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府(州)学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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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23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府(州)学县学
分类号: G649.299
页数: 2
页码: 814-815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泉州地区的府(州)学和县学。首先介绍了府(州)学的兴建历史,包括宋太平兴国七年知州孙逢吉在府文庙建学以及明清时期的修葺、扩建情况,形成了府学建筑群,府学经费主要依靠学田。接着介绍了县学的兴建历史,包括南宋绍兴年间在州学附设兴道、遵德二斋,后独立办学,以及明清时期的扩建、修葺情况,县学经费也依靠学田。最后介绍了康熙年间总督、知府等人捐资兴建的民田租作为府(州)学和县学的经费来源。
关键词: 教育 鲤城区 书院

内容

一、府(州)学
  唐、五代有孔庙无官学。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知州孙逢吉在府文庙建学。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知州高惠连迁移州学到育才坊,大观三年(1109年)复迁原址。绍兴七年(1137年),郡守刘子羽重建,左学(明伦堂)右庙(府文庙),并建东西两庑和泮池。元、明、清以来屡有修葺、扩建、增建,形成文庙、明伦堂(府学)两大建筑群。
  府学经费靠学田。宋乾兴元年(1022年),置有赡学田。明正德十一年(1516年),巡按御史胡文静、程昌,佥事潘鉴,将废院田地200余亩作为学田。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同安县每年拨262.5亩纳租府学。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总督姚启圣、知府蒋毓英捐银买民田为学田。
  二、县学
  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年),在州学东侧附设兴道、遵德二斋,作为县学学舍。淳熙四年(1177年),知县林奭在行春门内东仓地带(今泉州军分区)兴建大成殿。咸淳年间(1265~1274年),县令赵瑶建明伦堂,县学于是独立办学。明洪武二年(1369年),县学址改为泉州府署,县学移于泉山书院,左庙右学,殿庑斋堂均按泉山书院旧制。至清道光九年(1829年),多有扩建、修葺,成为完整的县学。民国34年(1945年),县学拆建为医院。
  县学经费靠学田。明成化、弘治年间(1465~1505年),国子监祭酒蔡清捐置学田257.8亩。万历二十年(1592年),巡按御史邓炼发资福岩田地28.2亩、山地10亩,每年收田租作为县学公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总督姚启圣捐置民田租为县学经费。雍正十三年(1735年),邑绅张文秸捐赠民田租实额353石8斗,除年供泉山、小山二书院的掌教薪资8000斤外,余为县学经费。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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