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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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6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748-75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泉州市警务机构的历史演变过程。从民国初期到民国末期,警务机构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逐步形成了完善的组织架构。
关键词: 鲤城区 公安 公安机关

内容

一、民国及其以前警务机构
  唐置晋江县,县令为行政兼司法长官,并置县尉2人,掌察奸捕盗;宋置县尉1人;元又置典史,与县尉共同执掌捕盗、按察奸宄;明代废尉,留典史,兼领缉盗之务;清代,典史则专管缉捕和监狱。
  民国初期置县佐,掌理徼巡、弹压等事,并负责指挥监督本地警察,不久即废。民国19年(1930年),晋江县设公安局于泉州城内。民国22年,县政府设治安科。民国24年11月,福建省政府新组织法颁定,县长以下设秘书及一、二、三科;其中第一科掌全县户口、保甲、水陆公安、地方团队、禁烟等,并设保安警察大队。同年,县政府设警佐室,专管社会治安;年底,成立城乡警察所,警佐兼所长,下设督察员2人;各分驻所巡官兼区署区员,办理警卫、保甲事务;城区设南、中、北3个分驻所。民国30年,晋江县设警察局,下设总务股、行政股、司法股、督察室、侦缉组,河市等地设警察所;局址在庄府巷庄氏宗祠(今泉州宾馆)。民国36年,县警察局机构调整,设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督察室、侦缉队(后改为刑警队)、自卫队;基层设本驻所、南区分驻所、北区分驻所、河市等警察所。全县警察编制230多人,拥有各种枪支300多支。
  二、人民公安机关
  1949年9月,晋江县人民政府设公安局于泉州城区。1951年1月泉州建市后,即设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于义全宫巷。局机关设秘书股、社会股、治安股、审讯股、看守所和公安中队;市区设南区、中区、北区和浮桥4个派出所。3月,接管原晋江县消防大队,改编为泉州市消防总队。1952年3月,增设政治协理室;7月,接管防空工作(原由晋专军分区管辖);9月,设立水上派出所。1955年1月,增设户政股和防空股,治安股增设武警队;5月,增设保卫股;8月,治安股增设交通班。1956年,改称泉州市公安局。1958年5月,撤销消防总队,设公安消防队;治安股增设拘留所。1960年6月,市区设临江、海滨、鲤中、开元派出所,水上派出所改称鲤江派出所。1963年2月,市局设置政治教导员,改政治协理室为政治教导员办公室。1964年3月,撤销浮桥派出所,归并海滨派出所管辖。
  1967年3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对泉州市公检法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12月,成立泉州市革命委员会政治组人民保卫组,集公检法职能于一身。1970年8月,市区复设临江、海滨、鲤中、开元4个派出所。1973年4月,撤销人保组;1974年1月,复设市公安局。1980年7月,改政工股为政治教导员办公室,增设边防保卫股,对外称泉州市武装警察大队。1982年7月,增设浮桥、河市2个派出所。1983年3月,增设罗溪、马甲2个派出所。1984年4月,增设纪检组、出入境管理股以及江南、城东、北峰、东海4个派出所,刑侦股改为刑警队。1985年3月,局教导员升格为政治委员,教导员办公室改为政工科,各股均升为科的设置,增设行政科和消防科。
  1986年,行政体制改革。同年6月,改称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1987年10月,增设经济侦察科。1988年7月,增设保安服务中心。1990年6月,增设法制科。1991年9月,增设虹山派出所。1992年1月,泉州市治安拘留所划归鲤城分局管理;7月,增设东湖、丰泽、泉秀3个派出所;12月,增设巡警中队。至此,鲤城公安分局建制单位有:办公室、监察室、政保科、治安科、预审科、政工科、刑侦科、户政科、行政科、出入境管理科、经济侦察科和法制科;交警大队和巡警中队;拘留所;纪检组;保安服务中心;临江、海滨、鲤中、开元、水上、浮桥、河市、马甲、罗溪、江南、城东、北峰、东海、虹山、东湖、丰泽、泉秀等17个派出所;代管后渚、乌屿2个边防派出所和华侨大学、汽车站、公路、省公路一公司、后渚港区、晋江河道防洪堤、仰恩大学、双阳农场和罗溪林场9个企事业派出所。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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