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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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06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乡村建设
分类号: TU984.257
页数: 4
页码: 643-646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县乡村集市的建设情况。在解放前,该县已经形成了多个集市,解放后随着政权建立和公路发展,新的集市也逐渐形成。
关键词: 安溪县 城乡建设 乡村建设

内容

第一节 集市建设
  解放前,全县乡村形成的集市有:仙苑街、湖头街、官桥街、赤岭大路街、龙门圩、金榜圩、坂头圩、大坪圩、西坪圩、龙涓下洋圩、蓬莱圩、龙居圩、长坑圩、多卿圩、科名圩、罗岩圩等处。
  解放后,随着区、乡(公社)政权的建立,公路的发展,厂矿的开办,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除旧的集市外,相应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形成新的集市,至1990年有:魁斗、金谷、参内、虎邱、尚卿、湖上、白濑、剑斗、感德、福前、蓝田、丰田、芦田、祥华等乡、镇政府驻地新集市。
  由供销社分社及个体工商业、服务业形成中心村集市的有:后垵、雅兴、莲兜美、吾宗、五里埔、上苑、榜寨、寮山、湖山、桂瑶、林东、竹园、南岩、后格、三洋、举溪、三乡、庄灶、新埔、萍洲、古来格、东溪、元口、鹤前、鹤厅、温泉、上田、后溪、美溪、珍地、福洋、仙荣、举口、后井、槐植、霞村、福德、新楼、南斗、衡阳、玉湖、福春、珊屏、山格、进德、由义等处。
  全县乡村重点集市有:
  湖头集市湖头的街道及集市形成较早,明末就有三里长街之说,但街道狭窄,建筑简陋。至民国19年(1930)因遭火灾,沿街店铺及住房均被大火烧毁,同年省防军陈国辉率部进驻湖头,组织重建,拓宽街道,可供汽车通行。
  解放后,湖头的集市建设发生较大的变化。除中山街面的建筑逐渐翻新外,1978年开始,从湖头大桥至上田村的三角地带,沿公路两边陆续建成店宅,形成一条绵延2公里的新街。1985年5月,在湖头车站北建成29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1987年新建新湖街与中山街交会,北连湖北街,南至车站分别向东、南延伸,长650米。至1990年,湖头镇市区有街巷24条。
  蓬莱集市蓬莱圩市形成于清,沿街设摊为市,俗称彭圩。民国19年,陈国辉进驻安溪时建设一条蓬莱街,圩头从岭东围内起,至圩尾(隘门)长380米左右。1960年沿公路向圩尾延长1000米续建金融、供销、邮电、税务等社直机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蓬莱建筑工程公司等乡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以及当地村民,沿联盟、鹤前、美滨公路两边建设店宅,形成一条长约2公里的新街市。至1990年底,彭圩的建设比民国时期建设的旧圩扩大10倍。
  长坑集市长坑圩民国时期就是县内主要农村集市之一。有上、下两条街,但建筑简陋,缺乏集市功能,农贸集市多以日中为市。解放后,区、乡政权的建立,区、乡直属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如金融、税务、工商、交通、邮电、供销、茶站、卫生院等也相应沿街设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给长坑集市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民国时期建设的上、下街,长只有60米,共120米,街道狭窄。1980年为适应改革开放后农村集市的需求,形成以长坑车站为中心的东、西、北、三条新街。东街:自车站至双板桥,长150米,宽8米,混凝土路面,沿街主要建设有农贸市场(建筑面积3036平方米,投资39.8万元,1985年开工,1987年12月交付使用)还有个体商店等设施。西街:东自车站,西至崇德中学门口,长400米、宽8米,混凝土路面。沿街主要建筑有粮店、崇德中学、长坑医院、乡政府宿舍楼等公共建筑和住宅设施,其余均为个体商店。北街:南自车站起,北往感德公路至刈竹子坡上,长200米,宽6米,主要建筑均为个体商店。
  感德集市形成于民国时期,座落在洪佑村。初期只有一条长30米的小街道,两边设置简易搭盖供摊贩摆摊设点,俗称旧墟。1958年,成立感德人民公社后,相应设置金融、税务、供销、食品等社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相继沿通福德公路两边建设办公、住房综合楼。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感德的集市建设迅速扩大。形成一条东自三怀庵起,西至丽堂(今粮站处),长850米、宽8米的水泥路面街道。1985年4月县工商局投资17万元,感德乡政府集资18万元,在中段的西侧建设农贸市场2450平方米,1986年建成交付使用。此外,还建一条南自旧日电厂、镜器店起,北至供销社与新街交汇,长150米、宽6米的水泥路面的南北向小街。
  官桥集市形成于清。初以日中为市,民国初期建设官桥街(东自官桥影剧院起,西至文庙),民国19年官桥街改称中山路,扩建后街。1964年拆除文庙建供销社商场。1965年后建设官桥农械厂。向西延伸至西大桥,东端延伸至安厦公路,长300多米、宽6米,原为泥土路面,1981年采用集资办法,铺设方板石路。解放后,开辟解放路北自中山路起,南至溪边中圩。1985年,由镇政府牵头集资,在中山路东端安厦公路三角地带建设新文街。投资290多万元,占地22亩,建设商店及住宅20000平方米,街长300米,宽12米,中部架设简易搭盖,供摊贩摆摊。新文街多为店宅合一的三层楼房,少数为五层建筑。1987年建成投入使用,成为官桥镇主要集市贸易场所。
