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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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0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人大常委会
分类号: D034.3
页数: 4
页码: 635-6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机构、主要工作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设立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工作汇报、组织调查研究等。同时,也介绍了人事任免的情况。
关键词: 鲤城区 人大 常委会

内容

一、组织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泉州市第八届人大开始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7人、委员13人组成,其中兼职副主任2人、兼职委员12人。泉州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7人、委员17人组成,其中兼职副主任2人、兼职委员12人。泉州市鲤城区首届人大常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会6人、委员12人组成,其中兼职副主任1人、兼职委员7人。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组成,其中兼职副主任1人、兼职委员6人。泉州市鲤城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组成,其中兼职委员7人。
  泉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设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九届增设法制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泉州市鲤城区一、二届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华侨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第三届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按期召开会议,每2个月至少举行1次,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赞成通过。
  1981年,机关干部职工7人,没有青年干部,文化程度最高是高中文化。1992年,机关干部职工总数36人,其中35岁以下青年干部职工9人,有大学本科专科文化程度的11人。
  二、主要工作
  (一)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设立以来,围绕行政区域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61项。其中关于市八届、九届和区首届、二届、三届各次人民代表大会议程、会期的决定10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6项,换届选举工作、成立选举委员会等5项,普及法律知识、综合治理、廉政建设等6项,教育3项,计生工作2项,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2项,制止侵占耕地、缔结友好区、鲤城区更名、实施村委员会组织法、乡人民代表大会更名5项,建立人民代表小组、设置机构、颁发人民代表视察证、罢免与补选人民代表、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修改人事任免工作细则、评选与表彰优秀人民代表、开展评议基层所(站)活动等22项。
  (二)施行权力监督
  1.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
  泉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23个专题工作汇报;第九届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3个专题工作汇报;鲤城区首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14个专题工作汇报;第二届听取、审议40个专题工作汇报;第三届至1992年12月31日听取、审议34个专题工作汇报。
  2.组织调查研究
  人大常委会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系统地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1986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职人员对鲤中街道办事处等12个单位进行视察,调查在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1988年4月,在调查贯彻《森林法》时,发现江南乡亭店村有人无证采伐,即责成区林业局和江南乡政府对有关当事人进行罚款,责成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1988年第四季度,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公检法机关抽阅大量案卷,检查自1987~1988年上半年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收容审查的执行情况。1989年6月底,常委会对部分乡镇、街道进行抽查,并组织部分省、市、区人民代表对部分市属单位进行检查,召开座谈会,为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汇报做好准备。1990年3月,常委会对河市乡和江南乡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政府提出有关深化农村改革的建议。1992年,常委会对全区实施义务教育,巩固小学发展初中以及迎接省“六项督导”(教育管理、事业发展、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校舍设备、德育工作)的情况多次组织检查,加以督促。年底,经省政府“六项督导”复评达到优级,使鲤城区基础教育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根据党的中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人员对全区农业生产、物价、乡镇企业、街道工作、整顿公司、压缩基建等方面进行调查,提出不少有益的意见、建议。
  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1988年,群众反映煤炭经营混乱,质量差,价格高。常委会即组织代表视察国营煤店和私营煤场,会同区政府商讨解决办法,存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根据区情进行调查研究。1986年行政体制变动,为适应新的情况,常委会围绕鲤城区如何发挥中心城市优势发展经济中心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摸清全区情况,提高审议区政府制订“七五”规划的质量。
  (三)人事任免
  1981年2月18日至1984年11月1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同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5名。其中: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市政府组成人员63名、市法院审判人员30名、市检察院检察人员20名,免去市政府组成人员25名、法院审判人员5名,决定代理市长1名。
