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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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126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D630.3
页数: 4
页码: 704-70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泉州市在历史上实施了多项劳动监察和防护保健措施,包括安全监察、职业病防治等,旨在改善工作条件、保障职工权益。然而,在某些时期,由于政治运动等原因,劳动保护工作陷入了停顿。近年来,泉州市加强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安全月活动、专项监察、整改隐患等,取得了显著成效。
关键词: 鲤城区 劳动人事 劳动保护

内容

一、安全监察
  1951年,成立泉州市厂店安全委员会,下设商业、工业、手工业三个分会,开展安全卫生大检查,初步改善厂店卫生条件,督促私营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纠正和制止加班加点现象。越年,发动群众拟定操作规程,制定公约,改善安全设施。
  1953~1955年,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不卫生因素866种,解决713件。全市有32个工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操作制度,增添安全防护设备。
  1956~1957年,将劳动保护措施的实施列入生产财务计划,制定和颁布《限制加班加点暂行办法》,开展夏、秋两季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全市44个工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13个有毒粉尘危害的工厂进行治理。
  1958年“大跃进”后,盲目“大干快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增多,伤亡事故急剧上升。1958年4月至1959年6月,全市发生工伤事故123起,火灾5起,中毒2起,造成死亡14人,重伤78人,经济损失7.7万余元的严重后果。1959年下半年,全市组成345个安全检查小组,广泛发动群众共检出不安全因素11576种,边整边改11012种,初步堵塞产生事故的漏洞。
  1960年后,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安全制度,广泛开展以防火、防工伤、防交通事故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运动,增添安全设备,消除不安全因素,狠抓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工厂、企业生产基础设施遭到破坏,安全机构瓦解,安全监察工作陷于停顿。
  1977年,恢复劳动保护工作,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错误倾向。越年,开展防暑降温工作大检查,贯彻“预防为主”、“土洋结合”方针,大力推广以前行之有效的各种技术、保健措施。1979年,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计检查企业91个,表扬先进单位22个,对5个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单位给予批评;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保护措施,落实经费、材料。
  1980~1984年,每年5月份均开展“安全月”活动,通过安全大检查,整改隐患,成效显著。
  1984年后,劳动、安全监察工作逐步由管理型转为服务型,由事故追查型转为事故预防型。1985年起,市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专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关重要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对19个乡、镇(场)、街道,548个企业单位和24个建筑工地进行安全监察,查出事故隐患2359项,对事故隐患严重的6个单位发出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同时,对泉州电冰箱厂等新建、扩建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劳动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并进行消防10项标准验收、危房鉴定、升降机检查。1989年起,举办特殊工种培训,对矿长(业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1990年,对企业实行全面监察和专项监察,把考核指标分解给各企业;在市区4个街道、近郊2个乡镇举办6期工厂企业厂长(经理)安全资格培训班;对15个重点商场、仓库,19个乡镇场、街道,24个建筑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严重的2个单位发出指令书;对92个单位发出监察意见书,指令整改事故隐患521条。
  1991~1992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发出劳动监察整改意见1600多条、指令22条,责令5个管理混乱、安全设施差的企业停产整顿,对4个事故隐患严重的建筑企业限期整改,查禁5家未经许可土制安装升降机,对53幢总面积24773平方米的危险厂房、仓库进行检查鉴定,督促排除险情。同时,严厉查禁使用童工。
  二、防护保健
  (一)职业病防治
  1956年5月,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对有毒气体、粉尘等易使职工产生职业病的12个工厂进行调查,在1407名工人中发现有298人患肺病、血丝虫病、妇科病等疾病,及时督促治疗处理。
  1959年4月,进行职工寄生虫病防治,当年全市完成1046名工人的检查与治疗;对3303名女工阴道滴虫进行查治。在工业区推广喷雾过筛等措施,防范尘粉污染。深入蓄电池厂等企业,协助治理职工铅中毒问题,改进生产措施和操作工序,采取“密闭法”,增添排铅蒸汽和铅尘排气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1964年上半年,对从事矽尘危害工种的129名工人进行全面体检,发现染病的职工及时给予治疗和休养;对塑料厂从事有毒和放射性高的26名职工实行常年保健津贴。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停顿。1977年,对27个工厂进行苯中毒普查防治工作,在612名苯作业工人中发现有轻度苯中毒工人,中毒患者送省职工防治院治疗。
  1979年,开展尘毒危害普查。全市全民和市办集体企业128个,工人29778人,有尘毒危害的单位50个,其中危害和污染严重的单位20个,接触尘毒物质的职工7768人,发现患Ⅰ期矽肺40人,Ⅱ期13人,Ⅲ期10人,可疑64人。通过普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组建电镀中心,集中管理全市35个电镀单位,20个单位采用无氰工艺。20个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中,结合工艺改造,完成6个比较系统的密闭自动生产流水线,14个采取局部防护措施。
  1983年,市机床厂矽粉尘改造项目完成。泉州电镀厂砂轮防尘、铸造厂防尘降温、衡量厂防尘项目均得到落实。
