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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卷三 人口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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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鯉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587
颗粒名称:
卷三 人口
分类号:
C92
页数:
35
页码:
139-1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鲤城区人口的情况。其中包括人口规模、人口变动、人口构成、婚姻、家庭、人口统计、计划生育等。
关键词:
鲤城区
人口
内容
鲤城区地处晋江流域,是福建省早期人类活动的区域之一,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公元前,当地主要居民依次为古越族、闽越族人。秦汉开始,汉族人持续不断地移居鲤城今域,特别是两晋之交中原大批士族、军人、民众的迁入,使土著居民逐渐与之融合同化,汉族遂成人口主体。
入唐以后,随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兴起,泉州对外贸易日益繁荣,国内移民更加频繁;同时东南亚、西亚、北亚乃至北非、南欧的商人、水手、传教士也接连不断到当地从事各种经济、文化、宗教活动,有一部分人定居下来,促进人口的增长和优化。南宋淳祐年间(1241~1252年),鲤城区今域当时人口已有数十万。从元末到清初300余年间,泉州天灾、战乱频仍,尤其是元至正间(1341~1368年)亦思巴奚兵乱、明代的倭患和嘉靖的瘟疫,使鲤城今域人口严重衰减。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开始恢复元气,人口日增,咸丰、同治两朝达到鼎盛时期,晋江全县人口高达150万之多。清代末叶和整个民国时期,由于社会动荡、灾疫连绵,人口生产又一度跌入低谷。到1949年,晋江全县人口仅59万人,其中鲤城今域人口19.8万人。
从唐代中叶起,一些泉州商人因种种原因成为早期华侨。历宋、元、明、清、民国,漂洋出海,穿州过府,移居海外和台湾。外来人口不断输入和当地居民不断流向海外,是鲤城今域人口变化的典型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缺乏有效人口控制和行政区划的扩大,泉州市人口急剧增长,至1980年31年间人口翻一番。1962年,开始提倡计划生育。90年代起,对人口控制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制定人口计划指标,层层推行工作责任制,坚持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实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迅速下降,人口增长过快、过多的势头得到抑制。
第一章 人口规模
第一节 历代人口
新石器时代,鲤城今域内已有人类生存。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当时的人群零星散居在沿溪丘陵地带,人口规模不大。
秦代,开始有汉人迁入。此后,北方中原地区的士民持续不断迁入,特别是东晋末、唐末、五代和两宋之交,形成几次移民高潮,使该地区人口规模呈跳跃性发展。唐开元六年(718年),今域设晋江县,人口规模已达到建县要求。元和年间(806~820年)晋江升为紧县,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升为望县,人口规模已达6000户以上。南宋淳祐年间(1241~1252年),出现第一次人口高峰,晋江(含同安、德化)有主户103320,客户25459;主丁114914,客丁50111,合计128779户,165025丁。至此,鲤城今域的人口规模已达到当时社会生产力条件所允许容纳的最大限度,人口增长速度开始放慢。宋末到明初,泉州进入比较混乱时期,人民颠沛流离,人口持续下降,元末晋江降为中县。明成化十八年(1482年),晋江县有户18079,口67402,今域户口数不详。清代中叶,社会较为稳定,人口规模快速扩张,道光九年(1829年)晋江县有户168135,口791026,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年)人户丁口比道光有加倍之多,出现第二次人口高峰,今域人口数不详。
清末和民国时期,军阀混战,灾害频发,民生凋蔽,人均寿命短,人口大量出洋谋生,晋江县人口规模基本保持在60万人左右。抗战时期,人口锐减10万左右,达到最低点。今域人口一般保持在20万左右,个别年份略有下降。
解放后,泉州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条件有很大的改善,人口死亡率下降,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提高,人口规模急剧扩大,1951年泉州市人口约9.3万人,今域人口21.8万人。至1980年,今域人口比1949年翻一番。80年代以后,计划生育工作力度不断加强,措施落实,人口自然增长过快、过多的势头得到控制。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非定居的外来人口不断增加,人口压力仍然很大。1992年,全区人口有50.87万人。
第二节 分布与密度
鲤城区人口分布,市区与郊区、近郊与远郊、镇区与乡村都不平衡。一般而言,市区、近郊、乡镇所在地分布较密,远郊、乡村分布较疏。
清道光九年(1829年)以前,今域人口分布密度无法测算。道光九年,查照门牌核实人口丁户,晋江县总人口791026人,土地总面积1299.1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09人(以下简为人口密度×××人)。鲤城今域人口密度在430人左右,其中城区人口密度1万人,近郊(指现在浮桥镇、城东镇、东海镇、江南镇、北峰镇和清源农场)人口密度540人,远郊(指现在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虹山乡和双阳农场)人口密度170人。
民国25年(1936年),晋江县人口669786人,人口密度516人,其中第一区(今市区及近郊与晋江市青阳一带)263802人,人口密度850人;第四区(今鲤北3镇1乡与双阳农场)52051人,人口密度142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今域198463人,人口密度375人;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410229人,人口密度775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493442人,人口密度932人;1992年508750人,人口密度961人。
第二章 人口变动
第一节 自然变动
一、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
