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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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9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分类号: D916.1
页数: 3
页码: 779-78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泉州市在不同历史阶段进行法制宣传的情况。
关键词: 鲤城区 司法行政 法制宣传

内容

解放初期,泉州法制宣传由司法科和法院负责。1951年,调解委员会建立后兼负法制宣传任务。1951~1952年,主要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土地改革法》。1953年,全市开展《婚姻法》宣传,反对买卖婚姻,提倡婚姻自主。1954~1955年,以学习贯彻《宪法》为主,结合公开审判和法律演讲开展法制宣传。1956年6月,各街道办事处(乡)配备法制宣传专职人员。1957年,结合全民性“大放大鸣”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组织案件巡回展出,经常派党的报告员下基层宣传法制。1958年,市法院把典型案件拍成大幅照片流动展出。全市青壮年普遍受到2~3次法律知识教育。1959~1962年,买卖婚姻回潮,市公、检、法联合编印《婚姻法》宣传材料和违反《婚姻法》案例10多期,开展《婚姻法》宣传活动。1963年,开展以反投机倒把和反盗窃为重点的法制宣传。1965年,全市开展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召开群众辩论会、宣判会共36次,市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出《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婚姻法〉宣传的联合通知》,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主,提倡晚婚,反对包办、买卖婚姻。
  1966~1972年,法制宣传工作中止。1973~1974年,市法院以转播宣判会实况、编印案例、设立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
  1975年12月,市法院、妇联联合举办《婚姻法》宣传月活动。1976年,法制宣传以青少年遵纪守法为重点。1977年,配合公安机关整顿城乡秩序,市法院印发通告、条例、法制宣传提纲、案例、布告7.5万份,出版专栏,出动宣传车深入城乡宣传法制。1978年,新修改的《宪法》颁布实施,市法院翻印新《宪法》图解,在市区各个公社展出;出版专栏7期。1980年,法制宣传以实施“七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打击“五犯”(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整顿社会治安为中心内容,结合新《婚姻法》宣传。1981年,市法院进行依法从快惩处“五犯”的宣传,组织人员到各中学和地区供销学校讲授法制课。1982年2月,法制宣传改由市司法局宣教股(后改宣传科)负责。3月,印发宣传材料开展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决定。7月,派员到基层作法制报告184场。全年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福建法制报》、《福建司法》等播发、刊登法制文章17篇。1983年,举办“严打”展览,组织219个单位人员参观;法制宣传以《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为重点,全市造成打击贩卖人口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司法局长到18所中学作法制报告。7月,政法部门组成43人的宣传队伍,深入城乡分发宣传材料,解答法律问题。1984年3月,市司法局干部深入13所中、小学和28个企业单位讲授法制课,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到基层对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教育100多场。4月,通过有线广播进行“严打”宣传,使犯罪嫌疑人家属敦促在逃分子投案自首,羁押人犯39人交代余罪,提供破案线索312条,破获刑事案件42起,其中重大案件6起。5月,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
  1985年上半年,司法局编印“普法”学习材料,干部人手一册。6月起,各系统相继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11月,市委宣传部与司法局联合部署全市“一五”普法工作。1986年,鲤城区“一五”普法教育全面展开,普法对象是干部和青少年,主要内容是“九法一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继承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司法局配合教育局,在全区171所中小学开展学法活动;中学开设法律常识课,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进行法制启蒙教育。11月,区普法领导组、人大常委会和司法局联合检查46个单位普法工作,总结临江、浮桥、商业系统和振兴小学等单位先进经验,观摩浮桥镇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竞赛活动。
  1987年,区司法局举办《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队到罗溪、河市宣传《土地法》、《森林法》和《矿产资源法》。1988年上半年,在完成学习“十法一例”计划基础上,各单位根据行业需要,选学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卫生法》、《消防条例》、《会计法》等。下半年,普法工作重点转移到农村和街道。至年底,全区“一五”普法普及率81.5%,其中干部100%,职工95%,居民90%,村民73%。1990年4月,举办新《婚姻法》颁布10周年和法律咨询活动。5~6月,举办《集会游行示威法》宣传周活动;组织437名机关干部参加《行政诉讼法》函授培训;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脱产学习3期,各单位举办培训30期,受训4万多人。
  1991年,鲤城区“二五”普法规划开始实施,上半年培训普法骨干200多名;下半年组织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千部814人参加省行政、经济法律法规函授培训。司法局先后开展“严禁卖淫嫖娼”、“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保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依法纳税的公民”、“计划生育从我做起”等宣传周活动。1992年,大部分单位按计划转入专业法学习。9~10月,新《宪法》颁布10周年,组织《宪法》知识学习和《宪法》知识竞赛。各单位举办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讲座278场,听课人数达5.7万多人次。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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