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4274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政府拨款 |
分类号: | G475 |
页数: | 1 |
页码: | 856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晋江县在民国时期和解放后政府对教育经费拨款的情况。在民国时期,教育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部分拨款以及华侨资助和群众集资。其中,民国25年政府拨出了3.2万元用于教育经费。解放后,财政部门每年拨出教育事业费,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建设、校舍维修、添置课桌椅及教学设备。从1952年开始,教育事业费投入逐渐增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上升。其中“一五”、“二五”和之后的五年计划时期,教育事业费的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通过本文内容可以了解政府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支持程度随着时代变迁而有所不同。 |
关键词: | 鲤城区 教育经费 政府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