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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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88
颗粒名称: 卷十七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35.57
页数: 30
页码: 575-604
摘要: 本卷记述了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地方组织包括早期党组织及主要活动、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纪律检查等情况。
关键词: 泉州市 鲤城区 地方组织

内容

中国共产党泉州市鲤城区地方组织始建于民国16年(1927年)1月,历经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等时期的革命斗争锻炼,不断发展壮大。民国38年8月,配合人民解放军解放泉州。1949年9月9日,在泉州建立中共晋江县委员会。
  1951年1月,设置泉州市,建立中共泉州市委员会,有党员107名,基层支部7个。1986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员会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1992年,有党员10937名,基层支部508个。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是全区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从1951年开始,带领人民进行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三反”、五反”运动,巩固各级人民政权,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1953年,开始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生产关系的变革调动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提高。由于受“左”的干扰,工作中出现一些缺点和失误。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领导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社会安定,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有很大改善。1992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22.7亿元。
  第一章 早期党组织及主要活动
  第一节 早期党组织
  民国12年(1923年)2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负责人、共产党员俞秀松到泉州传播马列主义。民国15年冬,北伐军东路军进入泉州,在泉州明伦堂成立兴泉永(兴化、泉州、永春)政治监察署,陈文总任监察员,共产党员李松林、辜仲钊、林环岛等人以民运指导员身份,担任监察署秘书、宣传和民运等职务,指导泉州一带工农革命运动。同年,台湾革命青年唐生(共产党员)接受组织派遣,到泉州宣传马列主义、发展进步青年入党。
  民国16年1月,在泉州明伦堂成立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委员会(简称特支),领导人李松林,党员6人,隶属于中共闽南特委,负责指导晋江县和泉属各县工运、农运工作;4月,国民党晋江县党部在泉州南校场召开兴泉永10县国民党党部筹备员联席会议,宣布拥蒋反共,通缉共产党员李松林、林超然(辜仲钊)等,泉州城内的共产党人分散转移到农村,党员王台晖留在泉州城内,继续进行秘密革命斗争,组建共青团泉城支部;12月,中共中央指示,闽南、闽北两特委合并,组成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民国17年6月,李松林因身份暴露转移到南洋,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派张晓川到泉州领导革命工作;8月,中共福建省委派吴亚鲁到泉州一带巡视,随后省委陆续派巡视员到泉州进行恢复党组织工作。民国18年初,成立中共泉州县委,负责人李国珍,下辖2个支部;夏,中共福建省委派江德贤(杨树青)任中共泉州县委书记,不久被捕牺牲。民国19年春,中共福建省委派许依华任中共泉州县委书记,在工人中发展党员,建立15个支部,有党员60人;8月,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罗明到泉州建立中共泉州特委,领导惠安暴动,同时建立泉州区委,协助泉州特委工作;9月,泉属党组织受到严重损失;10月,省委派粘文华到泉州寻找失散的党员,着手恢复党的组织。民国20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机关被破坏,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粘文华因身份暴露转调泉州工作;4月,粘文华在泉州承天寺鹦山小学建立中共泉州特支,领导泉州城区及附近农村的革命工作,恢复城市教员支部和郊区农民支部;7月,成立中共厦门中心市委,泉属党组织隶属于厦门中心市委。民国21年6月,厦门中心市委巡视员黄会聪巡视泉州,帮助整顿泉州特支。民国22年5月,中共厦门中心市委派巡视员张德秀到泉州巡视;11月,派沈玉泉任泉州特支书记。民国23年7月,中共厦门中心市委派余南在南安岭兜召开中共晋南县委和泉州特支联席会议,宣布泉州特支并入晋南县委,特支所属的党组织改属中共泉州东北区委(又称中共泉州特别区委),书记王端仪,辖泉州城区、城郊、池店、塘头、园坂、林口、卢厝、石狮、永宁等支部。民国25年夏,晋南县委改为晋南工委,中共泉州东北区委由晋南工委领导。民国26年6月,晋南工委划归闽中工委领导。
  民国27年5月,闽浙赣特委和闽东特委合并成立中共福建省委,原隶属闽西南潮梅特委的闽中工委划归福建省委领导;8月,中共福建省委撤销闽中工委,建立福清、莆田和泉州3个中心县委,泉州的党组织由中共泉州中心县委领导,书记李刚。民国28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由莆田、福清、泉州3个中心县委联合成立中共闽南特委,李刚任书记,泉州中心县委书记由邓贡直代理。民国29年4月,泉州抢米斗争使一些党员身份暴露被捕,中心县委被迫从东街菜巷陈宅转移到树兜。民国30年1月,闽南特委任命许运伙接任泉州中心县委书记。民国31年1月,泉州中心县委改称泉州临时工委,书记吴天亮;4月,中共泉州临时工委改为特派员制。民国32年2月,闽南特委改称闽中特委。民国34年2月,恢复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侯如海,结束特派员制。
  解放战争时期,泉州党组织分别隶属中共福建省委(后改为闽浙赣省委)和中共闽粤赣边区委。民国36年3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派颜嘉祥到泉州发展党的基层组织;8月,又派郑家玄、王惠玑、吴序阳、倪章屿、朱义振和吴秀琼等人在河市等地组织群众开展游击斗争;12月,建立中共洪河(洪濑、河市)区工委,书记吴序阳,受泉州中心县委领导,活动在河市、马甲、罗溪等地。民国37年5月,中共洪河区工委改称中共洪河区委;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泉州城区建立中共泉州城区工委,书记许东汉,受晋江县工委领导,泉州城区工委积极发展党员,先后建立省立晋江中学支部、泉埔小学支部、民生农校支部、培元中学支部、晦鸣中学支部、县立中学支部、国立海疆学校支部、第三支部、第四支部、《泉州日报》(工农)支部、教员支部、妇女支部、城工委直属支部等13个基层党组织,成立学校总支、第三总支及中共泉州环城区工委(辖丰州支部、西北支部、青阳支部、池店支部)。
  民国38年5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内坑后溪召开会议,以洪河区委为基础,建立中共晋南永县工委,书记吴序阳,辖洪濑、罗东、晋北、永春4个区工委,书记分别为吴秀琼、郑汲水、倪章屿、林金榜;建立晋南同县工委,书记颜嘉祥;建立中共紫帽区工委,书记郑秀治(7月由黄奕明继任);中共闽粤赣边党委所属闽南地委决定在泉州成立中共泉州工委,书记许昭明,下辖晋江、南安、惠安、同安4个工委。同年7月,泉州工委机关从泉州城迁到洪濑。
  1949年8月31日,泉州解放;9月9日,建立中共晋江县委员会。
  第二节 主要活动
  民国15年(1926年)12月,共产党员唐生接受组织派遣,在泉州中山路小泉涧巷口创办泉州书店,作为党的活动和联络地点,出售《共产党宣言》、《响导》和《新青年》等革命书刊。民国16年1月,中共泉州特支成立后,李松林、辜仲钊、左明亮(左光亮)等分散到各地开展工运、农运和学运,北门外的洋塘、新门外的树兜、南门外的清濛、涂门外的法石等地建立农民协会,泉州汽车工人、码头搬运工人以及竹器、理发、建筑等十几个行业成立工会,工农运动迅速发展。民国21年6月,创办不定期秘密刊物《赤色群众报》。
  民国26年卢沟桥事件爆发,泉州各地党组织领导泉州人民进行抗日救亡运动。国民党晋江县党部成立福建省抗敌后援会晋江分会(抗敌会),辜仲钊受组织派遣加入抗敌会,把抗敌会几个工作机构秘密控制在共产党手中,在学校建立各种宣传队、歌咏队、晨呼队、戏剧队和巡回剧团等群众宣传组织,创办夜校、民校和补习学校,发动群众抗日;中共泉州特委派共产党员顾惠生、李铁、李展等秘密控制《泉州日报》,创办《抗战导报》;通过抗敌会活动,党组织秘密控制梅石、树兜、浮桥等三个联保,掌握新门外的新华、高峰、惠群、紫兰等地的群众组织。是年8月,国共第二次合作,中共闽中工委派代表与莆田国民党负责人黄士豪及泉州国民党驻军八十师二三九旅旅长钱东亮谈判,国民党当局接受中共提出的三个条件(保持红军组织上的独立性;保证红军必要时开往新四军军部;取消对红军人员包括家属的通缉令),泉州地区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八十师特务大队,刘突军为大队长,杨采衡为大队副。11月,离开莆田,开往泉州承天寺。民国27年3月中旬,驻承天寺的红军游击队被钱东亮部队突然包围缴械,大队长刘突军遇害。事变发生后,泉州地下党组织揭露国民党背信弃义、破坏抗日的行为,把真相披露于香港进步报刊,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在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和新四军驻福州办事处的交涉和舆论压力下,国民党当局被迫恢复游击队的自由,交还全部武器。4月下旬,特务大队编入新四军特务营,开赴皖南抗日前线。10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在南安深坑(今属官桥镇)召开24个乡联保主任会议,建议由文化界和艺术界人士组成文化战时服务团,以乡村政府为基础建立边区政府,在深坑、梅岭一带和树兜、浮桥、紫帽一带建立地方武装。会后,成立联乡抗日自卫队,蒋坤灿任司令,共产党员粘文华任政治部主任,下分战斗队、后备队和救护队。自卫队建立后,筹款筹粮,队伍不断扩大,但国民党当局以地方武装应归政府领导为由,夺取联乡抗日自卫队的领导权。
  民国29年4月4日,为打击奸商牟取暴利,在中共闽中特委书记李刚指挥下,于市区涂门街开展抢米斗争,把美耕米店的几十袋大米抬到街中分给群众。泉州中心县委宣传部长苏棠影在群众中演讲,声讨当局姑息养奸的罪行,揭露奸商囤积居奇、置人民于水火的罪恶,群情激愤,结队游行,高呼口号,街上群众纷纷加入。
  民国30年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召开会议,传达“皖南事变”真相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国统区实行“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与泉州国民党顽固派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10月31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许运伙为掩护党员施赣生、陈子俊脱险而壮烈牺牲。民国33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开办武夷干校,泉州党组织吴天亮、侯如海、朱伦炎等参加学习。民国35年10月,隶属于闽浙赣系统的中共泉州中心县委书记许集美在岭兜召开泉州地区党的干部会议,传达闽中特委指示,整顿组织,部署工作。民国36年2月,决定攻打晋江安海,建立安(溪)南(安)永(春)根据地;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发动群众,开展反“三征”(征兵、征税、征粮)斗争。民国37年6月,为救出被关押在泉州监狱的党员干部,中共泉州中心县委派颜嘉祥、张尚楚、许昔丛、吕清河等4人,同被押在狱中的施能鹤、霍劲波、傅维葵、王新整、林泗泰等人密切配合,智劫监狱成功,轰动全省;8月,在前埔村召开干部会议,许集美、朱义斌、郑种植分别作政治形势报告、关于巩固组织问题的报告、建立地方武装部队问题的报告,作出巩固组织工作的决定,会后进行党员登记。
  民国38年春,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各游击队全面出击,进攻国民党的乡、镇、保政权,开仓分粮,开展反“清乡”斗争。4月,泉州中心县委在内坑后溪召开干部会议,许集美作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朱义斌作加强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纪律守则的报告;会议宣布成立闽浙赣人民游击纵队闽中支队泉州团队,许集美任指挥员兼政委,朱义斌任副指挥员,郑种植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郭席排任参谋长,下辖晋南永游击大队(200多人枪)、直属独立大队(有正规武装力量500人左右,轻重机枪7挺,长短枪400余支)以及安溪、永春、同安游击队,计有1330余人枪。6月初,中共泉州工委书记许昭明传达闽南地委(闽粤赣系统)制定的“积蓄力量,迎接解放”的工作方针,整顿晋江等地的党组织,建立基层工委,做好迎接解放的准备;中旬,召开第二次工委会议,许昭明传达闽南地委指示:大胆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反“三征”斗争,做好支前准备工作,广泛团结各方面人士,最大限度地孤立敌人,同时成立泉州人民解放大同盟的群众组织。8月,闽中支队泉州团队在岭兜整编,下设独立大队和警卫队,计有脱产武装2647人枪,不脱产武装2万余人。团队下辖晋南永大队,晋南同大队,晋江县大队,永春、安溪、同安游击队及各区乡群众武装。独立大队下设3个中队和1个侦察队及勤务班,有武装600余人枪。同时,策动国民党陆军三二五师起义。8月19日,三二五师少将副师长陈言廉率部1000多名官兵起义,成立闽南地区起义部队司令部,陈言廉任司令,郭崇山任副司令,泉州团队派陈文、黄书麟为驻起义部队正副代表。8月中旬,游击队先后解放河市、马甲等乡镇。8月31日凌晨,泉州团队命令独立大队出发解放泉州城;上午6时,国民党交警部队逃出泉州,放火烧顺济桥(新桥),被当地群众扑灭;10时,泉州团队独立大队由大队副林萱和一中队指导员张孙云、中队长黄峰、二中队指导员许礼尚等率领,从新门进入泉州城,国民党晋江县警察局向独立大队投降;下午3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九军八十七师先头部队进城,国民兵团副团长林华魂、县自卫大队长蔡熔铨率部向解放军八十七师特工科投诚。泉州宣告解放。
