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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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812
颗粒名称: 卷十 商业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24
页码: 371-394
摘要: 这篇文章讲述了泉州商业发展的历程,包括古代至封建时期的商贸活动和外部影响,以及解放后的商业体制转变和发展状况。
关键词: 泉州 商业发展 体制转变

内容

秦汉以后,随着农业、手工业的逐步繁荣,刺激商品交换发展。南朝时期,已经有外国商船到境内从事商贸活动。
  唐宋元时期,由于海外贸易在当时国家经济生活占重要地位,封建统治者在加强对商业的国家垄断经营的同时,积极鼓励民间的商业活动。官僚贵族、豪强地主和平民百姓纷纷以各种形式投资商贸活动,有“数以万计”的外国商人长期在境内经营,泉州成为闻名世界的港口城市。
  明清时期,由于倭寇和战乱,封建政府一度实行“禁海”政策,商业活动遭受致命打击。随着国内大市场的形成,以南北交流为主的商业活动,逐渐带动本地区经济走向繁荣。
  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千方百计通过本地商人的销售网络向内地倾销商品。买办商人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个地区的商业结构。辛亥革命以后,华侨资本大量投入,推动泉州民族商业较大发展。但是在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压迫束缚下,民族商业走过一条艰辛的发展道路。至解放前夕,市区私营商业仅有1159户,大商户寥寥无几,人员3953人。
  解放后,人民政府没收官僚资本的商业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国营商业,及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导、集体商业为助手、个体商业集市贸易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商业体制。1956年,全市商业网点2890个,社会商业零售额3541万元,比1950年增长61%。“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小商小贩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全市商业网点被乱砍、乱并,给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灾难性的破坏后果。
  1978年以后,逐步恢复以国营商业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商业体制,商业网点遍布城乡各个角落,商品购销旺盛,市场日益繁荣。1992年,全区拥有商业、饮服业企业7652家,从业人员19489人。其中,国有企业242家、从业人员3939人,集体企业1010家、从业人员6502人,合资企业1家、从业人员53人,私营企业6399家,从业人员8995人;国内纯购进97432万元,纯销售115481万元。
  第一章 商业体制
  第一节 私营商业
  唐代,随着海上通商兴起,商业活动日益活跃。早期的航运贸易主要操纵在地方“有力之户”的官僚贵族豪强地主手中。到南北宋之交,出现拥有雄厚资本的商人阶层。泉州南外宗的宗子也凭借政治上的特权参与商贸活动,牟取暴利。
  元代,蒲寿庚降元,被元朝廷委以军政大权。有元一代,以蒲氏家庭为代表的“蕃商”(外国商人)垄断泉州的商贸活动。
  明初,实行“海禁”,商业急剧萎缩。中叶以后,沿海走私贸易再度兴起。当时泉州弃儒学贾的风气甚盛,许多人从“小贾”而“中贾”、“大贾”。
  清代,康熙平台后,泉台贸易迅速兴起,封建官僚、地主纷纷兼营商业,出现“双口黄”(两广总督黄宗汉家族)等官僚地主商业集团。
  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千方百计利用本地商人的销售网络倾销其商品。19世纪70年代,出现为经营“洋货”的买办商人。宣统年间(1909~1911年),泉州的福义记、昌隆重2家商行组成“义隆行”,为英美烟草公司代理机构。此后,泉州一些著名商行如瑞昌、万源等均代理买办业务。
  辛亥革命以后,泉州籍的华侨(主要是印尼、菲律宾华侨)纷纷回乡投资商业,民族商业出现新的发展势头。20年代,泉州私人商业有百货、棉布、文具、医药、日用杂品等行业1963家(其中饮食服务业635家)企业,资金5518万元(其中华侨资金408万元)。民国27年(1938年),厦门沦陷,部分厦门商户迁入,泉州成为闽南贸易中心,私营商户增加,仅批发商就增加55户。民国30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货物奇缺,物价上昂,商业紧缩,部分商店歇业,此后两年中宣告倒闭的商户有81家。抗日战争胜利后,交通恢复,市场逐渐繁荣。民国35~37年,仅华侨投资商业就达40.7万元。著名商号有南国(百货业)、建成(布匹、服装业)等。解放前夕,市区有私营商业54个行业1159家,人员3953人。
  1950年4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开展工商登记,市区有工商业户1381家申请登记。1951年增至1481户(其中坐商1427户、行商54户),共有资金793.6万元。
  1952年2月,开展“五反”运动,打击不法经营。1953年底,开始对资本主义商业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评估,然后进行赎买。1956年1月,全市私营工商业户主动向市人委申请改造,经批准后,分批改造为国营、公私合营、合作商业企业。1953~1956年,全市商业直接过渡为国营企业的有140户,改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有515户,改为经销店、代销店的有254户,其他小商小贩则联合起来组成合作商店(组)。
  1978年以后,实行商业体制改革,个体商业迅速发展。1985年,全市有证私营商业共3169户,人员3564人。至1992年,全区共有私营企业4754户,人员6274人。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954年,组织小商小贩走合作化道路,按照“联购分销,联购联销,共负盈亏”的原则组成合作店(组)。1956~1957年,完成对小商小贩社会主义改造,全市共成立合作商店163个、职工652人,合作小组1118个、职工1231人,分别归属相关国营专业公司管理。表10-21957年合作店(组)情况表单位:个、人
  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全市有42个合作商店合并为6个统一核算的供销部,分设19个大合作(综合)商店,1000多个合作小组和单干户全部纳入合作商店;部分合作商店并入国营商店,平调小商贩的财产23.10万元,挫伤个体、合作劳动者的积极性。1961年,纠正“大跃进”的错误,合作店(组)人员经批准允许恢复个体经营,恢复合作店(组)网点。1963年,合作店(组)改归工商局管理,有53个核算单位,设立241个门市部(供应店)。1965年,设立84个核算单位378个门市部(供应网点),从业人员190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集体所有合作店(组)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受冲击,网点压缩,人员下放。