  1984年11月17日至1985年12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11名、市政府组成人员30名、市法院审判人员21名、市检察院检察人员18名。
  1986年1月1日至1987年11月1日,区首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9名、区政府组成人员25名、区法院审判人员24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20名,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1名。
  1987年11月7日至1991年1月25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15名、区政府组成人员41名、区法院审判人员46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36名,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2名、区政府组成人员6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1名。
  1987年12月22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工作细则》进行修改。
  1990年1月3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人员15名、区政府组成人员48名、区法院审判人员26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4名,免去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6名、区政府组成人员10名、区法院审判人员15名、区检察院检察人员2名,接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
  三、议案办理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送交提案1051件。二次会议代表送交提案186件,整理合并为74件,至1982年11月全部答复完毕。三次会议代表送交提案105件,至1983年11月全部处理完毕。四次会议代表提交建议135件,至1984年11月大部分处理完毕,由办理单位直接将办理情况函复人民代表。
  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交建议207件,至1985年12月底全部处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函复人民代表。
  区首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交建议118件,至1987年1月区政府有关部门全部办理完毕回复代表。
  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议案16件,收到代表提交的建议214件。《关于切实平抑市场物价的议案》、《关于物价管理的议案》、《关于加强山区教育事业建设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大会审议通过予以立案,交区政府办理。另有2件议案委托市人民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还有11件议案转作建议。
  区政府重视议案的办理。关于物价,区政府一手抓生产基地建设,建立肉食品基地建设基金,为肉食品基地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落实肉蛋粮挂钩政策,稳定基地生产、改革粮、肥、菜挂钩办法,落实蔬菜种植面积,广辟货源,积极购销,调入粮食,保存合理库存;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罗溪农贸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动工兴建金山市场。一手抓市场物价管理,全面开展“五好市场”、“信得过专业户”竞赛活动;建立市场物价监督队伍,打击擅自提价、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至1989年2月,粮油主要副食品、猪肉、蔬菜、烟酒等价格稳定。
  关于加强山区教育建设问题,从1987年底至1990年底,区政府办了几件实事:分配大、中专毕业生到山区任教;在山区马甲中学开设中师班,定向招生,毕业后回山区任教,解决远郊民办教师转正问题,招聘“顶编合同制代课教师”100名;对家在市区住房困难在山区任教的教师,分配住房时给予照顾;增加山区教师每月5~16元的旅差费补贴;政府投入150万元,多渠道集资及华侨捐资600万元新建、翻建、维修校舍26362平方米,危房面积从1987年底的2.7万平方米减少到1990年底0.2万平方米。
  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议案12件(计14项),经大会主席团确认,不予立案。其中4件议案委托市人民代表在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其余8件(10项)转作建议。大会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176件。三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议案9件,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全部转作建议。大会还收到代表建议214件,其中32件不属鲤城区职权范围。
  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议案17件,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的议案》予以立案,交区政府办理。另有5件议案委托市人民代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其他11件议案转作建议。代表还向大会提交236个建议,其中32件属泉州市职权范围。
  《关于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的议案》立案后,区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每年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加30%~35%,有计划地拨出专款,支持卫生院添置医疗设备,改善配套设施。区人事局、卫生局每年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卫生院工作,支持卫生院招聘28名计划外大、中专自费生。分期分批培训乡医、卫生员,提高思想业务素质。1991年区财政为市人民医院提供90万元贷款添置设备,并给予两年50%贷款贴息。1992年,拨出100万元专款让市人民医院添置先进医疗器械。
  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议案9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大会审议通过予以立案,交区政府办理,其余8件转作建议。大会还收到提交的建议177件,其中65件属泉州市职权范围。
  区政府接受议案后即着手施行。扩大《水法》宣传面,建立区、乡(镇)水利执法队伍;明确规定区、乡(镇)、村各自在水利建设和现有水利工程及设备管理中的职责;进行水利、水电工程定权划界,马甲供电公司、浮桥灌溉站办理土地使用证,草邦水库、群生水库、河市渠道站、桃源渠道站、华星电灌站、金鸡电灌站完成确权测量工作;增加水利投入,每年水利经费150~200万元;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费(护理费)计收;1992年,完成保护人口2000多人、2500多亩耕地的双阳农场阳江江堤(长1555米,石堤8高程,土堤9.34高程)的加固达标任务,完成保护万人、万亩耕地的城东海堤2.25公里加固任务。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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