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移民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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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移民安置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730
摘要: 本节记述了不同时期泉州政府采取措施安置失业工人和难民,包括组织迁移到台湾、罗溪、河市等地垦荒,资助失业工人回乡生产,组织移民开发山区,帮助渔民上岸定居,组织堤外居民迁入堤内居住,以及安置乌潭水库移民和压缩城市人口的移民。
关键词: 鲤城区 民政工作 移民安置

内容

明崇祯元年至四年(1628~1631年),泉州大旱,郑芝龙招集难民迁移台湾,“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令其垦种度生。民国26年(1937年)8月,因日舰封锁、骚扰,沿海渔民谋生无路,泉州防灾委员会将无业渔民数千人移往罗溪、马甲、河市一带垦荒。
  解放后,为迅速恢复社会秩序,减轻就业压力,人民政府动员原籍农村的失业工人回乡生产,1950年共资助45人回乡。1951年6月,动员18人回乡;9月,成立市动员失业工人回乡移民工作委员会,下设码头、人力车、救济处3个分会,至10月底计动员人力车工人、肩挑理发工人、过剩搬运工人和失业工人714人及家属344人回乡。1955年5月,泉州市与德化县签订《泉州市、德化县移民开发山区经济合同》;6月,全市进行参加开发山区宣传动员,批准369人为开发山区志愿者,加上家属39人,于8~9月分3批前往德化,市政府拨出专款2926元作为车旅费、生活补助费和医疗卫生费,提供数量不等的生产、生活资料,并陆续提供贷款和救济款。1956年5~6月,又动员2批121户156人(劳动力137人)移往德化(后因移民与当地群众矛盾,生活困难,1957年底有60%的移民返回)。是年,市政府拨款2105元建造渔民新村(平房4座52间,厨房2座),帮助26户99名以船为居的渔民上陆地定居;组织社会闲散劳力上国营林场、农场、渔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60年,晋江防洪堤建成,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组织堤外沿江居民千余户移居安全区,至1962年计拨款40余万元,在临江、西门、龙头山、农校、二中等处建房2541间40255平方米,堤外居民1006户5598人迁入堤内居住。60年代,兴建乌潭水库,赔偿移民经费147.53万元,泉州市移民安置在双阳农场等地。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全面压缩城市人口,至1965年先后数千人到大田、连城、漳平、安溪、三明、永春等地的国营农林场定居。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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