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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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70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57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9年至2003年间南安市举行的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参会代表人数、会议内容、选举情况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
关键词: 南安市 代表大会 第十三届

内容

第一次会议
  1999年1月8—12日召开,应到代表407名,实到代表40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市政府关于部分调整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报告》。
  会议选举南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南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81件。其中溪美二团黄则法、王声云等2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执行市区规划的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列为议案办理,其余44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
  第二次会议
  2000年1月7日至10日召开,应到代表418名,实到代表418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补选南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34件,其中议案27件经大会审议转为建议办理。
  第三次会议
  2001年1月15—18日召开。应到代表415名,实到代表41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草案)编制说明》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会议选举出席泉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7名。
  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22件,石井代表团张健康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石材业污染问题的议案》及梅山代表团吴太平、罗东代表团林清彬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安110建设的议案》,经大会审议列为议案办理,其余20件议案转为建议办理。
  第四次会议
  2002年1月16—19日召开,应到代表407名,实到代表40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补选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及南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
  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05件,其中10件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转为建议办理。
  第五次会议
  2003年1月18—21日召开,应到代表414名,实到代表41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六个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会议补选南安市人民法院院长、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04件,其中33件议案经大会审议通过转为建议办理。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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