  1979年,合作店(组)复由市商业局管理。1980年,成立百货、五交、烟杂、食品、蔬菜5个合作总店和1个糖饼厂,设立165个经营网点,从业人员1319人。1981年,下放合作店(组)经营自主权,各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集体商业逐步发展。1985年,全市有集体商业397户、1907人。1992年,全区集体商业(含储运业)有901户,从业人员5136人,分别比1985年增长127%和169%,占全区商业户数的15.4%和从业人员的35.2%。
  第三节 国有商业
  1950年,成立泉州贸易公司、泉州新华书店、泉州盐业公司3个国营企业。1952年,商业实行专业化,撤销贸易公司,按专业成立百货、粮食(包括批发、零售公司2家)、土产、花纱布和烟草(专卖)公司与石油化工营业所,加上原有的新华书店、泉州盐业公司,共有国营企业10家436人。1953年,撤销粮食零售公司,增设交电推销组(后改为五交商店)、水产公司、食糖收购处,国营商业机构增至12家。1954年1月,土产公司拆为土产、食品、油脂3个公司,增设医药公司,全市国营商业达到15家,从业人员472人。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全市国营商业再作调整,共设17个公司。
  1958年“大跃进”中,撤销各专业公司,合并为工业品、副食品、农产品3个经营部,另设百货、民用器材2个批发部,由于专业不同,难以管理。1959年,恢复8个专业公司的设置。1961~1963年,柴炭公司划归市供销合作社,交电公司升格为二级站,增设市华侨物资公司和煤炭石油公司、煤建公司,国营商业仍保留8家公司和6个附属加工厂,从业人员增至1753人。1970年11月,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全市国营商业、粮食、供销合作社和水产部门的专业公司,分别并入人民商场、东方红商场、工农兵商场和粮油副食品站、工业品生产资料站。商场集行政和经营于一身,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造成机构、管理僵化、经营乏力,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1973年1月,再次恢复各专业公司。
  1979年1月,为扩大国营商业的经营自主权,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由百货公司划出五金、交通、化工等部门成立五交化公司、特需供应公司,从燃料公司划出石油业务成立石油公司。各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增设门市部,实行独立核算。1980年,成立贸易信托公司。同年,在企业内部试行经营责任制。1983年,实行“利改税”改革。1986年,国营中小企业放开经营,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1987年,在国营商业大中型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990年7月,成立中兴贸易开发公司。1992年,全区国营商业有11个公司214家经营企业,职工3126人,分别占全区商业企业的36.5%和21.2%。
  泉州市百货公司1952年8月成立,原名福建省百货公司泉州市支公司,经营日用百货、纱布、针织、五金颜料、文化用品等。1992年,公司地址在东街口钟百大楼五楼,全公司拥有批发部1个、综合商场3个,专业商店有工业品经理部、体育用品商店、钟表眼镜商店、妇女儿童用品棉布商店等,另辖有织带厂、合作百货贸易经理部,拥有资产5642万元,从业人员631人,商品购进4977万元,销售5468万元。
  泉州市五交化公司1954年8月,成立福建省交通电工器材公司泉州经营处。1955年,改称中国交通电工器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公司,经营五金机械、交通和电工器材、家用电器与化工原料。1984年起,公司与上海、浙江、湖北、江苏等省(市)30多个工厂建立联营关系。1992年,公司地址在温陵路中段,拥有批发部1个、综合商场4个,资产813万元,从业人员265人,经营品种3500多种,商品购进3649万元,销售3794万元(含批发2256万元)。
  泉州市糖酒副食品公司 1956年7月成立,原名中国福建省泉州市糖业糕点公司。1957年后,多次合并、分、撤。1992年,公司地址在温陵路中段,设有糖业糕点、酒类、副食品、调味4个批发部和中山、侨光、东宏3个商场及7个商店,拥有资产1985万元,干部、职工347人,商品购进7980万元,销售8040万元(含批发)。
  泉州市食品公司1953年8月成立,原名中国食品公司福建省泉州支公司。1956年5月,更名泉州市食品公司。1956年后,多次撤并、恢复。1992年,有综合经营实体5个,零售网点42个,养猪场、孵化场、汽车队、修理厂各1个,拥有资产374万元,干部、职工388人,商品购进2112万元,销售2253万元。
  泉州市蔬菜公司 1959年8月成立,经营蔬菜批发、零售。80年代后,公司以经营蔬菜为主,综合经营。1992年,公司地址在新门街,有批发机构1个、零售网点13个、副食品厂1个,拥有资产165万元,干部、职工191人,商品购进1697万元,销售1836万元。
  泉州市贸易信托公司 1980年1月成立,以经营进口外货为主,兼营工业品、副食品等。1985年起,积极扩大与台湾贸易。1992年,公司地址在中山南路,设有信托部、经营部和信昌百货贸易部经营单位3个,拥有资产313万元,干部、职工42人,商品购进373万元,销售408万元。
  泉州市中兴贸易开发公司 1990年7月成立,地址在中山南路。主要经营百货、针织品、五金、交电和进口的同类商品,兼营畜牧防疫医疗器材、粮食、饲料及零售烟酒、副食品等。1992年,公司有资产165万元,于部、职工23人,商品购进337万元,销售345万元。
  泉州市医药分公司 1955年成立,原名中国药材公司福建省泉州支公司。1958年,在中西药结合的综合门市部设中西医坐堂医生,配备护士打针、给药、代煎药,颇受群众欢迎。60~70年代,撤销坐堂医生,扩展医疗器械供应,成为单纯商业性的医药、医疗器械供应公司。80年代,公司增设网点,扩大经营品种。1992年,公司地址在中山中路,设有批发部7个,零售商店20个,经营中西药材、医疗器械6629种,拥有资产1531万元,干部、职工216人,商品购进3798万元,销售4968万元(含批发4125万元)。
  泉州市燃料公司 1963年成立,原名泉州市煤炭石油商店。1974年,改名泉州市燃料公司。1979年,石油业务划出,公司专营煤炭加工、供应。1992年,公司地址在五堡街,共设加工厂2个、综合服务部1个、零售商店5个、分销处(代销点)3个,兼管1个合作总店,拥有资产353万元,干部职工159人,煤炭供应4.9万吨1000.5万元。
  福建省石油总公司鲤城支公司 1979年6月成立,原名福建省泉州市石油公司,1991年11月改为今名。1992年,公司地址在九一路龙宫巷口,设石化经营部和批发部各1个,门市部(加油站)3个,拥有资产209万元,干部、职工65人,商品购进3549万元,销售3721万元。
  泉州市饮食服务公司
