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比价与价格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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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7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比价与价格补贴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566-5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泉州市在比价与价格补贴方面进行了多项政策调整和补贴措施。解放后,政府实行等价交换政策,采取了多项措施以减小工农产品价格差距,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比价方面,泉州市形成了农产品比价体系,如稻谷可与黄豆、花生果、甘蔗、乌龙茶等进行相应比价交换。此外,还有基于农产品收购牌价和工业品零售牌价的商品交换比价计算。在价格补贴方面,泉州市自1953年开始实行国家对絮棉价格补贴政策,涉及的补贴品种逐渐增加,包括粮食、食用植物油、边销茶、农用柴油等。在1971年至1980年期间,补贴品种从11种增加到38种,包括毛竹、木材、水产品、家禽、鲜蛋、农药、化肥等。1981年至1985年期间,实行了五种类型的价格补贴,涵盖了农产品、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进口商品以及服务行业的价格补贴。在职工方面,至1992年每个职工每月得到了粮油、副食品、煤、自来水等价格补贴累计金额63.7元。
关键词: 鲤城区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比价与价格补贴

内容

一、商品比价
  解放前,泉州工业品价格偏高,农产品价格偏低,工农产品不等价交换。
  解放后,人民政府实行等价交换政策,采取许多重大措施,以缩小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计划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稳定农村工业品零售价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泉州历史上习惯以粮食为中准价形成农产品比价体系。1952年100公斤稻谷可换黄豆54公斤,或分别换花生果59公斤、黄麻69公斤、甘蔗1548公斤、乌龙茶13公斤、芦柑67公斤、生猪24公斤、鸭蛋19公斤;1990年100公斤稻谷可换黄豆50公斤,或分别换花生果32公斤、甘蔗243公斤、乌龙茶7公斤、芦柑39公斤、生猪10公斤、鸭蛋11公斤。
  泉州市主要农产品与工业品交换比价是根据农产品收购牌价和工业品零售牌价计算的。1952年100公斤稻谷可换食盐65公斤,或分别换白糖18公斤、白细布17.3米、煤油11公斤。100公斤小麦可换食盐88公斤,或分别换白糖25公斤、白细布23.7米、煤油16公斤。100公斤花生果可换食盐108公斤,或分别换白糖31公斤、白细布29米、煤油19公斤。100公斤生猪可换食盐271公斤或分别换白糖77公斤、白细布72.3米、煤油48公斤。
  1992年,100公斤稻谷可换食盐90公斤,或分别换白糖20公斤、白细布19米、煤油61公斤。100公斤小麦可换食盐100公斤,或分别换白糖23公斤、白细布21.3米、煤油68公斤。100公斤花生果可换食盐284公斤,或分别换白糖64公斤、白细布60.3米、煤油192公斤。100公斤生猪可换食盐928公斤,或分别换白糖210公斤、白细布198米、煤油627公斤。
  二、价格补贴
  1953年泉州市开始实行国家对絮棉价格补贴政策。1954~1960年补贴品种增加至5种。新增加的有粮食、食用植物油、边销茶和农用柴油。1961~~1970年补贴品种增加到11种。泉州市新增加的有蔬菜、猪皮和农业用电。1971~1980年补贴品种由11种增加到38种。泉州市新增加的有毛竹、木材、水产品、家禽、鲜蛋、菜牛、菜羊、生猪、铁锅、新闻纸、红领巾、学生课本、学生作业本、农药、农用塑料薄膜、化肥、小农具、农业机械、市场用煤、外轮供油等20种。1981~1985年实行补贴的有五种类型:第一类是用于改善和安定人民生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第二类是用于支援农业的生产资料价格补贴;第三类是用于日用工业品的价格补贴;第四类是用于进口商品的价格补贴;第五类是用于部分收费标准偏低的服务行业的价格补贴,包括房租、公共交通费和自来水费等。
  市区的职工各类商品价格补贴,至1992年每个职工每月得到粮油、副食品、煤、自来水等价格补贴累计金额63.7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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