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427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经济待遇 |
分类号: | G451.5 |
页数: | 2 |
页码: | 854-855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泉州市教师的经济待遇。文章首先介绍了明清时期府州县学学官、书院掌教和塾师的待遇情况。接着介绍了民国时期公立和私立中小学堂教职员的薪俸情况,以及农村学堂教师的待遇情况。然后介绍了解放初期教师的待遇,包括实行米薪制和工资分制,以及1958年后的工分制和工资增补情况。接下来介绍了1974年开始增加教职工工资和补贴,以及1985年实行的结构工资制和福利待遇,如退休金、生活补助和防暑降温待遇等。文章还提到了1987年市政府为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投资建造住房的情况。通过对教师经济待遇的介绍,可以了解到泉州市教师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工资和福利水平的变化。 |
关键词: | 鲤城区 教师 经济 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