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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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0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
页数: 6
页码: 641-64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的组织沿革和工作机构的历史变迁。内容包括了从1949年至1992年间,人民政府在组织结构、工作机构和基层组织方面的多次调整和变化,展现了这一时期政府管理体制和基层组织的复杂变迁过程。
关键词: 鲤城区 人民 政府

内容

一、组织沿革
  1949年9月,成立晋江县人民政府。1951年1月,成立泉州市人民政府。1955年1月,改称泉州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初,机构瘫痪。1968年9月,成立泉州市革命委员会,党政合一。1981年2月,恢复泉州市人民政府名称。1986年1月,改称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二、工作机构
  1949年9月,晋江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支前办事处、公安局、税务办事处地方税征收处。
  1951年1月,泉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秘书室、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文教局、卫生局。3月,设立工商局、建设局。
  1952年7月,成立市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11月,设立人事科、市粮食公司。
  1953年2月,设立市体育分会。3月,设立市合作总社。12月,民政局、劳动局、工商局、建设局改称科。
  1954年8月,财政局改称财政科。9月,工商科改为商业科,设立房地产管理处。11月,设立工业科、计划统计科,文教局、卫生局改称科。
  1955年2月,设立手工业科。4月,改为手工业管理局,同时设立手工业联社。粮食公司改为粮食局;合作总社并入商业科。6月,市政府秘书室改为人民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华侨事务科。
  1956年3月,手工业管理局改为手工业科。4月,撤销文教科,设立教育局、文化科。5月,设立交通局。6月,设立晋江专区供销合作社泉州市办事处。8月,商业科改称商业局,体育分会改称体育运动委员会。11月,撤销计划统计科,设立统计科、计划委员会。
  1957年2月,设立供销合作社。10月,设立工商行政管理局。
  1958年3月,设立农业科,劳动局并入民政科,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局,工商局并入商业局,卫生科改称卫生局,工业科与手工业科及交通局合并设立工业局,手工业联社并入工业局,统计科并入计划委员会。4月,华侨事务科改称华侨事务局。7月设立市监察局,与市人民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8月,重新成立劳动局,文化科改称文化局。10月,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11月,成立编制委员会,与人事科合署办公。12月,设立档案馆。
  1959年2月,财政科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3月,农业科改为农林水利局。4月,成立基本建设委员会,建设科改称建设局。7月,基本建设委员会与城市建设局合署,重新设立工商管理局,恢复手工业管理局。8月,重新设立交通局。
  1960年2月,撤销工业局,分别设立重工业局、轻工业局和化工局,设立果林畜牧局、水产科。3月,城市建设局划归建设局,农林水利局改称农业局。8月,设立物资局。9月,房地产管理处并入建设局。10月,设立蔬菜局。
  1961年7月,恢复供销合作社,水产科改称水产局,撤销基本建设委员会。10月,果林畜牧局并入农业局。
  1962年1月,设立财贸办公室,重新设立税务局,蔬菜局并入商业局。10月,恢复手工业联社与手工业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恢复统计局。
  1963年2月,撤销重工业局、轻工业局和化工局,设立工业局;农业局改称农林局。7月,撤销财贸办公室。11月,设立市委监委会,撤销市监察局。
  1964年1月,建设局改称城市建设局,设立物价委员会。7月,设立建设山区精简安置办公室。
  1965年1月,民政科改称民政局,人事科改称人事局。2月,恢复财贸办公室,设立经济委员会、支前办公室。
  1968年,设立泉州市革委会办事组、政治组(下辖组织组、宣教组)、生产指挥组(下辖财贸组、计划基建组、民事组、卫生组)。
  1969年8月,设立泉州市税务局、房地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站3个革命领导小组。9月,设立市手工业联社、市场管理委员会2个革命领导小组和市供销社机关革委会、档案馆。12月,设立政治组人民保卫组,设立四个面向办公室。
  1970年4月,成立粮油管理站革委会。11月,供销社机关革委会撤销,业务并入商业系统。
  1971年2月,设立泉州市革委会办公室;成立手工业系统革委会、交通系统革委会、粮油副食品管理站革委会;政治组增设侨务组;生产指挥组增设计划组、财政组、商业组、民卫组、城建组、农林水组、工业交通组。撤销原生产指挥组下设的计划基建组、财贸组、民事组、卫生组;撤销手工业联社革命领导小组、粮油管理站革委会。3月,泉州市革委会办公室下设管理组。9月,设立支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2月,设立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72年2月,撤销生产指挥组工业交通组,设立工业组和交通组,撤销交通系统革委会。8月,撤销生产指挥组商业组、粮油副食品管理站革委会、市场管理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
  1973年7月,撤销政治组宣教组,分设宣传组和教育组;撤销政治组侨务组,设立外事组;撤销生产指挥组民卫组,重新分设民事组和卫生组;设立水产局。8月,设立税务局,撤销税务局革命领导小组。11月,撤销市四个面向办公室,设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1974年1月,撤销政治组人民保卫组,设立公安局。
