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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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5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分类号: D267.2
页数: 9
页码: 115-123
摘要: 本章记述了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机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委员会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一、市纪委(监察局)
  1989年,中共南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为副处级机构,内设办公室、控告申诉室、纪检室、审理室等4个室,核定行政编制25名。1993年4月,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1997年3月,核定行政编制34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内设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加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等8个室。
  2002年,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南安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委办〔2002〕83号)精神,市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执法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等8个室以及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效能投诉中心)2个挂靠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8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核定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事业编制4名。2006年,增加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2名。2007年,增加市纪委行政编制1名。至2008年底,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不变,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
  二、派出机构
  2000年9月,市纪委在教委、计生委、卫生局、建委、土地局、财政局、交通局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在检察院、法院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邮电和金融系统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2002年,市纪委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经济贸易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农业与海洋局、水利局、科学技术局、文化体育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事业局、教育局、计划生育局等18个市直部门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2006年,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在部分市直部门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市纪委在司法局、林业局、粮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统计局、外事侨务办公室、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7个市直部门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
  至2008年底,市纪委共在32个市直部门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
  第二节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一、清理违规建房
  1990—1991年,对党政干部违反规定建私房进行清理查处。全县接受清理的党政干部4000人(副处级以上30人,科级560人,科级以下3410人)。经查1982年以来建私房770人,其中不同程度违反省委相关文件规定262人,给予罚款处理151人、共274142元;责令退地还耕50人、面积共2663.67平方米;给予党纪处分5人。1995—1996年,对党政干部违规购买集资房、多占公房进行清理。全市违规人数147人,给予处理140人,其中:副处级以上5人,3人退出公房,2人退出集资房;科级89人,处理86人,退出租住公房8个单间、集资房及公房66套;科级以下53人,处理49人,退出租住公房27个单间、集资及公房23套。清房还处理收回现金55.58万元。至此,清房工作基本结束。
  二、礼品、礼金登记和清理
  1995年,处理党员干部公务活动接受礼金2人2320元。1997年,建立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制度。是年,2名处级干部按规定分别上交礼品(1条金项链)礼金(5500元人民币),38名科级干部按规定上交礼品折合人民币3.29万元。2000年,设立南安市廉政账户,接收领导干部上交的礼金款项。2001年,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全市130多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填写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上交情况汇总表,共清理收受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3.5万元。
  三、处理违规配备车辆和通信设备
  1994—1996年,清理党政机关购买和使用进口小汽车。乡(镇)政府和市直机关进口排气量3.0小车共15部,其中3部经有关部门评估作价拍卖,8部退还原赠车者,2部转企业单位使用,2部经报送审批作为公务接待用车留用。1995年,清理公款购买摩托车61部,全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当年,处理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科级干部2名,追缴学习费用6106元。
  1995年,清理用公款购买手提电话146部、住宅电话166部、无线寻呼机212只。1998年,重新修订出台《关于南安市无线移动电话、私人住宅电话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实行“话机折价归私、话费限额报销”的管理办法。同时,再次开展清理工作,全市352个单位共清理出公款购置的移动电话905部和公款安装的住宅电话241部,按规定全部折价处理,折价金额共84.5万元,应缴78.56万元全部缴交入库。2008年,开展个人通信工具捆绑办公电话专项清理,清理解除捆绑办公电话144部,清退由公款支付的个人通信费用42775.28元。四、廉洁自律制度建设
  1996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文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按照标准接待,原则上市区范围内不吃饭,下乡不喝酒,到企业不就餐。1998年,重新修订公务接待标准,乡(镇)机关和市直部门单位的接待费实行“一控四限”(控制总额、限点接待、限员陪客、限额就餐、限时结账),干部下乡一律在机关食堂用餐,接待费从会计账目中单独列项,严格接待费的审批和监督。1999年12月,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禁用公款赠送红包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财务审批权。2000年。根据干部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用车和周转房使用管理的问题,出台《关于南安市领导干部用车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市政府干部周转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用车及周转房管理。
  五、其他工作