  第二章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第一节 组织沿革
  一、区委
  1951年1月,成立中共泉州市委员会。1952年10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委常务委员会。1956年6月开始,常委由选举产生。“文化大革命”初期,组织机构瘫痪。1968年9月,成立由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的泉州市革命委员会,总揽党政军大权。1970年7月,成立中共泉州市革委会核心小组,负责全市党的领导,党务由市革命委员会政治组负责。1971年7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委员会,同时设立常务委员会。1975年10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委所属各职能部门。1986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员会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二、工作机构
  办公室195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委秘书室。1956年7月,增设市委办公室。1965年12月,秘书室撤销。“文化大革命”中办公室被取消。1971年7月,恢复市委办公室,与泉州市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1981年4月,市委办公室与政府办公室分开办公。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机关日常工作及事务。
  组织部1951年1月设立。1968年9月,成立泉州市革命委员会组织组取代市委组织部。1975年10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撤销组织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管理全区党员干部。
  宣传部1951年1月设立。1968年9月,成立泉州市革委会宣教组取代市委宣传部。1975年10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撤销宣教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对外宣传工作。
  统战部1951年设立,1968年9月被撤销。1971年2月,成立泉州市革委会外事组。1975年10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撤销外事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统战部,负责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团结各界爱国人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纪律检查委员会1951年6月设立。1955年12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委监察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77年6月,在组织部设纪律检查小组。1978年3月,建立中共泉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党代会选举产生。1984年8月,易名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副县级机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检查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抓党风和廉政建设。
  党校1952年,设立中共泉州市委党训班,1958年8月成立市委党校,撤销党训班。1967年1月后,党校瘫痪,1973年恢复。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党校,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
  保密委员会1952年10月设立,“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81年恢复。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保密委员会。
  工交政治部1954年5月,设立工业部。1956年7月,改称工交部,1965年7月改为市委工交政治部。“文化大革命”中瘫痪,以后没有恢复。
  农村工作部1955年,设立中共泉州市委生产合作部。1960年2月,改为市委农村工作部。“文化大革命”中瘫痪。1991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农村工作部,与鲤城区农委合署办公。
  财贸政治部1954年9月,设立财贸委员会。1955年12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委财贸部,1964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委财贸政治部。“文化大革命”中瘫痪,以后没有恢复。
  文教部1956年7月设立,1958年并入市委宣传部。
  台湾工作部1974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1985年2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委对台工作部。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对台工作部,1991年4月改称台湾工作部,负责涉台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工作。
  区直机关党委会1975年10月,设立中共泉州市直机关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直机关委员会,负责直属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落实政策办公室1976年10月设立,1988年8月撤销。
  党史研究室1982年3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征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年12月撤销。1991年3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党史研究室。
  政法委员会1983年8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政法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政法工作,研究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老干部局1984年6月,设立泉州市老干部局。1986年1月,改称泉州市鲤城区老干部局,为政府序列机构。1991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老干部局,为党委序列机构,负责离休干部的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促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文明办1981年,宣传部设“五四三”(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办公室。1984年,成立中共泉州市“五四三”活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五四三”活动委员会。1988年10月,成立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撤销“五四三”活动委员会。1990年,成立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信访办1978年1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委、市革委会信访科。1982年9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1986年1月,信访工作归入政府序列机构。三、机关党组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1952年,设立中共泉州市人民政府党组。1956年撤销,1962年重建,“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1981年2月,恢复中共泉州市人民政府党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
  中共鲤城区法院党组1980年1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人民法院党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1980年1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1981年5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政治协商会议党组1986年1月设立。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财贸委员会党组1990年3月设立。
  四、基层组织
  中共泉州市南台区委员会1951年4月设立,1956年5月撤销。
  中共泉州市临江区委员会1952年6月设立,1953年4月撤销。
  中共泉州市桐山区委员会1952年6月设立,1953年5月撤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北峰镇委员会1958年10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北峰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建立中共泉州市北峰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5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北峰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北峰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北峰乡委员会。1991年10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北峰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31个,党员683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东海镇委员会1958年10月,设立中共东海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东海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5月,恢复中共泉州市东海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东海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东海乡委员会。1991年9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东海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20个,党员584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镇委员会1958年10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江南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江南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2月,恢复中共泉州市江南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江南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江南乡委员会。1991年10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28个,党员878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委员会1960年1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临江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临江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恢复中共泉州市临江公社委员会。1980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临江街道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临江街道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3个,党员231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委员会1960年1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海滨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海滨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恢复中共泉州市海滨公社委员会。1980年8月,改称中共泉州市海滨街道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3个,党员297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委员会1960年1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鲤中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鲤中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3月,恢复中共泉州市鲤中公社委员会。