  1956年成立,原名泉州市饮食公司。1958年,泉州市服务公司并入,改为今名。1987年,公司企业有5家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实行租赁经营20家,向外横向联营1家;同时增设服务网点,开拓服务领域(如增设歌舞厅,开展餐巾纸、雪糕、冰砖生产及服装加工,发展横向联营综合性服务等)。1992年,公司地址在市区中山北路,有24家经营服务网点(店),资产672万元,职工465人,经营服务收入380万元。
  第四节 合资企业
  1984年10月,成立华丰贸易有限公司,为三方联营股份制企业,泉州市外贸供应公司占股42%,泉州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占股23%,香港华丰公司占股35%,注册资金100万美元。1985年4月正式开业,批零兼营并组织出口贸易,经营五金交电、食品烟酒、日用百货、针纺织品、中西药材、医疗器械、金银首饰和工艺美术品等。1985~1990年,销售总额4589万元,实现税利205万元(其中税收65万元、利润140万元)。1992年,公司下设商场1个,员工53人。当年销售113万元,实现税利33.5万元。
  第二章 市场网点
  第一节 商业网点
  一、批发
  解放初,市区有私营批发商131家,其中专营批发68家,兼营批发63家。50年代初,泉州的贸易公司成立后,即以经营生产和生活资料的批发业务为主,同年对棉纱实行专营。1953年,建立市二级站专营批发业务,形成批发站、专业公司和门市部三级批发系统。1954年,对私营批发商实行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全市131家私营批发商由国家包下来的39家,其余47家改造为零售企业或工业企业。批发业务由国营企业掌握。1959年后,晋江专区成立二级批发站,专营工业品与民用器材业务。1963年,市属国营公司有百货、华侨物资、食品、食杂、蔬菜、服务、煤建7个批发部。
  1970年,批发机构设粮油副食品站、工业品生产资料服务站,另外,人民、工农兵、东方红3个商场兼营批发。1973年,恢复专业公司批发业务。1979年后,批发机构逐步分细。至1985年,全市有国营、集体批发机构48个,其中,工业品批发机构7个、农副产品批发机构41个。
  1986年,鲤城区国营、集体批发机构进行调整,压缩农副产品批发机构,加强工业品批发机构。1992年,全区批发机构21个,比1985年减少68.8%,其中,农副产品批发机构6个,比1985年减少85.4%;工业品批发机构10个,比1985年增加42.9%。
  二、零售
  唐初,在今城东镇一带有小集镇。建城以后,以双门前(今钟楼十字路口)以南为商住区。商住区内十字形的街道若干坊,各坊按行就市,经营商业、服务业。宋元时期,商业中心集中在城南,“一城要地,莫盛于南关,四海舶商、诸蕃琛贡,皆于是乎集。”明清时期,为城市居民服务的零售商业发展起来,小商小贩“卖汤卖饼、卖荔卖柑、卖桃李、卖杨梅、卖甘蔗者,熙来攘往、声满等,朝暮不息”,商业区并向城郊发展。乾隆年间(1736~1795年),城内各市7个,城厢则有9个。
  民国时期,中山南路至顺济桥一带是繁华商业区。1949年,市区零售几乎都分布在这一带,商业网点布局很不合理。
  1950~1954年,国营商业先后建立门市部30个,私营商户1152家,经营以粮油为主,其他依次是百货、纺织、日杂、医药、燃料、文化用品等。对私营商业改造后,根据有利生产和人民生活的要求,调整商业网点布局,重点发展北区零售商店,零售网点达2080个。
  1958年,大量合并、压缩商业服务业网点,造成群众日常生活极不方便。1960~1963年,逐步恢复合作商店网点,适当增加国营商业服务业网点。“文化大革命”中,一些零售商店按区合并,网点大量减少,主要商业街市的中山路、东西街,新门和涂门街不少铺面关闭,群众购物极为不便。1973年,恢复部分零售商店。1976年后,着手调整零售网点布局,新建东街百货商场、新华路百货商店、新华食杂商店等零售服务设施,南门百货商场、泮宫口百货商场和侨光、涂门街口食杂商店也扩大经营服务场地。
  1979年以后,私营零售商业迅速发展,国营和集体商业增辟新的门市部,国营批发机构发展零售业务,出现国营、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的局面。东西街、新门与涂门街呈现新的繁华景象,零售网络还向九一路、温陵路等新城区拓展。至1985年,全市零售网点达3803家,其中,全民所有的零售店81家,占2.1%;集体所有的552家(包括代购销店),占14.5%;个体有证零售店3169家,占83.3%;合营零售店1家,占0.03%。
  1986年开始,泉秀路、丰泽街、津淮路、东湖路等逐步开设各种商业零售商店,出现家具、灯具、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等专业商店,社会零售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1992年,全区拥有零售网点5876家,比1985年增长54.5%。其中,粮油商店89家,食品和副食品商店207家,纺织品商店17家,百货商店122家,医药商店29家,五交化商店168家,书店1家,日用杂品商店57家,煤炭商店9家,石油商店6家,农业生产资料商店48家,其他专业商店33家,综合性商店336家。
  第二节 市场
  一、农贸市场
  民国时期,泉州市区农副产品交易主要集中于聚宝街、涂门街和洲顶(今谯楼公园处),形成南、中、北3个农贸市场。解放初,整顿市容,涂门街两侧摊(担)均集中于泮宫内的菜市场(俗称中菜市)。1956年对私改造以后,对农副产品实行统购派购,上市商品减少。
  1960年,开放自由市场,增辟西菜市场和浮桥、潘山、东门头等7个不定期的墟市,晋江、南安、惠安商人和郊区农民纷纷前来参加集市贸易,每天达5000多人次,品种有粮食、水产品、肉、禽、蛋、水果、蔬菜、柴草、草席及其他小手工业品20多类200多种,年上市量达1677万公斤。1963年,增加北门兜、石头街、曙光、亭店、仙塘、招贤、花园头等15个农贸市场。“文化大革命”中,农贸市场建设受限制。1971年,商业体制改革,南菜、中菜、西菜市场改为国营综合商场。
  1978年,进行市场整顿,扩建南菜、西菜两个市场。1983年,增建东菜和浮桥、北门、城东、河市、马甲6个集贸市场,改造扩建中菜市场。1987~1990年,新建罗溪集贸市场和西郊、金山菜市场。至1992年,全区共有固定菜市场(农贸市场)12个。
  中菜市场 位于泮宫内,民国时建,1983年改造扩建。占地面积5802平方米,建筑面积6007平方米,设有摊(店)位536个,品种300多个。1992年购销额约3亿多元。
  南菜市场 位于天后路北侧,解放前自然形成,1978年扩建,占地面积3201平方米,建筑面积8110平方米,设有摊(店)位547个。1992年购销额8000多万元。
  西菜市场 位于西街东段南侧,1960年建,1978年扩建。占地面积2501平方米,建筑面积2390平方米,设摊(店)位260个。1992年购销额约7000万元。
  东菜市场 位于东街与第三巷交界处,1983年建。占地面积3468平方米,建筑面积1448平方米,设摊(店)位250个。1992年购销额约8000万元。
  金山菜市场 位于新华南路东侧,1990年建。占地面积313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摊(店)位146个。1992年购销额约900万元。
  二、专业市场
  解放前已有专业街市,有以蔬菜交易为主的菜铺,以经营粮食的米铺,以经营锡工艺品为主的打锡巷,以手工业扎花为主的花巷,以经营毛竹与竹器为主的竹街等,另有肉牛交易的浮桥、马甲墟场。解放后,城乡经济交流发展,逐步形成专业性的果品、海鲜市场,以及以侨乡小商品为特色的侨乡小商品街。1992年,全区有专业市场(街)4个,另有民权路、府学路2个小商品市场。
