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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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7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精神文明建设
分类号: D267.2
页数: 5
页码: 134-138
摘要: 本章记述了南安市中国共产党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精神文明建设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7月,成立南安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共南安县委宣传部。1989年3月,南安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称为中共南安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委文明办),并确定为科级机构,核定编制7名。2007年6月,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中心,为市委文明办内设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
  2008年,市委文明办编制9名,其中事业编制2名,内设办公室、创建科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导中心。
  第二节 思想道德建设
  一、社会公德建设
  1989年起,每年3月份以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为契机,全县各地广泛开展群众性学
  雷锋活动。1991年1月至1992年上半年,根据中央、省、泉州市部署,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简称“农村社教”)。溪美莲塘村等35个村被评为南安县“农村社教”先进村;阎建安等69人被评为南安县“农村社教”先进个人。1993年8月,印发《南安县文明市民知识》《文明建设手册》,在南安撤县建市期间,开展“遵守文明规范,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教育活动。
  1990—1998年,先后广泛宣传出资办敬老院收养鳏寡孤独老人的黄联体、舍已救人的洪联合、尤传度及“张海迪”式好少年戴巧艺等先进典型,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学习宣传各条战线“爱国、敬业、守法、奉献”的先进典型。1993—1995年,开展推荐评选“全国道德模范”“泉州市道德模范”等活动。1996—1998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全市共资助上千名贫困家庭子女走进大学校园。
  2001年,学习贯彻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修订《南安市民文明公约》《南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举办“家庭盛开文明花”表演大赛与“道德新风与你同行”主题活动,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2003年,开展“道德新风与你同行”为主题的“十百千万工程”活动,全市130个文明单位与280多户特困家庭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2000—200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
  2006—2008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市民积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开展“文明春风暖万家”“树文明新风、过祥和节日”“活力南安迎农运、道德新风伴我行”“公民道德宣传日”“迎奥运、办农运、讲文明、树新风”“迎农运、讲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2008年5月,开展首届“感动南安十五人”评选活动,表彰15名爱岗敬业、见义勇为、奉献社会的道德模范。
  二职业道德建设
  1989—1991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1992—1995年,根据行业特点,先后在公安系统开展“正气杯”、在税务、财贸等窗口行业开展“满意杯”、在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开展“医德杯”等职业道德建设竞赛活动,树立机关事业单位和执法部门的文明窗口形象。培育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南安市地税局等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的职业道德先进典型。
  1997—1999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学习孔繁森、吴金印、王振民等模范人物和“学先进、争优创先”活动。宣传部、文明办、广电局联合在南安市广播电视台开辟“职业道德建设大家谈”,表彰先进,推广典型,推动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市旅游局开展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中旅社、金鹿大酒店、航空旅行社、东风旅行社等4家企业获“泉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0年,开展“企业、社区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2001年,全市机关事业窗口单位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2003—2005年,在经营服务单位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市工商局、市个协联合开展创建“文明诚信经营单位”活动,评选52个南安市“文明诚信单位”,推荐22个单位参评泉州市“诚信经营服务单位”。根据《福建省行风建设及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要”的规定(试行)》,开展师德承诺活动,引导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形成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2006—2008年,继续宣传“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正式候选人——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康复点专职医生李云华等典型事迹,先后在南安市及泉州市直机关举行李云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三、家庭美德建设
  1991年7月,在县城成立南安县第一所文明居民学校,第一批学员40名,教学活动以培养和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为中心,开展法律常识、道德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1992—1993年,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双学双比”竞赛活动。1993年,在市直机关评选表彰首批“五好文明家庭”100户。1994—1995年,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争当文明市民标兵”活动。1994年,市委、市政府授予27名市民为“南安市首批文明市民标兵”称号。1997年,全市评选“五好文明家庭”3000多户,1998年元旦表彰100户“计生文明幸福家庭”。