民国以前,人口再生产处于自然状态。在小农经济和家族制度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条件下,人们将人丁的繁衍和家族的延续作为扩大社会生产的动力,人口出生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但是,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贫困,医疗保健水平低,朝代更迭,治乱兴替和自然灾害的侵袭,人口死亡率很高,平均寿命短,人口自然变动呈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的模式。
唐至南宋时期,社会相对稳定,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业经济和海外贸易的发展,为人口再生产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自然增长率保持较高水平,出现人口快速增长的局面。南宋末至清初,泉州进入比较混乱时期。宋元之交的元军杀戮征战,元末色目人的战乱,明中叶长达十余年的倭祸和清初的迁界,都造成人口大量的损耗。清康熙以后,出现较长时间的稳定局面,人民得到休养生息,人口自然增长加快,泉州出现第二次人口高峰。清末民国时期,战乱灾荒绵绵不断,民不聊生,人口持续衰减,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晋江县人口锐减10万人左右。
鲤城区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从明洪武九年(1376年)至清雍正十年(1732年)的356年内,就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113起。当时人们抵御自然灾难的能力很低,每次灾害降临,人口大量死亡。明正德十五年(1520年)“旱饥民多殍”,正德二十三年大旱“民饿死者载路”,万历二年(1574年)洪水“濒溪民畜溺死无数”,清康熙三年(1664年)洪水“溺死甚众”。清末鼠疫、霍乱等恶性瘟疫传入鲤城今域,从光绪十八年(1892年)晋江县首次发现鼠疫至1949年的50年间,鼠疫、霍乱连年流行,死亡人数不下几十万人。
二、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
解放后,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特别是消灭鼠疫、霍乱和天花等瘟疫,建成防洪堤,消除为患千年的水害,人口死亡率下降,生育率和自然增长率提高。1949~1963年人口出生率平均在36.47%~29.68%之间,人口增长模式变为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
三、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
1962年,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成效不大。1972年以后,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人口增长过快、过多的势头得到控制,198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7.39%。80年代初由于生育二胎的生育政策有所松动,自然增长率出现反弹。此后,随着计划生育力度的加强又逐年下降。199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5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节 机械变动
一、迁入
(一)开发、生存型移民
史前古越族迁入包括鲤城今域在内的闽南地区,与原七闽土著居民融合为闽越族。秦代开始有汉人迁入,道士大道就在这个时期到当地从事宗教活动。此后,北方中原地区的民众为逃避灾荒、战乱和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源源不断迁入。东晋末是北方移民进入晋江流域的第一次高潮,时间长,但批量小。他们往往以家族为单位迁移,而官僚、地主更伴随大量的附庸、部曲、奴仆。唐末、五代时期是移民迁入的第二次高潮。唐广明元年(880年),河南寿州人王潮率部入闽,攻占泉州,随王潮而来的大量同乡民户部分落籍鲤城今域。王潮及后来的统治者还实行“招怀离散,均赋缮兵”等一系列有利人口发展的政策,刺史王审邽将耕牛犁耙借给还乡的流民,为他们修建庐舍;设招贤院款待流入泉州的文人,生活费用都由政府接济,吸引和安置大批流亡的士民。这个时期移民的特点是时间短、批量大。两宋之交,金人南侵,中原民众纷纷南迁,形成第三次高潮。这次移民持续半个世纪,规模大。泉州作为重要港口城市,成为北方移民较集中的地区之一,也是皇族成员主要迁居地之一。宋代以后,人口规模已超出当时社会生产条件所允许的容纳程度,大规模的移民迁入已经停止。此后的移民主要是局部的小规模的迁移。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实行防倭封海政策,澎湖巡检司废,当地民众迁移泉州南关。嘉靖末,倭寇屡犯泉州,沿海居民纷纷迁入郡城。清初实行迁界,部分界外居民被迫迁居鲤城今域。
抗日战争时期厦门、金门沦陷后,难民蜂拥而来,晋江县接受难民达五万余人,其中部分人员居留鲤城今域。
解放后,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除经商务工、婚姻嫁娶、工作调动、分配录用、退休退职、投亲靠友等原因迁入外,较成规模的外来人口迁入较少。1951~1955年,泉州籍华侨在一些国家、地区被迫回国共有1041人,均妥善安置在泉州市。1960~1963年,接受印尼难侨4812人,安置在双阳华侨农场及其他单位。70年代后期,大批泉州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均得到妥善安置。1978年,接受549名越南华侨,安置在泉州华侨塑料厂工作。80年代以后,鲤城区全面改革开放,安徽、四川、江西等地民工到鲤城区务工、经商,其中常年居住的有8~10万人。1978~1992年,迁入鲤城区人口累计138426人,年均9229人,其中1985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因工作调动迁入4464人,分配录用迁入1880人,务工经商迁入6878人,学习培训迁入9192人,投亲靠友迁入3031人,退休退职迁入762人,家属随迁2888人,婚姻迁入5141人,其他原因迁入1715人。
(二)军事移民
三国时东吴多次对闽用兵,部分将士在鲤城今域落籍。东晋义熙六年(410年),卢循领导的农民军部分流落今泉州沿海。唐初,光州固始(今河南固始)人陈政率部入闽,其部下及家属部分落籍当地。唐末随王潮入闽的将士有数万人之多,部分将士居留鲤城今域。宋元之际泉州成为宋元争夺的重点地区,集结大量军队,南宋亡后军事行动基本结束,不少蒙古军定居当地。明代实行卫、所兵制,地方军世籍驻地,军队的驻防和调动实际上成了移民。洪武(1368~1398年)初,安徽六安王鉴率所部驻扎泉州,军士多为安徽、江苏、河北、浙江人,至永乐年间(1403~1424年)泉州卫定编6147名,定籍晋江。隆庆四年(1570年)招募浙江兵勇一营600人,驻守府城东门。万历二十年(1592年),增募浙江兵勇一营575人。清光绪十年(1884年),孙开华率军驻守泉州,士兵多为湖南人,后大部分居留泉州,并在城内成立湖南会馆联络乡情。
民国时期,十九路军、兴泉纵队、三二五师、交通警察第四旅等国民党军警部队先后驻守泉州,后因部队起义、换防、撤散及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击溃,部分外籍士兵居留泉州。