  1975年10月,设立泉州市革委会财贸办、工业办、农林水办、文化局、卫生局、计划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物资局;撤销政治组下设的教育组,生产指挥组下设的卫生组、计划组、财政组、农林水组、物资供应站革命领导小组。
  1976年1月,撤销政治组及下设的宣传组,撤销生产指挥组及下设的民事组、交通组、城建组、手工业系统革委会。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劳动局、社队工业管理局、手工业管理局、民政局、交通局、建设局,恢复供销合作社。至10月,市革委会工作机构计37个:办公室、民政局、公安局、档案局、外事组、管理组、支前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物资局、工业交通办公室、交通局、工业组、建设局、手工业管理局、社队工业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处、财贸办公室、财政局、商业局、粮食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农林水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水产局。
  1977年6月,撤销市革委会工业组,设立工业局、泉州市革委会地震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12月,设立泉州市对外贸易局、泉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1978年3月,撤销泉州市革委会外事组,设立侨务办公室,撤销泉州市革委会管理组,设立行政科。4月,设立泉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7月,设立泉州市电子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改称第二轻工业局。12月,设立泉州市革委会信访科。
  1979年2月,房地产管理处改称房地产管理局;设立泉州市人民公社社队企业局、建筑工程局、建筑材料管理局,建设局改称城建局。3月,设立泉州市革委会基本建设委员会。4月,设立泉州市人事局。7月,设立泉州市进出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0月,设立泉州市托幼办公室。
  1980年1月,泉州市工业交通办公室改为经济委员会,设立泉州市宗教事务科。7月,设立泉州市编制委员会,与人事局合署办公,设立泉州市物价委员会。9月,设立泉州市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泉州市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称泉州市进出口办公室。
  1981年2月,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月,泉州市农林水办公室改称农林委员会。8月,泉州市社队工业管理局改称街道工业局。10月,泉州市地震办公室改称抗震防灾办公室。11月,设立泉州市司法局。
  1982年4月,设立泉州市统计局、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9月,设立泉州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泉州市信访科改称信访办公室。10月,撤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1月,设立泉州市打击走私贩私办公室。
  1983年2月,泉州市电子工业局改为电子工业公司。3月,设立泉州市建设规划管理局、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4月,设立泉州市农业区划办公室。10月,泉州市建筑材料管理局改为建材工业公司。12月,泉州市人民公社社队企业局改称农村企业管理局,设立泉州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1984年1月,撤销泉州市工业局,设立泉州市纺织工业公司、仪器工业公司、化工医药工业公司、机械工业公司;撤销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泉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改为建筑总公司,泉州市建设规划管理局改为建设规划办公室。2月,泉州市物资局改为物资公司,设立泉州市物价检查所、审计局。5月,泉州市进出口办公室改称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6月,设立泉州市老干局、旅游局、广播电视局;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恢复基本建设委员会。7月,泉州市农村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泉州市供销合作社改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撤销城市建设局。9月,泉州市计划生育办公室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10月,设立泉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985年2月,泉州市对外贸易局改为对外贸易公司。4月,泉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农业机械管理站。12月,撤销街道工业局、纺织工业公司、食品工业公司、化工医药工业公司、机械工业公司、电子工业公司、建材工业公司、建筑总公司。
  1986年1月,原泉州市改称鲤城区,原有工作机构部分划归市属,部分调整为股级单位,其余均更名为鲤城区各办、委、局,领导人续任。划归市属的单位有:广播电视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宗教事务科、旅游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名委员会办公室、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委员会、第二轻工业局、对外经济联合办公室、对外贸易公司、建设规划办公室、抗震防灾办公室、审计局、房地产管理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为股级单位的有:信访办公室、支前办公室、行政科、托幼办公室、水土保护办公室、农业区划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物价检查所、绿化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站。同月,泉州市税务局设泉州市税务局鲤城区分局,泉州市公安局设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区分局。4月,财贸办公室改称财贸委员会。6月鲤城区乡镇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局,设立鲤城区工业局。7月,设立鲤城区土地管理局。11月,鲤城区工业局改称经济委员会。
