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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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29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管理
分类号: G311
页数: 3
页码: 886-88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泉州市鲤城区在计划管理和经费管理方面的情况。在项目管理方面,涉及从1960年至1992年的项目安排和管理情况,包括科技计划项目的变化、重点领域和完成情况。在经费管理方面,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情况,涉及经费来源、专款专用管理方针和具体使用情况。总体来说,文章主要介绍了鲤城区在科技项目安排、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情况,展示了当时科技管理的一般做法和具体情况。
关键词: 鲤城区 科技普及 计划管理

内容

一、项目管理
  1960年7月,全市安排工业、交通、农业和医药卫生等科研项目52项,但因经费没有落实而未实施。1965年7月,省科委正式下达蓄电池、农业机械等9项新产品试制任务,泉州市科委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新产品试制暂行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1971~1979年,晋江地区实行科技计划任务书制度,每年按年度计划形式分批下达科技项目。1978年,泉州市科委设专人分管科技计划工作。1979年起,市科委开始自主安排部分市级科技项目。1980~1984年,试行开题报告申请制度,部分项目试行有偿合同制。1986年,鲤城区科技计划项目重点转向街道工业、乡镇企业和农业,开始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和科技扶贫项目。1988年起,开始增列自然科学发展基金项目。至1992年,鲤城区共承担省、地(市)、市(区)科技计划项目306项,其中省级47项占15.4%,地(市)级94项占30.7%,市(区)级165项占53.9%;农机具、电子、食品、机械等工业新产品研制开发127项占41.5%,农作物、经济作物和畜牧良种引进及栽培研究124项占40.5%,医学研究类28项占9.2%,其他27项占8.8%;240项在计划限期内完成占78.4%,尚在进行项目50项占16.3%,因故中止或撤销项目16项占5.2%。
  二、经费管理
  (一)科学事业费
  1960~1981年,市科委、市科协合署办公,科学事业费统一使用。1982年起,开始按科委、科协、情报所三部分分别决算。1960~1992年,鲤城区科学事业费累计达254万多元。科学事业费由地方财政下拨,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三项。科协业务费主要用于举办展览、画廊、讲座等科普宣传,支持自然科学专门学会和镇、乡、场科协的学术活动和科普活动,科委、情报所的业务费主要用于开展科技培训、科技咨询,编印科技信息刊物,订购全国各地科技信息资料和刊物。
  (二)科技三项费用
  1965年起,泉州市开始下拨新产品试制费、中间产品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科研费(简称三项经费),采取专款专用、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由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随年度项目计划分批下拨。1977年起,晋江地区科委每年安排部分机动经费给泉州市科委自主安排(至1985年共拨给26.1万元)。1980~1984年,部分科技项目试行有偿合同制。1985年起,全面实行科技三项费用专项合同制度,分无偿、部分偿还、全部偿还三种类型。1988年,区财政局拨出5万元作为科技发展基金,以后每年按一定比例拨给,逐年增加定额。至1992年,省、市、区共下拨科技三项费用447万多元,其中省拨111万多元,市拨169万多元,区拨约167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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