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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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9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干部工作
分类号: D262
页数: 3
页码: 588-5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51年至1992年间中共泉州市委的干部选拔与考核工作以及干部管理情况,包括干部的吸收和提拔、干部缺乏与补充、干部的下放和调整、干部的年龄结构和学历情况,以及干部管理的改革和分级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词: 鲤城区 委员会 干部管理

内容

一、干部选拔与考核
  1951年1月,全市干部138人,一部分是上级派来的,一部分是原晋江县、城关区和县文化馆留下的。同年,市委结合土地改革运动,从基层工会、贫苦青年、知识分子、地方党员中吸收60人充实干部队伍。1952年,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先后吸收两批干部共172人,同时清除犯错误的干部40人。至年底,全市干部305人,其中县级6人、科级35人、一般干部264人。1954年,按照“大胆大量提拔干部”的方针,提拔干部113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70人,同时进行组织整顿,削减冗员13人。1955年,结合征兵、支前、生产、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提拔干部78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56人,吸收一般干部47人。1956年,坚持德才兼备方针,在各种运动中培养、考察、提拔地方干部296人,吸收一般干部336人。1957年,基本稳定,停止干部提拔。1958年2月,154名干部下放,加强工业、农业、手工业和文教卫生事业的基层领导。1959年,先后下放7批干部1429人。
  1960年,缺乏干部,按市委有计划、有控制、有条件地分期分批吸收一批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提拔干部95人,向上级输送干部115人,收回下放到期的干部并进行调整,至年底有干部3893人。1961年,在加强培养、考察、教育的基础上,按“自力更生、慎重选拔、适当调整、合理使用”的原则,整编撤并行政机构9个、事业单位8个、企业5个,精简下放447人,调整82名干部的职务,选拔优秀干部49人。1962年,继续精简机构,下放精简编余人员505人,调整干部220人。1963~1965年,抽调大批干部下乡蹲点,先后提拔干部152人,调整科级干部45人、股级干部95人、其他千部226人,1965年干部总数417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一些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被提拔使用,而一些干部则被诬为“叛徒”、“特务”、“走资派”进“学习班”或下放劳动。1976年10月后,全市开展揭批查运动,整顿机构,调整各级领导。1978年,在“一批双打”运动中,抓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提拔189人担任各级领导,配备基层领导85人,调整51名干部的职务,吸收农村干部23人。1979年,调整49名用非所学的专业人员的岗位,安置部队转业干部。1980年,市委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精神,全市有干部6069人,其中女干部1422人;大学专科以上毕业1409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1373人,高中1299人,初中以下1988人;30岁以下856人,31~40岁1630人,41~50岁2692人,51~60岁1095人。1981年,市、公社一级行政领导班子开始由人民代表直接选举。1982年,提拔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138人,建立一支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后备干部队伍325人。1984~1985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拔优秀年轻干部26人,调整干部职务193人。
  1986年,中共鲤城区委中层机构重新设置,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指导思想,提职使用29人,平均年龄40岁,大中专以上程度占80%;中层班子平均年龄46.5岁,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1.3%。同年,组织两个考核组,对8个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充实乡镇党委副书记3人、委员4人、副乡长3人,健全村级党支部班子160个。1987年起,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部、人事局和部分老干部组成考核组对8个乡镇、4个街道和44个区直单位184名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1989年,对各乡、镇、街道党委会的34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委秘书全面考核,提拔70人,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实行一正两副配备,选派14名优秀青年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
  1991年,区委对干部任期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层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年度考察,考察内容侧重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实绩,考察后作出评价。1992年,区委加强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和后备干部建设及非党员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至年底,全区有干部7046人,其中,妇女干部2384人;少数民族干部92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830人,专科毕业1537人,大专肄业36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2827人,中专肄业12人,高中1007人,初中以下797人;30岁以下2224人,31~40岁1592人,41~50岁1740人,51~60岁1490人。
  二、干部管理
  1951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按党管于部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1956年起,市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审批;市直各科(局)长、部长、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区委书记、区长、乡党委书记、乡长由地委审批,归地委管理;一般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管理。1968年9月后,干部由市革委会政治处组织组统一管理。1975年10月,恢复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仍由组织部负责。
  1982年,干部实行分口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广播站干部的任免、调动,划归市委宣传部管理。1984年,干部管理实行改革,下放权限,分级管理,经委、财委、建委对该系统的正副经理、正副书记、正副厂长、正副股长有任免权,市委组织部做好主管与协管,加强对任免程序和任免工作的监督、检查。
  1986年8月,中共鲤城区委明确规定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审批任免的干部范围为:区直各部、委、办、局正副职(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宣传部长须报泉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及党组成员;纪检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各纪委会书记;各党委会正副书记;人大常委、办公室正副主任;政法委员会正副书记、委员;法院副院长、庭长、科级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科长、科级检察员;区委党校、妇联、共青团、侨联、科协的正副职;供销合作联合社正副主任;物资公司正副经理、书记;教师进修学校、机关干部文化学校、完全中学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初级中学的校长、书记;人民医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人武部正副科长。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的干部为:区直各部、委、办、局的正副人秘科(股)长;各党委会委员;各纪委会副书记、委员。报区委宣传部审批的干部为:广播站站长、书记,文化馆馆长、电影发行公司经理;防疫站站长、书记,妇幼保健站站长、书记;初级中学副校长、副书记,学区、中心小学校长、书记;群众戏院经理。部、委、办、局的中层领导,除正副人秘科(股)长外,由各部、委、办、局自行审批任免。各主管局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正副职行政领导,设立党委会的由党委会审批,未设立党委会的由局务会审批。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支部正副书记,由上一级党委审批任免。财贸系统企事业单位的经理、书记由经财委党组审批。企事业单位的正副股长、车间正副主任、正副组长,由企事业单位自行审批任免。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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