1980年8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中街道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鲤中街道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8个,党员300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委员会1960年1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开元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开元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3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开元公社委员会。1980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开元街道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2个,党员367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浮桥镇委员会1960年3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满堂红农场委员会。1961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满堂红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满堂红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7月,恢复中共泉州市满堂红公社委员会。1984年8月,改称中共泉州市浮桥镇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浮桥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22个,党员632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清源农场委员会1960年10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清源农场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清源农场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3月,恢复中共泉州市清源农场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清源农场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5个,党员73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61年6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个,党员21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城东镇委员会1961年10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城东公社委员会。1970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城东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1年6月,恢复中共泉州市城东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城东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城东乡委员会。1991年9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城东镇委员会。1992,有支部26个,党员679名。
  中共渔业公社委员会1961年10月设立,1970年撤销。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罗溪镇委员会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罗溪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罗溪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罗溪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罗溪乡委员会。1991年10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罗溪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27个,党员717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马甲镇委员会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马甲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马甲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马甲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马甲乡委员会。1991年9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马甲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35个,党员945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河市镇委员会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河市公社革委会核心小组。1973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河市公社委员会。1984年7月,改称中共泉州市河市乡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河市乡委员会,1991年10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河市镇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31个,党员855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双阳华侨农场委员会1971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双阳华侨农场革委会核心小组。1972年7月,设立中共泉州双阳华侨农场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双阳农场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4个,党员304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公安分局委员会1981年9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公安局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公安分局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25个,党员215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华大街道委员会1984年5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华大街道委员会。1986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华大街道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4个,党员56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建委系统委员会1985年1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建委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建委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7个,党员94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商业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商业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商业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9个,党员334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供销合作联合社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供销合作联合社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7个,党员117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粮食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粮食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粮食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0个,党员161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民政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民政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民政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9个,党员120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教育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教育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3个,党员301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农委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农委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农委系统委员会。1988年2月撤销,1992年9月恢复,有支部9个,党员116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卫生系统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卫生系统委员会。1987年1月,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卫生系统委员会。1992年,有支部13个,党员185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交通系统总支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交通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撤销,建立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交通系统总支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文化系统总支委员会1985年2月,设立中共泉州市文化系统委员会。1986年6月撤销,建立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文化系统总支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虹山乡委员会1987年7月设立,1992年有支部5个,党员147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宣传系统委员会1992年9月设立,有支部7个,党员88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政法系统委员会1992年9月设立,有支部6个,党员122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区直机关党政群系统委员会1992年9月设立,有支部35个,党员552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道委员会1992年10月设立,有支部4个,党员89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泉秀街道委员会1992年10月设立,有支部4个,党员126名。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东湖街道委员会1992年10月设立,有支部4个,党员144名。
  第二节 历届党的代表大会
  中共泉州市第一次代表大会1956年6月,在市人民电影院召开,正式代表135人,列席代表29人。会议审议姜瑞峰代表市委作的工作报告和郭泗海作的党的监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委员9人,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5人。市委第一次全会选举常委7人,姜瑞峰为书记,李春华、王太荣为副书记,王太荣兼监委书记。
  中共泉州市第二次代表大会1963年1月,在泉州市商业礼堂召开,正式代表270人,列席代表45人。大会通过市委书记姜瑞峰作的工作报告及中共泉州市第二次党代会决议,充分肯定第一届市委的工作成绩,提出“三五”计划的奋斗目标和1963年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委员8人,选举出席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6人。市委全会选举常委9人,姜瑞峰为书记,王今生、李春华为副书记,常心维为监委书记。
