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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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4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
页数: 2
页码: 728-7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泉州在历史上一直重视对退役军人的安置,各个时期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在1980年代,鲤城区积极探索新的安置方式,重视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并成立了相应的服务中心进行服务。1990年代,泉州继续对农村和城市退役军人进行安置,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关键词: 鲤城区 民政工作 退伍军人

内容

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泉州城设有宁节指挥营,管理年老军员。明初,专设存恤军以收养老年士兵,月给米二斗。清代,驻地绿营兵比照出征效力大小,年老官兵可享受退休待遇。
  1950年,接受安置5名泉州籍人民解放军复员荣誉军人。1951年,成立泉州市转业建设委员会,安置8名复员军人。1952~1954年,全市共接受安置转业建设军人154人,家在市区的主要安置在私营企业就业,家在郊区的安置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55年实施义务兵役制后,实行“行业归口,分口包干”,接收复员建设军人122人,大部分安置在国营企业工作。1956年,各单位招工首先照顾复员建设军人,当年接收72名,大部分安置在机关、企业工作。1957年,国家机关和企业实行精简人员,复退军人安置困难,市委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有口可归的分口包干,无口可归的全市统筹,重点安置在工商部门。1958年,对55名复员军人、63名退伍军人采取“先安家,后就业”的原则给予安置。1961年,复退军人回乡达262人,市政府成立临时接待站,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工作问题,全部得到安置。1962年,在精简机构、压缩人员的情况下,安置工作执行“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家在哪里,安置哪里”的原则,做到回来一批,安置一批。1964年,国民经济好转,贯彻“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全面落实安置工作。1965年,抽调农村复退军人7批131人支援山区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安置工作困难重重,但没有中断。
  1978年,安置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各公社、大队注意调查现役军人家属的思想和生活情况,特别是单身、孤儿、残废、带病回乡的四种对象,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复员回乡之前。1979~1980年,全市拨出款项2500元及木材12立方米,帮助四种对象解决生活、治病和住房问题;全市家居农村的40名四种对象大部分安置在市属大集体单位和社队企事业单位。1984年,安置工作实行重大改革,城镇复退军人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优先照顾立过功、党员、骨于、军龄长、表现好的退伍军人。1986年,鲤城区共接收复退军人394人,在安置中重视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从资金、用地、技术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政策,引导他们走勤劳致富的道路。是年全区有以复退军人为主体的厂、店、场120多家,许多人成为专业户。1987年,成立鲤城区两用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军地两用人才摸底、登记、建卡,建立荐才、培训、扶持一条龙服务体系。1988年,兴建军地两用人才服务中心大楼,227名退伍军人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年底一批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的复退军人被选拔到领导岗位,全区有1000余名复退军人担任领导职务。1989年,全区接收退伍军人240名,145人(次)复退军人参加培训,28人被推荐。1990年下半年,下拨1.5万元为农村复退军人解决住房问题,补贴8人修建住房12间1500平方米,发放补助费1万多元,解决生活困难36人次。1992年,全年退伍军人234名(城镇142人,农村92人),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88人占95%,城市退伍军人安置138人达97%。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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