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有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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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6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国有企业
分类号: F271.1
页数: 1
页码: 2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泉州市在1949年后创办地方国营企业,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建成机械厂等20家国营企业,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盲目创办工业导致产业结构失调,调整时期下马部分企业并新建、迁建、扩建、改建部分企业。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生产停滞,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排除“左”干扰,泉州国有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 鲤城区 经营体制 国有企业

内容

1949年后,泉州市创办泉州印刷厂、碾米厂、汽车保养场、油厂、砖瓦厂、壳灰厂等地方国营企业。至1952年底,全市建成地方国营工厂21家,当年工业产值147.7万元。
  1953~1957年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先后建成机械厂、酒厂、电厂等20家国营企业。1956年,对私改造以后,砖瓦、皮革、印刷、毛巾、冰糖等5个行业28户私营企业“一步登天”并人地方国营厂。至1957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工业46家,总产值2196.9万元。
  1958~1962年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在“大跃进”的思想指导下,盲目发动全民大办工业运动,先后创办钢铁厂、矽铁厂、化肥厂、火药厂、电机厂、通用机器厂、栲胶厂、制漆厂、瓷厂、味精厂、塑料厂。同时手工业系统66个生产社、组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1960年,全市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增至108家,职工13873人,工业产值8063.6万元。但是,由于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浮夸风,瞎指挥盛行,引起产业结构严重失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1963~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生铁、矽铁、焦炭、水泥、硫酸、栲胶、化肥、原盐、电机、化学、农药、香料、漂染等14家地方国营工厂先后下马,8家国营手工业厂退转为手工业合作社(厂)。1963年,地方国营工厂剩下48家,产值减至3680.6万元。1964~1965年,新建合成氨厂、造纸厂,迁建、扩建、改建25家企业。1965年,全市地方国营工厂50家,职工7541人,产值回升至5976.4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工业生产停滞不前。全市38家国营工厂有20家停产、半停产。1976年产值下跌至7489.6万元,比1974年的9653.3万元下降22.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排除“左”的干扰,泉州国有工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84年,全市国营工厂81家,职工18583人,产值达23485万元。1986年,国有工业全部划归升格的泉州市,鲤城区全民所有制工业仅余非工业部门工业34家,产值减至1630万元。建区后,从零开始建设区属工业。至1992年,鲤城区全民(包含部门)所有制工业85家,职工3987人,产值23334万元。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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