  2000—2005年,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构建“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2001年,联合市妇联举办“家庭盛开文明花”等活动,评选五好文明家庭”408户,“家庭好角色”104人,“文明楼院”37幢,推荐赴省、泉州市表彰21户。2002年,加大社区家长学校创建力度,先后在水头、溪美、柳城等乡(镇、街道)成立22所社区家长学校,家长学校主要讲授优生优育优教知识。2003年,制定《南安市家教“十五”规划》,推选3所家长学校、3名家教工作者、1个家教先进集体赴泉州市表彰。2006—2008年,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建设活动,结合“文明礼貌月”和国庆节活动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农村继续开展“美德在农家”竞赛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现代生活方式,总结推广福建省“美德在农家”试点村—码马头镇枫树村的典型经验。
  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989年起,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联合教育部门组织“迈好青春门,走好青春路”“走向成年、立志成才、创建未来”为主题的18岁中学生成人教育宣誓仪式。1990—1995年,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邀请司法干警到学校举办法制教育讲座。1995年,邀请厦门大学法律系24位师生到学校、企业进行法制教育和维权意识教育。1996—2000年,坚持把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拓宽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的两条渠道,抓好文明学校、家长学校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三个载体,开展“讲公德、守法纪”读书教育和创先评优活动。2000年,举办全市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知识竞赛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国防教育基地及实践“三个代表”典型——梅山镇新蓝村的两个文明建设成就。实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维岗创建活动。2001年,制定《南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2003年,发动和组织各级团组织以座谈会、辅导报告、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青少年中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行为”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2004—2008年,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5年,在市区长安街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一条街”“法制宣传一条街”,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爱祖国、爱福建、爱南安”“新世纪我能行”“迈好青春门,走好成人路”“我做合格小公民”“向不良习惯告别”等活动。2006年,贯彻“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小公民道德教育。2007—2008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活动。英都西峰小学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开通网上会亲通道,设立留守儿童“谈心室”,被确定为全国留守儿童家教示范点。
  第三节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创建文明县城(城市)
  1990年7月,成立县城建设指挥部,开始规划建设县城与创建文明县城。指挥部分设宣传、改建、卫生、市场、交通、建设、机关、治安等8个工作组,开展为期半年的县城综合整治。1991年,集资兴建儿童乐园、体育场、游泳池、文化中心等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建筑)。1992—1996年,以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改变陈规陋习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宣传教育活动。1993年,撤县建市后,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成立市容综合管理领导组,颁发《城区市容管理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城区改建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1996年,市委制定《南安市“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快文明城市建设步伐,提升文明城市品位。
  1997—1999年,先后开展创建新华街、溪美街“三优街”(优秀岗位、优质服务、优美环境)、创建文明安全片区(小区)和文明社区竞赛活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修订《南安市文明公约》,提倡移风易俗树新风,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制定《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开展评选“无烟单位”活动。发出《关于加强市区综合治理的通告》,颁发《市容市貌管理七项规定》,明确对破坏市区公园、路牌路灯、电话亭、果皮箱等公共设施的具体处罚标准。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革除陈规陋习,举办集体文明婚礼。1999年,市创卫指挥部向市区各宾馆、酒楼(店)、歌舞厅(KTV)、旅社、游泳池等单位下达创卫达标任务书。