  中共泉州市第三次代表大会1971年7月,在泉州市工人文化宫召开,大会代表450人。会议审议梁秉智代表中共泉州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作的工作报告,通过《认真学习,努力改造世界观》与《加强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8人。市委全会选举常委17人,梁秉智为书记,刘宪文为副书记。
  中共泉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1978年3月,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代表500人。会议审议胡文汉代表市委作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中共泉州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9人、候补委员5人,选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人。市委全会选举常委13人,胡文汉为书记,杨维辉、王村民、齐世和为副书记,杨维辉兼纪委书记。
  中共泉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1984年11月,在泉州市工人文化宫召开,代表401人。会议审议郑玉约作的工作报告和许忠作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关于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决议》、《关于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27人、候补委员5人。市委全会选举常委7人,郑玉约为书记,薛祖亮、陈克辉为副书记,许忠为纪委书记。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第一次代表大会1987年11月,在鲤城宾馆召开,正式代表306人,列席代表79人。会议审议郑玉约代表区委作的《沿着十三大指引的道路开拓前进》的报告、刘聚钗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1人、候补委员2人,选举产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选举出席中共泉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31人。区委全会选举常委7人,郑玉约为书记,孙庆实为副书记,刘聚钗为纪委书记。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第二次代表大会1990年12月,在鲤城宾馆召开,代表286名。会议审议林荣取代表区委作的《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大力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报告和刘聚钗代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鲤城区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5人、候补委员3人,选举产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区委全会选举常委7人,林荣取为书记,曾华彬、庄泉宝、洪泽生为副书记,刘聚钗为纪委书记。
  第三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党员发展
  1951年,全市有党员107名,是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骨干。1952年9月,中共泉州市委举行解放后首批入党的13名机关党员的入党宣誓仪式,扩大群众影响。随后,举办两期建党积极分子党训班,在工人、农民积极分子中发展20多名党员。1953年,全市发展党员323名。1954年,建党工作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发展党员513名。1956年,重点发展文教卫生系统的优秀知识分子、工交系统的技术工人和劳动模范入党,党员少的农业社也加强发展工作,全年发展党员760名。1957年,仅在一些党组织薄弱的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中发展少数党员。至年底,全市党员有1940名。1960~1965年,基本停止发展。
  “文化大革命”初期,发展工作中断。1970年7月,建立各级革委会党的核心组,恢复党组织活动。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进行“吐故纳新”,突击发展新党员。1973年,党员由1970年的4659名增到7227名,增长55.1%。1978年以后,在积极培养的基础上慎重发展。1984年8月,注重培养优秀知识分子和先进青年入党,发展党员118名。1987年,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发展党员280名。1991~1992年,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发展党员528名。
  第二节 “创先争优”活动
  1958年,开展先进支部普及化、党员一类化、积极分子普遍化运动,开展以增产节约和“五夏”(夏收、夏种、夏征、夏购、夏粮入库)工作为中心的支部竞赛活动,树立标准支部14个,评出先进支部78个,“五好”党员931名。1960年,开展以抗旱保收、工业产值翻两番和大搞技术革命为中心的支部工作评比竞赛,秋季开展以“五秋”(秋收、秋种、秋征、秋购、秋防)为中心的支部工作评比竞赛。1962~1964年,全市党员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展学解放军、学大庆、学大寨和“五好”党员评比竞赛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评比中止。“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忙于组织整顿,也没有评比。
  1983年,开展“两先一优”活动,表彰24个先进党支部、46名优秀共产党员。1987年,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模范作用”的大讨论活动,全区评出21个先进党支部、57名优秀党员。1989年,开展“时刻牢记我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活动。1990年,开展“岗位学雷锋、为民办实事、为党增光彩”的活动,全区164个党支部为民办实事848件,办好事2407件。1991~1992年,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奉献周”活动,有1625人次分别获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称号。
  第三节 组织整顿
  1952年,组织全市机关党员学习“三反”、“五反”文件,开展整党运动,整顿8个党支部,88名党员中有问题的29人,分别进行教育和处理。1957年5~10月,开展整风反右派斗争,一些党员干部被错划为“右派”。1959年,“反地方主义”又错划一些“地方主义分子”。1969~1973年,分期分批开展整党建党工作。至1973年,全市基层党委和支部全部建立。
  1978年,开展“一批双打”(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运动,对一些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1981年,对基层组织再次进行整顿。
  1985年3月至1987年2月,鲤城区分3批整党,对照党章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全区应参加整党的正式党员8816名,通过整党给予登记8627名,缓期登记48名,不予登记106名,因故暂未登记10名,因故未参加整党25名。1988年,抓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支部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制度的落实。1988~1989年,全区党员分4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1990年,开展第二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查处一些违法违纪党员,纯洁党的组织。同时,实行党员目标管理。至1991年,全区有467个党支部9940名党员落实党员目标管理。
  第四节 干部工作
  一、干部选拔与考核
  1951年1月,全市干部138人,一部分是上级派来的,一部分是原晋江县、城关区和县文化馆留下的。同年,市委结合土地改革运动,从基层工会、贫苦青年、知识分子、地方党员中吸收60人充实干部队伍。1952年,经过“三反”、“五反”运动,先后吸收两批干部共172人,同时清除犯错误的干部40人。至年底,全市干部305人,其中县级6人、科级35人、一般干部264人。1954年,按照“大胆大量提拔干部”的方针,提拔干部113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70人,同时进行组织整顿,削减冗员13人。1955年,结合征兵、支前、生产、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提拔干部78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56人,吸收一般干部47人。1956年,坚持德才兼备方针,在各种运动中培养、考察、提拔地方干部296人,吸收一般干部336人。1957年,基本稳定,停止干部提拔。1958年2月,154名干部下放,加强工业、农业、手工业和文教卫生事业的基层领导。1959年,先后下放7批干部1429人。
  1960年,缺乏干部,按市委有计划、有控制、有条件地分期分批吸收一批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提拔干部95人,向上级输送干部115人,收回下放到期的干部并进行调整,至年底有干部3893人。1961年,在加强培养、考察、教育的基础上,按“自力更生、慎重选拔、适当调整、合理使用”的原则,整编撤并行政机构9个、事业单位8个、企业5个,精简下放447人,调整82名干部的职务,选拔优秀干部49人。1962年,继续精简机构,下放精简编余人员505人,调整干部220人。1963~1965年,抽调大批干部下乡蹲点,先后提拔干部152人,调整科级干部45人、股级干部95人、其他千部226人,1965年干部总数4173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一些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和帮派思想严重的人被提拔使用,而一些干部则被诬为“叛徒”、“特务”、“走资派”进“学习班”或下放劳动。1976年10月后,全市开展揭批查运动,整顿机构,调整各级领导。1978年,在“一批双打”运动中,抓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提拔189人担任各级领导,配备基层领导85人,调整51名干部的职务,吸收农村干部23人。1979年,调整49名用非所学的专业人员的岗位,安置部队转业干部。1980年,市委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精神,全市有干部6069人,其中女干部1422人;大学专科以上毕业1409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1373人,高中1299人,初中以下1988人;30岁以下856人,31~40岁1630人,41~50岁2692人,51~60岁1095人。1981年,市、公社一级行政领导班子开始由人民代表直接选举。1982年,提拔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138人,建立一支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后备干部队伍325人。1984~1985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提拔优秀年轻干部26人,调整干部职务193人。
  1986年,中共鲤城区委中层机构重新设置,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指导思想,提职使用29人,平均年龄40岁,大中专以上程度占80%;中层班子平均年龄46.5岁,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1.3%。同年,组织两个考核组,对8个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充实乡镇党委副书记3人、委员4人、副乡长3人,健全村级党支部班子160个。1987年起,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组织部、人事局和部分老干部组成考核组对8个乡镇、4个街道和44个区直单位184名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1989年,对各乡、镇、街道党委会的34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委秘书全面考核,提拔70人,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实行一正两副配备,选派14名优秀青年干部到农村挂职锻炼。
  1991年,区委对干部任期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层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年度考察,考察内容侧重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实绩,考察后作出评价。1992年,区委加强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和后备干部建设及非党员干部、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至年底,全区有干部7046人,其中,妇女干部2384人;少数民族干部92人;大学本科以上毕业830人,专科毕业1537人,大专肄业36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2827人,中专肄业12人,高中1007人,初中以下797人;30岁以下2224人,31~40岁1592人,41~50岁1740人,51~60岁1490人。
  二、干部管理
