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4273 |
颗粒名称: | 第九章 教育经费 |
分类号: | G475 |
页数: | 3 |
页码: | 856-858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教育经费的几个方面。第一节介绍了民国时期晋江县教育经费的情况,政府拨款不足,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华侨资助或群众集资,后来从附加税中提取。解放后,财政部门每年拨出教育事业费,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在一些重要发展阶段,教育经费的投入比例逐渐增加。第二节介绍了华侨的捐资情况,清末和民国时期侨校的建设费、经常费和设备费都是由华侨捐助,解放后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也开始捐资办学。第三节介绍了学杂费的收取情况,清末私塾和民国私立学校的经费主要依靠学费,收费标准不一。解放初期,学费逐渐取消,转为收取适量的杂费。最后一节介绍了其他经费的来源,包括社会集资、勤工俭学和教育事业费附加。社会集资是指通过捐赠或群众捐款的方式筹集经费,勤工俭学是指学生通过劳动参与学校的生产活动来减轻学杂费负担,教育事业费附加是指通过征收一定额度的费用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
关键词: | 教育 鲤城区 教育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