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私合营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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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65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私合营企业
分类号: F271.1
页数: 2
页码: 227-22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开始,泉州市将私营企业逐步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1956年全市有60家工业企业被批准为公私合营企业,采取定息制的赎买政策将私有生产资料逐步收归国有,年息一般为5%左右,从1956年起支付,原定7年,后延长3年。至1966年9月停止支付,企业性质也随之改变。
关键词: 鲤城区 经营体制 合营企业

内容

1949年,接收泉州电灯公司、泉州布厂等2个企业的敌产部分,将其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1954年,对源和堂、新中制药厂、泉州制冰厂3家企业实行公私合营。1955年,合营酱油、神曲2个厂。1956年,全市工商界的资本家敲锣打鼓联名向市政府申请改造,有60家工业企业被批准为公私合营企业。由国家按照企业合营时核定的私人资本总额,采取定息制的赎买政策,付给资本家固定息率的利息,把私有生产资料逐步收归国有。年息一般为5%左右,从1956年起支付,原定7年,后延长3年。至1966年9月停止支付,公私合营企业性质也随之而改变。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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