  1951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按党管于部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1956年起,市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审批;市直各科(局)长、部长、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区委书记、区长、乡党委书记、乡长由地委审批,归地委管理;一般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管理。1968年9月后,干部由市革委会政治处组织组统一管理。1975年10月,恢复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仍由组织部负责。
  1982年,干部实行分口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广播站干部的任免、调动,划归市委宣传部管理。1984年,干部管理实行改革,下放权限,分级管理,经委、财委、建委对该系统的正副经理、正副书记、正副厂长、正副股长有任免权,市委组织部做好主管与协管,加强对任免程序和任免工作的监督、检查。
  1986年8月,中共鲤城区委明确规定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审批任免的干部范围为:区直各部、委、办、局正副职(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宣传部长须报泉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及党组成员;纪检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各纪委会书记;各党委会正副书记;人大常委、办公室正副主任;政法委员会正副书记、委员;法院副院长、庭长、科级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科长、科级检察员;区委党校、妇联、共青团、侨联、科协的正副职;供销合作联合社正副主任;物资公司正副经理、书记;教师进修学校、机关干部文化学校、完全中学的正副校长、正副书记;初级中学的校长、书记;人民医院正副院长、正副书记;人武部正副科长。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的干部为:区直各部、委、办、局的正副人秘科(股)长;各党委会委员;各纪委会副书记、委员。报区委宣传部审批的干部为:广播站站长、书记,文化馆馆长、电影发行公司经理;防疫站站长、书记,妇幼保健站站长、书记;初级中学副校长、副书记,学区、中心小学校长、书记;群众戏院经理。部、委、办、局的中层领导,除正副人秘科(股)长外,由各部、委、办、局自行审批任免。各主管局所辖企事业单位的正副职行政领导,设立党委会的由党委会审批,未设立党委会的由局务会审批。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支部正副书记,由上一级党委审批任免。财贸系统企事业单位的经理、书记由经财委党组审批。企事业单位的正副股长、车间正副主任、正副组长,由企事业单位自行审批任免。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一节 时事政策宣传
  一、对内宣传
  中共泉州市委围绕各时期中心工作和政治运动,运用会议、标语、土广播、黑板报、图片、宣传画、报刊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1950~1953年,宣传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粮油统购统销。1954~1956年,宣传工农联盟、一定要解放台湾、反对美国使用原子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业合作化、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及中共八大精神。1957年,结合反右斗争,宣传社会主义优越性,宣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8~1959年,宣传“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助长浮夸风的蔓延。1961~1962年,宣传“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1963~1966年,宣传学习毛泽东著作、学雷锋、学解放军、学大庆、学大寨,宣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期间,从“破旧立新”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进行一系列错误宣传,造成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
  1977年,举办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展览会,接待市和省内外观众13万多人次。1978年,宣传新时期的总任务,出动宣传员2465人,翻印和编写各种宣传学习辅导材料33万多份,受教育群众达15万多人次。1979年,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1980年,宣传邓小平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讲话。1981年,宣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培训宣传骨干1623人,印发参考资料11种共6400册。
  1982年10月,组织232名报告员和1011名宣传员宣传中共十二大精神。1983~1984年,进行经济形势宣传,印发2000份宣传学习资料。1985年,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以及《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展两次群众性的理想、纪律、形势政策的系统宣传活动。1986年,先后组织5个报告团,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7年,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8年,宣传中共十三大精神,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受教育达14万多人次。1989年,进行反对动乱、维护安定团结的宣传。1990年,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宣传活动。1991~1992年,宣传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宣传党的基本路线,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印发宣传学习材料38.8万份,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342期。
  二、对外宣传
  改革开放以前,泉州极少开展对外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泉州市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打开对外宣传的局面。1979年,泉州戏曲艺术厂向海外输出录音带4万多盒,此后逐年增加。1981年,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广播部、福建前线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和福建广播电台提供稿件225篇,有些稿件被香港《大公报》、《文汇报》和美国《华侨日报》采用。1981年起,多次举办元宵南音大会唱和花灯展,应邀参加的有美国、日本、东南亚一带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代表团。1982年,先后接待法国菲利浦·让蒂木偶剧团和香港福建体育会男女篮球队、菲律宾象棋队来访。1983年,泉州木偶剧团应邀前往菲律宾访问演出59天79场,观众达8万多人次。1984年,菲律宾黄河合唱团访问泉州,泉州高甲剧团前往菲律宾马尼拉进行友好访问;组织摄制电视专题片《泉州风情》和《曲曲故乡情》,录制传统民间戏曲录音带5万盒,编印《泉州旅游指南》和反映泉州风光与建设成就的《泉州》画册向海外传送。
  1986年,鲤城区配合泉州市政府接待60多个国家的驻华使馆文化参赞来泉访问。1987~1988年,印发鲤城区对外开放单位、游览点的图片和纪念品,编印《福建外向型企业大观》鲤城区部分,拍摄《泉州风情》续集。1989年,拍摄电视片《侨乡鲤城》,系统介绍鲤城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等方面的成就和投资环境,分别在福建电视台和泉州电视台播出。1990年,向海外输送介绍祖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局稳定、经济建设成就突出的录像带35盒、录音带100盒、画册50本以及书刊8000册;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省电台以及《华声报》、《福建日报》、《福建侨报》提供稿件157篇。1991~1992年,宣传捐赠自愿、接受单位自用的政策;输送海外录像带55盒、录音带205盒、画册310本;向国内外新闻报刊机构撰写对外宣传稿114篇;协助福建电视台制作《中华大地·侨乡鲤城》专辑,在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节目对外播出。
  第二节 干部理论学习
  1951年,泉州市成立干部学习委员会,组织干部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党史、社会发展史,研究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1952年,主要学习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的方针政策。1953~1956年,逐步转入在职轮训,举办基层干部脱产训练班,学习经济建设基本常识、联共(布)党史、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基本知识,学习哲学和政治经济学。1957~1962年,学习中共八大文件及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矛盾论》、《实践论》、《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论人民民主专政》以及《列宁主义万岁》等文章;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培训农村生产大队长、支部书记、妇联主任、民兵营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1963~1966年,组织全市干部系统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党的生活的几个问题》、《社会主义建设的几个问题》。
  “文化大革命”初期,学习《五一六通知》、《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五七指示”、“毛泽东语录”和《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1971年后,逐步恢复系统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1973年,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5篇哲学著作,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1977~1978年,举办读书班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文件;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从思想上拨乱反正。1979~1984年,市委党校每年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学习《邓小平文选》、《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陈云同志文稿选编》、《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
  1985~1987年,在党校举办政工专业中专班(学制两年),三年共招收102名政工干部学员,学习哲学、政治经济学、党史、数学、语文、法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历史、现代科技、科学社会主义等10门课程。1988~1990年,先后举办各级干部培训班63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共十三大文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以及经济管理理论、经济法,学习党的基本路线、中共十三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的国庆讲话,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行政诉讼法》、《关于社会主义基本问题学习纲要》、《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同时,全区未达到大专学历的机关干部400多人,集中学习《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邓小平理论等三门课程。1991~1992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共党史、党建理论知识、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谈话,学习邓小平理论、中共十四大文件,举办培训班185期,召开宣讲报告会560场。
  第三节 党员思想教育
