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共南安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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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64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中共南安市委员会
分类号: D267.2
页数: 10
页码: 106-115
摘要: 本章记述了中共南安市委员会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组织机构、重大决策等。
关键词: 南安市 中国共产党 委员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中共南安县第六届委员会任期三年:1987年11月至1990年11月;第七届委员会任期三年:1990年11月至1993年12月;第八届委员会任期五年:1993年12月至1998年12月;第九届委员会任期五年:1998年12月至2003年12月;第十届委员会任期三年:2003年12月至2006年7月;第十一届委员会任期五年,从2006年7月始。
  二、工作机构
  1989年1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机要室;3月,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升格为科级单位;12月,县委办机要室改称县委机要局,为副科级单位。至1989年底,中共南安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对台工作部、县直机关党委会、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属县委部门管理的机构2个:县委文明办(科级单位,由县委宣传部管理)及县委机要局(副科级单位、由县委办公室管理)。属县委管理的事业机构1个:县委党校。
  1990年7月,县委党史工作委改称为县委党史研究室;10月,县老干部局改称为县委老干部局。1991年3月,县农业委员会加称县委农村工作部(简称县委农工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4月,县委对台工作部改称为县委台湾工作部(简称县委台工部),对外称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县台办),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5月,成立南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综治办),为正科级单位;11月,县直机关党委会改称为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简称县直党工委)。1993年4月,县纪委、县监察局合暑办公。
  至1995年底,中共南安市委所属市直机构:市委办公室(包括市委机要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包括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委对台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包括市综治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机构: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
  1996年,撤销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委员会),设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牌子);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简称市文明办),仍由市委宣传部管理。
  1996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简称1996年机构改革),市委设6个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市委政策研究室牌子)、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加挂市宗教事务局牌子)、市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3个部、办管理机构: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管理;市委机要局由市委办公室管理。1个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农业办公室牌子)。
  1998年,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合并,保留档案局牌子,改为市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同年,成立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编办,加挂南安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牌子),为正科级单位;市保密局并入市委机要局,归市委办公室管理,为副科级单位。
  2002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简称2002年机构改革),市委设8个工作部门:市委办公室(加挂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牌子)、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3个部门管理机构: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宣传部管理,均为正科级;市委信访局(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市委办公室为主管理,为副科级单位。1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个挂靠单位:市委610办。3个事业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市委党校。
  2005年,市委信访局升格为正科级机构,仍由市委办公室为主管理。
  至2008年12月,市委工作部门8个: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工部(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市委信访局(加挂市政府信访局牌子)。市委部、办管理的单位9个: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由市委办管理;市委文明办由市委宣传部管理;市综治办、市委610办由市委政法委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市委非公企业党工委由市委组织部管理。市委管理事业单位3个:市委党史研究室、档案局、市委党校。
  三、机关党组、党委
  (一)机关党组
