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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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4005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纪律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596-5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鲤城区地方组织纪律检查包括组织机构、纪检工作情况。
关键词: 鲤城区 地方组织 纪律检查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51年6月,成立中共泉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市区各机关支部设纪检委员,郊区委员会建立纪检小组。1955年12月,纪委易名为监察委员会。1956年8月,设立市委监委常委会。1967年1月,监委机关停止活动。
  1977年6月,市委组织部设立纪律检查组。1978年3月,重建中共泉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8月,易名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副县级机构,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来信来访科,干部编制25人。当年,有19个基层党委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支部普遍配备纪检委员。
  1986年1月,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8年9月,区纪委内部机构调整,设办公室、来信来访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1989年,来信来访室易名为控告申诉室。1990年2月,增设党风党纪教育室。1991年,全区建立基层纪委16个,纪检组10个,各总支、支部都配齐纪检委员。1992年,全区各级纪检机构29个,专兼职纪检干部107人,其中专职纪检干部39人。
  第二节 纪检工作
  1951年市纪委成立后,结合各项政治运动查处党员干部违犯党的政策决议、丧失政治立场、贪污腐化等违纪行为,对党员进行政策教育、阶级立场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1953年2月,全市开展反强迫命令、反违法乱纪、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运动,以泉州大众剧社领导违反政策导致1名演员自杀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教育党员。至1954年,共受理案件70起,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29人。1955~1956年,重点查处肃反、审干运动中发现的案件,查处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丧失立场、破坏农业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因官僚主义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共25件,处分党员25人。1957年,反右派斗争将一批党员错划为“右派”、“中右分子”。在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一些敢说实话、实事求是的干部被作为“白旗”拔掉,造成一些冤假错案。嗣后,又在“反地方主义”、“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中,错误地查处一些敢于实事求是向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意见的党员、干部。1962年,为在“反地方主义”、“反右倾”、“整风整社”等政治运动中受过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81人撤销党纪处分,但一些错案仍未得到平反和纠正。1963~1966年上半年,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又因“左”的影响,一些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425件,处分党员41人。“文化大革命”中,纪检工作中断。1978年,市委纪委针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党风不正、纪律松懈、党员思想混乱、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的状况,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作风教育,检查和处理党员的违法乱纪问题。
  1979~1981年,配合落实政策办公室,对解放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共复查反右派斗争案件177件,给予改正的174件;“反右倾”运动案件230件,彻底平反的224件;“社教”运动案件589件,改正的428件;“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定为“叛徒”、“特务”、“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等敌我矛盾性质的案件176件,全部平反或改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一般历史问题全部给予澄清。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举办党风党纪培训班,上党课,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查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党员99人,其中开除党籍49人、留党察看23人、撤职4人、严重警告17人、警告6人。
  1982~1983年,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乱纪案件38件,其中刑事处分9人,党纪政纪处分11人。同时认真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便占地盖私房、家属子女“农转非”(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出国出境、招工招干4个方面的不正之风,处分违纪党员29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4人、撤职5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11人。1984年,各级党组织建立抓党风责任制,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进行核查,分别给予处理。1985~1987年,结合整党工作,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共受理人民来信1596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40件,处分违纪党员132人,其中开除党籍29人、留党察看34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29人、警告37人。1988~1990年,纪检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和保护改革开放,推行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严肃查处阻碍和破坏改革的人和事,清查1989年春夏之交参与动乱的人和事。1991~1992年,以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处理问题的根本标准,着重抓党风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共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71件,处分违纪党员165人,其中开除党籍42人、留党察看42人、撤销职务4人、严重警告45人、警告32人。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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