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兵团,南下服务团,中共闽中、闽西南游击队等一大批干部战士参加解放泉州战斗后,因参加革命工作和经济建设而定居泉州。1951~1954年,安置128名泉州籍人民解放军复员回乡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54年以后,实行义务兵役制,每年都有泉州籍的复员军人回乡安置。
二、迁出
(一)迁徙外省、外县
鲤城今域自古人稠地少,大量农民无地或少地,为寻找生活出路,人口大量外流。民间自发移民多沿海路往南,进入人口相对稀少的台湾、澎湖列岛、广东沿海、广西沿海和海南岛。南宋时澎湖列岛泉州籍移民已成为岛上主要居民,因而司法之责归晋江县。宋元之际,泉州军民联合抗元失败后纷纷外逃,或隐藏于邻县山区,或远徙潮阳、东莞、新会、琼州等地。明初,泉州城内发生排外风潮,部分西域少数民族和外国侨民北归或逃往漳州、潮州及邻县,著名的蒲寿庚家族在这个时期隐姓埋名,逃散一空。明清时期,由于遭受倭祸和残酷的迁界,泉州民众大量逃难,外出谋生。他们主要沿海路北上南下,足迹遍布东南、华南、华北沿海各地(据查,20世纪80年代末仅浙南沿海说闽南话的人口约百万人)。明末至清代,台湾成为泉州移民较集中的地区。尤其是明末郑芝龙据台时期、郑成功复台以后的郑氏政权时期和清政府统一台湾后的康熙、雍正、乾隆、嘉庆时期,形成三次移民高潮。据日占时期台湾统计材料,台湾汉族人中,福建籍的占83.1%,其中泉州籍的占44.8%。
民国时期,时局动荡,经济衰落,人口大量外出谋生。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国民政府以“保卫乡土”为名,大肆抓壮丁,敲榨掠夺,加剧人口的外移。
1950~1952年,动员部分没落行业原籍外县的失业工人连其家属约一千余人回乡。1955年,组织400余名社会闲散劳力移民德化开发山区工业。1956年以后,号召社会闲散劳力上“三场”(国营林场、农场、渔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56~1965年约有4200余人移民晋江专区邻县和福建省的三明、顺昌、沙县等地。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动员部分从工业部门精简的人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69年以后,组织4批知识青年约8000多人分别到德化、大田、明溪、清流、宁化等县插队落户。
除上述各时期成规模人口迁出流动以外,正常年份尚有因婚姻嫁娶、工作调动、分配录用、学习培训、参军入伍、退休退职等原因迁出的。1978~1992年,由鲤城区迁出人口累计110899人,年均7393人,1992年迁出8952人。
(二)迁徙海外
鲤城民众移居海外,可以远溯唐末、五代,历经宋、元、明、清以至民国时期,从未间断。移民的对象主要有:(1)逃避战乱迁入邻国。宋、元、明、清各朝更替,沿海居民逃避战乱移居南洋各地。元至元廿六年(1289年),发兵十万征爪哇,有许多泉州民众随军而去,居留在南洋。明嘉靖末的倭寇之乱、清初的迁界也迫使大批民众迁移南洋诸国。鸦片战争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大肆贩卖华工出洋。民国时期,由于人口压力过大、军阀战争和国民党抓丁等原因,泉州出现向海外迁移谋生的高潮。(2)经商贸易的商人。随着海外贸易的兴起,有不少人出国经商留居海外不归。明代以后,贸易方式由外商来华贸易为主向华方出国贸易为主的转变,许多商人长期在外居留不归。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郑和七次下西洋,许多泉州人随船队到南洋经商定居。郑和回国以后,形成向“黄金国土”移民的热潮,不少泉州人到南亚和南洋各国贸易定居。出国经商贸易的移民历清、民国而不衰,特别是民国时期,更成为民众谋求生活出路、改变经济现状的重要途径。解放后,由于社会秩序安定和实施不鼓励海外移民的政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向海外移民人数甚少。改革开放以后,鲤城区对外经济、文化交往日益频繁,居民因私出国务工经商、投亲靠友、婚姻嫁娶、就学深造的逐步增加。至1992年,鲤城区籍海外移民分布在五大洲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三、区域变动
1951年,析晋江县城关和近郊8乡成立泉州市(县级),人口约9.3万人。1958年9月,划南安县丰州区的14个自然村,晋江县的临海、北星、清源3个乡及石霞乡的部分自然村计19.16万余人归泉州市。1971年1月,划晋江县的罗溪、马甲、河市3个公社和双阳农场计人口9万多人归泉州市。
第三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一、源流
鲤城今域的早期居民是七闽土著,后与古越族移民融合形成闽越族。秦汉以降,汉族人陆续南迁。三国以后,闽越人逐步汉化,成为汉民族的组成部分。经过东晋、唐末和南宋时期北方人口大量南迁,汉族人口一直占据绝大部分。
唐代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商人来到今域,有阿拉伯、波斯、印度和东南亚各国各民族人。元代,随蒙占军队而来的还有大量西北边陲的少数民族。元政府实施重用色目人(指西域各部和外国侨民),他们大部分是信奉伊斯兰教居民,所以泉州城在元代有“半回城”之称。
明初,政府对少数民族实施强制性的汉化政策,泉州发生排外浪潮,大部分西域人和外国侨民纷纷北归或回国,留下来的全都改用汉族姓氏,逐步放弃其民族的生活方式。永乐年间(1403~1424年),逐步放宽限制,促使泉州回族的形成。明永乐三年,锡兰(今斯里兰卡)王子奉使到泉州,不再回国,赐姓世,成为泉州民族大家庭中有特殊意义的一部分。清代,有许多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和军队履职、驻防并居留泉州。民国时期,有大批泉州居民到东南亚各国谋生,与当地居民结婚,并带异族的配偶回国。
解放后,泉州各民族走上共同发展的道路。改革开放以后,为部分少数民族居民恢复民族成份,同时相当数量外省、市少数民族民众因打工务农、结婚嫁娶落籍鲤城区,全区少数民族人口有较大的增长。1982~1990年,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4943人,增长225.50%,高出汉族人口增长率的206个百分点。二、主要少数民族
回族唐代即有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到泉州传教。宋元时期,居留鲤城今域的穆斯林达到极盛时期,有“半回城”之说。明初遭受排外浪潮的袭击,人数锐减。永乐年间(1403~1424年),逐步纠正强制少数民族汉化的政策,促使泉州回族的形成。清代至民国时期,民族隔阂的现象较为严重。解放初,泉州的回民有30户153人,主要居住在清净寺、东街周围;另有完全汉化的回民20户140人。在人民政府民族政策的帮助扶持下,回族得到较快发展,1961年全市有回民48户297人,1982年有回民1105人。1987年,恢复城东杏宅村、东海大坪村和开元街道东街郭姓居民回族成份。1990年,全区回民有4759人,占全区人口的0.96%
蒙古族元朝蒙古族进入泉州,元亡后大部星散,少数仍居留今域,1990年共有42人。