  1989年起,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公物移交工作制度。是年,全县47名科级干部向原单位办理公物移交手续,移交电视机2台、摩托车6辆、手提电话17部、录音机1台、传呼机7个、热水器2台、冷热饮水机1台以及其他公物共183件。1991—1992年,清理和纠正党政机关及其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对54家挂靠党政机关的企业,采取整体脱钩处理或划转企业管理;对参与企业经营的专(兼)职干部,限期回归原单位。1993年,清理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费用,1992年7月至1993年10月,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27个98人,按规定个人应上缴的“三费”(置装费、伙食费、零用钱),全部缴交市财政部门。2001年,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登记清理工作,全市38名县(处)领导干部均填报登记表,并由单位张榜公布。2002—2006年,每年春节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召开科级领导干部配偶座谈会。200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黄金周期间,加强公款公车旅游整治工作,制止3个单位拟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2005年,检查监督国有企业领导廉洁自律工作,专项整治开具虚假发票用于公款报销的行为。2006年,专项清理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101个
  单位1046名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各类出国(境)证照1169本,其中处级干部31人52本,按规定不宜由个人保管的证照全部上交有关部门。
  第三节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989—1995年,重点查处经济领域贪污、挪用公款与镇、村干部利用土地审批环节贪污受贿的违纪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57件。1995年,立案查处市土地管理局、市地产开发公司受贿窝案;查处接受礼金2人共2320元,处理上交国库。11月,组织全市财务、税务、物价专项大检查,检查重点户6443户,查出违纪2836户、违纪金额416.08万元,追缴入库407.4万元。1996—1997年,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受回扣、贪污公款案件。1996年,立案查处3名镇领导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查处3名村干部贪污公款的案件。1997年,立案查处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收受回扣、贪污公款的案件2件。
  1998—2002年,重点查处涉及“三机关一部门”(党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1998年,立案查处1名机关科员、1名镇党委副书记利用漳泉肖铁路征用土地赔偿的工作便利,贪污公款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村干部利用漳泉肖铁路征用土地侵吞公款案件。1999年,立案查处1名副镇长在担任漳泉铁路南安丰州段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贪污、受贿的案件。2000年,立案查处市食品公司经营店面出租的受贿窝案;立案查处1名工商所副所长利用职务便利受贿75000元、徇徇私枉法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村支书挪用村路拓宽专用款7万元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水库管理处主任挪用公款153223元的案件。2001年,立案查处科级干部11件11人;立案查处某村两委干部以“技术转让费”为名伪造票据、虚报8万元的集体贪污窝案及1名村主干贪污受贿案。2002年,立案查处“三机关一部门”违纪案件22件22人(科级干部12人、其他10人),其中立案查处1名副镇长在任职期间,利用分管镇基金会工作便利受贿4.5万元,并造成集体资产流失258万元的案件。
  2003—2008年,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受贿索贿案件和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补贴及商业贿赂案件。2003年,立案查处市城监大队1名副大队长私设小金库、私分国有资产46.91万元、贪污1万元的案件。2004年,立案查处某乡政府挥霍浪费、违反收支两条线及廉洁自律规定、滥发奖金补贴的案件;立案查处某中心小学虚开票据套取公款、私设小金库、发放不合理补贴141752.3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医院药剂科科长收受药商贿赂204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小学校长虚开工程支出票据、私设小金库350582.22元、贪污公款5000元的案件。2005年,立案查处某镇人大副主席利用分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职务便利,贪污2万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派出所1名民警受贿13500元、索贿50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畜牧兽医站截留私分检疫费、店租等672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小学校长挪用公款94900元的案件。2006年,立案查处市法院工作人员向法院原院长行贿窝案;立案查处某食品站站长私设小金库150740元、私分国有资产的案件。2007年,立案查处1名副局长受贿47528.29元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法医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案件当事人20000元贿赂的案件;立案查处1名供电所职工挪用公款173049元的案件。2008年,立案查处某局1名科长利用职务便利,在开发商选址、变更过程中受贿70000元的案件;立案查处某医院工作人员利用医药采购、综合大楼基建的职务便利受贿窝案;立案查处1名医院院长受贿29万元案件;立案查处某农机站截留保险费比例提成228435.7元的单位受贿案件;立案查处1名司法助理员利用负责征地拆迁的工作便利受贿12万元的案件。
  1989—2008年,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5369件(次),审查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504件。受党纪处分共1357人,其中开除党籍376人、留党察看249人、撤销党内职务60人、严重警告344人、警告328人;受政纪处分党员179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19人),其中开除公职9人、撤职37人、降级19人、记大
  过29人、记过41人、警告44人。移送司法机关审理受刑事处罚128人。
  第四节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一、治理公路“三乱”
  1994年,市纪检监察部门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将制止公路“三乱”(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作为纠风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拆除违规设立的收费站、检查站,实现国道、省道无“三乱”。此后,为巩固整治公路“三乱”的成果,每年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抽查境内公路。至2008年,共出动524人次整治公路“三乱”,抽查境内公路3300多公里,查处“三乱”案件22起,清退乱收费90多万元。
  二、减轻农民负担
  1998年,督促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关于农村供电实行最高限价的通知》,全市285个村最终用户电价控制在1元/度以内,占村总数的72%。农村平均电价由原来的1.25元/度回落至1.1元/度左右,每年减轻农民电费支出2000多万元。1999年,全市发放30万份农民负担监督卡,在22个村建立44个农民负担监察点,220个农民负担监督户,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制止违规行为4起,废止和修订涉及农民负担文件2份,取消涉及农民不合理负担2项,减轻农民负担590.79万元,清退已收取的款项90.79万元。2000年,农村实行电网改造,改造后全市平均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24元,减轻农民用电负担53862.1218万元。
