年间,盗抢机动车案件仍是犯罪热点,每年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都达300件以上。
  2000年,共立刑事案件3952起,立案数突破3000起。公安机关在春节前后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严打整治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72起,其中大案449起。当年,市域内发生的19起凶杀案全部告破。2001—2003年,公安机关继续狠抓大案侦破,开展“反路面‘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和盗窃机动车)”等专项打击行动。3年间共破获凶杀案件47起(发生57起)。2001年破获盗抢机动车案件284起,2002年破获路面“两抢(抢夺、抢劫)”及“两盗(入室盗窃和盗窃机动车)”案件17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4人,2003年破获“两抢”案件490起(其中盗抢机动车案件335起)。
  2004—2007年,每年立刑事案件都在4000—5000件。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春季百日攻势”“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等专项打击,破获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4年间共立命案117起,破获122起(其中破当年发生命案106起,破往年积案16起)。2004—2005年,共立八类案件(杀人、纵火、投毒、抢劫、强奸、绑架、爆炸、故意伤害等八种暴力恶性案件)1345起,破获895起。2006年,立抢劫、抢夺案件712起,破543起。2007年,破获“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案件220起,摧毁“两抢一盗”犯罪团伙23个(成员82人)。
  2008年,“两抢两盗”案件持续多发,刑事立案数骤急上升,全年立刑事案件12101起。当年发生命案26起,破29起(其中4起命案积案)。在“打盗抢抓逃犯”专项行动中,共破获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盗抢汽车、敲诈勒索、拐卖妇女儿童、制贩枪支等六类刑事犯罪案件1038起。
  二、打击黑恶性质团伙犯罪
  1992年,摧毁各类犯罪团伙31个123人。1993年,以打击当地流氓犯罪团伙为重点,全市共挖出本地犯罪团伙62个213人,其中流氓团伙4个20人,村霸、地霸17人。1994年,在“蓝盾3号”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挖出村霸、地霸64人、地痞8人、流氓75人,摧毁官桥东头村20人组成的流氓犯罪团伙,侦破强奸、轮奸、抢劫等案件24起。
  2000—2004年,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0年,铲除黑恶团伙29个,抓获团伙成员95名,摧毁诗山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涉黑犯罪团伙。2003年,摧毁盘踞在石井淗江近3年之久,活动范围至同安马巷、新店等地的湖南籍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骨干成员20人。2004年3月,经过一个多月的奋战,摧毁一个由21名当地和外来无业人员组成的特大抢劫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4名。
  2006—2008年,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2006年,市公安局成立打击黑恶势力办公室,抽调治安、刑侦、禁毒、法制科室及基层派出所警力共14人,组成专案组挂靠刑侦
  四中队,负责对涉黑恶势力的摸排和打击。是年,共打掉黑势力犯罪团伙8个,抓获团伙成员52人。11月,摧毁在南安市区收取保护费绰号“21世纪”恶势力团伙,抓获成员13人。2007年,办理市人大“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号议案,打掉两个分别以市区和诗山为据点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摧毁“潮州帮”等1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成员102人。同年2月,在官桥查获一个涉嫌敲诈16起、盗窃1起、抢劫1起的恶势力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7月,在仑苍查获一个黑恶性质犯罪团伙、成员7人,破获敲诈勒索、强收保护费案件25起。2008年,查获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1个,恶势力团伙16个,抓获成员116名,破获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案件140起。
  三、打击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一)打击毒品犯罪
  1989年,全县破获贩毒案件4起。1991年6月,对57名吸毒者进行为期4个月的强制戒毒。1992—1995年,针对官桥、水头、石井等沿海地区的吸毒犯罪活动进行专项整治,1992—1994年,挖出2个贩毒团伙,打击16名贩毒分子,强制52名吸毒人员集中办班戒毒。1995年,捣毁水头埕美村3处吸毒窝点,抓获12名吸贩毒人员;破获石井码头一起贩毒案件,缴获冰毒51.8公斤。1996—1998年,全市破获贩毒案件19起,抓获贩毒人员20名,缴获鸦片9880克。2000年,会同泉州市公安局缉毒大队查获一个地下冰毒加工厂,缴获毒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161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收戒吸毒人员102名。
  2002年,水头、诗山两镇分别被列为省级和泉州市级贩、吸毒重点整治单位。是年,以全国“飓风”扫毒行动为契机,破获贩毒案件50起,抓获吸毒人员44名,有效遏制了水头镇外来人员吸食毒品、诗山镇本地人吸食毒品的蔓延势头。2003—2008年,全市共破获贩毒案件244起,抓获贩毒人员97名,缴获海洛因2007.38克、K粉754.59克、大麻200克、冰毒27.11克、摇头丸1357克。其中,2003年,配合泉州市公安局破获以洪某风、洪某金为首的重庆籍人员贩卖海洛因团伙案,缴获海洛因101克。2004年,摧毁由3名贵州籍人员组成的自缅甸经云南贩运至水头的贩毒网络,缴获海洛因315.65克。2005年,破获“10·19”特大贩毒案,抓获案犯4人,缴获海洛因1017克。2006年,组成专案组,破获水头“8.16”特大贩毒案,抓获香港籍案犯陈某川等10人,缴获摇头丸1059粒、K粉400克、“嗨仔”139粒、“B仔”135粒、大麻200克、大麻籽33克、冰毒21克。2007年,开展打击吸贩毒犯罪的“平安7号”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水头的外来流动人口贩毒犯罪,共破获涉毒案件27起。2008年,配合泉州市局在水头高速路口抓获贵州籍案犯严某某等3人,缴获海洛因99.12克。
  截至2008年10月,全市在册吸食毒品人数475人。
  (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1989—1992年,共立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54起,破获153起,解救妇女181人、儿童41名。1993年,重点打击4个偏僻乡镇的拐卖人口犯罪,共抓获人贩子21名,解救妇女24名、儿童8名。1994—1999年,共破获拐卖人口案件47起;解救妇女52名、儿童35名。
  2000年,运用计算机网络和DNA数据比对,采集拐卖人口犯罪信息1144份,采集身份不明儿童血样1920份,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2起,解救被拐妇女1050名、儿童17名,抓获人贩子49名。2001—2008年,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30起。
  四、预审
  1989年,受理案件161件233人,审结逮捕156件219人1990年,预审科提前介入69件大案要案侦查,
  及时打击刑事犯罪;1991年,受理案件169件,逮捕248人,审结起诉165件259人,审结率97.6%。
  1992年,强化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意识,对于影响大、情节恶劣的大要案,做到20天内审结。当年2月,预审民警配合刑侦部门,从调查失主、销赃者到赃物布控,在一个月内破获洪某智特大盗窃摩托车案件,涉案总价值达270200元;1993年,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审结车匪路霸案件10件21人;1995年,审理以钟某某为首的8人盗窃摩托车团伙一案,深挖破获21起大案,追诉犯罪分子9名。
  1996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大幅上升,达674件1113人;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侦审一体化改革进入过渡阶段。是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7件662人,审结445件690人,审结率91.51%。
  1998年6月,顺利完成侦审合一机构改革,预审部门原有的预审、逮捕、起诉、深挖等职能合并到刑侦大队执行。
  第三节 打击经济犯罪
  一、打击走私贩私、投机倒把犯罪
  1989—1994年,走私贩私是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类型,走私物品以香烟、电器、通信器材、汽车配
