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4278 |
颗粒名称: | 第十章 教育管理 |
分类号: | G46 |
页数: | 3 |
页码: | 859-861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教育管理的几个方面。在第一节中,介绍了民国时期和解放后的教育管理机构。在民国时期,教育事务由州长史、教授和教谕等机构管理,而解放后,教育行政机构逐渐完善,包括教育局、成人教育委员会和招生委员会等。第二节介绍了学校行政管理,包括学校的设置管理和人事管理。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学校的设置和校长任命由各级政府部门批准,而解放后,则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由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设置和校长的任免。第三节介绍了教育督导。在清末民国期间,教育督导主要由视学员和视学官负责。解放后,督导工作经历了一些变化,包括巡视组、教育局的视导工作以及区级教育督导室的设立。教育督导的任务主要是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育改革进行督导检查。 |
关键词: | 教育 鲤城区 教育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