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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七章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91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保险
分类号:
F842.757
页数:
6
页码:
494-49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泉州地区在不同时期的保险业发展历程,包括国内保险和涉外保险,以及防灾工作等内容。文章还涵盖了其它民间金融活动,如互助借贷、普通借贷、高利贷和标会等。通过详细介绍,展示了泉州地区保险业和民间金融活动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和特点。
关键词:
鲤城区
金融
保险
内容
第一节 国内保险
民国26年(1937年)以后,泉州的保险代理机构先后办理水、火财产险,公有财产险,人寿险,汽车运输险,战时兵险等。
50年代,开办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大类23个险种。1959年停办保险业务。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后不断开办新保险业务。至1992年,计有财产保险、入身保险、责任保证保险、农业保险4大类近百个险种,承保总额人民币91.8亿元。
一、财产保险
(一)企业财产保险
民国26年,开办有水、火财产险,公有财产险。1950年,开办火灾保险。1951年,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公共财产实行强制保险,当年投保率达97%。1953年,停办强制保险。1980年7月,恢复企业财产保险,当年投保企业170家。1982年,实施企业财产保险新条款,扩大责任范围和承保面。当年投保企业251家。1986年,执行人保总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新费率,当年企财投保413户,承保额5.3亿元,比上年增长25%。1987年,开办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全年企财险投保466户,承保额6.1亿元。
1989年,实行新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1990年,区支公司办理区属企财险266户,承保额1.5亿元。1991年,区支公司开办产品特约保险业务,当年企财投保282户,承保额1.6亿元。1992年,鲤城区范围内区属、市属企业的企财险全归区支公司办理。当年新开办机器损坏险、利润损失险、盗窃险等附加保险。全年企财险投保704户,承保额13.3亿元。恢复财产保险以来的12年间,处理赔案558件,支付赔款435.6万元。
(二)家庭财产保险
1980年7月开办。1982年投保22户,1983年209户,1987年103户,承保财产额共193万元。1988年后,投保户数不断增加,1990年投保267户,承保额424万元。1992年,投保4054户,承保额5434万元,分别比1991年增加15倍和3.6倍;开办以来共处理赔案6件,支付赔款0.7万元。
(三)运输工具及责任险
民国26年,开办汽车运输险。1950年,开办运输险附加匪盗险、船舶险等。1951年,对船舶、铁路车辆实行强制保险,陆续开办运输保险、运输工具强制保险等业务。1955年停办铁路、交通等6个部门的强制保险。1980年7月,复办汽车及船舶保险,当年汽车投保212部,船舶3艘。1981年,扩展汽车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当年汽车投保814部,船舶10艘。1983年,增办自行车盗窃保险,全年汽车投保2494部,船舶9艘,自行车225辆。1984年,运输工具保险有较大发展,汽车投保3338部,船舶28艘,承保金额4100万元。
1985年,自行车盗窃险由交警大队代办,投保自行车6769辆,业务量成倍增长。1986年,执行人保省公司新的机动车保险条款,汽车投保2271部,拖拉机1112辆,摩托车2263辆,船舶6艘,自行车3451辆,承保额9350万元,比上年增长30%。1987年,汽车险推行一单多险做法。1988年,执行机动车法定保险,汽车投保3233部,拖拉机2273辆,摩托车3686辆,承保额1.1亿元。1989年,实行人保总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1991年,人保区支公司办理区属运输工具险,汽车投保822部,拖拉机946辆,摩托车6044辆,承保额1.0亿元。1992年,市、区所在地运输工具险由市支公司办理。恢复运输工具及责任险以来的12年间,共处理赔案10861件,支付赔款983万元,其中自行车盗窃处理370件,支付赔款7.8万元。
(四)货物运输保险
50年代,开办自愿的水陆货物运输保险。1959年停办。1983年,复办货物运输保险,当年投保265笔。1985年,在民航售票处、港务局、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设立16个货运险代理处,当年投保38366笔,承保额3.3亿元。1986年,执行全国统一水路、铁路货运险新条款,当年投保77610笔,承保额19亿元。1988年,投保97561笔,承保额32亿元。1989年后,业务由人保泉州市支公司经营。恢复货物运输保险以来的10年间,共处理赔案63件,支付赔款20万元。
二、人身保险
民国26年后,开办人寿险、人身保险,受保对象主要是公务人员和军人。
