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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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302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对外贸易
分类号: F752.857
页数: 8
页码: 583-59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在宋代就开始与倭国(日本)、高丽(朝鲜)等5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贸易往来,现代安溪对外贸易繁荣昌盛,与9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主要出口商品包括乌龙茶、工艺品、粮油食品、土畜产品、轻工业品、医药、五金矿产、纺织服装、陶瓷、抽纱、电子化工产品等。同时进口商品包括小麦、大米、食糖、食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等。
关键词: 安溪县 对外贸易 历史发展

内容

第一节 贸易国家和地区
  宋代,安溪对外贸易从泉州港进出口。安溪泉州互通舟车,水陆交通方便,港口与内地货物的转运集散十分繁忙。“其地舟车所通,贸迁(贩运买卖)化居,不以山溪之限”。安溪通过泉州与外国进行贸易往来,货物从泉州港进出口。与安溪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有:倭国(日本)、高丽(朝鲜)、新罗、三佛齐、渤泥(加里曼丹)、阇婆(爪哇岛)、苏吉丹、新拖、蓝无理、苏门答腊、蓝篦、梭加修、佛罗安(马来西亚)、古里地闷(印尼帝汶)、单马令、登流眉、麻逸(菲律宾民都洛岛)、三屿、交趾(越南)、占城、真腊(柬埔寨)、罗斛(泰国)、蒲甘(缅甸)、南毗(印度)、马拉巴尔、故临、胡茶颜、注辇、鹏茄罗(孟加拉)、细兰(斯里兰卡)、波斯(伊朗)、麻嘉(麦加)、瓮蛮(阿曼)、记施(基什岛)、大食(阿拉伯帝国)、白达(巴格达)、弼斯罗(巴拉士)、吉慈尼(加慈尼)、勿斯离(摩苏尔)、易斯里(开罗)、遏根陀(阿历山大)、默伽猎(摩洛哥)、层拨(桑给巴尔)、弼琶罗(索马里)、中理、昆仑层期(马达加斯加)、勿里斯(埃及)、斯加里野(西西里岛)等58个国家和地区。
  现代,安溪对外贸易繁荣昌盛,范围分布较广,同世界六大洲96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贸易关系。
  亚洲:朝鲜、日本、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东帝汶、斯里兰卡、巴基斯坦、印度、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约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也门、土耳其等国家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关岛、塞班岛。
  欧洲: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南斯拉夫、希腊、阿尔巴尼亚、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芬兰、瑞典、挪威、丹麦、东德、西德、奥地利、瑞士、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苏联。
  非洲:埃及、苏丹、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几内亚、塞拉利昂、贝宁、尼日利亚、安哥拉、刚果、卢旺达、埃塞俄比亚、索马里、赞比亚、南非、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留尼汪岛。
  北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巴拿马、古巴、特兰尼达和多巴哥、安提瓜和巴布达。
  南美洲:哥伦比亚、秘鲁、智利、苏里南、委内瑞拉、巴西、玻利维亚、阿根廷、巴拉圭。
  第二节 进出口商品
  一、出口商品
  宋代,安溪烧瓷业兴,冶银铁盛,产茶渐多,瓷器和铁器大量运销海外。元代,进出口商品种类渐多。明代,朝廷虽下《禁海令》,但进出口贸易持续。清代,五口通商后,乌龙茶大量通过厦门港输出海外,安溪所产茶叶80%集中厦门运销国外。
  解放后,安溪对外贸易隐定发展,出口商品种类繁多,出口商品有乌龙茶、工艺品、粮油食品、土畜产品、轻工业品、医药、五金矿产、纺织服装、陶瓷、抽纱、电子化工产品11大类219种商品(各类商品外贸收购值详见表)。
  (一)乌龙茶类