满族明代传入城厢。清代,又有不少满族人来泉州为官作宦,少数留居,后大部汉化,现有满族人口多数为近年恢复民族身份。1985年12月,市府认定鲤城粘氏58户425人为满族。
畲族鲤城区畲族有两支,一为明宣德七年(1512年)原住惠安的畲族因地方战乱,有一支迁徙马甲双髻山下;一为明末即聚居于丰山下的蓝、雷两姓。
续表
附:姓氏
鲤城今域最早见诸记载的姓氏为陈姓。“汉,陈寨,晋江人。善禁咒术,为人治病多愈。”(《泉州府志·方外))晋永嘉二年(308年),入闽者有林、黄、陈、郑、詹、丘、何、胡8姓。南朝梁时,南安郡(今域时属南安郡)著名姓氏有黄、林、单、威、仇5姓。
唐初,今域除上述诸姓外,尚有周、袁、王、孙、蔡、乌、萧7姓。唐高宗时(650~683年),先后随陈政父子入闽的8000余名河南光州固始县籍将士有陈、许、卢、戴、李、欧、马、张、沈、黄、林、郑、魏、朱、刘、徐、廖、汤、涂、吴、周、柳、陆、苏、杨、詹、曾、萧、胡、赵、蔡、叶、颜、柯、潘、钱、余、姚、韩、王、丁、罗、施、翟、卜、尤、尹、韦、甘、宁、弘、名、阴、麦、郡、金、种、耿、谢、薛、蒋、欧阳、司马、上官、司空、令狐84姓,其中一部分随前锋将许天正卫戍鲤城今域。另外,还有欧阳、李、谢、许、潘、傅、杨、吴、薛、康、张、万12姓。唐光启二年(886年),固始人王潮、王审邽兄弟率领王、陈、张、李、吴、蔡、杨、郑、谢、郭、曾、尤、许、傅、周、廖、庄、苏、何、高、詹、沈、施、卢、孙、马、董、薛、萧、卓、林、刘、黄、缪、姚、阮、赵、程、朱、严、邓、柯、吕、湛、虞、庚、邹、孟、戴、连等51姓入闽,以后一部分居留泉州。五代又有曾、方、谭、董、高、留、崔、杜、归、倪、夏侯11姓。宋代又有钱、苏、安、洪、韩、刘、梁、吕、石、朱、段、宋、郭、柯、赵、蓝、戴、储、童、侯、辜、庄、卓、颜、丁、力、徐、罗、公、章、夏、熊、申、屠、纪、史、魏、钟、施、孙、翁、邵、尤、唐、连、廖、彭、邓、赖、程、余、白、马、阮、范、聂、田、牟、诸葛等59姓。元代又有金、龚、粘3姓。
明洪武、永乐年间(1368~1424年),有安徽、江苏、河北、浙江等地军士驻扎泉州,卫百户以上将校有童(安徽含山)、高(江苏泰州)、方(河北广阳、山东滕县)、章(浙江鄞县)、郭(江苏崇明)、唐(江苏六合)、王(安徽六安、当涂、望江,湖北沔阳)、丁(湖北汉阳)、百(安徽开城)、张(安徽合肥、宿州、河北宝抵)、武(四川山后)、邓(福建沙县)、翟(江苏仪真)、聊(安徽合服)、何(安徽和州)、崔(湖南湘县)、徐(江苏邳州)、江(湖北蕲州)、汤(江苏江宁)、李(安徽滁州,江苏江都)、姚(江苏泰州)、杨(江苏丹徒)、蔡(安徽五河)、赵(山东商河)、泰(安徽定远、含山)、盛(河北东梁)、陈(安徽当涂,江苏仪真、高邮)、周(浙江鄞县),屈(河北东安)、金(浙江龙游)、俞(安徽霍丘)、郑(福建归化)、管(浙江武康)、石(籍贯未详)34姓。新出现的姓氏还有冯、顾、黎、常、贺、麦、邹、孟、任、曹、鲍、沙、柳、温、卢、陶、包、饶、桂、余、韦、项、伍、易、涂、汪、阎、穆、严、干、祖、邢、迭、世、富、弋、权、路38姓。清代又有封、盖、卜、车、裴、池、艾、游、练、鄞、商、诸、毛、祁、齐、尹、甘、伯、扈、骆、郝、凌、姜、欧24姓。
上述自西汉迄清代,出现于史志诸书的姓氏计78姓。
第二节 年龄构成
清及其以前,鲤城今域年龄构成无考。
民国时期,进行过几次户口调查,但今域人口的年龄情况均未独立统计。1986年,鲤城公安分局发现一套民国38年(1949年)8月晋江县温陵镇(即今泉州市区)26个保(温陵镇计29保,缺3保)的户籍册。据户籍册记录统计,民国38年8月温陵镇26个保人口年龄构成为总人口53948人,其中0~14岁年龄组18197人,占总人口33.73%;15~64岁年龄组33649人,占62.37%;65岁以上2014人,占3.73%;年龄不详88人,占0.16%;年龄中位数22岁。
解放后,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泉州市总人口410229人,其中014岁年龄组132750人,占总人口32.36%;15~64岁年龄组257911人,占62.87%;76岁以上19567人,占4.77%;年龄不详1人;年龄中位数22岁。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鲤城区总人口493442人,其中014岁年龄组139331人,占总人口28.24%;15~64岁年龄组328384人,占66.55%;65岁以上25727人,占5.21%;年龄中位数24岁。
附:百岁(虚岁)老人录
一、宋代
刘媪,女,寿103岁。泉州知州真德秀为立寿母坊。
二、元代
夏不鲁罕丁,西洋喳嗜例绵人,又作开才龙(今伊郎卡泽伦城)人,元皇庆年间(1312~1313年)随伊利汗国贡使来中国,定居泉州,明洪武三年(1370年)无疾而终,寿142岁。
三、明代
翰林院庶吉士郭宙妻李氏,寿100余岁。贵州参议朱安期妻李氏,寿101岁。
四、清代
黄缙绅,寿104岁,文渊阁大学士李光地赠匾祝寿,康熙年间(1662~1722年)赐金建坊。李文治,寿102岁,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地方政府为建“升平人瑞”坊。广平知府邱锡母李氏,寿102岁。拔贡生陈兆蕃妻苏氏,寿100岁。林焜(一作林焜长)妻吴氏,寿102岁,晋江知县黄昌遇赠“寿母”匾额。颜庭椿妻邱氏,寿100岁,地方政府以“百龄节孝”旌表建坊。道员施世骝妻黄氏,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寿100岁,地方绅士具呈请题建坊。颜益仲妻曾氏,寿103岁。赵若凤妻陶氏,寿104岁,叠受恩赏。邱尧觐继室李氏,寿102岁。吴志豪妻李氏,寿110岁,嘉庆元年(1796年)恩赐银币,地方政府题请建坊。陈南飞妻李氏,寿103岁。高汉淑,寿103岁,嘉庆十四年(1809年)恩赏银缎,并建“升平人瑞”坊。儒士王敦贤妻陈氏,寿101岁,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恩赏银缎。王钜熊,道光九年(1829年)寿101岁。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
吴记经,男,同治十年(1871年)生,汉族,浮桥黄石头人,1970年卒,享年100岁。陈京舍,女,清光绪七年(1881年)生,汉族,文盲,家庭妇女,生育过2男4女,鲤中街道东华居委会居民,1990年110岁,健康情况一般,日常生活未能自理。李等,女,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生,汉族,文盲,家庭妇女,生育过3男5女,原籍南安县蓬华乡华美村,临江街道江滨居委会居民,1990年103岁,身体健康,日常生活能自理,行动自如。赖对,女,清光绪十六年(1890年)生,汉族,文盲,家庭妇女,生育过4男3女,马甲乡新民村村民,1990年101岁,健康情况一般,日常生活未能自理。
第三节 性别构成
唐至清代,鲤城今域人口性别构成无考。民国时期,晋江县人口的性别比例基本上是男性多于女性。民国26年(1937年)全县总人口682364人,男性357885人,占52.4%,女性324479人,占47.5%,性别比为110.29(女性为100,下同),是现有资料中人口性别比最高年份。抗战时期大量抽调壮丁,青壮年男子相继逃亡或隐匿户口,出现女性多于男性的情况。民国31年总人口573201人,男性272900,占47.6%,女性300211,占52.37%,性别比为90.9,是现存资料中性别比最低年份。其余年份的性别比基本在103~108之间波动,高出正常值(95~102)上限1~6个百分点。
民国时期不同年龄段的性别比差异较大,幼儿和青少年(6~28岁)组性别比偏高,成年组(29~54岁)下降幅度较大,老年组(55岁以上)偏低,反映当时社会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局势动荡青壮年男性人口大量外出谋生的情况。
