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397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市场管理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3 |
页码: | 558-56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商品交易管理方面,民国时期晋江县政府对交易所和牙行等行业进行管理。解放后,泉州市成立了农副产品交易服务组、国营鱼市场和市交易所等管理机构,对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此后,市场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包括整顿市场秩序、规范交易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同时,打击走私贩私和黑市买卖等非法活动,加强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立消费者委员会和消费者纠纷仲裁委员会,开展维权工作,并设立消费者监督站,加强监督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1992年,泉州市各项市场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
关键词: | 鲤城区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