  50年代初,市委组织全市机关党员学习《共产主义与共产党基本知识》,结合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1952年9月,创办党训班,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系统培训。1953年,组织党员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年,粉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对党员进行党的团结和统一教育。1955年,举办党员培训班6期,有1080名党员参加,学习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学习党纲、党章和中央有关文件,学习结束时写思想小结。1956年,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八大文件。1958年,举办3期党员训练班,学习“三面红旗”。1960年,组织学习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修养》,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坚定社会主义方向。1961年,贯彻中央“重新教育干部,重新学习党纲、党章”的指示。至1965年,共举办17期党员培训班,进行党纲、党章教育。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员教育中断。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党员教育制度逐步恢复。1978年,举办1期党课教员培训班。1979年,举办基层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引导基层干部从思想上拨乱反正。1980~1983年,组织党员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十二大文件,学习《邓小平文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陈云同志文稿选编》,教育党员加强党性修养,明确新时期党的任务,8136名党员参加培训。1984~1988年,组织党员学习《党员必读》、《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和新《党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模范作用”的大讨论,普遍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两本书,进行马列主义系统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1989年,着重组织党员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和《江泽民同志在国庆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教育党员认清形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90年,系统学习社会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党员坚定社会主义信念。199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精神,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的知识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
  第四节 精神文明建设
  解放后,废除国民党政权机构,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彻底摧毁反动基础,同时收容改造妓女、流丐,严禁赌博、贩毒,破除封建迷信,扫除旧社会一切丑恶现象。1950~1952年1月,开展民主建政和土地改革运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一夫多妻、童养媳、养女、婢女等不良习俗,人民当家作主,树立主人翁精神;同时开展社会救济和扶持生产等社会福利工作,人民生活有保障,热爱新社会。1952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结合整党、机关建设、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干部作风正派,踏实肯于,深入基层,为民表率。1953~1955年,实现农业合作化,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干部、群众公有观念加强。1956年,开展表彰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活动,树立社会新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民风淳朴。1958年,开始推行火葬,改革殡葬习俗;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浮夸风。三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泉州人民对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仍然坚信不移,与党一起克服困难。1963年3月起,每年都开展学雷锋活动,同时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解放军,学习大庆,学习大寨,艰苦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得到加强。
  “文化大革命”中,人们的思想被扭曲。干部、群众天天在毛泽东像前举行“早请示、晚汇报”活动(实际是集体朗读“毛泽东语录”),开展“斗私批修”、跳“忠”字舞等活动,个人崇拜盛行。“文化大革命”后,泉州市对外开放,精神文明建设被提到市委的议事日程。
  1981年3月,市委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开展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竞赛活动,4月起按月、按季度对各基层单位进行定期检查评比;组织清理文化市场,扫除黄色书刊、图片;组织158对青年男女举行集体婚礼,移风易俗。1982年3月,市委、市政府组织“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制订29条治理措施,开展群众性治理“脏、乱、差”活动;颁布城建、公共卫生、治安管理3个条例,建立城市管理督察队、治安纠察队、卫生劝导队,维持城市公共卫生、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普遍订立《公约》、《守则》,“五讲四美”活动经常化。1983年,继续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三优一学”(学三明)竞赛;组织泉州市出席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议的先进个人深入工厂、企事业单位及农村巡回报告,介绍先进事迹。1984年,开展“学赶三明,开创文化古城文明建设新局面”活动,与地区联合组织“军警民共建活动月”,建立“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制订文明单位、文明街巷、文明村镇评选条件,开展“抓共建、创文明”大竞赛。当年,评选出43个文明单位、92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00个文明户和247名积极分子,在泉州召开的闽赣两省军民共建精神文明经验交流会授予泉州市“军民共建先进城市”称号。1985年4月,福建省9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评比,泉州市名列第四;6月,市“五四三”办公室发布《文明公约》。
  1986年,区委、区政府为迎接全省10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初评检查,对市区4个街道办事处10个单位的“创三优”活动进行初评,并检查29个军警民共建点。1987年,全区城乡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提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聚众赌博,提倡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提倡村邻和睦、反对宗派纠纷,提倡艰苦创业、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泉州市政府颁布的《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发动群众制止“普度”等封建迷信活动。区委宣传部、“五四三”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鲤城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1988年,全区开展为期一年又四个月的评优选佳活动,参赛单位302个,职工2万多人,评选出43个优质服务先进单位,91名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标兵,获参赛组织奖的单位3个、竞赛宣传奖的单位2个;全区有21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4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积极分子,17个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1989年,在近郊4个自然村推行火葬;全区开展4次“扫黄打丑”专项斗争,净化社会环境;组织迎春书画展,举办革命历史电影故事大联映、鲤城区小学文艺创作会演、历史歌曲大会唱;召开远郊4乡1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交流群众性移风易俗活动经验。
  1990年,制订《泉州市鲤城区1990~1994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近期实施方案》,同时制定《文明单位评比细则》,对全区147个省、市、区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区委颁发《关于贯彻省委部署的开展军民共学雷锋精神活动的意见》,提出活动方案,把学雷锋做好事经常化、制度化;狠抓福厦路的整治和示范路段、沿途文明单位的创建,在市区建立3个层次、18个片区的共建协调领导机构,开展片区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军警民共建活动进一步深化。1991年,提倡优生优育,反对计划外生育,发挥片区共建优势,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举行各种便民利民活动,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创造卫生城市;组织评选文明机关大院、文明街巷、文明楼院、文明单位和文明家庭。当年,全省14市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初评,鲤城区跃居第三名。1992年3月,区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的意见》,号召“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把学雷锋活动引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的轨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十优、评百佳”系列活动,“评优创先”活动扩大到各行各业。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51年6月,成立中共泉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市区各机关支部设纪检委员,郊区委员会建立纪检小组。1955年12月,纪委易名为监察委员会。1956年8月,设立市委监委常委会。1967年1月,监委机关停止活动。
  1977年6月,市委组织部设立纪律检查组。1978年3月,重建中共泉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8月,易名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副县级机构,设办公室、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来信来访科,干部编制25人。当年,有19个基层党委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支部普遍配备纪检委员。
  1986年1月,中共泉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改称中共泉州市鲤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8年9月,区纪委内部机构调整,设办公室、来信来访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1989年,来信来访室易名为控告申诉室。1990年2月,增设党风党纪教育室。1991年,全区建立基层纪委16个,纪检组10个,各总支、支部都配齐纪检委员。1992年,全区各级纪检机构29个,专兼职纪检干部107人,其中专职纪检干部39人。
  第二节 纪检工作
  1951年市纪委成立后,结合各项政治运动查处党员干部违犯党的政策决议、丧失政治立场、贪污腐化等违纪行为,对党员进行政策教育、阶级立场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清除混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1953年2月,全市开展反强迫命令、反违法乱纪、反官僚主义的“新三反”运动,以泉州大众剧社领导违反政策导致1名演员自杀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教育党员。至1954年,共受理案件70起,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29人。1955~1956年,重点查处肃反、审干运动中发现的案件,查处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中丧失立场、破坏农业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因官僚主义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共25件,处分党员25人。1957年,反右派斗争将一批党员错划为“右派”、“中右分子”。在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一些敢说实话、实事求是的干部被作为“白旗”拔掉,造成一些冤假错案。嗣后,又在“反地方主义”、“反右倾”、“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中,错误地查处一些敢于实事求是向党反映情况、提出批评意见的党员、干部。1962年,为在“反地方主义”、“反右倾”、“整风整社”等政治运动中受过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81人撤销党纪处分,但一些错案仍未得到平反和纠正。1963~1966年上半年,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又因“左”的影响,一些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425件,处分党员41人。“文化大革命”中,纪检工作中断。1978年,市委纪委针对“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党风不正、纪律松懈、党员思想混乱、部分党组织软弱涣散的状况,加强对党员的纪律和作风教育,检查和处理党员的违法乱纪问题。