  2001—2008年,共取消涉农不合理收费项目19项,减轻农民负担23389.25万元。2002年,在全市设立30个事业性收费窗口网点,229个收费项目纳入网点管理,撤销收费项目8个。2003年,市政府制定《南安市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全部退回向农民收取的三项村级提留款和五项乡镇统筹款的预收款。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治理农村报刊征订乱摊派。
  三、治理教育乱收费
  1999年,坚持按照“省立项目、省定标准”的原则收费,设立中小学乱收费举报电话。是年,共受理群众举报乱收费信访件31件,查处违纪金额17.2万元,全部清退给学生。2001—2008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对全市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违规违纪案件105件,查处违规收费343.26万元,退还不合理收费90.04万元。四、治理整顿医疗药品市场秩序
  2000年4月,首次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药品,共成交20个品种146.65万元,比国家规定的批发价下降150万元,平均降价达50.6%。大幅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2467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225种药品价格进行调整,收费总幅度调低6.5%,药品价格降低幅度达14.56%。2001年,组织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对全市970多家医疗单位、个体药店及美林、官桥等地药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药品29万多种(次),处罚89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0家。2003年,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731家,立案查处161件,依法取缔15家,罚款29.2万元。2006年,加大药品市场执法力度,组织检查药店和医疗机构1300多家(次),立案92起,取缔无证经营8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2000多种,罚没款36.2万元。督促做好省第四批集中招标中标的1706种药品跟标工作。至2008年,全市公开招投标集中采购药品共4301种,降低药品价格3953.046万元,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6000多家,立案572件,依法取缔违法经营15家,罚没款168.1万元。
  五、治理商业贿赂
  2006年,成立南安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将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市纪委监察部门重要议事日程。2007年,开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治理整顿,工商系统立案查处4件涉嫌商业贿赂案件,卫生系统封杀14家涉嫌商业贿赂的医药购销企业,医务人员上交不正当收入43万元。
  第五节 执法监察
  一、专项执法监察
  1989—1992年,探索执法监察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整顿公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993—2002年,先后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春耕备耕、农用物资、农用柴油价格、农业专项资金、生产自救款、粮食销售价格、菜篮子专项资金、农村电价整顿、涉农收费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000—2002年,专项监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四项社保资金的管理、使用。
  2003—2004年,监督检查水利、交通、教育危房改造等项目配套的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03年、2007年、2008年,开展环保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参加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督查工作。2004—2006年,对教育乱收费、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督查。2007年,监督检查《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2008年,会同林业、审计、财政等部门,对林业系统2006年以来林业执法进行专项监察。
  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执法监察
  1996年,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的执法监察。1997年,开展农业建设用地清查,清理非法占地行为,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收支情况。1998年,开展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南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评标定标办法》《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廉政建设管理规定》《南安市建设工程评标定标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等,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及中标后工程的跟踪管理。1999年4月起,每年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政府采购规范运作,同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2002年,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的实施。8月,对南安大盈糖厂的土地使用权采取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评估价427万元,挂牌交易成交510万元。是年,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全年公开招投标73个工程项目,工程标底总价24731.17万元,中标价为23222.63万元,节约投资1508.54万元。
  2004—2006年,督查并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2007年,把规范中介组织作为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对中介组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主管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工作机制。2008年,把土地、矿业、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中串通投标(含串通竞买)行为纳入专项整治范围。11月,在全省率先开通集查询、管理、电子摇选、公众评议于一体的“中介网上超市”。是年,确定南安市重点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目录。
  三、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
  2008年3月,启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制定《南安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是年,市卫生局等11个试点单位通过细化、量化、简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09部,共梳理出自由裁量权条款1948条,细化行政权力3001项,制成“权力清单”,依法压缩“弹性空间”,
  建立健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
  第六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2000年,市委先后制定《南安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南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把各级班子及其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和分管的部门和范围逐项分解,量化指标。2002年,市委、市政府发出《市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南安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
