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鼓励投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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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461
颗粒名称: 第六节 鼓励投资
分类号: D634.1
页数: 1
页码: 1093
摘要: 本文描述了清朝、民国和解放后泉州华侨的捐资投资和获得官衔奖励的情况。清朝时期开始奖励华侨捐资,民国时期颁布奖励条例,并对捐资兴办学校者进行表彰。解放后,政府继续鼓励华侨参与投资和经济建设,并成立对外经贸委员会和侨办协助华侨投资和提供帮助。
关键词: 捐资 投资 华侨企业

内容

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开始以官衔奖励捐资的华侨,嗣后对筹资回国投资的华侨也奖给官衔。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赏(奖)官衔至二品顶戴、盐运使、副将,不愿为官另予旌奖。菲律宾华侨杨嘉种曾受过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赠匾嘉奖。
  民国3年(1914年)10月,北京政府颁布《捐资兴学褒奖条例》,对捐资者发给金、银色褒章、匾额、大总统特定褒奖;捐输其他项目的另予奖励。印尼华侨蒋报和等人曾受奖,蒋报和并任国会华侨议员。民国时期,捐资在泉州城兴办学校受到奖励的有黄奕住、陈光纯(均系南安人)等多人。抗战爆发前,倡导捐资、投资获国民政府以职衔奖励的泉州籍华侨有万廷璧、王泉笙等多人,在泉州投资受奖励的华侨有吴记藿、陈清机等多人。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在泉州城设立晋江县华侨投资辅导委员会,指导华侨投资。
  解放后,政府号召归侨、侨眷积极投资,参加发展生产,恢复经济。1952~1966年,晋江专署和泉州市侨务部门鼓励华侨投股福建华侨投资公司。1979年后,泉州市成立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为前来投资的华侨铺路搭桥,介绍投资环境和项目,协助联系合作对象,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为海外乡亲联谊、经贸活动提供信息资料,为华侨投资企业排优解难。1986~1990年,鲤城区侨办协助102家华侨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享受减免税优惠待遇认可书。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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