  侨乡小商品街 位于温陵路西侧,自九—路至涂门街尾,长500米,两侧建有仿古2~3层楼阁式店屋680间,以天桥互通,建筑面积近2万平方米。主要经营侨乡小商品,有服装、小五金、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和小百货、装饰品等。开市以来,有众多省外客户抵此批购,1992年购销额5000万元。
  第三章 商品购销
  宋元时期,由刺桐港进口的香料、玛瑙、珠玑、象牙等成批运抵京师和江浙一带。明清期间,郊商组织蔗糖、桂圆等土特产品销往内地和北方,购进大米、棉花、京果及杭缎充实市场供应。民国初,泉州珍利、德成、万源、万昌、建德等商号直接派人到外地采购商品,派驻上海、天津、青岛、旅顺、大连、汉口、烟台的称大北线;派驻海门、宁波、温州的称小北线,商品购销兴旺。民国25年(1936年),泉州购销额达法币3096.6万元。
  抗日战争爆发后,大小北线交通中断,南北土特产品交流改由厦门转口。民国27年,厦门沦陷,部分厦门批发商迁入泉州,广东汕头、广西柳州也到泉州批进布匹、百货,购销一度繁荣。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海路断绝,商品购销陷入困境。抗日战争胜利后,逐步恢复。民国35年春,国民党发动内战,商品交流受阻,购销下降。
  解放初,为促进城乡经济发展,1950~1951年,境内多次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参加华东区、福建省、晋江地区召开的城乡物资交流会,活跃商品购销。1952年,商品购销总额4135万元(私营商业3655万元,国营商业480万元)。1954年上半年,粮油产品实行统购统销,下半年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大跃进”期间,泉州市成立郊区人民公社和搞了两个“三化”试点以后,各地普遍办起公共食堂,开始“放开肚皮吃饭”,毫无节制,穷家的底子,却是富家的挥霍,这样穷吃2个月,比常时多吃了1000多万斤粮食,连历年的仓储也调出来吃。粮食紧缺,没米了,吃地瓜,开始吃地瓜还去皮,后来连地瓜皮也吃起来。1959年初,市场供应情况紧张,到二三月份就更为突出,几乎无一不缺。居民粮食定量每月减少2.7公斤,粮食复制品和饮食业的粮食供应也减少5.66%;猪肉从3月份停止供应,鸡鸭蛋品、水产品、水果等副食品处于脱销或半脱销状态。日用小商品方面,煤油、肥皂、草纸、草席等“朝不保夕”;钢钉、铜锁、镰刀、针线、纽扣、扫把等买不到。整个小商品市场的情况是:商品少、价格贵、质量差,日用物资严重匮乏,其它市场商品也都很短缺。对于手工业小商品生产实行大转、并、调,先后转为38个地方国营厂,挤掉一部分日用小商品的生产和修理服务行业;还因为以“大炼钢铁”为中心,一部分小商品生产因原材料供应不足,被迫停产。从统计数字上看,泉州市主要小商品,1957年有944种,1958年减为624种,1959年初又减为356种,花色品种数量锐减,名牌货也被挤掉。同年下半年,肉、禽、蛋和糖、烟、酒以及主要工业品开始凭票供应。1960年,开放自由市场,鼓励农民从事农副产业生产,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逐步恢复正常。1964年后,逐步取消票证。“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农业生产停滞不前,商品供应紧张,居民食品、棉布、肥皂等日用品大都凭票供应。直至1978年,纳入计划的商品均由国营公司按政府下达的计划调拨,社会购销随生产的增长与人民生活的提高持续发展。1978年,全市商品购进17210万元,销售13942万元。
  改革开放后,群众生活进一步改善,家用电器(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收录机等)、摩托车进入市场,社会物资充裕。1985年,全区商品购进18744万元,销售24271万元。1986年后,社会购销直线上升。1992年,全区商品购进60199万元,销售81332万元,购销总额达141531万元,比1978年增长3.5倍。
  第一节 食品 副食品
  一、肉禽蛋品
  民国25年(1936年),城区经营禽蛋品的商店有7家,年营业额18万元;经营肉类商品的商店有31家,年营业额36万元。
  1954年,中国食品公司福建省泉州支公司在中菜、西菜、南菜设3个经营代销店,当年购销生猪57416头、鸡鸭29.76万只、蛋品8.5万公斤。1955年,生猪实行派购、派养,收购纳入国家计划。1956年,猪牛肉实行收购、存储、屠宰、销售“一条鞭”经营,在郊区按地域设立购销组。1959年下半年,猪牛肉凭票供应,每人每月0.5公斤,节日另行供应,华侨每百元侨汇证供应1公斤。1961年1月,禽蛋纳入派购,与猪肉一起实行派购加奖售。1963年,开展议购议销,完成派购后的猪禽蛋由国家议价(高于派购价格)收购并议价供应。
  1965年,改革食品购销体制,不再强调生猪派购,平价收购的给予奖售,议价收购的付给现金,取消议价销售,市价每0.5公斤0.80元,春节期间打八折。1972年前,食品公司除中菜、西菜、南菜设门市部外,郊区有满堂红、北峰、东海、城东、双阳、河市、马甲、罗溪8个食品购销站,同时设立禽蛋批发部、肉制品加工场、禽苗孵化场。1973~1975年,公司派干部下农村扶持猪禽蛋生产,在各生产大队聘任协购员。1978年,生猪收购改为派购与换购结合,增设鹿园食品站和良种场、孵化场,促进生猪生产与收购、供应。1985年起,取消生猪派购,肉禽蛋市场逐步放开,全面实行议购议销。食品市场开放后,国营、集体、个体食品商贩不受行政区域限制,自由运销,吸引外地肉贩人城经营,市场活跃。1985年,食品公司生猪购销3.49万头,商贩运销9325头,市场供应量44225头;蛋品收购258.6吨,销售341.5吨;购销总额1284.9万元。
  1986年,鲤城区食品购销持续发展。主要食品猪肉1992年比1985年购销分别增长116%和75%,蛋品购销分别增长146%和87%。1992年,食品零售总额54307万元。
  二、水产品
  民国时期,水产品由农(渔)民或渔贩直接运销市区,集中于南门(聚宝街)、涂山街头,货源主要来自惠安县崇武、小岞、晋江县祥芝、深沪及南安县石并、水头等地,蟳埔小海产由生产者挑运走街串巷销售。民国25年,城区有经营水产品商店64家,年营业额83万元。
  50年代,水产品销售均集中于中菜、南菜、西菜3个市场。1961年,海产品实行统一收购,先后在北门、西菜、东菜、中菜、南菜、浮桥设供应点,凭证计划供应。60~70年代,由于水产资源减少,产量逐渐下降,供应减少。1983年,废除统一收购,开放鱼市,允许商贩运销。1985年,全市水产品收购399.6吨,市场销售(包括商贩运销)457吨。
  1986年,区政府重视保护和培育水产资源,引导沿海地区开展人工养殖,收购与销售日益增长。1992年,鲤城区水产品收购5553吨,比1985年增长12.9倍,销售5420吨,增长10.9倍。
  三、食杂品
  民国25年,城区有茶叶商店16家,年营业额19.6万元;酱料商店26家,年营业额25万元;食品杂货商店10家,年营业额10万元;糕饼商店85家,年营业额19.6万元;甜品罐头商店16家,年营业额7.6万元;干菜商店36家,年营业额25万元;水果、烟、酒商店(摊)73家,年营业额112万元。
  1952年8月,烟酒实行专卖。1954年,食糖实行计划收购、调拨和供应,居民户口每人每年2公斤,后增至3公斤。1955年,白糖列为华侨供应物资,每百元侨汇证供应白糖1公斤。1956年,烟、酒归专业公司或专卖处统一收购、调拨、批发,糖果、饼干、豆油、酱醋由国营公司组织生产并供应市场。1960年,卷烟凭票计划供应,糕饼计收粮票,瓶酒和甲级烟列为侨汇供应物资,红糖和黄酒列为特需供应(主要供应水肿病患者)。1961~1962年,国营门市部增辟议价柜,白糖、高级糖饼、罐头食品、瓶酒、甲乙级卷烟等议价出售。1963~1965年,社会经济逐步好转,糕饼、普通白酒、丙级香烟逐步取消票证,议价柜于1965年撤消。70年代初,乙级香烟敞开供应。