  件为主。5年间,公安机关共破获走私贩私案件48起。1989年,县公安边防大队查获海面走私案件3起,缴获彩电245台、进口香烟422箱,涉案价值180万元。1990年3月,县武警边防大队破获走私案件12起,查获一批香烟、通信器材、文物等走私物品,案值人民币500多万元。其中在石井附近海域查获一起特大走私香烟案,扣留走私船员11人,缴获各类香烟1671箱,案值人民币约300万元。1991—1994年,先后破获走私案件56起,投机倒把案件36起。其中公安边防水头工作站查获一批走私手表,案值人民币3万元;1993年,市公安边防大队缴获走私香烟11602条,案值300多万元。
  1995—1997年,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违法犯罪行为有所收敛。
  1998—1999年,走私违法犯罪回潮。1998年5月,市边防大队在石井后店制衣厂查获走私摩托车220部。10月上旬,市边防大队在福厦水头路段查扣走私涤纶丝50多吨,涉案价值50万元。10月中旬,石井边防派出所在淗江路段截获三部运载走私香烟车辆,缴获走私香烟1056箱;在官桥抓获走私轿车7部;在水头截获走私进口皮革1车,案值约400万元。1999年1月,市边防大队在石井海面查获走私0号红柴油241吨,案值人民币100万元。
  2002—2007年,破获多起较重大的走私案件。2002年,在石井沿海截获走私货物车辆5部,缴获涉嫌走私的机械零部件、食品、布匹、信鸽等台湾货物261件,案值约人民币16万元。2004年3月,查获两部货车,缴获走私“冻鳕鱼片”“冻鱼肚”共11.2吨,案值人民币70多万元。是年,查获“中华”“双喜”“牡丹”牌香烟共235箱、金门贡糖106箱等走私物品,案值人民币270万元。2005年1月,石井边防派出所配合泉州市边防支队在324国道水头路段查获走私香烟270箱,案值人民币120万元;4月,武警边防水头工作站截获走私机械配件、塑料制品等货物43件,案值人民币约30万元;5月,溪东边防派出所在奎霞村查获走私塑料米30吨,案值人民币40万元;6月,武警边防水头工作站配合泉州边防支队查获走私南洋“双喜”牌香烟235箱,案值人民币60万元。同月,市边防大队在水头高速出口处查获走私香烟218箱,案值人民币70万元。2006年12月,武警边防水头工作站在水头查获走私“中华”牌香烟40箱,案值人民币40万元。2007年7月,石井边防派出所破获一起珍贵野生动物走私案,查获珍稀野生爬行动物221只。10月,石井边防派出所查获走私柴油316吨,案值人民币160多万元。
  2008年,由于公安武警边防部门坚持不懈的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案件大幅减少。
  二、打击制售假冒香烟犯罪
  20世纪90年代中期,制造、销售假冒香烟在南安市出现,溪美镇崎峰村、莲塘村制售假冒香烟活动尤为严重。1997年4月,市政府调动多部门及溪美镇政府开展打击制售假冒香烟行动。在崎峰工业区召开打击假冒香烟现场会,当众销毁查获的假冒玉溪、云烟、红梅等品牌香烟230多件1.12万余条,标值约120万元。1999年5月,查处康美粮站仓库制造假冒卷烟案,现场查扣YJ14型卷烟机一台,YJ23型接嘴机一台,案值近70万元;6月,市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出动1324人次,组织检查84次涉728户,取缔生产、包装假烟窝点16个,立案从重处罚6件;7月,市边防大队在福厦路水头段截获假烟2525件,其中假冒软包装“阿诗玛”牌1400件,假冒软包装“红梅”牌1125件。
  2000年,成立南安市打击制售假冒香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案组、打假宣传组、秘书后勤组。是年,共查获制售假烟案件3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9名,移送起诉19件25人。3月,市委、市政府抽调50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打击假冒香烟工作小组,深入崎峰、莲塘两村,突击打击制售假烟活动,当场捣毁制假机械设备,收教违法分子20人,刑拘3人。同月,市委、市政府在溪美街道崎峰村开办法制教育培训班。会后,共有74名制假人员主动交出成品香烟91箱、烟丝2.2吨、烟盒纸97箱、切烟机2台;4月,在泉州市区抓获潜逃的1名制售假烟大户,收缴非法所得178万元。同月,市委、市政府召
  开打击制售假烟宽严大会,依法逮捕制售假烟嫌疑人14人,对主动投案、积极退出非法所得的7人免予追究责任;9月,抽调400多人到崎峰、莲塘、美林3个村,突击搜查假冒香烟加工场所,当场查获烟丝850袋、散装烟450箱、成品烟120箱、过滤嘴100多箱、制假机械4部和5个烤烟锅炉。10月,市委、市政府再次组织为期10天的全市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第七次全面行动,收缴一批制造假烟的机械、烤炉等。
  2001年,全市共出动车辆1284辆次、人员7200人次,开展打击制售假烟行动,共留置252人,批捕16件25人,刑拘44人,判刑11件17人;查获各种运输车辆13部、机械配件20箱、卷烟机9台套、接嘴烟机6台、烘干机89台、封口机5台、切烟机53台、盘锡纸机13台、包装机4台、锅炉17座等大量设备和大量成品烟、散烟支、烟丝、烟叶、商标标识、烟盒。是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对各种制售假冒香烟行为的处罚暂行规定》。公安部门配合工商、税务、金融、烟草等部门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12次,出动警力528人次,破获制售假冒香烟案件25起,共查获假冒香烟标值约147.9万元。2002年,留置涉案人员431人,刑拘77人,批捕42件54人,起诉30件43人。
  经过连续多年的有力打击,2002年起,制售假冒香烟犯罪活动大为收敛,打击制售假冒香烟犯罪斗争转入常态化查处。原来集中在崎峰、莲塘一带的制售假烟活动逐渐转移到其他乡(镇),且呈小型、分散特点。2005年6月,公安机关会同烟草专卖局在罗东振兴村查获卷烟机1台,烟丝575公斤,假烟38箱;在美林梅亭工业区一仓库查获各类假烟11539条;在市区河滨路一民宅内缴获假烟10多箱;在金淘盖溪缴获假烟97箱,烟丝2750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11月,在南泉公路霞美路段查获假冒香烟40多件,案值12万多元。2007年,缴获假冒卷烟2458箱,烟丝8745公斤,卷烟机4台套。是年7月,破获省公安厅督办的“7.5”特大网络运输假冒卷烟案,抓获涉嫌运输假冒卷烟犯罪嫌疑人1人,当场缴获假冒“中华”“苏烟”等品牌香烟805箱,价值330余万元。以此案为突破口,深挖犯罪网络,成功破获涉案金额约3000万元的运输假冒卷烟特大网络。
  2002—2008年,全市共捣毁制售假冒香烟窝点147处,查处涉烟违法案件1119起,公安机关受理制售假冒香烟案件676起;留置2197人,批捕158件162人,判刑161件198人。
  三、打击经济诈骗犯罪
  1989—1993年,公安机关破获经济诈骗案件192起,经济诈骗年发案数呈上升趋势。
  1994—1996年,公安机关重点打击诈骗企业及诈骗青少年学生、老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1994年,破获一起诈骗企业案件,为企业追回被骗款项120多万元。1996年,查获1名香港居民以办理往港定居为幌子,骗取洪濑、梅山、码头、金淘、诗山一带群众近30万元人民币案。三年间破获经济诈骗案件128起。
  1997—1998年,市域内的一些经济诈骗犯罪分子以手中有价格优惠的进口机械设备、空调等电器和电子产品为诱饵,发函到全国各地招商订货,诈骗外地客商。公安机关针对这类诈骗案,1997年9月组织了专项打击行动。当年,共破获诈骗案件78起。1998年4月,破获一个安溪籍诈骗团伙,抓获团伙成员3人,该诈骗团伙采用虚构姓名或假身份证等方法以低价买卖走私电器、摩托车为名进行诈骗,共作案5起,诈骗金额20余万元。1998年,共破获诈骗案件62起。
  2002—2008年,经济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出现了贷款诈骗、汽车租赁诈骗、虚假信息诈骗、集资诈骗等经济诈骗形式,公安机关针对新情况开展打击诈骗犯罪。2002年8月,在北京警方的支持下,抓获涉嫌贷款诈骗在逃人员2人,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2004年,开展打击手机短信与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6月12日,在诗山钱塘捣毁一个六合彩赌博信息诈骗窝点,抓获利用短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22名,破获利用短信诈骗案件500余起。2005年10月,破获一起汽车租赁诈骗案,追回被骗车辆20部,挽回损失
  260余万元。2006年6月,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挽回受害者损失92万元。2007年,在打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猎狐”行动中,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7名,破获案件140起;8月,受理1名乐峰籍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案件,受骗者涉及5个乡镇18人,案值高达2000多万元。经侦查,公安机关决定刑事拘留上网追逃该犯罪嫌疑人。10月,查处工商银行南安支行1名分理处主任利用职便集资诈骗2235万元案。2008年,查处中国银行南安支行英都分理处1名员工利用职便骗取9名受害者近千万元案。查处原南安市农村合作银行金华分理处1名员工涉嫌伪造金融凭证诈骗案,涉案款项217万多元。2002—2008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28起。四、打击贩卖、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