解放后,妇女社会地位普遍提高,群众生育观念有较大改变,人口性别构成趋于正常,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波动。1949~1978年基本保持女性多于男性的性别结构,但1954~1957年连续几年出现男性多于女性的情况,1979~1992年又出现相同情况。部分受传统“养儿防老”“传宗接代”观念影响较深的群众弃女胎保男胎,溺弃女婴,生女婴不报户口,同时外省民工大量涌入,迁移人口以男性劳动力为主,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全区性别比例。
解放后,不同年龄段的性别比也出现不同的变化。低年龄组性别比居高不下,即男多于女。婚龄组60年代中期40岁以下男多于女,40岁以上女多于男;90年代以后则到60岁以上才出现女多于男的情况。老年组的性别比随年龄递增呈直线下降趋势。
第四节 文化构成
清代以前人口文化教育程度构成无考。今域为闽东南文化中心,人口受教育程度普遍高于邻县。但是,在封建社会的教育制度下,劳动人民尤其是妇女难得有受教育的机会。
民国时期,推行新的学校教育制度,人口文化教育普及率逐步提高。民国25年(1936年)晋江县共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148185人,占总人口的22.2%;民国36年提高到166511人,占总人口的32.4%。民国时期教育行政管理不力,民众的教育观念只停留在培养子女粗通文字、能写会算的层次,整体文化教育水平低,中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受教育人口的比重大,高等文化程度人口比率小,女性受教育人口所占比率尤其低。民国26年全县男性受教育人口138020人,占同性别人口的46.2%;女性受教育人口10165人,占同性别人口的3.7%。其中大学文化程度人口234人,占受教育总人数的0.15%;小学文化程度人口21927人,占14.7%。民国33年男性受教育人数129765人,占49.1%;女性27463人,占10.7%。其中小学文化程度89722人占69.1%,大学文化程度416人占0.32%。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文化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人口文化程度构成发生较大变化。高等教育发展较大,尤其是开放改革以后增速最快,1964年全市具有高等文化程度人口3799人,占总人口的1.28%,1982年达到7295人占1.77%,1990年提高到18494人占3.74%。中等以上文化水平人口比重上升,1964年全市具有中等文化程度人口32353人,占总人口的10.9%,1982年达到116315人占28.7%,1990年提高到160435人占32.5%。文盲、半文盲占人口比重逐年下降,1964年、1982年和1990年文盲、半文盲占同龄人口比重分别为37.9%、27.6%、18.7%。但是各层次文化程度的人口发展还很不平衡,特别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口的发展落后于全省水平。据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鲤城区总体文化教育水平的综合均值为7.22,接近初中毕业水平。
第五节 职业构成
清代以前,今域人口职业构成无考。宋元以来,泉州城一直是闽东南重要商业中心,从事商业的人数历来在人口职业构成中占有重要比重。
民国时期,政治腐败,经济发展乏力,劳动力出路少。民国25年(1936年)晋江县在业男性15074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2.50%。民国36年全县在业人口423414人,其中男性213395人,占总人口的36.66%。女性就业更为困难,主要从事农副业(含家务劳动)。全县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口占的比重较低,是一个典型的消费城市。
民国时期在业人口行业构成各区差别很大,第一区为中心城市,从事商业的人口占的比重最高,从事军事、教育和其他公务等行业的人口为全县之首。为数不多的现代工业、手工业企业职工主要集中在城区。二至四区基本是农业、渔业区,人口职业以农业、渔业为主。民国36年,晋江县在业人口中,农业151689人,占37.7%;矿业724人,占0.18%;工业22051人,占5.4%;商业43067人,占10.7%;交通运输业2907人,占0.72%;公务6685人,占1.6%;自由职业7590人,占1.88%;人事服务137320人,占34.14%;其他30139人,占7.5%。
解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人口职业构成发生巨大变化。1964年全市在业人口115258人,占适龄劳动人口的84.7%。改革开放以后,鲤城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劳动力开辟广阔的就业门路,1982年在业人口达222042人,占适龄劳动人口的95.6%,1990年达272828人占92.7%,保持较高的在业率。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在业人口的行业构成呈现明显的差异。解放初至50年代末,加大工业化的进程,工业人口大量增加,特别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量吸收农村劳动力参加工业建设,引起产业比例失调。经过60年代初的调整,精简部分工业企业职工充实农业劳动力。1963年,全市适龄劳动人口98393人,其中工交系统20079人,占20.4%;农业系统45519人,占46.3%;财贸系统7714人,占7.8%;文教系统5299人,占5.38%;机关团体1734人,占1.8%。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组合,人口职业构成呈现良性发展趋势。第一产业人口比重逐步下降,第二、三产业人口上升,尤其是第三产业人口上升速度更快;增长速度脑力劳动者高于体力劳动者。
第四章 婚姻家庭
第一节 婚姻
一、婚姻状况
民国以前,鲤城今域婚姻制度基本上维持一夫一妻制,但是婚姻状况严重不合理。豪绅官吏妻妾成群,贫苦百姓终身未婚;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处于受压迫的地位,被任意买卖遗弃,丧偶妇女迫于社会压力不得再嫁,早婚现象尤为普遍。民国时期虽然逐渐受西方婚姻观念的影响,但旧的婚姻行为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民国25年(1936年),县政府对人口婚姻状况的抽样调查表明:包办买卖婚姻仍然盛行;早婚现象十分普遍,女性早婚的比率尤高于男子,女子在10~14岁结婚的人数占调查人数的2.48%,同年龄男子仅占0.03%;男性结婚机会少于女性,已婚男子比率低于女子7.74个百分点;鳏夫再娶易,寡妇再嫁难,鳏寡女性高于男性13.53个百分点。