  1987年7月,设立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6月,设立区监察局。7月,设立区审计局。10月,撤销区打击走私贩私办公室。
  1990年3月,中共鲤城区委信访办改设鲤城区信访局。5月,区建委环境保护办划出,设立鲤城区环境保护局。5月,设立鲤城区技术监督局、鲤城区广播电视局、打击走私办公室。1991年4月,区委台湾工作部对外称区台湾事务办公室。7月,区侨务办公室改称区政府外事办公室;设立区保密局。至1992年底,区人民政府计有46个工作机构:政府办公室、民政局、档案局、司法局、人事局、编制委员会、侨务办公室、老干部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公司、物价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交通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基本建设委员会、财贸委员会、粮食局、财政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水利水电局、乡镇企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土地管理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监察局、审计局、信访局、环保局、广播电视局、技术监督局、打击走私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保密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三、基层组织
  1949年9月,泉州城关设立南区、中区、北区3个区政府,实行区街二级制。10月,二个区合并为城关区,下设中镇、北镇、南镇。
  1950年,废除保甲制度。市区划为21条街,成立21个街政府委员会,各街下设若干居民小组。农村成立乡政府,作为过渡时期农村基层临时一级政权。
  1951年1月泉州市成立后,市区设立3个区公所,下辖21个街道居委会。郊区设立南台区公所,辖8个乡。
  1952年6月,撤销鲤中区,并人临江、桐山2个区。
  1953年5月,撤销临江、桐山区公所,21个街政府直接由市民政局代管。街道组织设立居委会和治安、民政、文教、卫生、调解、生产、财务等7个委员会。
  1954年,撤销乡政府,成立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执行机关人民委员会。按生产合作、文教卫生、治安保卫、人民武装、民政、财粮、调解等方面设立相应的委员会。
  1955年3月,市区设立4个街道办事处,撤销街政府委员会,成立街居民委员会,由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组成。居民委员会下设居民小组,一般以20~40户为单位。
  1956年5月,撤销南台区公所,郊区8个乡合并划分为3个乡,设立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10月,撤销乡人民委员会,成立北峰、东海和江南3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生产、建设、财政、粮食、供销、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治安、民兵和调解等方面职能部门,并设有农会、共青团、妇代会及民兵组织。管理机构分为公社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大队、生产队3级。市区部分居民委员会也改为大队。全市计有28个大队、202个生产队。1959年,重新划分为45个大队,319个生产队。
  1960年3月,建立满堂红农场。7月,撤销市区4个街道办事处,成立4个人民公社。10月,建立清源农场。
  1961年10月,成立城东人民公社和渔业人民公社,满堂红农场改为人民公社建制。
  1962年,撤销市区大队,恢复居民委员会。
  1968年9月,人民公社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为人民公社(场)革命委员会取代,下设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1970年6月,撤销渔业公社。1971年1月,晋江县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华侨农场划归泉州市管辖。至此,全市有12个公社、2个农场。
  1979年,撤销街革委会,恢复街居民委员会。
  1980年7月,市区人民公社改制设街道办事处,同年,撤销郊区人民公社革委会(双阳农场革委会于1981年4月撤销),恢复人民公社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度。
  1984年,设立华侨大学街道办事处,郊区8个人民公社均改为乡建制,其中满堂红乡于稍后又更为浮桥镇。乡、镇分别建立人民政府,设立民政、司法等工作部门。全市164个生产大队及所有生产队相应改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1987年10月,罗溪乡划出4个村委会建立虹山乡。
  1990年底,全区有5个街道办事处、8个乡政府、1个镇政府与2个农场管理委员会。
  1991年11月9日,除虹山乡外,7个乡改为镇建制。
  1992年9月,东海镇划出9个村,设立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12月,3个街道办事处正式成立。至此,全区有8个街道办事处、8个镇政府、1个乡政府、2个农场管委会1个林场管委会。下领72个居委会、168个村委会、11个管区。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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