  2000—2004年,公安机关持续打击贩卖、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2000年,破获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南安市涉案金额最大的贩卖、虚开、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人,缴获空白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28本400余份、伪造国家税务机关专用章29枚、其他伪造印章69枚,涉案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2300多万元,抵税510万元。2002年1月,破获2起涉嫌购买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缴获伪造的空白增值税发票853份、假公章、印章53枚。2003年1月,破获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价税合计400多万元。2004年,公安机关抓获2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嫌疑人,涉案税款140多万元。
  第四节 社会治安管理
  一、扫黄打丑与查赌禁赌
  (一)扫黄打丑
  1989—2002年,公安机关每年都组织开展“扫黄打丑”和扫除“六害”(卖淫嫖娼、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统一行动。1989年,查处“六害”案件30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47人,其中卖淫嫖娼283人;清查整治非法录像点95处,音像销售点125处,书报摊75处,路边店、理发店、私人客栈335家,印刷企业58家。1990—1996年,重点清理整治发廊、音像播放点、出租点。共查处“六害”案件1605起6780人,其中卖淫嫖娼507起1273人。1997—2002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133起,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16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7起,并配合文化部门收缴非法盗版音像制品12350张(盒)。2000年6月,公安机关清理整治丰州亿达工业区的美容美发场所55家,查获涉嫌卖淫女子3人,没收处理违反规定的按摩床(椅)106张。
  2003—2007年,多次组织对“六害”突出区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2004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03起,抓获违法人员213人,收容教育72人,强制性病治疗10人,治安拘留128人,警告3人。2005—2007年,查处卖淫嫖娼478起846人。
  2008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8起56人。
  (二)查赌禁赌
  1989—1994年,公安机关共查获赌博案件1011起,抓获赌博人员6225人。1995年初,罗东镇赌博活动及民间标会比较严重,公安机关专门成立查赌禁赌工作组进驻罗东,开展专项治理。2月,捣毁在罗东边达公司的赌窝,抓获赌博人员19人,缴获赌资58万余元,此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案发
  时南安市涉案金额最大的赌博案件。
  1996—2001年,赌博案件发案数一度居高不下。公安机关坚持“有线即查,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采取集中打击和日常查禁的方式,共查获赌博案件3815起,查处赌博人员15000多人。1996年,在码头仙都村捣毁一个聚众赌博窝点,抓获赌博人员25名,缴获赌资26452元。
  2001年起,香港“六合彩”赌博活动在南安城乡逐步蔓延。2002—2004年,公安机关连续三年开展集中打击“六合彩”赌博专项斗争,共查处“六合彩”赌博案件2430件,刑事拘留587人,治安处罚3695人,劳动教养111人。
  2005—2008年,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查赌禁赌专项行动。2005年,开展“平安5号”专项行动,查处赌博案件1016起2784人,其中刑事拘留57人,治安处罚2727人,罚没款总额560.52万元。2006年3月,开展为期1个月的禁赌查赌专项治理行动,查处赌博案件435起1319人。2006—2008年,全市共查处赌博案件2221起10554人。
  二、公共场所及特种行业管理
  (一)建立健全治安管理机制
  1990—1997年,贯彻执行《福建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行业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及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制度。1990年,在公共场所建立治安联防站1个4人、联防队5个20人、治安小组50个244人。5月、12月,根据省公安厅关于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先后将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修理业纳入特种行业管理。规定开办特种行业经营单位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申领公安部门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1991年,全面清理整顿公共场所,健全完善治安管理制度,全县1112处公共场所及764家特种行业均签订治安责任书。1992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场所行业管理体系和机制,开展旅店业百日安全竞赛活动。1996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清理整顿,营业单位进行登记、换证。1997年,集中培训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治理及旅馆业百日安全竞赛。
  2002—2004年,结合“三店”(机动车和手机维修店、手机交易店、金银首饰加工店)的调查摸底和登记,深入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公共场所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对“三店”从业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教育;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制定《手机市场管理规定》,落实一店一档管理。2005年,建成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服务站。2006年,进一步健全娱乐场所信息情报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08年,推广公共场所“天眼”监控工程,新增“全球眼”监控500余部,全市所有网吧实现视频监控。
  1989—2008年,共审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956家,换发各种牌照147本。
  (二)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994—1998年,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特种行业经营单位,采取吊销许可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等措施处理。1994年,吊销废旧金属收购业许可证51家、停业整顿旅社3家,查禁非法开设武术馆2家。1995年,吊销公共场所安全许可证12家。1997年,吊销金属收购业许可证51家,停业整顿旅社3家。1998年,清理整顿电子游戏机市场,取缔42家有奖游戏机经营点,没收赌博机123台;检查机动车车辆维修厂153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33家,取缔无证经营65家,重新办证130家,查获无牌车辆300多辆。
  1999年,结合流动人口专项治理行动清查公共场所949家。2000—2001年,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63家、吊销营业执照76家、停业整顿97家、限期整改16家。2005年,对存在问题的娱乐场所发出警告21次,限期整改14次。2007年,清理废旧金属收购业510家(其
  中无证经营379家),查处流动收购废旧物品165人。
  三、枪支与爆炸物品管理
  (一)枪支管理
  1989—1992年,广泛宣传公安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收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工作的通知》,开展清缴散存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治理,共收缴手榴弹60枚、子弹2000余发、土制枪支和一批管制刀具。
  1993—1995年,共收缴火药枪、钢珠枪、电击枪、仿真手枪、气枪等枪支151支,钢珠子弹276发,管制刀具1827把。1993年8月,东田派出所查获南安市首例销售、持有钢珠枪案,抓获案犯1名,缴获钢珠枪2支、子弹45发;9月,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发生一起携枪登机事件,南安警方与厦门、泉州等地公安机关合作,在官桥1名嫌疑人家中搜出钢珠枪19支、子弹103发。1994年10月,市公安局将收缴的51支各类枪支、462把管制刀具集中运到晋江安海统一销毁。
