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计分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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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审计分类
分类号: F239
页数: 3
页码: 514-5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的审计分类,包括工业交通企业审计、商业粮食外贸企业审计、农林水企业审计和文教卫生事业审计。对于工业交通企业审计,主要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商业粮食外贸企业审计则注重审查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和外汇交易的合规性;农林水企业审计和文教卫生事业审计则分别对农业、林业、水利和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关键词: 安溪县 经济管理部门 审计 审计分类

内容

一、工业交通企业审计
  1985—1990年,县审计机关对全县国有工业企业、集体、乡镇工业企业和交通、电力企业等262个次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理、合法、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严密性和可行性,以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出应上缴财政的违纪金额160万元。
  1985年,对某茶叶公司和某茶厂两个盈利大户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发现截留利润、乱摊成本和超发奖金83万元。同年,发现某厂巧立名目,从成本、技改项目中多发奖金37万元。发现某公司从1984年1月至1985年2月乱摊成本,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24次,平均每人1308元,大米40公斤。发现某厂擅自变动税后留利分配比例,降低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提高奖励基金27%。
  1987年4月,审计事务所受县电力公司委托,对该公司与机电厂、湖头五金厂合资经营的铸钢厂进行鉴证审计。审出合资经营的厂家内控制度不严密,盈亏核算不真实,造成3家企业负担经济责任不均衡而产生争执。经审后出具报告书,反映情况客观公正;数字真实。
  1988年县审计局审计某水泥厂,发现该厂将3笔资金98662元不入帐,用于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加餐费等。
  同年,县审计事务所受县审计局委托,分别对全县10个水暖器材公司、厂,16个乡镇、村茶叶加工公司、厂,10个乡镇建筑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漏欠税款,工商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较多。仅16个茶叶加工公司漏欠税款达702034元。同时发现水暖器材公司财务制度普遍不健全,以单代帐,有据无帐现象严重,建议举办会计培训班,提高财会人员素质。1988年7月,审计事务所受湖头水泥厂委托,对原石灰厂拆迁移并的固定资产核实审计。经实地检测和清盘,澄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逐一造册,对报废的财产进行财务处理,并帮助建立财产管理。
  1990年4月,审计局对某电力公司承包经营进行审计,发现承包者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提高商品销售价,虚报、冒领、隐瞒私分国家资金行为。7月,查出贪污受贿案2起40.34万元,涉及福州铁路分局5人,县某水泥厂25人,挽回经济损失70多万元。8月,县审计局制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试行),为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创造条件。
  二、商业、粮食、供销、外贸企业审计
  1985—1990年,县审计机构审计全县商业、供销、粮食、外贸等企业293个单位,审出违纪金额263万元应上缴县财政。其中1985—1987年查处贪污受贿案件3起,金额1.69万元,涉及人员9人,提请检察机关审查6人,移交监察部门审查3人。
  1986年,对某华侨企业公司审计,发现该公司倒卖外汇从中牟利62万元。
  1986年,对5个公司进行审计,发现4个公司违纪违法,经县批准,吊销营业执照。对糖酒公司审计,发现该公司货款6.66万元长期被山东省某公司拖欠,经敦促追回5万多元。7月,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牵头,抽调县检察院、公安局、财贸委员会、审计局、工商局、供销社、县工商银行的人员组成调查组,对1985年3—5月官桥供销社兴安贸易公司向县工商银行贷款3000多万元,进行审计调查,发现贪污受贿4人,金额5940元。同年,审计时发现,某外贸公司与外资企业联合经营,却未按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成,审计人员按有关合同规定进行计算,中方应分得利润6.46万元,维护中方企业的合法权益。
  1988年县供销社内审科,组织有关人员到下属单位进行审计调查,参与承包前资产的核实评估,对承包经营方案可行性、基数、指标和分配比例进行审计,监督履行承包合同,落实承包者的责、权、利,防止承包者发生短期行为,并选择经济效益较好的湖头供销社和效益较差的2个基层供销社进行审计,分析销售情况、费用水平、资金运用、利润盈亏等情况,找出差距,防止盲目经营。7月,,对虎邱、西坪、尚卿3个供销社对资金结算展开专项审计,分析结算资金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催收各种货款48.5万元,减少不合理资金占用。是年,对24个独立核算单位1987—1988年财务收支和经理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出不合理开支15万元,为兑现奖惩和评选先进单位提供准确数字。1988年后内审科先后对龙门、祥华、长坑、感德、龙涓供销社和供销车队进行主任、队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商品、资金、财产的核实评估、效益盈亏、内部控制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做到先审计后离任。是年罢免2人职务,调整4人,提拔1人。
  三、农林水企业审计
  1985—1990年对农林水企业审计18个次单位,审出应上缴县财政的违纪金额3万元。
  四、文教卫生事业审计
  1985—1990年对全县中小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审计144个次、审出违纪金额16.02万元应上缴财政。
  1986年4—5月,对教育部门所属中、小学50所学校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发现违纪违规、帐目差错、超标准收费、倒卖外汇等问题资金200多万元。1988年,对某电影公司进行审计调查,发现该公司将“包场公演”、“铁观音大奖赛”、“内部影片”、“放映幻灯”等收入9043元作为单位“小钱柜”。
  五、城市公用企业审计
  1987—1990年,对某自来水公司等城市公用企业单位审计6个次,审出乱摊成本等违纪金额1万元应上缴县财政。
  六、物资管理企业审计
  1986—1990年,对物资管理企业单位审计11个次,审出违纪金额1万元应上缴县财政。
  七、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85—1990年,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476个次,审出违纪金额203万元应上缴县财政。
  1988年,通过对15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提出5条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建议,协助县财政集中管理预算外资金273万元,作为调剂工业技术改造和发展乡镇企业的周转金。
  八、基本建设项目审计
  1987—1990年,对基本建设项目审计10个次,清理应上缴财政资金13.43万元。
  1988年,对自筹资金基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开展基建前审计,有效控制和制止乱上基建项目现象。
  九、金融、保险机构审计
  1985—1990年对金融、保险企业审计16个次,审出违纪金额6万元应上缴县财政。
  十、利用外资项目审计
  1989—1990年,对利用外资项目审计2个单位,发现帐目差错,无发现违纪。
  十一、其他审计
  1986—1990年,对某单位私设“小钱柜”项目、民政局“双扶”资金、停建项目、商品房等审计49个次单位,审出违纪金额48万元应上缴县财政。
  在检查、分析、判断、证明已发生的经济事实中,对每一个单位的审计,必须写出审计结论,发现违纪的按《审计理论和法律依据》来衡量,遇重大问题或案件时,审计部门以《呈阅件》报送县领导机关批转,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或引起部门重视。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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