  官桥圩是安溪县的主要集市之一。由于人口分布多集中在官桥圩周围,赶圩的人流十分拥挤。尽管有新文街作为集市贸易市场使用,仍然不能满足集市需求。从安漳公路、安厦公路交会处至官桥西大桥公路两边先后建设商店。每逢圩日,摊贩沿公路两边摆摊设点,形成临时集市,作为新文街主集市的补充。
  虎邱集市民国初期曾在湖东村村址处设圩市,但因地理位置不适宜,不能形成圩市,民国后期改在三重跳另设新圩市。亦因地缘和人口分布的关系,村民赶集交易多集中在金榜圩。1965年,成立虎邱人民公社后,供销、金融、邮电、茶站、税务、工商、粮食等企事业单位沿公社社址周围建设相应的房屋。当时曾进行过统一规划,但时逢“文化大革命”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造成虎邱的乡址及圩市缺乏规划性,建设布局分散,未能形成集市功能。1985年县建委村镇建设办公室对虎邱建设布局进行统一规划。县工商局投资15万元在虎邱车站、税务所后面建设面积为1576平方米的农贸市场,1988年竣工交付使用。市场内部有东、西走向街路两条,南北走向街路四条。东自虎邱大桥,西至虎邱良种场以下,沿公路两边建有粮站、交通管理站、税务所、农械厂、综合场等单位,还有个体商店,长约一公里,逐步形成街市,中间有四条横街向南横穿。从虎邱大桥至虎邱良种场公路已于1990年浇灌沥青细石子路面。
  西坪集市形成于清,日中为市。民国初沿溪搭盖简易店铺10多间。至民国18年(1929)地方绅士林伯思倡议扩建街市店铺30间,原称中山后改西华街。沿溪原圩称旧街,1950年后,拆除圩尾民房,改建面溪店铺,供销社在圩头建设横街商店,称香茗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活跃农村经济。西坪的农贸集市发展较快。1989年,从西坪圩尾沿溪向内社方向建设长400米、宽8米的水泥路面的新街至西源小学,称为观音街。同年,县工商局投资在观音街后建设农贸市场1600平方米。1990年,从庵尾至西坪中心小学门口建设新街,长1200米、宽6米。
  龙涓集市主要在下洋圩,系民国时期建设的。除一条长120米左右的街道和一座1927年建筑的警察所外,没有其它公共建筑。解放初期,龙涓乡政府在原来的警察所办公,并征用一座民房加以改造利用。随着地方基层政权的建立和乡直机关、企事业的设立,从1958年开始,金融、邮电、工商、税务、供销社等单位逐步建设。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活跃农村经济,龙涓集市产生巨大的变化。从山前桥至下洋桥沿公路两边于1980年至1990年相继由村民集资建设店铺。使原来120米长的下洋街分别向两头延伸至1200米,原来的旧店铺基本拆除改建。1984年和1990年两次将泥土街道改为板石路面和混凝土路面。
  第二节 公共建筑
  历代乡村的公共建筑有寺、庵、宫、祠、教堂等。民国期间先后建有湖头、长坑、蓬莱、官桥、龙涓等乡、镇公所;慈山(湖头)、案山(蓬莱)、崇文(龙涓)、赤岭(官桥)、参山(参内)等148所小学和爱黄(今安溪三中)、蓝溪、崇德三所中学。
  解放后,在区(公社)、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区公所(公社)、乡、镇政府机关,以及供销、粮站、工商、税务、银行、食品、茶站等企事业单位和影剧院、卫生院、学校和农贸市场等公共设施。至1990年底,全县的公共建筑面积达1205457平方米。其中乡、镇政府(含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43110平方米;426个村委会和14个居委会办公用房79940平方米;影剧院10个,建筑面积11830平方米;中学34所,校舍建筑面积169600平方米;小学424所,校舍建筑面积434800平方米;卫生院21所,建筑面积43193平方米;供销社24处,建筑面积138542.37平方米;粮站(含粮食加工厂)16处建筑面积31648平方米;邮电所(支局)17处,建筑面积7441.4平方米;工商所和市场12处,建筑面积25440平方米;税务所(驻征组)25处,建筑面积15985平方米;农业银行营业所16处,建筑面积13495平方米;茶站24处,建筑面积6312平方米。湖头、官桥、剑斗、感德等地建设12个国营厂、矿,连同各乡、镇、场、村的集体厂、矿等企业的建设,乡村厂、矿企业的建筑面积达17.23万平方米。
  第三节 民房建设
  安溪建县至清代,农村住房以土墙平房为主,房屋格局大多以上、下堂和护厝组成。上堂有上厅、左右大房、边房、过水,下堂有下厅、下厅房、角间等组成,俗称“十间张”,有的大厝还配有护厝。有上堂而无下堂的为不完整的厝。其时的农村厝大多不完整。且为几代人陆续建成。
  民国时期,在官桥、蓬莱等华侨祖籍地,出现一些“洋楼”式建筑,但为数不多。多数农民的住房建筑多为土墙瓦屋,室内墙壁少有白灰抹面,地板多为泥土地面,都很“矮、暗、破、旧”。
  解放后,直至1970年农村的住房情况略有改善,多以修缮、改建、扩建为主,新建住房不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政策在农村得到充分体现,农村经济搞活,农民的收入提高,居住条件改善。村镇建设办公室从1982~1985年,对全县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及414个村的村民点进行全面的建房规划,以村民住宅点及农贸市场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房户经申请批准建房。1978~1990年,农村新建房屋17182幢,建筑面积290.38万平方米,占农村总户数的19.6%。新建住房外安溪一般多为混凝土结构楼房,层数2~5层不等。墙面白灰粉刷,地面用红砖或水泥花砖铺设;内安溪大多仍采用“五间式”、“十间式”形式。至1990年底,全县农户186215户,有住房73875幢,建筑面积1477.5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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