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典当 民信局 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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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8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典当 民信局 票局
分类号: F832.3
页数: 2
页码: 546-54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安溪县的典当、民信局和票局等金融活动的发展历程和业务范围。
关键词: 安溪县 典当 民信局 票局

内容

一、典当
  典当,又称“当铺”、“典铺”和“当店”。清咸丰年间,县城王氏集资经营的“福裕”号为安溪最早的当店,址设上西街四落大厝内(现供销大楼),资本五千元(银元),民国18年(1929)5月停业。清朝后期在县城、湖头、官桥、蓬莱、榜头、长坑、金谷等地先后都设立典当。湖头有李季芳的“源裕”号、李孝尊的“同仁”号、李万福的“仁福”号、李氏四房的“恒祝”号、李芹圃的“新衙”号。民国初,李孝问在新衙开办当铺。官桥有陈角在住家、善益廖氏在仁宅巷开设的当铺。民国15年以后,典当由盛转衰,并陆续停业。
  二、民信局
  清末安溪一些商人携带茶叶、瓷器等特产销售海外,顺便招引护送“新客”出洋,回国时为乡亲戚友捎带家信银钱,收取报酬(此类事称“走水”,此种人称“水客”)。酬劳一般按所捎银额抽取10%0,后因从事“走水”人多,相互竞争,收取报酬降到5%左右。侨乡蓬莱、官桥都有“水客”,全县约近百人。
  清末一些侨商和“水客”开始组织民信局,俗称“批馆”,解付侨汇。初附在商行里,后独立成为经营侨汇的民信局。南洋各首埠设总局,称“头盘局”,负责海外收汇;厦门、泉州设分局,称“二盘局”,接受“头盘局”侨汇,转送侨属;安溪设“三盘局”,为“二盘局”服务,按金额收取佣金。
  民国初期,安溪的民信局有官桥的“天理”和“大方”;罗岩的“林金泰”和“林和泰”。嗣后有商人与厦门二盘局联系,在安溪设立侨汇派送机构和代理店。20年全县的民信局有:官桥上苑廖庄思办“春生”、莲美林启凤办“捷美”、龙门榜头白圻友办“丰源”等。另外,湖头李法寿办“东美票局”、仙苑陈举办“永瑞票局”也从事“侨批”业务。经过一番竞争后,信用较好的是蓬莱彭圩林金仕的“慎德”、龙门榜头白永芳的“振安”、案山曾琼林的“远裕”、城厢吴荣源的“荣源”、谢和成的“和成”等信局。
  民国34年后,“侨批”业甚盛,全县民信局达20家,其中业务较发达的有李应谦在官桥设立泉州“正大”民信分局、林济美在官桥设立“侨通”。李仲谋在官桥经营“利民”商店,兼营侨批业。
  解放后,县人民银行派工作组整顿侨批业。由八家私营民信局合股成立厦门侨汇业安溪第一派送联营处,下设官桥、彭圩两个分处,1955年10月取消,另成立泉州侨汇联合派送处安溪分处,属集体所有制单位。1959年并入晋江专区侨汇服务处,成为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独立经营,盈利上缴,亏损由银行拨补的办法。“文化大革命”后,派送人员下放当地公社财政管理站。1977年官桥、蓬莱两个派送站恢复。1980年8月,派送站并入中国银行安溪办事处。
  三、票局
  亦称“票号”或“票庄”。初为商店,后专营汇兑业务和货币兑换,并自行印发票券,作为货币流通全县市场。
  东美票局,民国17年华侨商人李法寿开设于湖头中山街,从事汇兑业务,解付侨汇兼营棉布百货生意。印发票券面额一元计1.3万元,称“东美票”,厦门仁和路“瑞和参行”设有兑换处。随时可以兑换银元,信用甚好。民国24年5月,因闽南战事影响,资金无法收回而倒闭。群众手中约有千元东美票无法兑换,成为废纸。
  隆胜票局,又称“永瑞票局”,民国17年城厢美法人陈举开设于仙苑街。解付城厢、蓬莱一带的侨汇,印发票券面额一元计2万元。24年3月因土匪“借款”、民团勒索,宣告倒闭。债主逃往厦门,约有六千元“隆胜票”未得兑现。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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