  2000年,市文明办等单位联合为500对新婚夫妇举办集体文明婚礼,婚礼得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2003—2008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止乱张贴、乱扔乱倒垃圾的不良行为。清理搭建的违章建筑。理顺环卫体制,实行市、街、居环卫三级管理。加强文明示范街建设,市工商局组织开展公平交易执法年,开展“创质量信得过,无假冒伪劣商品市场”活动。市建委制定《市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减少建筑垃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城市环境不断美化,市民文明程度与城市形象显著提升。南安先后获得“第四届(1991—1992年度)创建文明县城竞赛先进县城”、“第五届(1994—199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优胜城市”、“第六届(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二级达标城市”(全省排名第三)、“第七届(1998—199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一级达标城市”(全省排名第六)、“第八届(2000—2002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先进城市”(全省排名第三)、“第九届(2003—200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第十届(2006—2008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等称号。
  二、创建文明行业(窗口)
  1990—1996年,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推行服务承诺制与公开办事制度,各窗口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在各行业窗口单位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市各系统窗口单位参加活动,涌现出溪美地税分局、水头公安分局等一批省和泉州市级“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示范单位。1997—1998年,在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公共事业等30个单位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开展“创‘十杯’评百佳”和创建“青年文明号”“三八文明号”活动,先后评选出125个先进单位和486个先进个人。税务系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医疗卫生部门开展“白衣工作者奉献爱心”活动,
  邮电系统开展“尽职、创新、守纪、为民”活动。1999年,市国税局、地税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进入21世纪,各行业继续开展“百家窗口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双十佳职业道德建设”“共铸诚信、打造诚信南安”“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迎农运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等主题活动。市气象局、市电力客户服务中心等一批窗口单位被命名为省、泉州市级“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点。2000年,供销系统先后开展“服务三农,满意在供销”“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百店千柜无假货”活动,涌现出各类先进单位(集体)32个、先进个人44人次。市国税局推行办税八公开制度、限时工作制、服务承诺制。2001年,市委文明办专门组织对市区“百家窗口”优质服务竞赛先进单位抽查暗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提高文明单位的建设水平。2003年,全市26个单位被省、泉州市列为“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示范单位。2006—2008年,在行业窗口单位推行公开承诺、民主监督、公开评议等工作制度。通过群众评议、新闻媒体公示、社会问卷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形式,对行业窗口单位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当年行业风气平均满意度达88.08%。
  三、创建文明村镇
  20世纪90年代初,在全县农村开展文明乡镇竞赛活动,各乡(镇)开展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和整治环境卫生、改旧建新等工作。1992年,组织梅山、水头等4个镇,梅山蓉中、石井淗江等8个村参加泉州市文明村镇竞赛,取得较好的成绩。是年,水头镇被推荐为全省“十好文明集镇”。1997—1999年,开展“六提倡、六反对”(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族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少生优生,反对计划外生育)活动,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公共道德。各乡(镇)、村组织工作队以及发挥老人协会作用,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制止“普度”“佛生日”等封建迷信活动;九都镇作出《关于开展厚养薄葬移风易俗活动的决定》,制定“定点申建坟墓”和“丧事简办”两个制度。1999年,在市区成功街成兴片区等9个片区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片区活动。
  2000—2004年,先后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的意见》《南安市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各乡(镇、街道)继续开展殡葬改革、乡村卫生整治、婚姻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溪美街道全面推行殡葬改革,投入16万元治理乱建坟墓。省新镇全镇签订《计生村规民约》,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水头镇全面推行火化,投资300多万元兴建安息堂。2003年,贯彻落实《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涉台教育为内容的“七进社区”活动和“社区读书活动”共80多场次。市区溪美、新华、湖新等社区成立创建文明社区(小区)理事会,建立市民学校、治安联防队、卫生清洁队、文体活动队、志愿者服务队、计生服务队、老人督导队等“一校六队”。期间,英都霞溪村、梅山新兰村、官桥内厝村、石井淗江村等一批乡村成为省、泉州市级宽裕型文明村。
  2005—2008年,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制定和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农民素质提升规划》《家园清洁行动规划》。在沿海片以水头镇为样板开展创建现代文明镇活动,在山区片以蓬华镇为样板开展创建生态文明镇活动,促进侨乡特色新农村建设。2007年,市委发出《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精神文明连片创建活动的通知》,按照以点带面,联片创建,整体推进的思路,开展连片文明村群创建活动,同时以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家园清洁行动为载体,以治理脏乱差和移风易俗为重点,深化文明村镇竞赛活动。是年,官桥镇内厝村、康美镇兰田村分别获得“全国十佳小康村”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称号。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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