  南宋期间,茶叶就通过泉州港对外销售。沿至清朝顺治十七年(1660)前后,则通过厦门港对外贸易。清代,安溪茶业大兴,光绪二十九年(1904)产茶1250吨。安溪茶叶从厦门、泉州港出口十分活跃。民国26年(1937),日本侵华,官吏营私,茶政失理,茶园荒芜,海运断绝,销路阻塞,出口一度中断。1949年以后,茶叶出口随着外交的发展,外销市场不断扩大,外销数量不断增加。1987年出口茶叶2453吨,值2452.8万元。1990年茶园面积14.2万亩,产量7023吨,供应出口精茶2500多吨,值2160万元。同时每年有1000多吨由茶农自行通过外省外贸部门销往国外。
  (二)工艺品类
  安溪工艺品出口有竹编、藤编、草编、芒编、人造丝花、铁花、瓷雕、陶瓷玩具、门帘、窗帘、木雕刻、珠拖鞋、珠宝、木刻糕子印、掌中木偶戏具等15种,500多个款式。1988年出口值3594.6万元。竹藤编工艺品,是安溪主要的传统手工艺品之一,它用山区之竹、藤、草、芒编织成各种各样的提篮、盆、瓶、动物、玩具等百余种,款式新颖,别具一格,1972年开始出口,畅销欧美。1980年各乡镇相继成立竹编加工厂,规模大小不一,有的数百人,有的几十人。主要出口企业有:安星藤器有限公司及在各乡镇、村建立的62家分厂、县竹编厂、尚卿竹编厂、西坪竹藤工艺厂、尚卿的灶美、科阳、尤俊、翰苑、远洋、兴业竹藤工艺厂和参内宏杰藤木竹工艺厂等百余家,安排就业近万人。1987年出口值突破2000万元,1988年最高值3500万元,1990年出口值2927万元。1972~1990年出口总值14549.45万元。人造丝花、铁花为安星丝花厂和竹藤公司所产,1990年出口值204.8万元。安溪瓷厂出产的陶瓷工艺品,1965年开始出口,以后,魁斗陶瓷厂、蓬莱陶瓷厂和立虹工艺品公司亦批量生产,款样新颖,适合外销。
  (三)粮油食品类
  粮油食品出口贸易有大米、米粉、土豆(花生)、蔬菜、生姜、茭白笋、冬笋、芋子、白芋、白芋粉、姜片、盐渍姜、味菜干、笋干、马铃薯、柿果、荔枝、芒果干、蜜芒果、蜜饯、活猪、活牛、活羊、良种鸡、活鸭、鲜蛋、河田鸡等28种。粮油食品历来出口量不大,但品种多,均为安溪名、特、优传统产品,如后垵柿果、湖头米粉、龙门茭白笋、蓬莱荔枝等。1959~1963年出口活猪9980头。1962~1979年出口柿果114吨,1965~1974年出口米粉263吨、茭白笋383吨,1981~1988年出口荔枝110吨。
  (四)土畜产品类
  安溪地方土特产品、畜产品出口量少,但品种繁多。主要有卫生香、蚊香、铁芒草、文头米、烤烟、水蚊、爱玉子、蚕蛹、人发、草制品、竹家具、竹折椅、竹筒席、罗形竹筷、木折椅、木刻品、马赛克、香菇、草菇、红菇、金针菇、木菇、黑木耳、白木耳、香料油、猪肠衣、羊肠衣、地瓜粉、蜂蜜、蜂腊、米椒干、辣椒干、兔毛、猪毛、猪鬃、羊毛、羊胆、鸭毛、鹅毛、鸡毛、公鸡三把毛、猪皮、牛皮、羊皮、狗皮、山羊皮、兔皮、马皮、虎皮、豹子皮、水獭皮、九节狸皮、獾皮、猫皮、狸子皮、猸子皮、貉子皮、黄獐皮、马骡皮、石矸皮、黄猴皮、鹿皮、黄狼皮、牛筒骨、牛角、羊角、动物蹄角等74种。1976年蓬莱、湖头香厂生产卫生香由厦门轻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销售国外。1986年飞新香厂建立后成批量出口,1990年出口3870箱。1986~1990年共出口8143箱,值56.7万元。1978年县蚊香厂为福州、泉州香厂加工生产“雄鸡牌”蚊香出口,由泉州计算出口值。1962年始出口白木耳500多公斤,1979年出口1432公斤。1963年出口香菇1073公斤,1965年出口5238公斤,尔后年年出口。1972年引种蘑菇,每年乡村农家普遍种植,供销部门收购鲜菇转运厦门罐头厂加工成蘑菇罐头,然后出口国外。1981年全县种植蘑菇48.45万平方米,产量1956.4吨,收购值411万元。畜禽产品亦是深受外国客商青睐,创汇高。1965年每出口一公斤灰鸭毛可换回化肥22公斤;450公斤白鸭毛可换回小型拖拉机一台;一公斤兔毛可换回化肥110公斤;八张水獭皮可换回钢材一吨。1981年全县饲养安哥拉长毛兔四万多头,为国家出口兔毛3923公斤,出口量名列晋江地区前茅。1962~1990年共出口兔毛26740公斤。
  (五)轻工业品类
  安溪轻工业起步迟,出口以手工业产品为主,有塑料雨衣、劳保手套、布鞋、珠拖鞋、尼龙包、皮革、人造革包袋、雨伞、油光纸等10多种。湖头塑料雨衣加工厂生产的尼龙包、塑料雨衣,1987~1990年共出口3.93万件,价值1000万元。福德纸厂生产的油光纸1980年试销新加坡25吨,价值42500元。源源、兴安、霖园三家外商投资企业生产雨伞自营出口,1986~1990年出口雨伞22万打,价值1182万元。
  (六)医药保健类
  1962年开始通过外贸收购,销往国外。主要有山药、淮山、茯苓、活石、滑石、川芎、鱼腥草、淡竹、半支莲、生药、石松、入骨丹、金不换、石昌、夜明砂、寒水石、观音串、双钩藤、丝瓜络、蜂房、菜豆壳、百草霜、金英肉、玫瑰茄等25种中药。山药出口量较大,1986~1990年出口181.82吨。其次是滑石,1980~1983年出口103吨。
  (七)五金矿产类
