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鯉城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3946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税收 |
分类号: | F810.42 |
页数: | 12 |
页码: | 524-53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鲤城区解放后,农业税的征收办法不断完善,从全额累进税制到比例税再到以征粮为主的税收形式。工商各税包括盐税、货物税、商品流通税、厘金、营业税、工商税等,不断调整税收对象和征收方式。其中,盐税通过统一管理和征税方式的变化,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增加。货物税和商品流通税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并入工商统一税,最终形成了工商税。厘金是抽收杂货厘金的税收形式,但后来被废止。营业税在解放后征收,并多次调整征税对象和税率。工商所得税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征收对象和方式。工商统一税通过合并原有税种,并调整税目和免税范围,实现了税收的综合征收。工商税则是将工商统一税和其他税种合并形成的综合税种。所得税包括证券存款利息所得税、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进行征收。最后,产品税于1984年实施,替代了工商税。税收的变化和调整反映了财政管理的变革和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
关键词: | 鲤城区 财政税务 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