  1985年,落实市农械厂、胶鞋厂等技术改造经费,同时加强冲床和高频机的安全监察,分别在电机厂、喷雾器厂召开冲床安全防护装置现场交流会,并在市华侨塑料厂、棉塑厂开展高频机屏防试点工作。
  1986年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经常对危害单位进行检查、监测,加强管理,尘毒危害逐步减轻。
  (二)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
  1962年,开始对从事高温和有毒工种的工人发放保健食品、防护用品,当年全市供应1199人,发放鱼、肉589.5公斤,食糖294.5公斤,工作服用料3440米,还有缝补用布、毛巾、水鞋等。
  1963~1965年,对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1398名工人,供应保健副食品及必要防护用品,对机械、化工、水泥、造船、陶瓷等16个厂306人实行保健津贴。
  “文化大革命”初期,工作一度中断。1973年下半年,推广北京北郊木材厂整顿劳保用品经验,全面整顿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发放、管理工作,全年发放防护用品单位237个,整顿212个,占总数89.7%;核实劳保供应人数28426名,比上年实有供应人数31383名减少2957名,下降10.4%。越年,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2718人,高温作业943人,每人月供猪肉1公斤、生油0.25公斤、食糖0.5公斤。
  1980~1983年,全市办理劳动防护用品196个单位、5645人次,审批保健食品169个单位、54629人次。
  1984年8月起,工人保健食品过去由企业发放改为由各主管部门发放。
  (三)女工保护
  1952年起,贯彻劳动保险条例,女工产前产后共给假56天,小产给予30天以内的产假,难产或双生,增假14天。产假工资照发,并发生育补助费4元,接生费由企业负担。
  1956年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工保健条例》,各企业对怀孕女工给予安排轻便工作,有条件的不作夜班,生育期、哺乳期内进行适当照顾。有些企业还设立哺乳室,举办娃娃组、托儿所等,为女职工提供方便。
  1961年,推广市制药厂先进经验,进一步落实女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作一度放松。改革、开放以后,又逐步恢复并不断加强。
  1989年3月起,贯彻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规定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不得解除女职工或终止其劳动合同;禁止安排女工从事井下或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及其他女工禁忌的劳动;女职工的产假由56天改为90天。越年,开展女工生育基金统筹测算工作。1991年,有关部门对女工保护进行调查了解,督促落实女工保护政策。
  三、特种设备监察
  1955年,开始对锅炉、压力用器实行专业管理,对4台蒸汽锅炉进行检查监察。1959年,对使用蒸汽锅炉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发现大部分锅炉粗糙、陈旧,存在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1961年,贯彻企业自行检查为主的方针,督促使用锅炉单位进行检修,组织学习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厂际操作观摩,交流经验,越年组织全面检查。1965年,帮助市味精厂、橡胶厂解决电子软化水质处理问题,协助化工、食品、纺织等业12个工厂15台锅炉整理技术资料,登记发证4台,初步鉴定报废3台。
  “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作一度放松。1973年6月,对使用锅炉单位进行大检查,全市38个单位57台锅炉,其中管理较好的有5个单位7台锅炉,管理一般的28个单位45台锅炉,管理较差的5个单位5台锅炉。通过检查,促进落后单位加强管理。越年,组织推广市甘蔗综合造纸车间采用栲胶等煮炉除垢、防垢方法。
  1979年,按不同炉型成立群众管理小组,同时开展锅炉水质普查,普及水质处理常识。越年,深入35个单位对80台锅炉进行检验;按照国家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建立服务地面锅炉水质化验点;组织全市54个单位开展锅炉设备安全互查。
  1981~1983年,开展锅炉建档工作。全市地面有锅炉116台,分布66个单位,隶属27个主管部门,总蒸发量331.7吨/时,现场检验178台次,办理发证换证64个单位114台。同时,对压力容量进行普查登记。
  1984年后,进一步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监察工作。至1991年,计现场检查验收锅炉88台次;完成在用锅炉年检113台次;验收压力容器10台;协同上级对当地5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申报定点的检查整顿和资格初审,并开展锅炉评比工作。
  四、事故处理
  50年代初,工伤事故时有发生。1956年,国务院颁布《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后,市召开劳保会议传达贯彻,要求各企业认真执行。
  1958年“大跃进”期间,企业大量新建、扩建,防护设备没跟上,加上新工厂缺乏安全知识,伤亡事故增多。1958年9月,泉州鞭炮社库房自燃,烧死7名工人,严重失职的厂长受到刑事处分。经加强职工安全教育,1961年伤亡事故大幅度下降。
  1963年,开展消灭各种事故隐患、防止工伤事故活动,严肃处理事故,做到有分析、有研究、有措施、有改进、有落实,至“文化大革命”前事故明显减少。
  “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秩序混乱,对工伤事故缺乏管理。改革、开放以后,个别企业再度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工伤事故增多。1980年,国务院严肃处理“渤海二号”钻井船翻沉事故,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市劳动局会同总工会、经委等部门对1979年以来发生的27起重伤死亡事故和6起历史工伤旧案进行复查处理,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1983年,对发生的12起伤亡事故均认真查处。
  1986年,羽绒厂工地发生1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区法院依法判处施工队长重大责任事故罪有期徒刑一年半。全年发出事故罚款通知书14份,罚款3.63万元。
  1989年,对江南乡发生的2起火灾和1起高空坠落、1起触电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并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越年,严肃查处乡镇、街道企业、露天石场等工伤事故,罚款2.6万元。
  1991年,处理死亡事故3起3人,其中2起属个体户私招乱雇,对其责任人、责任者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并转检察院立案侦查。越年,因工死亡9人、工伤事故4起4人也分别得到妥善处理。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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