  1989年,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已设立党组。1997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办、市教育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市计划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南安市支行设立党组。2002年9月,设立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06年1月,设立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市工商联(商会)党组;6月,设立市技术监督局党组;9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改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2008年2月,设立市总工会党组。
  (二)市直机关党委
  1989年,全县设立人武部、文教、经委、财委、农委、建委、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政法委机关等9个县直部门党委。
  1996年8月,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改为归口管理,市文教党委改设为文教口党委;撤销市经委党委、市财委党委,合并成立市计经贸口党委;市农委党委改设为市农口党委;市建委党委改设为市建委口党委;市委机关党委改设为市委党群口党委;市政府机关党委改设为市政府综合口党委;市委政法机关党委改设为市委政法口党委。
  1999年6月,成立市农业产业化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水利电力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工矿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商贸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等5个国投公司党委。
  2002年6月,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全面调整,原来机关7个“口”党委重新划分为10个“系统”党委:市委党群口党委改称为市直机关党群系统党委;市政府综合口党委改称为市政府综合系统党委;市委政法口党委改称为市委政法系统党委;市农口党委改称为市农林水系统党委;市文教口党委改称为市文教系统党委;撤销市计经贸委口党委,设立市计划系统党委、市经贸系统党委;撤销市建委口党委,设立市规划建设系统党委;设立市统战系统党委、市财税系统党委。
  2005年11月,撤销商贸、工矿、农业、公共事业等4个国投公司党委,合并成立南安市贸工农国投公司党委。2006年3月,市文教系统党委改称为市宣传系统党委。
  至2008年,全市有党群系统、政府综合系统、统战系统、宣传系统、政法系统、计划系统、财税系统、经贸系统、农办系统、规划建设系统等10个系统党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安局、贸工农国投公司3个市直党委。
  四、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
  1989年,全县有溪美、美林、东田、仑苍、英都、翔云、眉山、金淘、蓬华、诗山、码头、九都、罗东、梅山、向阳、洪梅、洪濑、康美、丰州、官桥、水头、石井等22个乡(镇)党委。
  1999年1月,因行政区域调整,撤销原溪美镇党委,设立溪美街道党委和柳城街道党委;撤销原美林镇党委,设立美林街道党委和省新镇党委;7月,撤销原丰州镇党委,设立丰州镇党委和霞美镇党委;撤销原罗东镇党委,设立罗东镇党委和乐峰镇党委。
  2003年4月,撤销原溪美街道党委、柳城街道党委、美林街道党委,设立溪美街道党工委、柳城街道党工委、美林街道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
  2005年9月,撤销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党支部,设立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作为市委派出机构。
  至2008年年底,全市有23个乡(镇)党委,3个街道党工委及雪峰华侨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第二节 重大决策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1990年12月,中共南安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制定之后三年的总体奋斗目标: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动员和依靠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稳定、集中精力把南安的改革开放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要突出抓好科技教育,在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巩固国营企业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开发型农业,大力吸引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前八年实现工农业产值的第二个翻番。至1993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10亿元。
  1993年12月,中共南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制定之后五年的总体奋斗目标:必须以撤县建市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共十四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团结一致、扎实工作,保护并调动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坚持两个文明同步发展,进一步落实“蟠龙起舞、两翼展翅、中部开花、推进三角”的战略布局,集中力量,认真实施“乡镇企业发展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大市区建设工程”,奋斗五年,奠定南安经济发展的雄厚基础,1995年提前达到小康水平;力争到1998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75亿元,国民收入11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280亿元,出口商品总值6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7.6亿元,综合实力跃居全省前列。
  1998年11月,中共南安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制定之后五年的总体奋斗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念好山海经,走好兴工路,搭好经贸台,吹好引凤箫,谱好文化曲,加强党的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把一个政明风清、市强民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南安带入21世纪。到2003年,巩固和发展在全省、泉州市的领先地位,力争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20亿元(现行价,下同),年均增长11.5%。财政总收入10.2亿元,年均增长12.1%。
