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沟通侨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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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4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沟通侨汇
分类号: D634.1
页数: 2
页码: 1090-1091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清末至民国时期泉州市的侨汇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设立邮政局管理侨汇经营、厦门侨务局成立、争取设立侨汇分局等措施。解放后,泉州市侨务部门致力于沟通、保护和争取侨汇,包括清理未解付的侨汇、发展侨乡服务员队伍、打击违法行为、限额供应物资等。
关键词: 侨汇管理 争取侨汇 侨汇供应

内容

清末和民国时期,泉州设有邮政局,管理民信局的侨汇经营。民国23年(1934年)12月,厦门侨务局成立,多方吁请有关当局保护侨汇,争取批信局在内地设分局,督促查办劫杀侨汇派送员和敲诈勒索华侨汇款案件,争取泉州各批信局在战时直接收发外洋批信。民国31年,又督促晋江县政府组成侨信审查委员会,疏解各批信局积压的侨汇。
  解放后,争取、保护、沟通侨汇成为侨务部门重要的长期性工作。1953年3月,以中国银行为首组成清理委员会,对解放前银行和批信局未解付的侨汇和存款进行清理,合理解决遗留问题。泉州市侨务局(科)成立后,在全市发展侨乡服务员,人数最多达61人,宣传贯彻侨务政策,协助解决困难,代书和指导写好侨信,鼓励争取侨汇,代查侨汇断汇原因,代向海外解释误会争取复汇,开展争取投资、储蓄和其他宣传服务,为沟通、争取侨汇做了大量工作。
  1955年起,专署侨务局(科)与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对侵吞、挪用、冒领、盗取和敲诈侨汇、走私套汇行为予以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厉打击。与中国银行等单位联合组成泉州华侨新村筹建委员会、泉州市华侨建筑委员会,积极开展争取侨汇工作。市侨建会代侨户办理申请建房用地和建房手续;代办房屋设计,帮助掌握价格、用材预算和工程质量验收;代理签订建筑合同。建筑侨汇迅速增加,1965年市侨建会经手的侨建户就有420户(含修缮户),建筑面积24383平方米,总金额92.1万元。
  1956年4月起,政府对华侨、侨眷进行特殊物资供应,开始时审批供应。1957年11月起实行限额照顾,凭侨汇多少供应,1959年10月改为凭侨汇票证扩大供应,降低侨汇商品价格。三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国家允许华侨进口粮油食品和化肥,华侨多以物代汇,侨汇减少。1963年,市人委成立侨汇工作小组和侨汇物资管理组,开展争取侨汇专项工作,引导侨汇循正常汇路汇入,以物代汇大量减少,侨汇迅速回升,1965年和1966年创解放后侨汇数新纪录。1968年8月起,侨汇物资供应中断。
  1978年,国家恢复侨汇留成和凭侨汇供应物资的做法,再创解放以来侨汇新纪录。嗣后,随着海外侨胞携款回乡旅游、探亲、投资的人数增加、外币黑市出现和物资市场开放,侨汇结汇数逐渐下降。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争取侨汇,开设外汇免税商店,侨汇商品实行优待价,开设外币存款专户,允许外汇进入调剂市场。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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