  1996—2000年,每年均多次开展“收枪治暴”专项斗争,加强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清缴、管理,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969支、子弹848发、管制刀具3500多把。1996年5月,分别在东田、码头、水头镇捣毁3个非法制造砂枪的窝点,抓获全部案犯。1998年,在水头镇南侨村溪南自然村,收缴火药枪72支、黑火药30公斤、步枪子弹21发、马刀7把。
  2001—2008年,先后组织开展“治爆涉枪”“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活动,其间,共收缴非法枪支119支,子弹43021多发(其中有运动射击步枪子弹27000余发)。2006年起,将收缴非法枪支、管制刀具作为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爆炸物品管理
  1989—1996年,公安机关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爆炸物品的销售、储存、运输和爆炸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对爆炸物品的购买,实行严格审批,凭证定量购买,监督使用,及时查处非法制造、销售、储存爆炸物品。1989—1992年,查获并取缔非法生产鞭炮厂家(作坊)6家,非法销售点12个,清缴炸药3820公斤、烟花爆竹126箱(件)以及一大批易燃易爆物品。1993—1994年,收缴炸药6100多公斤、不合格烟花爆竹46箱,停业整顿爆炸物品销售点6个。1995—1996年,收缴炸药5500公斤,导火索2750米,雷管2100枚。
  1997年,开始推行民爆物品管理责任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民爆物品纳入基层派出所管理。是年,查处涉爆案件28起,收缴雷管2万多枚、导火索5万多米、炸药218箱。2月1日,康美镇团结村团结石料站920公斤炸药、245枚雷管、2公斤黑硝发生爆炸,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省、泉州市、南安市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快速侦办,依法依规予以查处。1998—2003年,持续加强对涉爆单位的检查、管理,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共收缴炸药3914.4公斤,雷管4724枚、导火索4919米。2003年1月,市公安局在仑苍铁索桥东侧公开销毁各类爆炸物品、非法烟花爆竹1600件。2004—2008年,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收枪治暴”法规,开展“治爆缉枪”“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枪涉爆案件近1000起。2004年7月,洪濑交警中队截获一起非法运载爆炸物品的工具车,缴获炸药144公斤、雷管4000枚、导火线6000米。2005年1月,破获一起特大非法运输爆炸品案件,犯罪嫌疑人用小卡车非法运输炸药1000多公斤、雷管5000多枚等爆炸物品。同月,破获一起用小卡车非法运输3.5吨氯酸钾的特大非法运输爆炸物品案。2006—2007年,破获涉枪涉爆案件230起240人。2008年,破获省公安厅督办的“4.17”非法贩运爆炸物品、丰州镇“1·25”爆炸事故案件。
  四、治安联防机制建设
  1989—2002年,公安机关建立健全市区治安巡逻机制和“110”报警联动系统,协助乡(镇、街道)、村(居)及企事业单位成立治安联防组织。1989年8月,丰州派出所钟美片治安联防站成立,治安联防站人员以派出所民警为主体,聘用部分联防队员为辅助力量,负责钟美片15个行政村的治安管理工作,这是南安市较早成立的基层治安联防组织。1996年,在市区设立5个巡警岗亭。同年6月,“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通,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抢、有难必帮”。1998年7月,“110”社会联动系统建立。当年起,“110”联动向乡(镇)延伸,分期分批建立丰州、洪濑、梅山、诗山、金淘、康美、官桥、水头等8个乡(镇)“110”联动系统。
  2003年起,协助组织实施社区、村(居)“11211”工程建设,即每个社区、村(居)建立一个综治办,一个警务室,健全治保会和调委会,成立一支治安巡逻队,设立一个流动人口协管站。
  至2008年,全市共建立“110”巡逻报警服务队43支240人;治保会416个1560人;专职治安联防队78支450人;兼职治安联防队131支628人;护村队406支1590人;护厂(林)队149支524人;护校队180支577人;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230个811人;保安(含门卫)1799人。
  第五节 安全保卫
  一、内部单位治安安全保卫
  1989—1991年,组织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检查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保卫制度。1989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校园治安秩序整顿工作。1990—1991年,推行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承包责任制。先后开展8次治安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1195条,全部督促整改。1992年起,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成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
  1993年起,贯彻执行《福建省企业事业保卫工作责任条例》,落实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公安机关与各乡(镇)、各系统有关单位签订《创建安全保卫责任书》,企业内部保卫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轨道。1993年,协同电力公司对官桥、水头、石井三镇共40多家企业的窃电行为进行教育处理,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80多万元。1995—1996年,侦破内部单位刑事案件22起,追回赃款赃物16.7万元;组织开展校园治安整治,查处在校学生被伤害致死案件2起;组织开发区、三资企业周边的治安整治;开展打击破坏水利电力、邮电设施犯罪活动。1998年,检查整治“三合一”(集生产车间、货物仓库、员工办公住宿为一体)厂房139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2000—2008年,公安机关加大对银行、汽车站、中小学、厂区的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整治,指导各保护单位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引导各村(居)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居),各中小学、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2000年,全市创建安全文明社区285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75.34%2002年,在金融单位推行技术防范设施建设。2004年,组织开展校园内部和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多次开展对“三厅两室”(卡拉OK厅、舞厅、录像厅和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的清理、整治行动;组织对党政机关、金融等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共检查835个单位,发现并督促落实整改各类隐患156处。2005—2008年,每年均组织对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责令整改检查中发现的治安隐患。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
  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
  (一)首长视察和贵宾来访活动警卫
  1989—2008年,公安机关周密部署,执行警卫任务,保障党和国家领导人考察指导及外国政要来访活动安全。其间,重大的警卫任务: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副委员长王汉斌、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兆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沿海开发区视察;1994年6月24日江泽民总书记、11月5日原国家主席杨尚昆到泉州视察,4月27日澳大利亚总督比尔海登到泉州、南安考察访问;1995年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国务委员李铁映、3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到泉州视察;1996年原国家主席杨尚昆等党政首长到泉州视察。
  (二)重大节庆活动保卫