  宋、元时代,安溪生铁和铁器就大量出口东南亚各国。安溪的瓷土、石灰石、花岗岩石、铁、煤等五金矿产资源丰富,但是开发出口者甚少,1985年以后,主要是锯台机、铸铁制品、石板材、石刻品、荒料石、瓷土、石墨七种,出口数量少。1987年县轻机厂生产的锯台机开始销往新加坡。同年,瓷土、石板材销往香港、台湾。
  (八)纺织服装类
  1981年安侨第一制衣厂生产女灯芯绒西装,由省外贸公司销往美国,为安溪服装首次打入国际市场,随后服装生产迅速发展。1990年出口服装值8464.2万元。主要是15家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有高级西装,女西装上衣、女灯芯绒上衣、茄克衣、睡衣、睡裤、西裤、西装裙、百叶裙、风褛衣、棉褛、恤衣、运动短裤、运动套装、功夫服、时装、童装、婴儿毯、羊毛衫、织带、橡胶织带、汗布、棉纱布等30多个品种,800多项款式。
  (九)陶瓷类
  陶瓷是安溪传统出口商品。宋、元时期,安溪的陶瓷不论是釉色或造型均有相当高的水平。考古部门在安溪境内发现多处的古窑址,从平原丘陵到内地山区都有瓷窑遗址。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瓷器外销突出,既有日用品瓷,亦有艺术品瓷,特别是宋窑的瓷瓶从泉州输往外国。1965年再次恢复出口,有瓷壶、瓷杯、瓷瓶、瓷碗、瓷罐、瓷汤匙、瓷佛像、瓷香炉、瓷雕、马赛克、铺地砖、陶瓷玩具等10多类100多种。1965~1990年共出口1131万件。
  (十)抽纱类
  安溪民间刺绣工艺,代代相传。抽纱主要经营手绣、手编、勾针、菲立拼方、刺绣白台布、枕巾、枕套、被单套、盘布、揩手巾等10余个品种。1958年安溪抽纱与泉州同期开创。主要是手绣、手编结网等初级产品加工。1964年县外贸公司在凤城镇、后垵、参内、光德、雅兴、蓬莱、金谷、湖头、官桥、龙门、金榜发展11个抽纱厂。1981年全县抽纱女工达4000余人,当年出口值41.73万元,1958~1990年共出口值395.3万元。
  (十一)电子、化工产品类
  安溪电子、化工商品生产迟缓而微小,生产出口有:洗发水、护发素、电子表、石英表配件、录像磁带等五种产品。1990年出口石英表配件112.5万元。
  二、进口商品
  古代,进口商品有象牙、犀角、珍珠、没药、胡椒、硫磺、乳香、木香、人参等多种药材及各种香料、布衣料、宝货、食品、烟草等。近代又有美国、英国各种牌号香烟、火柴、美孚煤油、狮标面粉、小麦、洋毛、德国染料、日本生油、水泥、肥田粉、棉纱、肥皂、仰光大米等。在洋货的倾销中,安溪市场出现了米、油、布、火柴、红毛灰、洋毛、洋肥等。
  解放后,安溪对外贸易稳定发展,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进口商品有小麦、大米、食糖、食油、酒、洋参、高丽、西药、尿素、硫胺、复合肥、农药、工业原辅料、机械设备、打字机、复印机、电话机、传真机、计算器、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机、洗衣机、收音机、收录机、录像机、摄影机、音响、钟表、摩托车、汽车、小轿车等。进口商品大量由国家进出口公司经营,然后销售安溪。
  1965年后,安溪外贸通过浙江省从安哥拉国进口长毛兔数万头,仅1990年就引进长毛兔仔5282头,群众大量殖和饲养,每年四季剪兔毛卖给外贸公司出口。
  1981年以后,安溪利用对外来料加工业务,进口服装、毛衣和皮革加工机械设备322台,汽车2辆,价值124万港元,进口原辅材料2811万港元。
  1980~1984年连续五年,每年进口小麦3000吨,化肥1000吨,专门扶持茶叶生产。
  1982~1984年,安溪茶厂通过香港佳和有限公司、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三光机械株式会社、香港公利公司,进口法国产热封过滤纸140吨,价值11.1万美元,并进口包装箱封口机2台,袋泡细茶自动包装机2台及包装装璜材料,价值17万港元。
  1985年安溪塑料厂通过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咨询服务公司,从香港进口高密度聚乙稀PHD—55型吹塑机1台,新型自动SAN—4胶袋封剪机1台,150毫米吹塑模头1个,冷却风环1个,计价值3.2万美元。
  1985~1990年通过创办外商投资企业,从国外引进27个项目,进口服装、藤器、磁带、茶叶、彩塑印刷、胶袋、毛织、钟表、电子化工等行业的生产机械设备1707台,汽车50辆,办公用品和家用电器49台,计值1744.5万港元。进口原辅材料31745.7万港元。引进了各行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了安溪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 贸易方式
  古代,安溪对外贸易为私商个人经营,有的在国内买货,贩运外国销售,有的自产自运销售国外,有的通过泉州、厦门的商人销售外国或外国客商来泉州、厦门购买。这样的贸易方式沿袭至近代。
