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3952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税务管理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5 |
页码: | 535-539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税务管理方面,民国以前,商税和杂课一般由地方官进行管理,后来逐渐向统一的征收机构发展。解放初期,国税和地方税机构分立,但不久后合并成一家。根据历史发展,泉州市相继设立了税务局、财政局等机构。税务管理的方式也不断调整,从包税制到委办制再到自报查账、定期定额等方式。在征管制度方面,税务登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民国时期,纳营业税的营业者必须进行税务登记,解放后,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同时进行。税务登记制度也不断完善,包括税务登记证的普查和换发、征税申报制度、纳税鉴定制度等。发票管理也是征管的重要手段,泉州市推行统一发票制度,并不断更新和管理发票。税收的征收管理也经历了多次调整。民国时期采取了包征、引法、认缴等方式,解放后实行统一集中的税收征收管理。征收方法也不断改进,从匀派、评议,到自报查账、定期定额等方式。税收稽查和减税免税管理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的来说,税务管理在泉州市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从分散的管理到统一集中的征收管理,从手工操作到电脑操作,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税收征管水平。 |
关键词: | 鲤城区 财政税务 税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