解放后,废除一夫多妻、童养媳、养女等不良婚姻习俗,倡导男女平等,从根本上改变婚姻状况不合理的现象。50~70年代,人口性别比例趋于合理,离婚率维持在较低的水平,社会婚姻状况稳定。80~9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状况随之发生一定变化,未婚率下降,已婚率上升,未婚男性多于女性,市区多于农村;已婚人口有配偶者比重上升,有配偶人口的性别年龄差异大,女性有配偶率随年龄增大逐步减少;早婚现象有所回潮,1982年早婚率为2.66%,1990提高到9.43%;总人口丧偶比重下降,女性丧偶率高于男性;离婚率略有增加,1990年离婚率为0.37%,比1982年上升0.07个百分点。
二、初婚年龄
民国以前盛行早婚,泉州地区初婚年龄在17~20岁之间,有的甚至十三四岁就成亲。
民国时期,女子初婚年龄在15~19岁,男子在20~24岁,郊区农村比城区低。童婚现象依旧屡见不鲜,大多在12岁左右,除童养媳外,多为中表姻亲关系。民国25年女子10~14岁的童婚人数占已婚人数2.48%,男子最早婚龄14岁,占已婚人数0.03%。
解放后,杜绝童养媳,明令禁止童婚,规定初婚年龄男20周岁,女18周岁。50年代一般初婚年龄女子在18~22岁,男子在20~24岁;60年代女子20~24岁,男子22~26岁;70年代女子22~26岁,男子24~28岁。1980年9月重新修订《婚姻法),提高初婚年龄,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为法定婚龄,同时鼓励晚婚。80年代以后,女子初婚年龄在23~27岁,男子在25~29岁。由于旧的习惯势力影响,早婚现象时有发生,1990年15~19岁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有5253人,占已婚人数1.96%,其中15~17岁结婚的有660人。
三、嫁娶区位
鲤城为泉州中心城市,人口变动相对比其他县份大,婚姻嫁娶地区与范围也比其他县份广。
城区居民一般在城厢范围内互相嫁娶,有一些人因家境贫困而娶乡村之女;一些邻县、郊区人城定居人户因生活习俗等原因保持与原籍乡亲通婚;一些缙绅世家因同年、同僚缘故与外县外省官绅联婚;一些泉籍官吏、商人在外娶外地女子,或为子女缔结外地姻亲;一些外籍人来泉,或为宫作宦,或经商行贾,或打工谋生,与当地人结亲。当代不同区位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嫁娶范围扩大至区外、省外、境外、国外。
郊区居民嫁聚区位一般在周围邻村几公里或十几公里范围内,多数不远娶远嫁。60年代以后,经济富庶的乡村,女子多不愿意外嫁。改革开放以后,人口流动加剧,嫁娶区位扩大,有不少男子,特别是鲤北地区男子走南闯北,远娶四川、云南、贵州、安徽等外地女子为妻。
第二节 家庭
封建社会的家庭是家族意义上的家庭,早期的移民是以家族为单位迁移的,为适应早期开发,人们十分重视家庭的团结。宋元以后,大规模海外贸易活动强化了宗法家族制度。泉州封建社会家族制度下的家庭形式,城区以个体小家庭或以豪门权贵、富商巨贾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为主,郊区主要是个体小家庭,或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
民国时期,封建宗法家族制度赖以生存的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但是经济不振,社会保障条件极差,劳动力负担较大,许多家庭主要靠侨汇生活,因此家庭结构中三、四代户、10人以上户占有较大比重。民国25年(1936年)人口抽样调查,晋江县家庭户以每户4~5人最为普遍(分别占17.75%和16.85%),每户10人以上的家庭占9.31%,30~50人的家庭也有存在。民国27年晋江县户均6.79人,是现存资料中最高年份。抗日战争以后,为逃避抓壮丁,许多家庭纷纷析户、逃亡,户均人口减少,民国38年户均4.73人,是现存资料中最低年份。
解放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家庭结构逐步小型化,50~70年代户均人口保持在5人左右。80年代开始,家庭小型化加快,1982~1990年家庭户均人口由4.59人下降到4.24人,家庭规模越来越向3~5人户集中(从53.77%提高到65.96%),市区以3人户居多,近郊4人户居多,远郊则以5人户为主;6人以上户(包括6人)急剧下降(从30.21%下降到19.18%)。家庭户类型以2代户为主,3代户次之。
第五章 人口统计
至明代,户口统计已有较为完整的调查项目、严格的制度和统一的时间。但是古代的户口统计是和赋税制度紧密结合的产物,有很大的漏洞。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户口登记与赋税制度脱钩,逐步向人口普查过渡。民国初,户口统计主要靠私人估计或邮政、海关报告,准确性很差。民国23年(1934年)以后,为实行保甲制度,户口登记渐入正常轨道,户口统计渐趋准确。
解放以前,鲤城今域没有单独的人口统计。1949年12月晋江县政府对市区进行第一次户口调查。1951年1月起开始有—级行政区划独立的人口统计。
第一节 户口调查
一、常年统计
1963年以前,由泉州市公安局户籍科负责日常的户籍登记与人口管理,泉州市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委)计划统计组负责人口统计。1963年,成立计划生育机构,介入人口统计,指定专门人口统计员记录每年人口出生、死亡数据,计算每年人口数量与构成,分析人口变动,客观反映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执行情况。每年公安部门、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计生委)按月、季、半年、年度,根据各自对口业务,分别统计人口的各种数字,汇总上报统计局。
公安、统计、计生三个部门建立三家人口信息互通制度。由于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民间出现生育女婴不报,多生超生瞒报,死亡户口不及时注销等现象,公安部门统计数字与计生部门时有出入,俗称“公安数字”和“计生数字”。每年年终,两家统计人员根据“求大同,存小异”原则,经过充分分析研究,确定接近事实的合理数字汇总;或者两说并存,同时造表上报。遇有两说并存情况,留下漏报数字尾巴,则于第二年核实补报。统计部门在公安、计生两家意见未能取得一致时,积极参与协调;协调未能统一,则以官民直接见面办理正式登记手续的“公安数字”为准汇总。
二、抽样调查
(一)人口抽样
1983年起,国务院决定每年由统计部门主持,开展一次人口变动的抽样调查。1985年,抽中泉州市统计局,负责调查下属基层单位的人口变动情况。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鲤城区统计局,负责调查海滨街道办事处、浮桥镇、江南乡、马甲乡23个居民小组、55个村民小组、2932户13059人的人口变动情况。1989年,抽中浮桥镇,调查3个村400左右人的人口变动情况。1990年,抽中鲤中街道办事处的新峰03调查小区、东门13调查小区,罗溪乡的前溪09调查小区、钟山01调查小区,北峰乡的群山03调查小区、招峰04调查小区等3个点6个调查小区,调查人口变动情况。1991年,对1990年抽样调查的3个点6个调查小区跟踪调查,进行对比,查错补漏。
1992年,抽中鲤城区8个点,其中2个国家点、6个省点。国家点为北峰镇的城口、田边、招集3村调查小区,马甲镇的溪北、新民、新庵3村调查小区;省点为鲤中街道办事处的新峰、和平、清正3街调查小区,海滨街道办事处的海滨、新华、金山3街调查小区,浮桥镇的田中、新步、霞洲3村调查小区,东海镇的东湖、沉洲、后埔3村调查小区,江南镇的新塘、赤土、火炬3村调查小区,罗溪镇的三村、翁山、大路脚3村调查小区。