  1997—2008年,公安机关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定与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究,严密布控,加强社会面控制,完成各项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主要有.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1998年第四届世界南安乡亲联谊会1999年“信合杯”中日女排对抗赛、第五次“郑成功”杯国际男子篮球赛;2002年中国泉州“海丝”文化节民俗踩街活动、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40周年;2003年第一届世界南安青年联谊恳亲大会;2004年中国水头国际石材博览会;2005年中国女篮(南安赛区)中级联赛、中国水暖器材交易会、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会,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等重大节庆活动。
  第六节 户政管理
  一、常住人口户口管理
  1989年,实施户口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的户口审批公开制度。5月,九都乡、向阳乡、眉山乡、翔云乡户口移交新组建的所属乡派出所管理;7月,经泉州市政府办公会议批复同意,对1974年前移民倒流的119户743人(包括自然增长301人)全部办理就地安置入户;9月,全县启用新的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11月,根据上级关于华侨及其子女落实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华侨及其子女户口回收落户380人。1990年,对农村迁入城镇户口(“农转非”)实行总量控制,并收取城市增容费。是年,办理2%‰“农转非”指标474名,“自理口粮农转非”2297人。1992年6月,按照“一户一簿一册一员”的要求,加强农村户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户口协管员制度,全县共建立户口协管组46个、有协管员623名。1992年12月1日,暂停办理城镇“自理口粮农转非”户口。
  1994年6月11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溪美镇中山、民主、新华、溪美、金街、帽山、彭美、崎峰居委会和美林镇美林、南美居委会共10个居委会区域,城乡通婚的居民办理“自理口粮农转非”。至10月30日止,全市共办理2“农转非”指标户口1904人,“自理口粮农转非”473户919人。是年,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恢复“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的城镇居民户粮关系的通知》,凡“文化大革命”期间“上山下乡”的农村户口原属城镇居民和原城镇居民婚后生育子女(不包括与农民结婚的配偶和子女)于当年8月15日前办结恢复居民户粮申请。1995年3月,全市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变更、更正、纠错项目17869处,补漏项目72912处,补登应登未登人员1242人,补消应消未消人员213人。4月,印制户口簿20万本,安装门牌289235块。1996年,完成人口信息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1997年6月,南安市被列入全省实施小城镇户口制度改革17个试点市县区之一,梅山派出所进行规范户口试点工作。1998年
  6月,公安部门对1997年6月10日起出生婴儿落户问题作出规定:按照在常住地登记户口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申报出生落户;7月,市政府确定在水头镇开展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1999年,办理户口变更项目1126人次,各类补入户1173人,办理“农转非”379人。办理退休安置及移民倒流安置近100件200多人次,其他户口迁移500多人次。
  2001年12月25日,实行户口改革,取消户口性质规定,将原来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2002年,市公安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的通知》,户籍部门从原来的限制型管理转变为服务型管理。当年,以“实际居住地登记人口、人户一致和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落户”原则进行户籍审核;按照省内取消户口性质登记规定,南安市停止办理“农转非”和“非转农”业务,取消“城市增容费”缴交项目。8月,水头辖区办理重庆市逢吉县三峡移民落户18户79人;9月,原属治安部门负责的派出所基层指导工作、群防群治工作、征兵政审等工作转由户政科负责。2003年,市公安局印发《关于简化审批程序的通知》,推出有关户籍管理7项便民利民措施。9月,开展全市人口信息清理纠错工作,累计处理重证号4898对、行政区划错误2000人、出生日期差错307人、逻辑关系差错738条、地址不全80多条,纠正暂住人口差、错、漏项目1033条。是年,办理户口迁移3380人次,迁入市区1392人次,办理户口遗漏补入户411人,婴儿补入户252人。
  2004年元月,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乡镇机关、居委会等单位户口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市办理户口属地管理迁移6600人次;查处违反户口管理法规277起,违法人员268人,治安处罚268人。2005年,将全市人口信息系统并入泉州市人口信息系统。2006年4月1日,向边防派出所移交户口管理职能。当年,办理户口迁移26845人次,出生年月、民族、姓氏等更正项目12892人次,婴儿补入户1068人。2007年8月,完成“公安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管理软硬件平台建设,并推广到全市派出所和治安、法制、户政、边防等主要业务部门。2008年7月11日,市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口与计生局联合发出《关于解决我市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全市累计有6297名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人员办理落户;10月,取消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实行“网上迁移”,居民只需填写完整的户口网上迁移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就可办理省内户口迁移。
  二、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管理
  1989年,县公安局制定《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县登记暂住人口10760人,办证6535人。1990年,建立暂住人口申报点150个,全县登记暂住人口13253人。
  1992—1993年,全市组织清查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69550人,办理租赁房屋许可证198户374人。完善暂住证申报和发证制度,明确“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办法。1994年,各派出所(分局)与18300家乡镇企业、424家三资企业等用工单位及房屋出租户签订《安全防护责任状》,登记租赁房屋1226户248间。至1997年,全市有暂住人口管理站(点)62个,村级申报站(点)201个。1998—2001年,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专项整治行动。1998年,办理暂住证27799件、租赁房屋许可证5766件。1999年登记暂住人口44820人、办理暂住证28605件、遣送“三无”人员600人。2000年,清查出租房屋4487家,取缔34家,限期整改144家,重新换证1785家。2001年清理流动人口19044人,出租房2146户2730间,办理出租房许可证4865本,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4865份。
  2003—2006年,贯彻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房屋登记核准项目后进一步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以后续管理为主导的治安管理新观念,改进和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2003年,登记暂住人口61615人,办理暂住证60383人。2005年6—10月,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出租房屋专项行动,清理出租房屋2407户,租住人员56779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92条,破获刑事案件77起,查处治安案件214起301人。2006年,清查外来流动人口47852人,办理暂住证46174张,暂住人口办证率达96%以上。2007年,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建设,全市设立29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下设109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聘请专职协管员105名,整合公安、计生、企业和村干部等兼职协管员338名。登记流动人口92090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6405份。是年,建立南安市流动人口维权中心,设立维权电话专线,排查各类纠纷226起,协助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等问题2132人。
