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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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268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教师
分类号: G451
页数: 4
页码: 852-855
摘要: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来源与素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以及师资培训等方面。从清代到民国时期,教师的来源主要包括官府任命的学官、学堂和塾师,以及一些考场失意的贫儒。在解放初期,教师的地位得到提升,被赋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同时,政治待遇方面,教师们开始享受各种福利待遇,如公费医疗、退休金和定期生活补助。经济待遇方面,文中详细描述了教师工资的发放方式和待遇的变化。此外,还介绍了师资培训方面的情况,包括教师的培训班、离职培训以及岗位培训等内容。
关键词: 教育 鲤城区 教师

内容

第一节 来源与素质
  清代,学宫(学堂)教习多以举人、贡生及饱学秀才充任,也有宿儒名家受聘担任;塾师大部分为当地考场失意的贫儒。
  民国期间,大部分延用塾师,中学也有延聘前清宿儒的。民国9~31年(1920~1942年),华英女师、西隅、明新初师、启明女中师范班等为当地培养一些新型的小学教师;德化、南安、仙游、永安师范及省高级师范和大专院校,不断分配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同时吸收部分高、初中毕(肄)业生任教。
  解放初,对公立中小学教师采取包下来的政策,私立中小学沿用聘任制。晋江县文教科在市区举办三期小教培训班,培训后分别录用。1952年,创办泉州师范,接办培英女中改办女师。以后,中小学不断接受大专院校、中专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及各级师范学校的毕业生。1958年,小学大批吸收初师、速师、简师的毕业生任教。1959年,小学教师847人中,相当普师程度的472人,占55.7%,不及普师程度的375人,占44.3%;中学教师406人中,相当大专程度的300人,占73.9%,不及大专程度的106人,占26.1%。1961年后,精简下放一批中小学教师,吸收国家分配的大专院校和各级师范学校的毕业生,1963年小教学历在普师以上的达80%,中教学历在大专以上的达77.7%。1969年后,从下放干部、技术人员、优秀工人、带薪劳动锻炼的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调60人,从农中教师、队聘教师、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复员军人、精简下放教师中选调273人到中小学任教。1974~1979年,213名教职工退休、退职让子女顶替到校就业,动员外借教师197人归队,回收处理出校的45人返校。1980年,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程度的占64.2%,初中教师具有大专程度的占68.9%;小学教师具有中师程度的占32.9%。以后教师学历逐年提高,1985年,中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程度的占80.6%,小学教师具有中师以上程度的占71.2%。
  1986年,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1987年,评选出泉州一中林金镛、泉州华侨职业学校李善全、泉州市实验小学朱炳辉等3人为特级教师。1988年,鲤城区域内市属、区属中小学(含幼儿园)评审出中学高级教师325人、一级教师799人,小学高级教师556人;评选泉州师范谢景明、泉州一中傅添福和许怡德、泉州五中丁明镜、泉州实验小学吴秀媛、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王素月等6人为特级教师。至1992年,共评出中学高级教师494人、一级教师1179人,小学高级教师733人;中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程度的占90.1%,小学教师具有中师以上水平的占89%。
  第二节 政治待遇
  清末,泉州中小学堂的总办、监督、坐办、堂长、教习等被誉为名贤宿儒,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城乡塾师也深受民众敬重。
  民国期间,中学校长大多由社会名流担任,中心国民学校校长在抗战期间兼任副乡(镇)长。民国28年(1939年),规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表彰优秀教师。国民党、三青团在学校中发展组织。民国35年,晋江全县1230名中、小学教师中多数被迫参加国民党或三青团。尽管如此,一般教师仍常为谋求生活而奔波,一些思想进步、不满国民党统治的教师更不断受到排挤和迫害。
  解放初,党和人民政府赋予人民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年轻教师吸收加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后改称共产主义青年团)。1951年起,教师列入国家干部编制,在教师中发展党员;泉州市历次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都有教师代表参加。1957年,在“反对资产阶级右翼反动派(简称“右派”)”的斗争中,部分中小学教职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分别受到开除、开除留用、撤职降级、记过等处分。“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类学校许多教师被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反动学术权威”,部分学校领导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遭到冲击。
  197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开始清理“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到1982年,各类冤假错案得到平反、改正。1982年,首次开展为从教30年以上教职工的庆祝活动,查处1980~1982年间侮辱、殴打教师的案件。1983年,家在农村的教师家属从农业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人口。1985年起,国家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每年都举行表彰、慰问活动,大力提倡尊师重教。1991年起,评选教育世家,进行表彰。1992年,教育基金会、奖教奖学基金会颁奖。