  1979~1981年,配合落实政策办公室,对解放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共复查反右派斗争案件177件,给予改正的174件;“反右倾”运动案件230件,彻底平反的224件;“社教”运动案件589件,改正的428件;“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被定为“叛徒”、“特务”、“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等敌我矛盾性质的案件176件,全部平反或改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一般历史问题全部给予澄清。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举办党风党纪培训班,上党课,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查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党员99人,其中开除党籍49人、留党察看23人、撤职4人、严重警告17人、警告6人。
  1982~1983年,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乱纪案件38件,其中刑事处分9人,党纪政纪处分11人。同时认真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便占地盖私房、家属子女“农转非”(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出国出境、招工招干4个方面的不正之风,处分违纪党员29人,其中开除党籍6人、留党察看4人、撤职5人、严重警告3人、警告11人。1984年,各级党组织建立抓党风责任制,同时对“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进行核查,分别给予处理。1985~1987年,结合整党工作,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共受理人民来信1596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40件,处分违纪党员132人,其中开除党籍29人、留党察看34人、撤职3人、严重警告29人、警告37人。1988~1990年,纪检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和保护改革开放,推行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严肃查处阻碍和破坏改革的人和事,清查1989年春夏之交参与动乱的人和事。1991~1992年,以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是非、处理问题的根本标准,着重抓党风和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处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共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71件,处分违纪党员165人,其中开除党籍42人、留党察看42人、撤销职务4人、严重警告45人、警告32人。
  第六章 统一战线
  第一节 联合各界人士
  1951年2月,成立泉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发挥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吸收党外人士参加讨论镇反问题。在抗美援朝斗争中,请各界人士参加抗美援朝泉州市分会,其间工商界人士捐献34万元购献两架战斗机和1.18万元慰劳金。随着市场秩序稳步正常,通过贯彻党对私营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部分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1952年2月起,全市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1953年11月,对全市115户粮商全面实行代销。1954年,开始对私营工商业以公私合营的形式进行改造。1956年1月,全市工商业者向人民政府申请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公私合营的有36个行业584户,转为国营的有15个行业169户,走合作化道路的小商小贩30个行业3376户,全面完成对私改造。1956年6月至1957年,泉州市政协学习委员会先后举办4期政协工商界政治学习班,工商界骨干569人脱产学习,同时举办业余政治学习班、政治时事讲座。1957年,开展反右派斗争,民主党派成员75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58年“大跃进”中,又在知识分子中“拔白旗”,严重挫伤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1960年底,开始调整关系,重申党对工商界、知识界的政策,充分调动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共同战胜三年国民经济暂时困难。1962~1965年,统战系统开展批判“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带来消极影响,但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仍然得到贯彻,在各界人士中继续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委统战系统受到冲击,停止活动,办公场地被占用,档案资料及财产被砸、抢、毁,统战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大批爱国人士被加上“投降主义”、“里通外国”、“反动学术权威”、“黑帮”、“没有改造好的资产阶级分子”等罪名,造成大量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后,统战系统逐渐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以前的“左”倾错误,先后恢复市政协、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致公党以及宗教团体的工作机构,市委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做好各级党外人士的人事安排。1977~1978年,推荐选举出席福建省五届人大的党外人士代表7人,省四届政协委员15人,当选市七届人大党外人士代表31人。1981年2月,推荐为市四届政协党外委员的有59人。1991年,鲤城区政协第三届委员会157名委员中,党外人士113名,占委员总数的71.98%,其中民主党派成员35名,占22.3%;在区第三届人大代表304人中,党外人士100名,占代表总数的32.9%;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党外人士担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区人大常委4名,区政协副主席3名,区政协常委20名,区政府副区长1名,正副科(局)长8名。
  统战工作立足国内,面向海外,做好“三胞”(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工作,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扩大与“三胞”的交往,取得信任,发挥其积极性。1987~1992年,海外“三胞”回乡探亲、旅游和洽谈业务的日益增多,每年重点接待的有几百人到上千人,越来越多的“三胞”回乡寻根、投资建设和举办公益事业。
  第二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一、落实民主党派成员政策
  1978年下半年至1985年底,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各界人士历史遗留冤假错案1439件。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致公党5个民主党派75名成员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全部改正。“文化大革命”中,5个民主党派成员在被审查中非正常死亡的10人,被抄家的24人,均给予妥善解决,非正常死亡的给予家属抚恤金,并召开追悼会平反昭雪;被开除公职的25人,收回安排工作16人,办理退休1人,已故的8人给予家属抚恤。
  二、落实原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1979年,市委设立专门办公室,对全市原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的状况进行调查,认定起义投诚人员145人,发给投诚起义人员身份证。历次政治运动中投诚起义人员受处理23人,改正19人。原国民党三二五师副师长陈言廉起义后,于1951年受审查期间不幸亡故。1984年2月,福州军区政治部作出《关于陈言廉同志落实政策的决定》,认定审查是错误的,追认陈言廉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并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三、落实工商界政策
  “文化大革命”后,纠正工商界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给予安置工作,补发“文化大革命”中停发的定息4万多元,补发扣发的工资2万多元,发还被查抄的黄金16两,解冻私人存款3万多元,退还被统管代管的私房22户31幢2419平方米,清退租金1.5万多元,发还海运股金1.4万多元,落实工商业者享受国家干部待遇76人。1980年,开展区别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的工作,恢复其劳动者身份。
  四、落实省、市党外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政策
  1986年7月,中共鲤城区委统战部对区政协党外委员的落实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需要落实的人士中,有错划为右派的,“文化大革命”受审查的,还有工龄问题、房产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黄克立(香港)在后城有房产两座,1950年被代管,经落实决定退还。1984年6月,修缮后归还一座,另一座已拆除改建。黄克立感于政府落实政策,将拆除改建的业产赠送政府。福建省政协常委李硕卿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1983年底至1984年4月,追还画册18本、字画4件和被盗卖出境的古画《三仙姑》1幅。1984年7月开始,用两个多月的时间清理出被查抄财物25715件,其中有书籍、字画、古玩、金银珠宝、契据,分别于1984年9月和1985年7月举办认展会。
  五、落实宗教政策
  1985年,开放寺院教堂26座,其中,伊斯兰教堂、天主教堂各1座,基督教堂9座,佛教寺院15座;按政策平反改正宗教界人士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补发教职人员生活费1.6万多元;被占用的教产大部分退还。
  六、落实华侨私房政策
  1982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统管、代管、接管的华侨私房353户586幢28234平方米全部退还,同时退还租金43万元;解放初作没收处理的67户19852平方米,退还64户19592平方米。
  七、落实台胞、台属政策
  1980年,对台胞、台属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35个案件进行复查,至1982年3月全部平反。
  在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同时,还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各界人士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家属子女被株连的问题,包括就业安排、农转非、住房等。
  第三节 对台事务
  一、宣传
  解放后,对台工作主要宣传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决心;宣传祖国的建设成就和家乡的变化;宣传“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号召国民党军政人员起义投诚;发动台胞台属写广播家信和寻人启事,以亲情、乡情争取人心向我。1979年1月《告台湾同胞书》发表后,对台工作围绕“一国两制”宣传两岸的历史渊源及泉台的血缘、地缘、文缘、物缘、神缘关系,介绍大陆改革开放后的崭新面貌,欢迎台胞前来探亲、旅游、投资、贸易;对台湾当局、台独分子不利于祖国和平统一的言行进行舆论斗争。至1992年,向新闻界供稿2559篇,输送入台的录像带251盒、录音带590盒、画册和书刊2551本。
  二、接待
  1981年5月,台轮神鸿发号驶入泉州第九码头,是1949年以来驶入泉州港的第一艘台轮,有关部门热情接待。随着两岸关系日趋和缓,回乡探亲的台胞逐年增多。1987年9月,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至1992年,来鲤城探亲、旅游观光、投资贸易的台胞有9075人次。
  三、引资
  1984年,成立泉盛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专营对台贸易。1988年2月,成立泉州市闽台咨询服务公司。至1992年,鲤城区创办台资企业58家,其中独资26家、合资29家、合作3家,投资总额5945.26万美元。
  第七章 重要活动
  第一节 恢复国民经济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1950年7月下旬开始,执行《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控诉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分批逮捕并镇压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对反动党团成员、特务人员进行登记,对一般反革命分子实行管制。同年10月下旬开始,发动全市人民积极参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用控诉会、游行、签名投票、捐资、发慰问信、捐慰问品和订立爱国公约等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精神。