  1979年起,市场开放,个体食杂商店发展,香烟、食糖供应票证相继取消,商品管理放宽。有的工厂设经营部、门市部,直接向集体、个体商贩批发,国营商业食糖、卷烟的经营量大幅度下降。1989年比1986年食糖购销下降42.2%,卷烟购销下降28.0%。1990~~1992年,国营商业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购销迅速增长。1992年,食糖开始敞开供应。
  四、蔬菜
  解放前,泉州洲顶(今第二医院附近)、三堡渡头、浮桥竹脚有三个自然形成的蔬菜市场,菜源来自市郊和邻近各县。零售商(菜贩)于凌晨到蔬菜市场进货运回供应,或肩挑送货上门,价格随行就市。1955年12月,市区消费合作社设3个门市部,以低于市价向居民供应蔬菜。1956年4月,中菜市首家蔬菜合作商店成立。5月,洽和菜店改为国营蔬菜批发部,供应驻泉部队和大田、永安的鹰厦铁路民工,月经营量15~20吨。同年,西菜、南菜、浮桥也成立蔬菜合作商店。1958年,市区菜贩全部参加合作商店(或小组),蔬菜限价供应。是年,国营企业蔬菜购进2420吨,销售2400吨。
  1959年7月,中共泉州市委提出“近郊以菜为纲,全面发展生产”,蔬菜种植面积增至6970亩。1960年又扩大至1万亩。国家蔬菜收购实行粮、肥奖售,统购包销,凭证定点、定量供应(翌年除芋头、马铃薯保持定量外,其他品种改为凭证定点不定量供应)。1962年下半年,调整种植面积,改为以销定产,计划收购,允许议价销售。此后,蔬菜种植面积减少,1969年仅有2800亩,1971年又减为1369亩,年购、销量仅1.3万吨左右,菜少价扬,影响群众生活。1975~1976年,实行统一收购,现场分配,种植面积增至2800亩,购销量增至1.4万多吨,供应紧张局面得到缓解。
  1979年后,城区居民和流动人口不断增长,菜地面积不断扩大。1982~1984年,一线菜地(长年生产)增至3500亩,二线(季节性生产)500亩,合计4000亩,菜农可根据需要在保证面积的原则下自行安排种植。购销减少经营环节,实行多渠道流通,产销见面、议价交易,可以自行批发或摆摊设点零售。同时,国营蔬菜公司组织南菜北调,扩大蔬菜流通领域。1988年,由蔬菜副食品中心调供北方市场的蔬菜达6000吨。1990年,鲤城区建立蔬菜一二线生产基地5000亩(一线3500亩,二线1500亩),总产量3.1万吨。其中,国营蔬菜公司14个门市部经营2万吨,占社会产量的64.1%,经营额1201.8万元。1991~1992年,蔬菜经营持续发展,1992年购销量22970吨,经营额1836万元,销售额比1990年增长50%。
  第二节 百货纺织五交化
  一、百货
  民国25年,城区有服饰类(包括绸布、棉纱、金银首饰、钟表等16个行业)商店372家,年营业额64.6万元;日用杂物类(包括洋货、郊商、度量衡、颜料、电料、杂货等9个行业)商店197家,年营业额1044万元;住用类(包括建材、家具、旅馆、人力交通、五金、化工等25个行业)商店404家,年营业额207.8万元;婚丧祀用类(包括礼谊迷信用品行业)商店237家,年营业额69万元;文化娱乐类(包括文具、书店、印刷、电影院、照像等9个行业)商店105家,年营业额39.4万元。解放前夕,泉州城区有百货、杂货店74家、钟表店18家、图表文具店25家。
  1952年8月,成立国营百货公司,经营大小百货、文化用品,兼营五金、交电、棉布与针纺织品等,品种1000多个,1956年增至4000多个,市场销售122万元。
  1959~1963年,三五时钟、手表、缝纫机、火柴、肥皂、毛巾、棉絮凭票供应,侨汇凭侨汇工业品票供应。1963年,胶鞋列为农副产品交售奖售物资。1964~1965年,逐步取消票证。70年代,全塑拖鞋和洗衣粉等日用工业品投入市场,百货业经营品种扩大,购销额增长。1978年,百货商品购进2471万元,销售2724万元。改革开放以来,集体、个体百货店、杂货店迅速发展,形成国营、集体、个体经济多渠道流通的购销体制。国营百货公司改革内部经营机制,发展横向联营。1985年,泉州市百货公司与528家工厂联营,经销产品5847种1165万元,另与62家工厂联办展销会,销售产品520种240万元。1986年,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后,经营范围扩大。1992年,泉州市百货公司商品购进4977万元,销售5468万元,均比1978年增长1倍。肥皂、洗衣粉受多渠道竞争影响,国营商业购销量大幅度下降。
  二、纺织品服装
  民国时期,泉州有私营布店数十家,百货店也经营纺织品,1952年11月,成立国营花纱布公司(后并入泉州市百货公司),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1954年9月,棉布实统购统销,凭票供应。1955年,棉布列为侨供物资。
  1960年,针纺织品(棉毛衫裤、卫生衣裤、汗衫背心、袜子、毛巾)计收布票出售(1965年后取消)。1961年,布票列为农副产品奖售物资之一(1983年取消)。70年代,化纤布投放市场,初期按计划供应,后逐步放开。80年代初,国营公司增辟服装专柜,成衣进入市场。1985年,棉布取消凭票供应,集体、个体商户参与经营,全市购进总额1185万元,销售1792万元。
  1986年,国营商业扩大成衣专柜,个体时装专业商店纷纷出现,晋江、石狮、南安等地服装厂也在侨乡商品街等街道摆摊设点销售,上海、武汉、广东等省制衣厂亦组织货源到泉州展销,争占市场。1986~1992年,鲤城区国营商业布纺、针织品购销量持续下降,但全区销售量持续增长。1992年,销售总额8154万元,比1985年3055万元增长166.9%。其中,国营商业总购进769万元,总销售1261万元,购销额仅占社会经营量的15.5%
  三、五金 交电 化工
  民国时期,泉州有私人经营的电器行和五金、颜料商店,经营电工器材、工具用具、铁锁、油漆和化工颜料以及汽车、汽车材料、自行车零配件,货源来自上海、广东、厦门。1954年8月,成立国营交通电工器材公司泉州营业处,经营五金、机械、交通器材等,后又增加自行车、电灯器材及零件。
  1956年后,五交化经营为国营公司控制,农村由供销合作社组织供应。1958~1965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农业机械划归物资部门和有关工业部门经营,五交化公司仅经营小型、通用、民用的五金、交通、电器。60~70年代,五交化商品来自上海、南京、天津、青岛、大连、杭州、苏州、沈阳、四川、辽宁等地,地产地销的品种有香精、木工锯条、箱扣、椅曲、轴壳、煤锹、合页、手虎钳、活扳手、窗钩、洋镐、紧固件、保险丝、油漆、胶木电料、马铁零件等,均山国营公司收购并供应市场。
  1979年起,私营商业参与经营小五金和交通器材零配件、塑料套管等,国营、集体、个体商业竞相组织家用电器、摩托车等投入市场,新增商品有电视机(黑白、彩色)、收录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饭煲、电热水器、通讯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塑料头盔、钢精扎头、线路铁件等。1984年起,五交化公司与省内外工厂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至1987年,先后与上海、大连、武汉、杭州、厦门等300多个厂家建立产销联营关系,经营品种日益扩大。1986~1992年,交通用具、家用电器社会需求持续增长,洗衣机、电冰箱购销增长1倍以上。由于多渠道竞争,国营五交化公司经营量下降。1992年,泉州市五交化公司经营品种3500多个,商品购进3649万元,销售3794万元,购销量仅占社会经营量的40%左右,销售对象工矿企业占70%,城区居民占10%,农村占20%。