1950年,开办自愿的人身保险。1951年下半年,开办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和职工团体人身保险。1959年1月,各种人身险停办。1983年,复办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当年投保36人,承保金额12.2万元。后保险种类增多,保险范围扩大,业务发展很快。1984年,增办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复办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试办职工养老金保险。1985年,在工厂企业中开展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1041人投保。1986年,增办学生团体平安保险。1987年,全面推广简易人身保险,投保47298人20.9万份。1988年,开办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全年11.4万人(次)投保各项人身险,承保额1.7亿元。
1990年,人保区支公司在全市率先开办金婚恩爱纪念保险,增办计生养老保险、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义务兵养老保险。全年有38874人(次)参加各项人身险,承保额7692万元。1991年,人保区支公司开展集体企业职工养老统筹保险,有45家企业3154名职工参加。1992年,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保区支公司为全区50万人口办理见义勇为保险,为1216名执法人员办理执法人员定期定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2257名计生对象办理计划生育保险。复办人身保险以来的10年间,全区简易人身险投保49048人,37.1万份,承保额5434万元;养老金险投保6665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56.1万人,承保额共76.5亿元,其中子女平安险投保57741人,其他人身险投保19417人,承保款共6866万元。共处理人身险赔案37136件,赔付保险金997万元,其中,简易人身险赔案23332件,赔付647.1万元;养老金险赔案2940件,赔付171.6万元;其他人身险赔案10844件,赔付178.3万元。
三、责任、保证保险
(一)责任保险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1980年,市保险公司开办第一种汽车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1985年,开办拖拉机、摩托车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开办时赔付率偏高,1987年10月规定机动车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5万元,体现权利和义务相等的原则,解决赔付率偏高的问题。
汽车承运货物责任险1986年7月,泉州市保险公司营业部和鲤城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签订代理合同,开办汽车承运货物责任保险,保险金额最高5万元,最低为1万元,由投保人自行选定,办法比较灵活,促进货物运输业的发展。1987年,泉州市保险公司营业部与鲤城区泉州通政无线电厂签订合同,开办电冰箱保护器产品责任保险。至1990年,收取保险费108万元,发生赔案4笔,支付赔款1575元。
打桩第三者责任险1988年,开办打桩第三者责任保险,对基础施工中意外造成民房财产损失给予经济赔偿。当年承保金额105.7万元,收取保险费5.3万元,支付损失赔款1万元。同年,市保险公司国内业务科与泉州市港务监督签订代办海上货物运输承运责任保险合同,由港监代理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业务。至1990年末,承保面达80%左右。1992年,区保险支公司开办乡镇企业雇主责任保险,与南安建兴五金电器厂泉州分厂签订漏电过压保护器产品责任保险合同。
(二)保证保险
1990年,泉州市保险公司营业部与市工商银行营业部签订代理合同,开办牡丹信用卡保证保险,承保金额10万元,收取保险费4000元。1992年,区保险支公司与泉州百货公司钟楼商场签订商品销售综合保险以及由此派生的天然椰子汁信誉保险、娃乐牌电动摇篮信誉保险和佳灵牌程控器责任保险等特约保险条款,均属泉州市保险系统首创险种。
四、农业保险
1951年10月,人保泉州市支公司在晋江池店进行耕牛保险典型试点,1952年在郊区各乡开展,1953年7月停办退保。1956年,恢复办理牲畜保险。1958年在农村试办养猪保险,翌年1月停办。1988年恢复农业保险,人保市支公司在鲤城区食品公司生猪基地办理养猪保险,投保生猪1050头,承保额10.5万元。1990年,人保区支公司开办水稻保险。全年农村投保生猪5538头,投保水稻1377亩,承保额66万元。1991年,投保生猪6230头,承保额71万元。1992年,人保区支公司承保生猪6545头,山鸡1020只,水稻10562亩,承保额共516万元。1990~1992年,区支公司处理农业险案件67起,支付赔款人民币73.5万元。其中,1992年处理55件,支付赔款61.2万元,赔付率高达169.6%。
第二节 涉外保险
50年代,涉外保险受时局影响,仅办涉外运输保险一种。1959~1979年,保险机构撤销,业务停办。
