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3949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地方各税 |
分类号: | F810.7 |
页数: | 5 |
页码: | 528-53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鲤城区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行的税制和税收种类。在民国时期,有房铺捐、房铺宅地税、房捐等。解放后,实行了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等地方各税。其中,城市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针对房产和土地征收的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等级和用途征收的税收,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是对车辆和证券等征收的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税收,屠宰税是对屠宰牲畜征收的税收。 |
关键词: | 鲤城区 财政税务 税收 地方各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