  第三节 药品 医疗器械
  一、药品
  古时泉州已有中草药经营。唐宋间,曾有药品进出口贸易。明清时期,府城内祖传秘制的中成药秋水轩百草神、五疳肥儿丸、老范志神曲、保婴堂疳糕、老源兴秋石丹、保和堂白塔疔膏等,曾销往省内外和南洋群岛,也向四川、贵州、云南等地购进冬虫、川芎、当归、田七、党参、天麻、白芍、杜仲、生地等,由海外进口犀角、珍珠、玳瑁、樟脑等。清末民国初,出现西药店,货源向外地采购或由国外进口。部分中药材也销往外地(包括台湾和南洋群岛),有大黄、姜黄等10多种及药茶神曲和茶饼。民国25年(1936年),城区有中药业商店90家,年营业额63万元;西药业商店37家,年营业额25万元。
  1954~1955年,国营泉州医药房建立药材收购站和批发、零售网点,收购地产药材(中草药、中成药)和外地药物,安排供应市场。1956年起,重要中西药材和滋补药物高丽参、人参等纳入国家计划,外地药物由省医药站统一采调,邵武站(1958年后改由厦门站)按计划调拨,计划内供应不足时经批准自行采购。华侨带回的药材由医药公司统一收购,纳入计划安排。
  1958年,市医药公司组建泉州制药厂,生产西药,并扩大医药的收购、批发。1959年,开发中草药新品种,建立药材生产基地。1960年,在承天寺举办泉州市药材收购展览馆,指导农民采集、交售,当年收购中草药材192种129吨,总值5.8万元,向外地采购中西药材总金额41万元,占计划调进额的40.7%,组织紫苏、淡竹、栀子仁(壳)、半枝莲、白茅花等20多种地产中草药从厦门出口。1956~1960年,总销售额1747.7万元(批发1417万元,零售330.7万元)。
  国家暂时经济困难时期,中草药种植、采集下降。1961~1965年,药材购进比前5年下降23.3%。“文化大革命”初,计划外采购受阻。1969年,恢复计划外采购,但增幅不大。
  1971~1980年,全市药材购进总额5561.9万元,销售总额7233.2万元,均为前10年的2倍,零售额1109.2万元,为前10年的1.7倍。
  1981~1985年,中草药收购额380.6万元,比前5年下降66.6%。1986年,开放药材市场,允许药农自产自销,长途贩运,出现地区间中草药材交流,外流量50%,外地也流入当归、党参等20多种,年收购量100多吨。1986~1990年,药材购进总额7275.4万元,比前5年增长1倍以上,其中中草药收购1261.1万元,比前5年增长2.3倍。同时在新城区增设10个经营点,广辟洋参、鹿茸、高丽参丸、人参蜂王浆等10多个品类的滋补、抗衰老、延年益寿的药品供应市场。与20多个省(市、自治区)178个医药单位有贸易关系,并组织中草药、中成药与台湾交流,供应出口。1981~1990年,销售额增至15139.5万元,比前10年增长1倍,其中零售3298.5万元。1992年,泉州市医药公司经营6大类4829个品种(其中中药2991个,西药1838个)。1991~1992年,药材购进4328万元,销售4816万元,比前5年的平均值增长2成。
  二、医疗器械
  民国时期,泉州城区的西药铺兼营医疗器械,货源由省外批进。1954年,国营医药公司制定医疗器械经营必备目录,常备经营品种600多种,罕用器械、仪表、仪器由医疗单位委托代购。50~60年代,医疗器械经营与日俱增。1965年,有800多种,为解放前夕的4倍。“文化大革命”中购销停滞,1978年后恢复发展。1979年,全市医疗器械购进31.3万元。1980年以后,医疗科技发展,医疗器械更新,市医药公司不断扩大经营品种,1990年达1800多个,增长125%,购销总值1623.6万元,比1979年增长1.6倍。1992年,全区医疗器械购进279万元,销售312万元,比前10年的平均值增长0.9倍。
  第四节 建材
  民国时期,砖瓦由私人自产自销,木材(货源来自永春、安溪县和福州)、钢材(货源来自上海、东北及厦门)、玻璃等由私营企业经营,购销自由。
  1952年,国营公司参与经营,购销形式不变。对私改造后,建材行业计划纳入公有制购销体制。1955~1957年,钢铁、木材列为国家一类物资。1959年,水泥、玻璃列为二类物资,一二类物资实行计划管理、调拨和供应,不足时组织计划外货源填补。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或集体投建的办公用房、企事业建筑用房和公共设施的建筑用材,均按用材指标计划供应,私人建筑根据设计用材量经申请批准后给予安排供应。1960~1976年,基本建设减少,经营萎缩。1976年后,建材购销随城乡基建投资的增长日益发展。1978年,主要建材商品购进759.2万元,销售827万元,分别比1963年增长7倍和8倍。
  1979年后,农民的余资投入住房建设,建材需求量增大,物资部门组织计划外货源投放市场,集体、个体企业亦参与经营,购销量持续增长。1984年,建材商品进一步开放,购销活跃,购进总值1824.7万元,销售1979.8万元,比1978年均增长1.4倍。
  1985年,城区建设继续发展,建材购销进一步扩大,购进2347.5万元,销售2433.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7%和22.9%。1987~1992年,鲤城区建材年购销额以两位数递增。1992年,全区建材购进6182万元,销售6543万元,分别比1986年增长1.5倍和1.6倍。
  第五节 燃料
  民国期间,泉州城区即有私人开设煤行(俗称土炭行)、柴行,经营煤炭、木柴和木炭。民用燃料以柴草为主,少量使用木炭,货源来自安溪、永春、南安以及市郊清源山、罗溪、马甲、河市等地,近郊农民亦肩挑柴草沿街叫卖。工业用煤来自江西,主要供应电灯公司发电厂及其他工厂。民国25年(1936年),城区燃料类(包括火柴、煤、洋烛、煤油、汽油等4个行业)商店90家,年营业额111.5万元。1954~1956年,成立柴炭合作总店,组建国营煤建、石油经营机构、统筹煤炭、石油的计划安排和供应。1958年“大炼钢铁”,山林遭受破坏,木柴资源紧缺,市价上扬。1959年,推行煤炉,加上工业企业发展,煤炭、石油需求量增加,购销日益发展。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燃料实行计划分配,各生产单位提出计划,经审批后由物资局供应;民用煤实行定量供应,推广节约用煤。70年代后期,逐步放开燃料的计划分配,除指令性计划供应外,逐步增加市场调节供应。1985年以后,民用燃料用煤逐步被石油液化气、天然液化气代替,民用燃料煤用量不断下降。1989年,石油市场开放,价值随行就市。
  煤炭50年代初,主要供应工厂,数量不大。1959年,民用与工业用煤供应不受限制。民用煤依靠永春天湖山煤矿,工业用烟煤依靠省外调进。煤炭列为国家一类物资后,开采、运输、调拨、供应和价格实行计划管理。1962年起,煤炭实行定量供应,执行国家定价。1972年,煤建公司从天津购进蜂窝煤机,研制套筒式二次进风煤炉,生产蜂窝煤供应市场。随着工矿企事业的发展,民用燃料增加,煤炭供应逐年递增,1977年煤炭购进43425吨,销售41929吨。1978年后,由于永春、德化县农村小煤窑的发展,出现计划外煤炭市场。
  1985年,煤炭市场开放,取消票证,价格随行就市,当年煤炭购进50776吨,销售58260吨,分别比1977年增长17.0%和39.0%。1986年后,工业迅速发展,供煤量不断增长。1990年,工业用煤比1985年增长39.7%,民用燃料部分由液化气取代,经营量下降,后液化气使用量不断增长,民用燃料煤用量不断下降。1992年,全区煤炭购进48694吨,销售52391吨,分别比1985年下降4.1%和10.1%。