  2003年11月,中共南安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制定今后五年的总体奋斗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五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创新、务实意识,全力推进沿海、东西溪沿岸、山区三个层面联动快速发展,打造实力南安、活力南安、魅力南安,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南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到2005年,率先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亿以上,财政总收入比2003年翻一番以上,力争更好些,为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经济发展战略
  (一)“发展乡镇企业”战略
  1990年,县委、县政府培育乡镇企业“五朵金花”(南丰、南华、南晶、南泉、南美)典型,以带动全县乡镇企业发展。1991年,县委、县政府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南安经济的重要战略,提出“一年播种、两年开花、三年结果”的发展乡镇企业工作规划,决定1991—1993年开展“乡镇企业年”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乡镇企业。
  1992年2月,县委作出《关于加速乡镇企业发展步伐的决定》,在技术人才使用、信贷资金支持、税收优惠、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出台扶持优惠措施,促进乡镇企业加快发展。1993年12月,市委在中共南安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南安经济的重要战略,常抓不懈,争取在1998年实现乡镇企业总产值翻两番,突破316亿元”。
  1994年,市委、市政府贯彻“发展乡镇企业”战略,组织实施“乡镇企业发展工程”,引导和激励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各方力量筹资兴办企业。
  1996年2月,市委作出《关于大力发展“三资”企业的决定》,并决定组织开展三资企业年活动。5月,市委作出《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和提高的决定》,提出乡镇企业“要坚持走企业规模化、产品名牌化、管理现代化的质量效益型路子,积极外引内联,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技进步,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实现乡镇企业的新跨越”。
  (二)“工业立市”战略
  1997年1月,市委总结实施“发展乡镇企业”战略的成功经验,提出“再创南安市‘九五’辉煌,潜力在工业,希望在工业。要以工业立市,加快企业向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的新跨越”。1998年11月,在中共南安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市委再次强调“工业立市”是南安经济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是确保21世纪南安在全省、全国保持领先地位的必然选择。
  市委制定实施“工业立市”战略,开展“工业立市”系列活动:1997年,开展“工业发展年”活动;1998年,开展“工业壮大年”活动。当年12月,市委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乡镇明星企业,推进工业立市进程的决定》,在全市乡镇工业中,确认一批骨干企业作为南安市明星企业进行培植和扶持,促其形成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力强的“南安旗号”企业,带动全市乡镇工业整体素质的提高;1999年,开展“推进工业立市进程考评”活动。
  2000—2008年,第九、十、十一届中共南安市委始终坚持“工业立市”发展战略,推进“工业立市”向“工业强市”迈进,并根据各阶段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提出发展壮大南安工业的新举措。
  三、中心城市建设
  1993年12月,市委提出:南安设市和今后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个大市区。要按照现代化城市要求,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速度和侨乡特色,进行规划设计。此后市区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现市区的延伸和大规模开发建设美林新区,尽快形成大市区格局。要在市区建设一批包括柳湖公园、戏院、体育馆、青少年宫等设施,以及高档的商场、酒店、综合大楼。要引进现代化的城市管理经验,加强城市居民意识教育。
  1998年11月,市委提出:要按照《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市区有山有水的自然环境优势,努力塑造显山露水、依山傍水、青山绿水的城市新格局。抓好市区行政区划调整,改造旧区、发展新区,引导市区向四面拓展,扩大容量。至2003年,市区规模扩大到16平方千米,人口18万,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8%,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以上的水平。
  2005年,市委进一步确立“以江为轴、东进西连、北拓南疏、拥江发展”的城市建设思路和“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目标,强调要以超前的意识、发展的眼光谋划和完善城市规划,提升城市规划水平,撑开城市框架;提出要突出北拓东进,加快城东组团和城北组团的市政、路网、商贸等设施建设。要突出“一江(西溪)一湖(柳湖)三山(南山、龟山、凤凰山)”景观特色,精心设计城市风貌和城市景观,加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要以城市路网、市政设施、旧区改造、新区建设、社会事业布局等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提高城市辐射和集聚功能;修订中心城区规划,至2010年,中心市区建成区面积达25平方公里,人口达25万。
  四、申请撤县建市与行政区域调整
  1992年5月,根据南安经济发展需要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县委、县政府作出申请撤县设市的决定。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南安撤县设市,同年10月16日举行撤县建市庆典活动,南安市正式设立。
  1998年底,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并决定申请撤销原溪美镇、美林镇,设立溪美、柳城街道和美林街道、省新镇。1999年初,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并决定申请撤销原丰州镇、罗东镇,设立丰州、霞美和罗东、乐峰镇。

知识出处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南安市志.1989—2008上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设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人口、民主党派与工商联、社会团体、民政·民族·宗教、劳动与社会保障、南安与台湾的关系、城乡建设、供水供电以及交通设施、城镇名片·品牌·商标、对外贸易与合作、农村与农村经济、工业、交通运输业、邮政通信、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乡镇概况、人物等类目。记载了1989-2008年南安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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