  2008年,全市共登记录入流动人口121665人,办证119755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7781户。
  三、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6—1990年,开展集中办理制发居民身份证。1986年10月,在溪美镇开展办理居民身份证试点。
  1989年底,全县累计制发居民身份证695494件,占应发对象95.8%。是年,开始实施居民身份证查验制度。1990年5月1日,开始办理临时身份证,取消原有的居民临时身份证明和补办证明。1994年,开办身份证快证业务,市公安局受理申办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发给申领人。1998年10月30日,根据省公安厅文件规定,对从1996年7月1日起新生婴儿申报出生及16周岁以下公民编写或补编公民身份证编号。
  至2001年,共计办理居民身份证1291099件。2002年,受理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3996份,驻地新编号码2981人,原籍补编625人。至2004年,全市实有持证人数105万人,临时身份证13711件。
  2005—2008年,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二代证”)工作。2005年11月,在水头、柳城、仑苍和溪美开展换发二代证试点。2006年,全面启动办理二代证。至2008年,全市共办理二代证1145750张。
  第七节 出入境管理
  一、审批制度改革
  1989年初,改革出境审批工作,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1990年,实行出入境审批“八公开”(审批原则公开,审批进度公开,不准出境的情况公开,申请往港定居、探亲的手续和必须提供的证明公开,申请出境人员须知公开,工作纪律公开,审批时限公开,审批结果公开)。1991年开始,申办情况(第一榜)在有关乡(镇)、村公布;初审情况(第二榜)在有关派出所公布;审批结果(第三榜)由市(县)公安局公布。
  1997年,取消领取出国申请表格的限制,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核对即可领取表格;简化政审手续,国家工作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政审、非国家工作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急事急件随到随办,及时上报泉州市局,协助办理特快件。同年5月,开始实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实行统一申请办法,统一审批条件,统一审批制度,统一收费标准,对赴港澳定居申请,根据申请情况和事由进行电脑打分,再按申请得分高低顺序审批安排赴港澳定居。2000年,聘请8名廉政监督员,对出入境审批进行监督。2004年,实施公安部推出的30项便民措施及泉州市公安局推出的出入境10项便民措施。是年7月,设立出入境办证大厅,提高工作效率,审批工作日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2005年,出入境审批窗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6年,确认近500家企业为因公出国(境)重点扶持企业,并为这些企业提供办理出国简化审批程序、一站式窗口服务和网上审核审批服务。2007年12月26日开始,对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证的申请,实行网上无纸化审批。
  二、往来港澳地区管理
  1989年1月,将全县历年申请往港定居积案2017件6480人统一清理造册并发放到乡(镇)、村(居)列榜公布。1992年4月,对申请往港夫妻团聚,在其他条件都已符合,但未满16岁的子女2人以上的积案进行清理,对140多户未满14岁的子女只有2人或2人以下的申请,在短期内通知办理出境手续。1993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1995年,经省公安厅同意,南安市申请往港投靠父母儿童审批年龄放宽至18周岁。
  1998年3月,开始实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内地居民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范南安市居民往来香港从事商务等非公务活动的申请与管理,为居民到香港从事商务等活动提供便利。
  2000年5月,开始受理审批澳门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2001年,调查1996年以来的60件南安市居民与港澳居民离婚案件的情况,注销30件申请人已离婚但仍没有撤销的往港澳夫妻团聚的申请。10月1日起,开始受理审批香港居民在内地收养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2002年1月,简化赴港澳商务的申请手续,取消原境外邀请函件的规定,3个月以内签注不必提供纳税证明,对企业信誉等级实行报备制度。是年,放宽往港澳旅游、探亲的申请次数。2003年2月15日,开始受理审批澳门居民在内地收养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7月15日起,赴港澳就学事项,调整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12月1日起,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可免提交工作单位或派出所的政审意见。二次申请取消查档,凭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窗口直接领表办理。同时取消名额、次数的限制。2004年7月1日起,正式开办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请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2005年,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开展违反法规办理出入境证件等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对南安市居民在港澳地区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清理倒查,共清理2003年以来在港澳地区违法违规人员597人。2008年,成立核查婚姻调查小组,专门对南安市居民与香港居民存疑婚姻进行调查,以杜绝利用假结婚办理港澳地区定居。
  三、往来台湾地区管理
  2000年10月,地方公安机关开始受理审批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2002年7月,市公安局取得承办台湾居民落地签证权,当年,为两批由金门直航来泉州的台湾居民办理落地签证。2005年,为台湾居民办理各类签注154人次,其中办理延期停留73人次,变更入出境签注74人次。2006年,为台湾居民办理各类签注90人次,其中办理延期停留16人次,变更出入境签注74人次。2007年,为台湾居民办理各类签注205人次,其中办理延期停留71人次,变更出入境签注134人次。2008年7月18日,大陆开通往台湾、金门、妈祖、澎湖旅游线路,市公安局指定专人统一审核此类签证。当年共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签证315人次,签注409人次,应邀赴台4人次;为台湾居民办理各类签注62人次。
  四、中国公民出国管理
  1989年8月初,申请往泰国旅游人数骤增,出入境科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处出卖空白海外信封、信笺从中获利2人,查处仿造材料出卖3人。1990年初,印尼允许中国人入境探亲,县公安局相应放宽往印尼探亲的申请。1992年8月10日,92版护照正式启用,护照的签发由手工填写过渡到电脑打印护照页内容。1996年11月,实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制度,南安市公民因私事出国护照申请、审批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2000年3月,普通护照审批、签发开始实行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地(市)公安机关审批、省级公安机关监督指导并集中制作、签发的三级管理模式。2002年1月,在公民出国申领护照的环节中,取消公民出国提交境外邀请材料和公安机关签发护照时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2003年,实行公民凭户口簿、身份证按需申领护照。2008年,先后3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控制对象备案数据的专项清理工作。
  五、外国人管理
  1989年起,继续落实入境人员户口申报制度,建立外籍人员入境档案,加强对入境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当年,到达南安的外国人308人次。当年查处越南非法入境者34人,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分期分批全部遣送出境。1995年,建立健全三级外事管理网络,形成市局、派出所(分局)、村(居)3级外事管理网络,
  提高入境人员的户口申报率。1999年1月1日,取消境外人员定点住宿的规定。2004—2006年,开展打击查处“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及时处理涉外案件,共查处非法滞留人员11人次;清理出入境非法中介机构10家,取缔9家,整顿1家。2006年,查获3名涉案巴基斯坦人(2人为入境非法居留33天,另1人是国家反恐办布控的不准入境人员),均被遣送出境。2007—2008年,处理涉外案件19起18人,查处非法居留13人次。2008年,到达南安的外国人4663人次。