(二)计划生育抽样
1981年7~8月,参加全国1%人口计划生育抽样调查。1983年8月,参加全国5%人口生育率抽样调查,历时一个半月,分12个抽查点,调查15~49岁育龄妇女6008人。经省、地、市三级复查和汇总,认定调查质量较好,符合规定标准。1988年7月1~15日,参加全国2%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抽中罗溪、马甲、城东3个乡,海滨、鲤中2个街道办事处7个村(居)民小组,共267户1195人(其中15~57周岁已婚妇女275人),调查对象全部接受调查。
第二节 人口普
解放后,鲤城区先后参加全国四次人口普查,每次均按国家的统一部署进行。
一、第一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1953年6月30日24时。
普查目的:为选举全国及各级人民代表的选民登记工作做好准备,并为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提供确切的人口数据。
普查项目:全部人口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本户主的关系以及本户住址等6项(年龄一项未作汇总)。
主要人口数字:1953年6月30日24时,泉州市(县级)总人口97727人,其中男性50891人、女性46836人。
二、第二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1964年6月30日24时。
普查目的:查清全国人口数字、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以及人口的增长情况。
普查项目:除第一次人口普查调查的6个项目外,增加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和职业3个项目,计9项(其中本人成份和职业只作登记,未作汇总)。
主要人口指标:1964年6月30日24时,泉州市(县级)总人口215415人,其中男性106572人,女性108843人。适龄劳动人口(男16~~59岁,女16~54岁)136027人,其中男性劳动人口68659人,女性劳动人口67368人;在业劳动者115258人,不在业劳动者20769人,从事家务劳动者及其他14029人。14岁及14岁以下96237人,65岁及65岁以上7698人。13岁以上具有各种文化程度人口105488人,其中大学3799人,高中9594人,初中22759人,小学69336人,文盲、半文盲18663人。
三、第三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1982年7月1日零时。
普查目的:准确查清全国人口数字、地区人口分布和社会经济情况,为制定人口政策、人口规划,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供可靠的资料。
普查项目:共19项,其中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情况、文化程度;在业人口的行业、职业,不在业人口的状况;婚姻状况,妇女生育的子女数和现在存活子女数,1981年育龄妇女生育状况。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的类别、住址编号、人数、1981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和常住户口外出一年以上的人数。
四、第四次人口普查
普查时间:1990年7月1日零时。
普查目的:准确查清第三次人口普查以后至1990年全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的变化,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检查人口政策执行情况,提供可靠的资料。
普查项目:除第三次人口普查19个项目外,增加4个项目:(一)人口迁移流动情况,包括“五年前居住地”、“原居住地的城乡类型”、“迁移原因”等内容;(二)户口状况项目增加户口性质,即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三)文化程度项目增加学业完成情况;(四)出生、死亡人口调查时间,由普查前1年增加至普查前3个半年,并增加死亡人口的民族、文化程度、死亡时婚姻状况、死者生前职业等项内容。
第六章 计划生育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63年,中共泉州市委员会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计生领导小组),领导全市计划生育工作。1967~1971年,因“文化大革命”干扰,机构瘫痪。1972年2月重新成立,1976年1月、1978年6月、1985年2月3次调整充实。1986年1月,泉州市计生领导小组改为鲤城区计生领导小组。1990年3月、1991年3月、1992年5月又连续3次调整,区(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工作机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二)计划生育办公室
1963年成立中共泉州市委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计生领导小组的下属工作机构。1967~1971年机构瘫痪,工作中断。1972年2月重新组织,恢复工作。1979年11月改称泉州市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计生办)。
(三)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4年2月,泉州市计生办升格为泉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计生委)。1986年1月改称鲤城区计生委。
二、直属机构
(一)计划生育服务站
1983年10月,成立泉州计划生育宣传指导中心站,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避孕药具供应。1984年7月改称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1987年改称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1990年8月改称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节育手术、技术指导、随访治疗。
(二)避孕药具服务站
1986年12月成立避孕药具服务站,与计生宣传指导站(后改称计生服务站)合署办公,负责避孕药具供应。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1990年7月,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巡检队,1991年更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负责区域内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基层组织
(一)乡、镇、场、街道计生领导小组
