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议价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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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3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议价供应
分类号: F762.1
页数: 2
页码: 467-4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62年开始,粮食市场价格与国家统购统销价格基本一致,没有平、议之分。1965年后,粮食部门开始负责议价经营,1967年逐渐取消议价经营。1979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贸易较放宽,粮食部门又开展议价经营。1985年后,县从江西购进大批议价粮。自1965年至1990年共向外采购议价原粮15004.5万公斤,议销12880万公斤。
关键词: 安溪县 统销 议价供应

内容

1954~1958年,粮食市场交易价,与国家统购统销价格基本一致,没有平、议之分。
  1959~1961年,国家遇上自然灾害和“左”的影响,致使粮食大减产,粮食市场价格昂贵,稻谷每50公斤最高价达250元左右,比国家统销价高30倍。
  1962年夏收后,粮食生产好转,价格逐步下降,1963年稻谷市价每50公斤在17~20元,是年8月,县执行省粮食厅、供销社《关于积极开展粮食议购议销工作的通知》粮油议购议销业务由供销社货栈负责,粮食部门积极协助储运。
  1965年4月起,粮油议价经营归粮食部门负责,5月中旬早米每50公斤市价21.5元,标准面粉每50公斤市价32元;夏粮登场后,早谷每50公斤14.20元,晚谷15.20元。
  1966年8月,为防谷贱伤农,县粮食局和物委联合通知“……在市场略低于议购价时,我们可以插手进行议购,在价格高于议购价时,国家不议购,以平抑市场”,当时的中早红白谷每50公斤15.30元。中早术谷每50公斤18.40元,中晚红白谷每50公斤16.30元,晚术谷19.00元。
  1967年7月中旬起,国家决定逐步取消粮油议价经营,统购后的余粮,实行超奖售办法,至1969年停止议价经营。1965~1969年共议购稻谷197万公斤,议销390.5万公斤。
  1978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较大幅度增产,粮食贸易较放宽,完成征购后,粮食市场开放,粮食部门又开展议价经营。1979~1984年,稻谷议购价每50公斤20~25元左右,议销价20~30元左右;标二面粉每50公斤30~39元之间。
  1985年,县从江西购进每50公斤稻谷18元的大批议价粮,1986年上半年粮价下跌,大米议购价每50公斤25元左右,稻谷议购价每50公斤18~21元,大米议销价每50公斤30元左右,全年共购进议价粮1212万公斤,议销1749万公斤。
  从1979年起,粮食部门全面经营议价粮油,全县市场粮价起落,大多在国营粮食商业议价价格指导下调整的,自1965年至1990年共向外采购议价原粮15004.5万公斤,议销12880万公斤,议购食油198.52万公斤,议销食油185.97万公斤,利润568.25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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