  第八节 公安法制
  1992—1995年,市(县)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审核把关治安处罚案件912起2956人、监视居住1565起、收容审查1471人,经审核,发现证据不足退补42起、适用法律不当7起,降格处理66起,纠错24起。1996—2000年,审核把关治安案件8159起18956人,纠正定性不准、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量刑(罚)不当的案件153起245人。2001—2008年,审核把关治安行政案件18318起36406人,报捕案件3144起4672人,起诉案件3283起4543人,审核劳教案件765起1674人。
  1992—2008年,全市共受理申诉案件179起,经复议,不予受理1起、撤回重审22起、撤销原裁决
  38起、维持原裁决112起、变更裁决6起。行政诉讼方面,共出庭应诉33起,其中胜诉28起、败诉1起,撤回重审2起、未结2起。
  第九节 公安科技
  一、公安网络系统
  1999年4月,设立计算机管理安全科。2002年,改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2003年起,建设公安三级网络,搭建公安局域网。2004年,采用“ADSL+VPN”的组网方式,将公安内网延伸至基层所队。2007年,公安三级主干网升级为100兆,四级网络升级为10兆。2008年,改建信息中心机房,在公安网内建立一个智能化的实时攻击识别和响应系统,以管理和降低网络安全风险。添置一台硬件防火墙、四台服务器,实现重要数据的双机执备份。
  二、无线通信系统
  20世纪末,在改善溪美无线通信基站的基础上,增建洪濑、水头两个基站。在城镇人口稠密地区的集群通讯覆盖率达到100%,边远乡(镇)的常规通信覆盖率达80%。至2008年,全市民警共配备集群对讲机和常规手持电台305台。
  三、入网计算机和数字身份证书
  2005年底,全局公安民警分两批申请并办理数字身份证书。2006年底,完成783名民警的数字身份证书的发放工作。2007年底,全局共有入网计算机883台,公安民警人手一台。
  四、视频监控系统
  2000年开始,逐步建设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至2008年9月,全市有108个监控点上岗运行,有10个派出所建立视频监控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可以随时调取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城区主要出入口和主要街道等的视频监控和历史录像。
  五、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系统
  2002年,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成立。2004年,全面实施网吧安装过滤软件,实行“一卡通”实名刷卡上网。2005年,开始建设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008年上半年,全市网吧前端设备全部上连到管理中心,实现对网吧的远程管理。8月底,完成网警110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营,实现对计算机网络的智能化管理。至年底,全市91家旅馆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其中50张床位以上旅馆安装率达100%。全市所有要害部位和金融单位等报警系统进行联网并实现远程监控,共联网报警服务网点346点。
  六、刑事科技器材
  1992年,初步开展血型、精斑等法医物证检验工作。1999年,增添一批痕检、法医器材,开展毛发、唾液、精斑等法医物证检验鉴定。2003年,刑事技术室达到公安部规定的三级刑事科学技术室标准并通过验收。至2007年,共添置指纹工作站、人员信息采集仪、实体显微镜、数码照相系统、现场勘查车以及法医专业装备20件、痕检专业装备22件、刑事照录像专业装备35件、情报资料专业及刑侦综合信息系统等。2008年,购置一部现场勘察车。
  第十节 交通管理
  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990—1992年,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工作主线,在创新交通安全勤务管理上推出警务责任段管理办法,由片区民警负责具体路段,建立勤务管理目标机制;参与“共建福厦文明路”创建活动,加强福厦路南安段的交通秩序整治。1993年春运期间,组织8个检查组进行全县交通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各类车辆17504辆,纠正违章1886辆次,清除各种违章堆物123处。1994—1996年,为适应市区改建后交通秩序管理的需要,先后制定出台《南安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暂行规定》《南安市区道路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在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规定》《关于限制部分机动车辆进入市区的暂行规定》《南安市摩托车管理暂行规定》《南安市区道路车辆停放管理暂行规定》。1998—2000年,增设市区停车泊位,在市交警大队边和河滨公路旁建成2个规模较大的停车场,在南大路金街垄头山、成功街溪边设置2个临时停车场共500多个泊位;先后建立中山、民主交通管理示范街及河滨、普莲交通管理示范路,设置双向隔离栏2200米和隔离绿化带1700米;在新华路、成功街设置护栏,公路两旁设立交通安全广告、岗亭及客车停靠点。1999年,设立交通指挥中心。
  2005—2008年,市交警大队推进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2005年起,整合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信息系统、交通事故信息系统、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系统、被盗车辆、网上追逃信息系统,构建交通指挥监控现代化管理体系。2008年起,配备全球眼网络系统对主要路段进行视频监控,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电子警察;建设水头、石井、东田、仑苍、诗山等交通卡口,对南安与邻县(市)交界处路段交通流量进行实时监控;自主研发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辅助系统,解决大队和基层中队录入岗与处理岗使用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存在的问题。是年,全面启用刑侦5.0系统处理交通事故;推行交通安全属地化管理,建立市、乡(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由交警部门独自承担转变为交警部门排查、安监等部门负责整治。
  二、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管理20世纪80年代起,县交警大队负责本区域内摩托车和农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动车辆档案的管理和各种数据的登记、统计,各类汽车年检审工作则由泉州市交警支队负责。
  1989年,全县共有机动车19417辆,其中大型汽车1384辆、小型汽车630辆、方向盘拖拉机490辆、手扶拖拉机9140辆、机板车749辆、摩托车7024辆。1993—1994年,市交警大队购置电脑、配置专职管理员,全市机动车资料数据录入电脑管理;严格审验客运车、教练车、大货车,严禁年检和检验不过
  关车辆上路行驶。1995—1997年,对全市所有机动车进行登记,换发“92”式车牌。2001年,交警、交通、工商、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办事窗口集中在一个大厅办公,为群众提供车辆报牌、办证、年审“一条龙”服务;开展培训、审验、检测、宣传“四下乡”活动,定期下乡办理驾驶证审验、摩托车检测。是年,南安市洪濑机动车办证大厅正式启用,解决省道307沿线东溪片群众报牌办证难的实际问题。
  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机动车辆428221辆(不含农机部门管理的方向盘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其中,中、大、小型机动车38091辆,摩托车388103辆,机板车2027部。
  非机动车管理1994—1995年,根据《南安市人力三轮车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人力车营运的管理,逐一建档、造册登记,人力三轮车运营按规定收费,按指定地点停放。1998年,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实行自行车实名登记、打印钢号,发证照。此后,群众购置自行车大多不到公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证照。
  (二)驾驶员管理
  1989年,全县共有机动车驾驶员29918名,其中大型汽车驾驶员2202名,小型汽车驾驶员88名,拖拉机驾驶员16372名,摩托车驾驶员10636名,机板车驾驶员620名。1992年1月,实施《福建省机动驾驶员管理办法》,发放机动车驾驶员行车安全卡。1993年,南安县交警大队创办南安县汽车驾驶员培训队。1995年11月,南安市第一家社会办驾驶员培训机构南安市金鸡汽车教练所有限公司成立。1999年1月,开始实施《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计分办法》。是年,市交警大队配备专职人员对违章