1977年8月,全市公社(场)均成立计生领导小组,由基层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行政区域(单位)内的计划生育工作。以后新增行政区划均配置计生领导小组。1992年,鲤城区所属8个街道、8个镇、1个乡、2个场都成立计生领导小组。
(二)乡、镇、场、街道计生办
80年代中期,开元、鲤中、海滨、临江等街道,城东、东海、北峰、江南、浮桥、罗溪、马甲、河市等镇(乡),双阳、清源2个农场相继成立计生办。1992年,19个镇、乡、场、街道均成立计生办。
四、群众组织
(一)计划生育协会
1989年11月,成立鲤城区计划生育协会,协助政府动员广大育龄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16个乡、镇、场、街道和个体劳动者协会12个系统和单位先后成立计生协会。
(二)人口学会
1990年,成立鲤城区人口学会。
第二节 宣传教育
60年代,计生工作的重点是提倡节制生育,主要通过宣传计划生育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和普及避孕节育知识转变群众生育观念,让群众自愿实行晚婚和节制生育。1962年,开始举办各类培训班,组织讲师团下基层宣传。1963年,在通政街、鲤中街和泉州布厂开展计生宣传试点,总结经验推广。1965年以后,召开年度表彰会,表彰计生积极分子和先进单位,鼓励群众实行节制生育。“文化大革命”期间,宣传工作一度中断。
1979年,开展3次计生宣传周活动,边宣传边抓落实措施。1980年,大张旗鼓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1982年12月至1983年1月,开展全国首次宣传月活动,市委设立宣传月活动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计生宣传工作,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以后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春耕前、5~6月、9~10月,连续开展3~4次宣传服务活动,同时把突击活动同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各居民委员会均设立宣传计划生育的板报,定期出刊,宣传计生政策,优生优育。1991年,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和全省计生工作会议精神,计生工作开始进入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新阶段。
第三节 节制生育
1962年,泉州市开始动员多子女的育龄妇女有选择地放置节育环避孕。1964年,开始培训节育技术队伍,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节制生育服务活动。1965年,施行国家卫生部颁发的《输精管结扎手术、吸引人工流产、放置节育环等常规》(第二次修改稿)。1967~1971年,计生工作中断。1972年,调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公社卫生院等单位19位医务人员组成计生工作队,在东海法石大队开展计生试点工作,历时20天,施行男女结扎术126例。同年,抽调9名医务人员组成中草药避孕绝育工作协助小组,进行中草药避孕实验。1973年,市医药公司实行避孕具免费供应。1977年,市计生办、卫生局联合举办第一期赤脚医生计生训练班,加强基层计生业务力量,同时加强基层计生机构的管理。1978年,调整充实各级计生机构,形成党委主要领导挂帅、各级领导层层负责的领导机制,集中力量抓节育措施的落实。1979年,市革委会颁发《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抓落实节育措施,有22对育龄夫妇只生一孩自愿做绝育手术,有448对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四术”完成16262例,个别违反计生政策的干部受政纪处分。
1980年初,全市全面推行干部、职工和城市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农村计生工作的重点放在杜绝多胎和限制二胎,一胎上环、二胎结扎,计划外怀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对生育限量、奖惩办法、照顾对象和批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开始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是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夫妇达到1708对。1981年,对历年施行男女结扎术者进行访问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术后随访遂成为制度。
1982年12月至1983年1月,全市集中力量,以罗溪、马甲、河市、双阳为重点,大抓落实节育措施,城东、东海、北峰、江南、浮桥、清源等公社、农场全面突破已生二个女孩的一方落实结扎手术(以下简称“二女”结扎);对违反政策生育二胎、三胎的国家干部、工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党(团)籍。是年全市完成“四术”18031例,领取《独生子女证》3449对,为历年来最高年份。1984年,罗溪公社一名村民为育龄妇女摘取节育环,造成严重的计划外生育,被依法逮捕;举办四种节育手术培训班,受训的有各公社卫生院的30多位医务人员;全市1胎率由1979年的37.66%上升到61.50%,多胎率由26.81%下降到9.25%。1985年,市人民医院试行《输卵管银夹绝育术常规》和采取旋转“T”型带铜宫内节育器。1986年,成立鲤城区避孕药具服务站,对育龄妇女进行抽样调查,查证城市有效率达97.78%,农村仅为50%左右。1987年6月,市区进行避孕药具应用效果抽样调查,查证外用避孕套有效率97.2%,口服短效药有效率97.53%。1989年,区政府将贯彻省计划生育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计生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虹山、罗溪、马甲、河市、双阳等乡、镇、场全面突破“二女”结扎。1991年,区计生服务站能够独立开展“四术”服务。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立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计生“一票否决”,计生工作进入新的阶段。1992年,省政府授予鲤城区计生工作达标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鯉城区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以新观点、新资料、新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鲤城境内1300年来的秀丽山川、多姿风情、显著政绩、璀璨文化、鼎盛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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