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灾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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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防灾工作
分类号: F842.757
页数: 2
页码: 498-499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泉州地区的防灾工作和民间金融活动,包括保险公司在防灾工作方面的努力和民众之间的互助借贷、普通借贷、高利贷和标会等活动的情况。
关键词: 鲤城区 金融 防灾工作

内容

保险业贯彻“以防为主、防补结合”的方针,开展各项防灾工作。1951年,人保泉州市支公司联合防空指挥部、公安局、消防队进行防火宣传和消防演习,散发防火知识传单。1952年,配合有关部门对专区、市50个国营企业、21个仓库、19个办公室、1个商店、2个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防火检查。至1959年,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化,保险公司主动配合有关安全职能部门在假节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1980年以后,保险公司在台风、暴雨、洪水期间,配合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主管单位组织人员参与抢险救灾。1987年,与泉州运输公司汽车一队联合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组织安检、路检和举办肇事驾驶员复训班,当年机动车辆赔付率下降20%。同时建立健全防灾档案和气象信息网络,实行机动车辆无赔款安全奖励办法。1980~1992年,拨出70余万元给市、区所在地作防灾防损补助费用,开展防灾活动。保险公司还赠送消防器材,协助制作交通标志、路牌、标语、警告牌和印发各种防灾宣传材料,把保险与防灾有机结合起来。
  附:民间金融活动
  一、互助借贷
  私人现金借贷 亲戚朋友之间经济发生临时困难,互助借贷现金,不收利息,不立借据,全凭信用。这种借贷从古代至民国以至于今,泉州均很流行。
  招会 由会头倡议组织,入会者称会脚,会金按月或按季由会头向会脚收集。不能按期收齐时,会头要先垫款。第一期的会金归会头,接下来各期分配,一种是谁急需先给谁;另一种是抽签或摇点定次序。这是一种无息借贷,解放前在泉州相当流行。解放后也有人组织。
  互助储金会 解放后,银行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及街道居委会中发展互助储金会组织,由主持人按月向会员收集会金,集中存入银行,随时为会员提供有偿帮助。1966年,泉州市区有互助储金会2217户,储金额29122元。当年街道储金会贷出生活款1219笔,金额10961元;医药费用323笔,金额2941元;教育费用288笔,金额2282元;街办工业20多笔,金额8541元;贫困户生产资金164笔,金额2160元,起到抵制标会、减轻高利贷剥削的作用。
  二、普通借贷
  民国期间及解放初,泉州借贷流行,年利率一般在20%~30%,手续简便,双方均凭信用。1951年后消失。1959~1961年一度出现。1978年后,私人从事经营工商业的增多,各金融机构发放大量贷款予以支持,但仍不敷需要,普通借贷盛行。其利率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一般月利率为20‰30‰,有时达40‰~50‰。
  三、高利贷
  古代,泉州民间已有高利贷活动,民国时期颇为盛行。主要形式有“月加一、利加利”、“月加二、利加利”、“卖青苗”、“实物加利”、“卖白水田”、“借前帮”等。
  解放初期,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严厉打击,将旧标会改造为互助储金会,民间高利贷活动有所收。1959~1961年,民间高利贷活动再度抬头。1962年后,规定借贷活动月息不超过15‰,高利贷活动受到进一步打击。1978年后,民间高利贷活动再度抬头。
  四、标会
  解放前,泉州已有标会,一般以互助为目的,但也有个别人借标会营利。解放初,标会被改造为互助储金会。1978年后,标会逐步变成以盈利为目的,转向生产、流通领域借贷,甚至成为有些会头投机、诈骗、高利盘剥的工具。会期越来越短,有月会、半月会、十日会、星期会、五日会、甚至日会、夜会等,会金越来越多,利息越来越高。有的会头放高利贷,有的用于吃喝玩乐,挥霍无度,有的甚至携款潜逃。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曾发出制止和清理标会的布告。但标会依然存在。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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