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计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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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5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业计划管理
分类号: F302
页数: 2
页码: 479-4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及以前,安溪农业没有计划管理。1950-1952年,农业计划管理实行估算性计划,以增加粮食生产为主。1953-1957年,仍然实行估算性计划,经济指标由上而下布置。1958-1960年,计划管理权限下放,地方有权调整生产指标。1961-1965年,对农业和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1966-1970年,计划管理机构几经变更,计划编制工作时有间断。1979年后,农业计划管理开始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制定生产计划,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
关键词: 安溪县 经济管理部门 计划管理 农业计划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安溪农业没有计划管理。
  1950—1952年,农业计划管理实行估算性计划,以增加粮食生产为主,恢复和发展茶叶、蔗糖、黄麻等经济作物生产。对区、乡没有下达具体经济指标。1950年全县计划扩种黄麻300亩;1951年主要安排粮食品种选优计划和发展耕牛和生猪;1952年对木材加强管理,对木材的采伐,执行申请、审查、登记,实行统一收购,统一调拨。对茶叶、蔗糖因滞销出现抛荒,提出改进加工,鼓励种植黄麻和龙舌兰,号召每人养鸡(或鸭)2只,每户养猪1头,开展造土纸、烧石灰等副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1953—1957年,仍然实行估算性计划,按典型调查进行估算。经济指标由上而下布置。协调农业内部各种比例关系。农业合作化后,粮、棉、油、猪实行征购和派购,依靠价格、农业贷款、预购合同、税收等政策来调节,引导农民实现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指标。1957年主要农副产品收购,执行两套计划,一套是农业生产计划,也叫参考性计划,作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安排农副产品全年生产的参考,国家不作机械控制;另一套是农副产品采购计划,也叫指令性计划,作为乡、社全面安排生产的依据,合作社必须保证农副产品采购计划的完成。其计划的制定是按专署分配的任务结合本县资源进行平衡。是年,食糖、花生收购和征购计划的安排,是按一留一比例办法计算(即生产量扣除留种数)。
  1958—1960年,计划管理权限下放,地方有权对本地区生产指标进行调整,由于冒进思想指导,农业计划层层加码,粮食总产计划一变再变,农田水利建设布点过多,战线过长(1958年原计划9处,后增加到25处)。因指标过高,导致虚假、浮夸风出现,迫使1959年制定粮食总产计划达24.5万吨,确定征购4.071万吨、统销4450吨,成为粮食购销“一定三年”包干不变指标。1960年又搞粮食新的“三定”,按1959年虚报总产15.5万吨作为安溪定产量,确定定购3.95万吨,由于自然灾害影响,安溪粮食实际减少(比1959年实际减产24.74%),全县出现粮荒,群众以瓜菜代粮。
  1961—1965年,对农业和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农业生产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实施“大集体,小自由”方针,恢复社员自留地,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在国家计划的控制、指导下,运用市场调节,初步解决农民缺吃少穿的严重问题。1962年生产计划从高指标,高速度转向稳妥可行,农副产品实行大包干。1963—1965年,农业计划编制时安排的原则是在保证集体经济的前提下,力争增加社员收入。计划实施中,对山区进行调查,推广种植臭菊(绿肥),对搞“样板田”的生产队和贫队采取拨出奖售化肥等措施,以求生产发展。
  1966—1970年,计划管理机构几经变更,计划编制工作时有间断,1969年农业生产没有纳入计划安排。1970年计划强调实行粮食自给,要求粮食单产达到400公斤,进一步强化单一生产资料公有制结构,限制和取消个体经济,规定农村社队不准经商,关闭集市贸易,取消社员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畜。1974年后又计划大干农田基本建设,围溪造田,铲山头搞人造平原。1966—1976年十年中,由于计划脱离实际,年度农业计划年年落空。
  1979年以后,农业计划管理开始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制定生产计划,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1980年后全县各地农村普遍建立不同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户”、“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基本形成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经营管理以户为主的经营形式。是年4月,批准虎邱公社兴办茶厂,允许该社经营计划外的茶叶加工销售业务。1982年,县糖厂投产,将县留成糖分成安排支持社队食品厂的发展。并针对当时基建木材紧缺,严格控制社队木制品出县,制止乱砍滥伐。1985年一些种植业的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粮食征购改为合同订购,茶叶原是2类商品改为3类商品,于是乡镇茶叶加工厂大量出现,茶叶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产量也较大幅度的增长。是年,安溪列为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计划管理除了每年安排农业生产适度增长外,重点放在改善生产条件,争取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发展。1985年后,省计委每年增加安排贫困县扶贫物资指标(如钢材、水泥、柴油、化肥、汽车等)和以工代赈经济开发扶贫资金,由计委配合脱贫办、交通、水电部门进行实施;为使安溪脱贫项目与省、市有关部门扶贫项目挂钩,计划部门组织编制《安溪县1986—2000年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抓脱贫致富,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努力促进农业的发展。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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