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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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64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
页码: 222-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解放前没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50年代初建筑市场大多为私人经营,1956年后实行工程任务统一分配制度。1978年后,部分工程开始由私人包揽,造成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现象。1984年开始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承包制,并多次整顿建筑市场。1990年,全区新开工建筑项目35个,招标项目26个,占新开工项目的80.4%,平均降低造价率1.82%。1992年积极开发外地建筑市场。
关键词: 鲤城区 建设管理 市场管理

内容

解放前,没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活动。50年代初,建筑市场大多为私人经营。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后,组建劳力调配处和建筑生产合作社,实行工程任务统一分配制度。至70年代末期,建筑业的管理基本上由国家和集体建筑部门施行,建筑市场较稳定。
  1978年建筑市场开放,部分建筑工程始由私人包揽,部分建筑单位私招乱顾,造成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等现象比较严重。1984年,根据《福建省建筑企业安装工程招标暂行办法》,成立市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开始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承包制。市建委负责全市招标投标管理,市招标办负责省、市局单位在区境域内的建设及小型工业交通项目。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或投资2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建委采用招标投标或议标。
  1986年,宣传建设部制定的《开创建筑业新局面工作纲要》和《发展建筑业纲要》,执行省政府转发的《关于全省开展建筑市场整顿的报告》,多次整顿建筑市场。同年,鲤城区成立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颁发《鲤城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区建委对全区在建工程逐个进行项目计划、工程审批手续等方面的检查,整顿和纠正建筑行业不正之风,采取两级管理、区域管理、按级承包、代理招标等管理措施,引进建筑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机制。
  1990年,全区新开工建筑项目35个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5400平方米;招标项目26个,建筑面积36338平方米,招标工程占新开工工程的80.4%,标底造价共1875.29万元,中标造价1841.29万元,降低34万元,平均降低造价率1.82%;定额工期3293天,中标工期2638天,平均降低率19.89%。
  1992年积极开发外地建筑市场,主要活动地域在厦门市和湖北十堰市。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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