1980年以后,涉外保险业务先后由人保泉州市支公司、晋江地区中心支公司及升格后的泉州市支公司办理,业务逐步发展。1980年,开办来料加工一揽子保险和补偿贸易保险,投保的涉外企业192家,收取保险费1.3万美元。1981年,开办出口货物运输保险、三资企业财产保险和汽车保险。1982年,开办外汇贷款、引进项目的财产保险。同时,加强来料加工一揽子保险的宣传,当年新签订合同1175份,承保面达99%以上。1984年,开办雇主责任保险和非贸易出口运输保险;委托晋江地区来料加工装配公司代理全市来料加工保险。1985年,开办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和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986年,加强与涉外单位配合,及时沟通国际市场信息,全年收取保险费45.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0.9%。当年,开办人身意外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1987年,首家承保泉州鲤耀纺织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保险。1988年,委托泉州中国旅行社办理外国人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989年,涉外保险业务由人保泉州市支公司国外经营部经营。恢复涉外保险以来的10年间,处理赔案1000多起,支付赔款67.8万美元。
第三节 防灾工作
保险业贯彻“以防为主、防补结合”的方针,开展各项防灾工作。1951年,人保泉州市支公司联合防空指挥部、公安局、消防队进行防火宣传和消防演习,散发防火知识传单。1952年,配合有关部门对专区、市50个国营企业、21个仓库、19个办公室、1个商店、2个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防火检查。至1959年,安全防火检查制度化,保险公司主动配合有关安全职能部门在假节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1980年以后,保险公司在台风、暴雨、洪水期间,配合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主管单位组织人员参与抢险救灾。1987年,与泉州运输公司汽车一队联合开展安全竞赛活动,组织安检、路检和举办肇事驾驶员复训班,当年机动车辆赔付率下降20%。同时建立健全防灾档案和气象信息网络,实行机动车辆无赔款安全奖励办法。1980~1992年,拨出70余万元给市、区所在地作防灾防损补助费用,开展防灾活动。保险公司还赠送消防器材,协助制作交通标志、路牌、标语、警告牌和印发各种防灾宣传材料,把保险与防灾有机结合起来。
附:民间金融活动
一、互助借贷
私人现金借贷 亲戚朋友之间经济发生临时困难,互助借贷现金,不收利息,不立借据,全凭信用。这种借贷从古代至民国以至于今,泉州均很流行。
招会 由会头倡议组织,入会者称会脚,会金按月或按季由会头向会脚收集。不能按期收齐时,会头要先垫款。第一期的会金归会头,接下来各期分配,一种是谁急需先给谁;另一种是抽签或摇点定次序。这是一种无息借贷,解放前在泉州相当流行。解放后也有人组织。
互助储金会 解放后,银行在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及街道居委会中发展互助储金会组织,由主持人按月向会员收集会金,集中存入银行,随时为会员提供有偿帮助。1966年,泉州市区有互助储金会2217户,储金额29122元。当年街道储金会贷出生活款1219笔,金额10961元;医药费用323笔,金额2941元;教育费用288笔,金额2282元;街办工业20多笔,金额8541元;贫困户生产资金164笔,金额2160元,起到抵制标会、减轻高利贷剥削的作用。
二、普通借贷
民国期间及解放初,泉州借贷流行,年利率一般在20%~30%,手续简便,双方均凭信用。1951年后消失。1959~1961年一度出现。1978年后,私人从事经营工商业的增多,各金融机构发放大量贷款予以支持,但仍不敷需要,普通借贷盛行。其利率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一般月利率为20‰30‰,有时达40‰~50‰。
三、高利贷
古代,泉州民间已有高利贷活动,民国时期颇为盛行。主要形式有“月加一、利加利”、“月加二、利加利”、“卖青苗”、“实物加利”、“卖白水田”、“借前帮”等。
解放初期,人民银行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严厉打击,将旧标会改造为互助储金会,民间高利贷活动有所收。1959~1961年,民间高利贷活动再度抬头。1962年后,规定借贷活动月息不超过15‰,高利贷活动受到进一步打击。1978年后,民间高利贷活动再度抬头。
四、标会
解放前,泉州已有标会,一般以互助为目的,但也有个别人借标会营利。解放初,标会被改造为互助储金会。1978年后,标会逐步变成以盈利为目的,转向生产、流通领域借贷,甚至成为有些会头投机、诈骗、高利盘剥的工具。会期越来越短,有月会、半月会、十日会、星期会、五日会、甚至日会、夜会等,会金越来越多,利息越来越高。有的会头放高利贷,有的用于吃喝玩乐,挥霍无度,有的甚至携款潜逃。为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曾发出制止和清理标会的布告。但标会依然存在。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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