  第三节 经济待遇
  一、工资待遇
  明清时期,府州县学学官的薪俸,按学官的品位支付;书院掌教的俸银,从书院的业产租金中支付,年俸不一;塾师无固定待遇。
  清末民初,公立中小学堂的监督、总办、堂长、教习的薪俸,中学25~100元,小学6~18元,由官府支给;私立中小学堂教职员的薪俸,比照公立学堂标准,由创办者发给;教会学校和部分侨办学校略高于公立学校。农村学堂,有发给稻谷或大米(糙米)的,有家长轮流供饭或送柴米的。抗日战争前,各类学校工资比较稳定,公立中学教师月薪在25~100元之间,公立小学月薪初小6~12元,高小12~18元,校长略高;私立学校比照公立学校标准,有的略高。民国24年(1935年),培元中学校长月薪120元,教师最低月薪30元。
  民国34年,开始实行米薪制,中心国民学校教师60~90斤,国民学校教师40~90斤,校长90~150斤。抗战胜利后待遇有所提高,民国36年后通货膨胀,教师生活又趋艰难。
  1950~1951年,公立学校仍沿用米薪制。1952年,实行工资分制,公立小学教师月工资90~150工资分(折24.80~41.32元),中学教师150~270工资分(折41.32~74.37元),幼儿园教养员与小学相同,私立学校一般低于公立学校。1956年,全国进行工资改革,公立学校实行薪金制,泉州市执行七类区标准,私立学校参照公立学校标准自行确定。1958年,民办教师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国家适当补助,一般每月12~16元,1961年实行工分制,与公社社员一样评工记分,有的实行工分加补贴。
  1963年,教职工提升工资,升级面40%。1974年,填补职工低工资,民办教师工资补贴每人每月中学26元,小学21元。1977~1979年,连续3年为教职工增加工资,增资面分别为40%、2%、40%,大部分教师晋升一级。1980年,再给民办教师增加工资补贴,每人每月中学30元,小学25元。1981年,教职工工资普调一级,开始实行班主任津贴。1983年起,远郊教师享受生活与交通费补贴。
  1985年,全国实行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地区工资差补贴、工龄补贴、副食品补贴和奖金等部分,教师工资按基础工资部分增加10%。1988年,按教师所评职务增资。1989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每人每月平均工资162.40元,其中中学166.67元,小学160.64元,幼儿园155.93元。1992年,中小学幼儿园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中学为236.29元,小学为234.20元,幼儿园为215.57元。
  二、生活福利
  民国36年,晋江县成立劳师委员会,发动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慰劳教师,每年两次(端午节、冬至),每次个人可得大米100斤以上及制服一套。
  1952年秋季起,教职工享受公费医疗预防待遇。1955年3月起,给经济上困难的教师适当补助。1956年1月起,教师开始享受退职、退休和病假期间的种种生活待遇。1957年4月起,对死亡教师的遗属实行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1958年4月起,教职工享受探亲补贴。1963年1月起,教师患重病准假3~6个月,工资照发;女教师分娩假1~1.5个月,工资照发;对多子女、经济困难的教师给予补助;教师死亡,发给丧葬费及抚恤金。1978年,国务院对教师退休、退职作重新规定,发给退休人员月工资60%~90%的退休金,另发给安家费和修缮费,退职者按月发给本人月工资的40%;退休、退职教职工的子女,可照顾1名补员(1983年10月停止)。1984年起,教职工每年6~9月份享受防暑降温待遇。1985年,开始实行教龄津贴。1986年,发放洗理费、水电费、书报费补贴,公费医疗由全包改为按定额单位承包与个人适当挂钩的办法核发。后又规定教龄30年,男满60岁、女满55岁退休可享受工资100%的待遇。
  1987年,泉州市政府分3年投资500万元,为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建造住房,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至1992年,由市、区拨款,乡镇学校集资,全区共建房630套分配给教职工居住。
  第四节 师资培训
  民国初,晋江县教师讲习所对塾师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后当小学教师。抗日战争期间,部分中心国民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福建省干训团培训,成为国民学校骨干,战时民校教师也参加地方短期培训。民国31年(1942年)暑期,市区举办干训班,部分教师参加培训。
  1950年,部分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参加晋江专区小学教师训练班,学习党的教育方针。1953年开始,组织教师函授学习。1955年起,部分小学领导骨干离职参加晋江专区小学教育行政干部训练班学习。
  “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资培训工作一度停顿。1971年,部分中学教师参加晋江地区中学教师学习班学习。1972年起,市教师进修学校分期分批举办小学教师培训班。1978年,市教师进修学校对教职工退休补员的教师进行培训,时间半年。1979年,初中教师在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学习新的教学大纲和教材。1981年起,完全中学中层干部、初中和学区校长分批参加地区干训班培训。1982~1986年,市、区分别举办中学各学科短期训练班、未达中师程度的小学教师系统进修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干训班,并组织“文化大革命”前高中毕业的小学教师系统学习教育学、心理学。1987年后,开办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辅导班。1990年秋开始,分期分批对中小学校长进行岗位培训,每期3个月。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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