  2004—2005年,市纪检监察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解为5大项34小项,逐项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做到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建立6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试点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先后有7个乡(镇、街道)和2个市直单位的17名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2006—2008年,先后建立《南安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关于科级领导干部述廉报告制度的意见》《关于对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中违纪行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008年,研究制定《南安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完善惩防体系,把领导干部的考核考评、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第七节 机关效能建设
  1998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勤政建设工作动员大会,颁布《南安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机关勤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决定》。市纪委监察部门成立勤政监察室,聘请15名勤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2000年3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将勤政监察拓展为机关效能建设,成立南安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效能办)。6月,成立南安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制发“一表两函一书”(投诉登记表,交办函、转办函,效能告诫书),对投诉件的处理要求当日投诉、当日批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2001年5月,市效能办协调设立南安市勤政服务大厅,15个职能部门和2家中介机构入驻,设置20个服务窗口。8月,设立洪濑机动车辆办证服务窗口。
  2002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南安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市勤政服务大厅逐月进行绩效考评,评选每月优秀服务窗口。制定出台《南安市清障工作实施意见》,实行工作例会、挂钩联系企业、督查督办、被诉待岗、效能告诫、效能追究、定期通报等7项清障工作制度。2003年,开展企业评议机关效能工作,就18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部门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2005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南安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对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主要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方式进行。是年10月,创建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30个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入驻并设立服务窗口。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环节,实现审批与监管适当分离,改变多头收费为一个窗口收费,做到“办事不出中心,高效便民”。2006—2008年,全面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效能监督。2006年4月底,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并联审批试点开通,企业和群众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至2008年,在效能建设中全市给予效能告诫22人,移交党政纪处分3人,辞退2人。
  第八节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989—1992年,县纪委监察部门以组织学习辅导材料、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以及召集党员代表座谈会为主要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1991—1992年,结合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纪委7个规定等辅导材料。1993—1994年,开展“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的专题教育。在官桥、洪濑、美林、梅山、九都、溪美等乡(镇)及税务局、工商局、农行、电力公司建立教育联系点,以点带面,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1995—1996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纲要》,开展“学理论、讲党性、守纪律、比奉献”的专题教育活动。1997年,举办“党纪政纪教育”专题教育讲座,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为主要内容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1998—2003年,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1998年,组织全市500多名领导干部到泉州参观全省反腐倡廉展览;举办南安市地税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会,组织观看南安市地税系统先进事迹图片展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1999年9月,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学地税整顿机关作风活动。2000年9月,在全市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以案警醒党员干部,加强反腐思想防线建设。2001年3月,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选择新蓝村党支部、市科协陈永宝等5个实践“三个代表”先进典型到各乡(镇、街道)巡回报告。2002年,先后开展学习陈欠水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月活动。2003年,市委开展向艰苦奋斗、勤政廉政的优秀共产党员——南安市档案局长吕火把学习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弘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优良作风。
  2004年,开展优质党课教学观摩评比活动,先后在市委党校及市直系统党委举办15场党课教学观摩现场会。2005年,建立金淘叶飞将军故居、石井郑成功纪念馆、梅山李光前故居、泉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南安市公安局看守所、南安市委党校、南安市地税局等7个反腐倡廉教育基地。2007年,分三批组织600多名科级党员干部和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到泉州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2008年初,在市区长安街设置120块廉政公益宣传牌,举办文化广场廉政文艺晚会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图片展。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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