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副产品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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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副产品收购
分类号: F762
页数: 2
页码: 447-4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农副产品收购是县社的一项主要业务,包括稻谷、食糖、桂元干、柿饼等。随着政策变化和市场变化,收品种类逐渐减少。1990年代,年均收购量下降,如茶叶、黄麻、晒烟等减少或停止收购。其他如柿饼、桂元干、蜂蜜、棕片、毛竹等也有不同程度下降。
关键词: 安溪县 经营业务 农副产品

内容

县社自1952年以来,即把农副产品收购作为一项主要业务来抓。收购品种(含代营)有稻谷、小麦、食糖、桂元干、柿饼、花生果、毛猪、蜂蜜、茶叶、晒烟、桐油、黄麻、龙舌兰麻、毛竹、桕油、木材、木柴、木炭、土纸、竹篾等,随着代营业务逐年归口经营后,供销社纠正“重大宗,轻小宗”的经营思想,1956年转向小土特产品经营。对一些主要产品发放部分预购定金。1961年国家对统购、派购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政策。1962年对二、三类农副产品开展议价收购业务。新增加的收购品种有棕片、蓖麻油、篙竹、羽毛、牛皮、日用瓷器、文化纸、黄花菜、白木耳、香菇、笋干、芒果、柑桔、香蕉、剑麻、长毛兔毛、山苍子油、樟脑油、木茹粉、蕉芋粉、山猪肝片、甘尼草子、金刚刺片、白木粉、粘木粉、兽皮、蘑菇、草菇、金针菇、臭菊子、紫云英子以及蔬菜等。后因资源、市场、产销的变化,1985年全部停止执行奖售政策,收品种逐步减少,有的停止收购。1990年农副产品收金额608万元,比1978年同期收购金额下降317.41万元。较大宗的农副产品收情况如下:
  茶叶 从1952年开始收,收购量逐年增加,年均收购量是:50年代为707.3吨,60年代为1073.2吨,70年代为1473.05吨,1977年突破1500吨,1979年达到1776吨,1980年至1982年为1950.45吨。1982年安溪县被省人民政府定为茶叶出口生产基地,翌年春茶叶归属县外贸局经营。1984年供销社系统再开展茶叶收购业务,至1990年年均收购量为358.85吨。
  黄麻 1952年开始经营,收购3.65吨,1953年后收购量逐年增长,有高低年,年均收购量:1953~1963年为8.3吨,1964~1969年为82.7吨,1970~1980年为113.05吨,1981~1989年仅为14.05吨,1990年没有收购。
  晒烟 1952年收购2吨,1953年至1978年,年均收购量3.42吨。1979年至1989年无收购,烟农自产自销。1990年代收购7.6吨。
  烤烟 1973年收购2.55吨,1977年收196.85吨,后收购逐年下降,1983年收购0.45吨,1984年收8.65吨。1985年后划归县烟草专卖局经营。
  柿饼 1953年至1986年(其中间断13年)收购21个年度,1959年收购59.7吨,年均收购量为25.75吨。
  桂元干 1954年至1985年,年均收购量为18.2吨,1986年后农民自产自销。
  蜂蜜 1952年至1965年收购量较低,年均1.2吨,1966年收购量5.25吨,1967年至1978年收购量较稳定,年均增至23.15吨,1979年至1980年年均60.90吨,1981年至1990年年均8吨。
  棕片 1956年开始经营,至1987年年均收购量为11.7吨,1977年最高为70.95吨。后因塑料代替,用途减少,1988年收购0.05吨。
  毛竹 1953年至1961年年均收17.78万根,1962年至1972年年均收购量6.17万根,1973年至1984年年均收购量下降至1.38万根,1985年至1988年年均收购量仅为0.21万根。
  土纸 1953年收购88.9吨,1957年收购307.1吨,1962年收购4.1吨,1965年收购281.2吨,1966年至1977年收购在100吨至150吨之间徘徊,1978年至1990年年均收购量为24.2吨。
  木炭 1954年开始经营,年均收购量是:50年代1267.25吨,60年代为480.55吨,70年代为242.2吨,80年代为78.15吨,1990年收购仅8.2吨。
  木柴 1954年开始经营,年均收购量是:50年代为5073.85吨,60年代为3619.85吨,70年代为3204.6吨,80年代为1557.65吨,1990年收购仅0.6吨。
  羽毛 1954年开始经营,年均收购量是:1954年至1970年为8.15吨,1971年至1984年为22.7吨,1985年至1990年为3.2吨。
  日用瓷器 1955年开始经营,年均收购量是:50年代为20万件,60年代为537万件,70年代为876万件,80年代为312万件,1990年收购32万件。
  香菇 1954年至1973年年均收购量为1.85吨,1974年至1988年年均收购量为0.85吨,1989年后菇农自产自销。
  蘑菇 1972年开始引种,当年受益。年均收购量是:1972年至1978年为174.4吨,1979年至1989年为1235.65吨,1990年收购962.7吨。
  草菇 1976年开始引种,当年受益。年均收购量是:1978年至1979年为0.38吨,1980年至1990年为119.5吨。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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