  驾驶员进行交通秩序安全教育。2004年7月起,驾驶员培训管理体制实行考培分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考试发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培训。2007年3月1日起,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机动车驾驶员477965名,其中汽车驾驶员139996名、拖拉机驾驶员198名、摩托车驾驶员337771名。
  三、交通事故处理
  1989年,交通事故继续由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1992年,执行泉州市交警支队《关于交通管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向社会公布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分类及执行处罚一览表,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1997年,开通“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提高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反应能力。1999年起,将路外、意外、轻微交通事故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统计范围。
  2000年起,将英都、仑苍、翔云、溪美、霞美、丰州辖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下放到交警中队。市交警大队设立现场勘查科、事故审理科、事故调解处理科,实行勘查、审理、调解处理分离,完善交通事故处理机制。2005—2008年,建立健全办案民警的业务考评制度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质量评析制度,督促办案民警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1989—2008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2142起,受伤人数21188人,死亡人数3287人。
  第十一节 监所管理
  一、看守所
  1989年,县看守所设置在县公安局机关大院内,有监室12间。1992年7月,县看守所迁往市区柑仔山,新址占地22亩,有办公楼一幢、监室20间及数间提审室,可关押400人。1997年增建监室20间及提审室、医疗室、收押值班室、面见室、监区围墙电网、红外线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照明设施等。2001年扩建留所服刑罪犯监室300平方米,装配监室总监控室,改进在押人员受虐报告装置。2003年,配备监室分监控及巡视打卡系统。2006年看守所新综合大楼竣工,新大楼设置会议室、会见室、接待室、微机管理室、档案室、文体活动室、电教室、驻所检察官工作接待室等。2002年至2008年10月,市看守所共收押各类违法人员11550人。
  二、拘留所
  2002年4月,南安市治安拘留所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迁至南山公园北侧,新址总占地面积7150平方米,拘留所宿舍楼使用面积2660平方米。2006年8月,南安市治安拘留所改称南安市拘留所。1989年至2008年10月底,共收拘48996人。
  第十二节 消防管理
  一、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1995年3月,撤销公安局消防科,设立南安市消防大队。1996—1999年,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监督,促进企业人员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1996年,协助市财产保险公司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共检查企业168家,发出整改通知书126份,提出整改意见368条。2000—2002年,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及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2000年,全市查封21家无证经营、证件过期未年审以及存在场所内消防设施不足、员工消防素质差等火灾隐患的“三厅”(歌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娱乐场所。查封19家消防安全不合格企业,协助14家企业经过整改合格恢复生产。2001—2002年,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行业主管、职能部门监督”的方法,对全市1295个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共发出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139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4份,消除火险隐患425条,处罚单位13家,罚款3.05万元。2002年,开展加油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拆除和关闭证照不全加油站29家,治安拘留5人,责令停产停业4家,罚款7家共2.5万元。2003—2005年,做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防回潮工作。2003年,组织8个专项治理工作组共出动880人次,检查599个单位(场所),发现火灾隐患389条,当场消除隐患154条,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235份。是年,对未审验的加油站逐
  一补审补验,严格要求加油站按规范整改火险隐患。
  2006年,市消防大队监督员挂职派出所副职领导,指导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年,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在建工程56处,查处消防产品违法案件2起,打掉生产假冒消防产品窝点2处,检查1家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营点,共查封、扣押假冒伪劣产品385件(套);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全市共检查出租房屋2381处,发现火灾隐患542家,责令立即改正用火用电不符合要求等行为343处;制定《南安市“三合一”厂房专项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三合一”厂房专项整治,查封“三合一”企业11家,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25份,落实整改29家,实施强制停电2家,处以罚款2家(共罚款1.8万元),对1家拒不整改的“三合一”企业实行挂黄牌警告。2007年,市消防大队检查各类场所353家,共排查出火灾隐患613处,当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75处,限期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8处,发出《当场处罚决定书》14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22家。2008年,开展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全年共检查各类场所365家,排查出火灾隐患613处,当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75处,限期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8处,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35份,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21家;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企业有关人员参加支队消防培训中心统一培训,大队防火监督员结合防火监督检查,到企业开展消防培训26场(次),受训人数4000多人。
  二、抢险救援
  1992—1994年,全市发生火灾130起,消防人员及时有效地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1995—2001年,市“119”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救助电话逐渐增多,救助范围逐渐扩大。消防官兵在做好防火灭火工作的前提下,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群众意外事故的抢险救援。2000年之前,全市火灾事故年发生38—85起,2001年发生139起,之后均在120起以上。
  2002—2008年,市消防大队参加社会抢险救援704起,解救被困群众404人,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2006年,消防武警战士林建伟在参加社会抢险救援抢救被困群众时不幸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一等功臣、“抢险救援勇士”。2007年8月21日下午,金淘新誉玻璃厂60吨的熔炉破裂,发生泄漏事故,消防官兵及时赶到,经过2个小时紧急处置,有效控制溶液扩散范围。2008年3月14日凌晨,石井延平中学一栋2层高的教学楼发生火灾,消防官兵经2个多小时扑救,成功将大火扑灭。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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