  1951年3月,在环山乡进行土地改革试点,5月份全面铺开。同年12月底至1952年6月,进行“三反”、“五反”运动。先在党政机关干部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查出贪污分子206人,分别给予刑事、党纪、政纪处分。1952年2月,在工商界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执行“惩治与改造相结合”、“严惩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行贿案4049件、偷漏税案26826件、暴利案4789件、欺诈案5246件、盗窃案578件进行严肃处理,为守法经营和稳定物价打下基础。
  1953年11月开始,全市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市委抽调大批干部参加粮食统购统销、棉布计划供应和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中心工作。1954年夏,推广、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1955年7月,开始建立高级合作社,年底全市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8个,参加农户5888个,占总农户5977户的98%,实现合作化。
  1956年1月,成立中共泉州市委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工业、手工业、商业三个大队41个工作组,掀起对私改造高潮,全市工商业4129户(包括小商贩)向人民政府申请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月26日,政府批准4129户私营工商业或公私合营、或转为国营、或组成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同时完成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组成53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小组,共4948人。
  第二节 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7年,市委根据中共八大精神,集中力量发展生产,经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年5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动员群众向党提批评建议,在机关学校开展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群众运动;6月,运动转向,开始反右派斗争。整风“反右”运动历时5个月,全市贴出大字报共325.77万张,266名党内外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翌年上半年又扩大到310人。
  1958年,市委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追求高速度、高指标,出现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在“大炼钢铁”运动中,市委提出“小土群”(小高炉,土法炼铁、炼钢,群众运动)方针,建立泉钢、工交、财贸3个钢铁厂(秋季与其他炼铁小基地合并为泉州全民钢铁厂),各地共建造517个土高炉,发动全民砍树烧炭炼焦,全市建立588个炼焦点,1124个木炭点,集中人力车、畜力车、拖拉机、汽车组成庞大运输队伍,农村人民公社抽调出20%~50%劳力组成钢铁生产专业队,10月底至11月上旬高峰期,全市有14万人投入运动。由于技术设备落后,炼出的906吨铁和374吨钢的质量很差,造成严重损失。同时大办地方工业,全市建立市营企业30家左右,街乡创办近1000个小型工厂,群众投资500多万元,捐献房屋100余间,献售废钢铁25万吨。由于不顾客观实际,造成巨大浪费,日用百货奇缺。在农业生产方面追求高指标,1958年要兴修桃源水库和125处小型水利,积肥比1957年增加1倍,改良土壤5000亩,栽果树10万株、风景树5万株,开发绿化清源山,粮食最终定格为亩产万斤粮,城乡有1978名干部参加种试验田。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追求“一大二公”,土地、农具、耕牛全部归集体所有,实行平均主义分配,农村普遍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吃政府、穿政府、用政府”,农村普遍大宰鸡鸭,金钱到处藏匿。由于生产关系变革超越生产力水平,发展生产急于求成,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上遭受自然灾害,农业减产,1958年粮食较上年减产13875吨。1959年初,江南公社缺粮100天,东海公社缺34天,北峰公社缺93天,猪的上市量比1958年同期减少75%,蛋品减少73%,家禽减少86%,蔬菜每日每人吃不上半斤,人民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1959年3月,市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郑州会议精神,逐步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错误,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三级核算、三级管理。同时,各行各业也进行初步调整。下半年,党内开展“反右倾”和反“地方主义”运动,错误地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干部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反党分子”,把一些地方干部定为“地方主义分子”,泉州市中止纠“左”,继续“大跃进”,又掀起全民大办工厂的运动,人民公社继续办食堂,泉州郊区90%的农户在食堂吃饭,自留地被收回。由于长期缺乏营养,1960年全市发现水肿病患者604人。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整编撤并市直机关,下放大批干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七千人大会”精神,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调整,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是年,泉州全民钢铁厂下马,后又陆续解散14家经营困难的国营工厂。1963~1966年上半年,在机关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全市掀起学雷锋、学毛泽东著作、学焦裕禄、学大庆的热潮。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起,先后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泉州社教总团组织工作队进驻泉州高甲戏剧团,开展对《连升三级》的批判。8月开始,各机关、学校、企业纷纷成立“红卫兵”组织,开展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活动。1967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及各级基层组织被“造反派”非法夺权,陷于瘫痪,许多领导干部被打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被揪斗、游街、关押,工厂停工,学校停课,“文化大革命”进入白热化阶段,打派仗,搞武斗。1968年9月,泉州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全市大搞“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1970年,又开展“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分子,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运动,错整一大批人,造成大量冤假错案,有9336人蒙受不白之冤。
  1971年8月,开展“批陈整风”(批陈伯达)运动。1972年初,开展“批林整风”(批判林彪)和“批林批孔”运动。1972~1975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抽调干部下乡大搞农田基本建设。1975年,市委调整领导班子,对各行各业进行整顿,工作逐步恢复正常。1976年初,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市委机关遭冲击,各项工作又陷入混乱状态。
  第四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市开展揭批查运动。1977年,开展“一批双打”运动,由于“左”的影响,发生打击面过大的偏差。1978年,市委对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全面复查,纠正、平反大量冤假错案。下半年,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1979年,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全面进行改革,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部门贯彻《工业三十条》。1980年,全面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全面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1年,开展清除精神污染的斗争,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活动;继续贯彻调整方针,提出发展“三资”企业。1982年,提出科技兴农,把经济、科技和社会三者结合起来,在城乡狠刹歪风邪气(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乱占地盖房)。1983年,市、乡(镇)两级机构实行改革;进行企业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1984年,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加强智力投资,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制定提高科技干部待遇的七条规定,隆重庆祝第一个教师节。是年10月开始,实施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于暂行规定》,扩大部门和企业的管理权限。
  1985年,市委成立整党领导小组,全市分三批进行全面整党,以思想教育为主,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进行党员登记,符合党员标准的给予登记,长期不起作用的劝其退党,犯有各种错误的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属于“三种人”(“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的清理出党;对党政干部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机关管理逐步制度化。是年,开始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制度,经济有较大发展,全市有90多个企业承接外来加工业务(原料由海外进口,加工成品后出口),加工费收入210万美元;建立中外合资企业25家,利用外资821万美元;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额达7304万元;创办乡镇企业1570家。
  1986年,中共鲤城区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组织扶贫工作队进驻罗溪、马甲等贫困村。1987年,区委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多层次增强经济实力,城乡一体,“四轮”(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齐驱,依靠科技,贸工结合,两面辐射,振兴鲤城;提出工商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推行和完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全面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提出大力发展区、乡、村各级经济,探索发展股份经济。1988年,开展物价、税务、财务、信贷大检查,开展生产力标准问题的再学习及全民普法教育,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1989年,抓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抓物资供应,稳定市场物价,稳定人心;抓学习、宣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思想情绪;成立清查、清理和惩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纯洁内部的清理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开拓高新技术产业。1990年,区委成立两个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大抓精神文明建设。1991年2月,区委成立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领导小组,组织1000多名队员下乡参加社教。3月,区委发出《关于重视和加强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把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作为重要战略任务;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11月后,区委贯彻十三届八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大力发展农村经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后,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是年,加强宏观调控,注重科技投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区工农业总产值22.7亿元,比1985年增长7.2倍。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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