  石油1955年,石油列为国家一类物资,实行统配,按季供应,凭证购买,越期作废。特殊需要的临时用油,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供应。1956年4月,成立石油公司。60~70年代,积极开辟计划外油源,满足农业生产、粮煤调运、邮政电力、公交客运、公安消防、医疗急救和重点工程的需要。1965~1977年,汽油、柴油、煤油三种产品每年平均购销额分别为14万元和16万元左右。1979年起,计划外油源进入市场,国营、集体、个体设立加油站为过往车辆供油。1989年,石油市场放开,取消票证,价格随行就市,供应进一步扩大。1992年,石油购进总额3549万元,销售3721万元,分别为1978年的141倍和140倍。
  第四章 饮食服务业
  第一节 饮食业
  民国25年(1936年),城区有菜饭馆业商店111家,年营业额64.6万元。传统名菜有福人颐豆腐卤、龙凤腿,华阳烧卖、五香肉卷,得意居炖牛肉、远芳油烧排;风味小吃有东方包、三桥肉粽、满堂卤面、王火狮五香饼、廖挺马蹄炸、德兴珍麻粩。此外,还有豆沙馅龟(馃)、元宵圆等。1956年,泉州饮食公司管理的饮食业有558户1069人。饭店以盘菜、面食为主,亦承办酒席,其他合作饮食店(摊、组)经营小点、小吃。当年经营收入165.4万元。
  1960~1962年,供应减少,各饮食店和饮食摊(组)仅供应面糊、米馃等,收取粮票。为满足社会特殊需要,国营、公私合营饭店组织高价盘菜供应,不收粮票。1963年,工农业生产好转,国营饭店恢复承办酒席,饮食店(摊、组)供应的小点、小吃品种也增多,1965年达百余种。“文化大革命”中,各饭店停办酒食,仅供应单调的炒米粉、炒面和汤类、小点,饮食业网点减少,给居民和外来人员生活带来不便。
  1978年后,出现国营、集体和私营饭店(摊点)竞争的局面,小吃店、快餐厅、点心店不断增加。1985年,全市国营饭店15家556人,集体饮食店37家410人,个体饮食摊(点)568家1023人,私营饮食摊(点)占全市饮食业的91.6%,从业人员占51.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业的兴起,出现众多酒家,讲求门面装修,陈设向现代化、艺术型发展,菜肴追求色香味型,以及营养配置,受广东菜影响较大。1986年后,鲤城区内新办酒家20多家。1992年,全区有饮食业656家,从业人员2244人,营业额6196万元,其中国有企业占10.1%,集体企业占18.6%,个体饮食业占72.3%。
  第二节 服务业
  一、旅社宾馆
  民国25年(1936年),城区有旅社、客栈15家,年营业额6.5万元。其中以中央旅社(备有铁床,铺设地毯)、闽南旅社、三江旅社、高宾旅社、闽侨旅社较具规模,其他均为10多个床位的小客栈。1952年,创办地方国营泉州华侨服务社。1954年,创办晋江专区招待所、泉州市招待所(后来分别改称泉州市宾馆、鲤城区宾馆)及私营大众服务社(设男女澡堂)。1956年,大众服务社和闽南、闽侨、金泉春、新群、平安、群众、芳兴、福泉春、顺兴10家旅社实行公私合营,其余22家改造为合作店,总床位800多张。1959年,创办地方国营临江旅社,有床位200多张。1964年,泉州华侨大厦(今金泉酒店)建成交付使用,有床位近200张。1965年,全市各种旅社共有床位1200多张。
  1966-1976年,一些合作客栈撤并,减少床位1/4。1977年,总床位不足900张,旅客住店难。改革开放后,旅社业向高级装修、配套服务发展,小客栈逐渐被淘汰。1978~1980年,增建5层的泉州饭店、12层的泉州中国旅行社,增加床位约800张。1984年,由福建省商业厅投资170万元、泉州市饮食服务公司投资130万元联合创办泉州友谊宾馆(楼高8层)。1985年,在新城区内创办的旅社、宾馆属事业单位的有侨联大厦(宾馆)、八一服务社、大同宾馆、长城宾馆等,属全民所有的有刺桐饭店、友谊宾馆,属乡镇集体所有的有东湖旅社、温陵旅社、泉秀旅社,装修都比较高级。另有分散于新旧城区的影剧院、人民防空、木材、五交、医药、防洪堤等单位附设的招待所。至1990年,鲤城区共有旅社、宾馆、服务社20家(不包括单位自办的小招待所),总床位4995张。1991~1992年,刺桐宾馆、泉州酒店等投入营业,其中泉州酒店附设有美容厅、桑拿浴、舞厅和商务中心,成为商贸活动的理想场所。1992年,全区旅社行业增至23家,总床位5000多张,从业人员962人。
  二、照相
  民国25年,城区有照相店12家,年营业额2.3万元。
  50年代初,泉州有私营照相馆罗克等21家,胶片靠进口。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归属泉州市服务公司,同时成立照相中心店进行管理。60年代后,市区照相业不断调整撤并,服务网点不断减少。1985年,市区内仅存罗克、良友、向阳(由真真改名)、前进(由真宛然改名)、朝阳(由美美改名)5家,分散于市郊集镇、乡村的相馆有24家,全市共29家105人。业务以拍中小学生毕业照、会议集体照、解放军复员照、结婚照为主,大部分为黑白照片,少部分放大或加油彩。
  1986年,罗克照相馆设立彩照部,引进日本富士801型全套自动彩色冲印机。1987年,市饮服公司增设艺光彩色冲印公司,引进日本901型自动彩色冲印机,开放摄影场所,越区服务,收入增加。1988年,罗克、艺光两家彩色扩印经营收入178.5万元,利润39.2万元。1990~1992年,照相业小企业逐渐被淘汰。1992年,全区照相企业共有24家。
  三、洗染
  民国38年,泉州有私营洗染店天天、新华春、明星、万国、华伦5家,另有霞成染坊、来新洗衣店。1956年,成立洗染中心店,天天、万国、新华春、华伦、明星和霞成归中心店管理,分户核算。60~70年代,业务日蹙,先后调整撤并。至1985年,仅存4家,从业人员25人。1987年又撤并,只留天天洗染店,附设门市部和加工场,配备自动干洗机、熨烫设备,人员18人,年营业额7.8万元。四、理发
  民国25年,城区有理发店51家,年营业额3.8万元。
  民国38年,泉州有私营大上海、紫罗兰、大明新、永祥等理发店50家,另有流动理发担60个。1956年,部分技术较好的理发担联合组成理发社,人员28人,设28个座位。1958年,理发业全部参加理发社,调整网点布局,设理发店34个,有理发员220多名。60年代初,理发社开始使用电剪取代手工操作。70年代末,出现个体理发店。至1985年,全市理发店增至43家225人。1986年,私营理发店迅速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开拓烫发业务,理发社业务萎缩,网点减少。1992年,全区理发网点236个375人,其中理发社网点17个,仅占7.2%
  五、澡堂
  民国时期,泉州未设澡堂,仅有少数旅社设浴室。1954年,大众服务社开设男女澡堂,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备有浴盆男座32个、女座8个,每天接待约100人。因长年亏损,1968年停业,此后再未开设。
  第五章 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1年,商业企业管理由泉州市工商科负责。同年3月,成立泉州市商业局,负责管理国营公司、计划商品、物价审定及有关票证的审核和发放。1956年4月,成立泉州市服务局,分管饮食、服务业。1958年3月,服务局、工商局(同年8月划出,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并人商业局。1960年,成立泉州市蔬菜局,负责蔬菜市场供应与蔬菜基地建设。1961年5月,恢复供销合作社。“文化大革命”中,商业管理陷于瘫痪。1970年,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设商业组。1972年8月,恢复市商业局,下辖专业公司7个。1977年1月,供销合作社划出,市商业局管理重点放在城区国营、集体商业和饮食服务业。1986年1月,泉州市商业局改称鲤城区商业局,1992年区商业系统有公司11家。
