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民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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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0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民收入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3
页码: 610-61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县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经济状况,包括民国以前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1949年至1978年的计划经济时期,以及1979年以来的改革开放时期。在不同时期,国民收入的增长和各业构成比例的变化得到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 经济综述 经济水平 国民收入

内容

民国以前,安溪国民收入以农业为主,其他各业份量甚少。1949年全县国民收入1497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1510万元),人均50.36元。其中农业占90.12%,工业占2.14%运输、邮电业占0.53%,商业饮食业占7.21%。
  1949—1952年,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各生产部门恢复生产,农业发展较快,国民收入增加,人均73.27元。但除农业之外,其他各业比重很小。
  1953—1957年,国家投资259.74万元,其中工农业建设投资占63.22%,建成酒厂等一些小型企业,兴建水利工程,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经济效益较大提高。1957年全县国民收入3519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3430万元),比1952年增长58.72%,年递增9.7%,人均90.15元(全省143元)。其中农业占78.03%工业占7.59%,建筑业占5.03%,商业、饮食业和邮电、运输业增幅不大。
  1958—1965年,前三年效益下降,国民收入下跌。1961年国民收入仅是1957年的79.23%。1961—1965年贯彻调整方针,经济回升,效益提高。1965年全县国民收入399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3267万元),基本恢复1957年水平。各业的构成比例与1957年相似,变化不大。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收入时升时降。“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县社会安定,经济得以恢复。1978年全县国民收入7458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7167万元),人均105.53元(全省236元)。其构成明显变化。农业占61.48%,工业占14.41%,建筑业占11.18%,运输邮电业占4.59%,商业饮食业占8.34%。
  1979年以来,实行改革开放,全县国民收入持续增长。1985年全县国民收入18929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15024万元)比1978年增长112.13%,人均238.7元(全省612元)。1990年达到37848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为20215万元),居全省第33位,比1985年增长32.96%,人均429元(全省人均1320元,泉州市人均897元),居全省末位。其构成农业占51.4%,工业占28.09%,建筑业占7.18%,运输邮电业占2.63%,商业饮食业占10.76%。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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