  1956年以后,对外贸易在国家统一经营集权制的外贸体制管辖下,其经营方式是:首先为国家专营公司收购和调拨货源,收取经营管理费;其次是外商投资企业自营出口;其三是通过外省外地进出口工贸公司和外贸公司代理出口。
  一、调拨出口货源
  (一)出口货源收购
  出口商品收购有多种形式。首先,由商业部门(包括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向生产单位和个人收购,然后根据上级下达的计划,由外贸部门与收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交货形式是以县城或指定的集中地点直接出仓过磅,验收交货。货物结算价格以收购价格加运输费、品质差价、保管费、税金和经营管理费。第二种,县外贸公司与供销社签订委托代购合同,在产地仓库交货,一切费用及损耗由外贸公司承担,基层供销社以收购价格加代购手续费12.5%,若经县供销社调拨,另加管理费2%。第三种,县外贸公司根据国家下达收购计划和国际市场需要,直接向生产单位布置生产,签订产销合同,设立专门收购门市部或收购站进行收购调拨,收购部门直接向外贸部门交货,按收购价格加收7%~8%的经营管理费。
  (二)出口货源调拨结算
  县外贸公司与口岸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按照国家出口计划签订合同,将货源调供口岸出口。调拨方式是按县外贸公司原收原拨,一切费用均由口岸负责。作价按调拨实际价格加经营管理费;或按口岸调拨价格,即县外贸公司交货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费、途中损耗,在既定标准内由口岸承担,超过部分由调拨单位负责。经营管理费一般为1%~2%,口岸进出口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经常调整费率。
  二、自营出口
  1979年以来,国家制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鼓励外商投资兴办生产性企业,按规定允许安溪27家外商投资企业自主经营,原辅材料和自产商品自行组织进出口,但企业经营的商品属于国家统管或省级外贸经营的商品,进出口前必须向国家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及配额证,规定外商企业不准收购其他企业的商品出口。外商投资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有五种渠道:(一)是企业选定样品在广州春秋季中国商品交易会展销,签订销售合同,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二)是企业外方代表在境外用多种形式推销,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并代理销售;(三)是企业委托国家专营外贸公司收购出口或代理出口;(四)是由企业为国外公司或外贸公司搞进料加工贸易;(五)是企业产品由外方投资者包销,转运国外。
  三、代理出口
  为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出口,企业自行将商品通过外地外贸公司收购出口或代理出口。如茶叶、竹编、陶瓷、蘑菇、香菇、卫生香等。尤其是茶叶,每年均有1000吨以上由茶农自行通过广州、深圳、汕头、海南等地的进出口贸易公司销往外国。
  第四节 创汇
  民国时期,安溪对外贸易为私商经营,外汇收入情况,无从稽查。解放后,安溪为国家创造外汇收入主要途径有对外贸易、来料加工、投资外汇、外资企业自营出口和劳务合作(各年度创汇收入见表)。
  1.对外贸易创汇为县外贸公司通过商品收购与调拨,由口岸进出口公司销售国外。安溪以商品出口平均价及创汇成本计算外汇额。1986年创汇突破1000万美元。1956~1990年对外贸易出口创汇额达18322万美元。
  2.来料加工创汇为加工企业承接外商来料、来样加工产品,向外商收取工缴费。1981年~1990年共收入来料加工外汇48万美元,其中1981年收入外汇最多达14万美元。
  3.投资外汇为外商汇入外汇在安溪办企业,1984~1990年实际汇入投资外汇418万美元,其中1989年汇入最多达129万美元。
  4.自营出口创汇为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自行销售境外获取外汇。1988年“三资”企业创汇突破1000万美元,1990年达1365万美元。1985~1990年“三资”企业商品出口总额7689.26万美元,扣除进口原辅料用汇,净创汇额4615万美元。
  5.国际劳务合作从1986年起安溪成批劳务人员出国,1986~1990年创汇收入额166万美元,其中1987年最高创汇额46万美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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