  第二节 计划统计
  1954年,市商业局辖属的各公司和烟草专卖处、食糖收购处为计划起编单位,商业局为计划综合编报单位。计划指标包括购进、销售、调进、调出和供应出口等项目,必报商品品种经营情况有130多个。配备统计人员,逐级上报经营情况,有月报、季报和年报。1958年,国营商业企业归属地方管理,商品流转计划由泉州市商业局直接编制,上报专署商业局和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执行,专署商业局、市人民委员会亦下达指令性计划。1962年,商品流转计划“双线(市商业局和上级专业公司)上报、双线下达”。
  改革开放后,商品计划管理采取统购包销的商品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经营,其他部门不得插手;列为计划收购的商品由工业部门按计划交商业部门收购经营;订购的商品按工商双方签订的产销合同执行;选购商品由商业部门自主经营,其他允许工业部门自销。开放针棉织品、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等160种小商品的管理后,计划管理逐步放开。1984年,各专业公司的商品流转计划由商业局管理。1986年,计划管理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1992年,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计划仅有指导性作用。
  第三节 仓储管理
  50年代初,商品存储一般为前店后仓,或租用民房存储。1953年10月,在市区南校场建仓库4座,完善进出仓手续,定期进行仓储检查。60~70年代,各专业公司陆续投资建设仓库。仓库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保卫措施,开展仓储“四防”(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敌人破坏)和“四无”(无火灾、无盗窃、无霉变与虫蚀鼠咬、无差错损失)活动。节日期间,配合公安干警对仓库安全进行抽查或重点检查。仓管员定期翻仓,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商品霉烂变质。
  1979年,仓储管理开展“四好”(服务思想好、商品保护好、安全管理好、完成任务好)活动。1980年,仓管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不准擅自离岗,节假日要有人值班,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一赔(先赔偿)、二查(查出原因)、三处理”。1982年下半年,成立市商业局保卫股,加强对仓管员的法制教育和岗位责任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1983年,先后整顿治保会(组)94个、义务消防队22支,调整充实仓管员56名,有41个单位修订安全保卫责任措施,任命防火责任人61人,举办消防培训16次,进行消防演习13次。
  1992年,鲤城区商业系统有仓库17座,建筑面积12322平方米,租用仓库2座750平方米。各仓库在落实仓储安全承包责任制检查中基本达标。
  第四节 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1950年2月,国营商业开始对企业资金运用进行管理。1954~1956年,开展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加快资金周转,1956年经营利润率达1.79。
  1956年后,全市国营商业执行商业部颁发的《国营企业统一会计制度》。1958年,大购大销导致货不对路,残次商品压库,严重影响资金运转。1961年8月,开始清理库存、清理资金、清理账务,查清有问题商品价值149.7万元(其中残次变质商品5.7万元,质次价高商品38.6万元,能销过多商品9.1万元,无使用价值商品18.1万元),经多种形式推销,加工改制,回笼资金66.2万元,损失83.5万元。1963年,改善经营管理,基层企业核定流动资金定额,引导合理使用。“文化大革命”中,核定资金被作为“管、卡、压”而废止,资金使用再次陷入盲目状态。
  1973年后,全市国营商业执行《福建省商业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商业会计制度》,恢复对资金运用的监督职能。1978~1979年,市商业局对各核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整顿,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强化资金运用的监督。1981年起,国营商业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恢复资金定额管理,需要增加临时资金的经批准按银行利率计息,租赁经营的则收回资金,资金运用逐步好转。1985年资金周转率为3.0次,1990年上升至5.4次。
  二、经济核算
  1950年,国营商业企业强调服务为主,盈利为副。1952年,先后调整106种商品(百货64种、纱布33种、粮食4种、土产5种)批零差率,幅度3%~5%,保证零售商业有所积累。1956年,全市国营商业利润达231万元。
  1958年,“大购大销”造成商品积压,经营效果每况愈下。1959年,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有的企业分户核算至柜台。1963年,改善资金运用,经济效益提高。“文化大革命”中,效益再次下降。
  改革开放后,试行经营责任制,国家对企业核定利润基数,超基数部分的分配国家占大头,企业占小头,企业有机动财力用于扩大经营服务和职工福利。1981年9月起,超基数部分上缴国库65%,企业留成35%。此后,企业内部逐年按部门建立岗位责任制,门市部(或柜组)的责任制形式有“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全额利润分成”、“定额包干、联销计酬、全奖全赔”、“定额包干、取消计酬、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等形式,核算单位划小,严格控制费用支出,经济效益逐年增长。1985年,全市国营商业纯购进15083万元,纯销售14748万元,总利润837万元,经济效益为1956年的2.8倍。
  1986年,市场进一步开放,竞争剧烈,加上运杂费提价,增加职工物价补贴,新增房产税、批发环节税,费率上升,利润下降,总销售比上年度下降30.1%,费率上升31.2%,利润下降27.7%。1987年,全区国营商业系统继上年亏损又出现全面亏损,区政府与11家国营公司经理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责任内容有购、销、利润和社会服务、企业资产增值等指标,期限三年。另对小型零售商业实行集体承包或个人承包,承包企业扩大经营,搞好核算,节约支出。1988~1990年,全区国营商业企业(包括商业、粮食、医药、烟草、石油)经营以两位数增长,费用下降,利润上升,实现利润1066万元,年均355.5万元。1992年,利润总额比1991年增长18.6%。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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