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395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涉外税收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2 |
页码: | 532-533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鲤城区实行的涉外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对月收入超过800元的部分征收,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外国企业所得税对在境内设立机构独立经营或者同中国企业合作经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统一税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30%的所得税和3%的地方所得税。 |
关键词: | 鲤城区 财政税务 税收 涉外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