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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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901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商业管理
分类号: F722
页数: 6
页码: 434-4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商业管理包括计划商品管理、财务管理、仓储管理、票证管理、管理机构情况。
关键词: 安溪县 商业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计划商品管理
  解放初期,安溪的市场商品交换是自由买卖。1952年私营商业零售额在全县市场上经营比重占86.38%。1951年4月,设立南安贸易公司安溪营业处后,商品流转计划开始由公司统一编制。计划商品有棉布、棉纱、棉花、鲜蛋、冰蛋、干蛋等7种。1952年8月,安溪营业处撤销。1952年8月至1953年4月,除城关镇组建中百南安商店安溪推销组外,全县城乡市场由供销社负责购销。1953年计划商品1有棉布、纱、土布、纸、火柴、玻璃、自行车、食糖、卷烟、盘纸等12种。1956年2月,安溪国营商业机构相继建立,开始制定商品流转计划。1958年,计划工作为适应国民经济“大跃进”的需要,计划层层加码,追求高指标,提出“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的错误口号,使商业计划陷入盲目状态。
  1959年,贯彻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六部《关于商品分级管理的报告》,全部商品分为三类,实行分级管理。对国计民生十分重大的列为一类商品,如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棉布、食糖、烤烟、汽油、蚕丝、食盐等38种。列为二类商品的有生猪、卷烟、铁丝、化肥、毛巾等293种。除一、二类及另有明文规定的某些商品外,均列为三类商品,由地方自行管理。
  1978年列入计划管理的商品为最多的一年,计有279种,属国家管理的一类商品有棉纱、棉布、化纤布、涤纶混纺布、汽油、柴油、煤油、润滑油、市场用煤、食糖、生猪等11种。属商业部、省计委、商业厅管理的二类商品有鲜蛋、菜牛、菜羊、丝绸、毛线、肥皂、胶鞋等33种。其余的235种由省专业公司管理,如家禽、奶粉、糖精、名酒、啤酒等。
  1978年后,根据搞活经济、搞活市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精神,改变工业品购销形式,减少计划商品。1981年工业品从单一的统购包销形式,改变为四种购销形式:一、统购统配商品11种,如棉纱、棉布、棉花、汽油等;二、计划收购商品,如食糖、卷烟、化纤布、肥皂、自行车等24种;三、订购商品58种;四、选购商品,即除上述三项外的商品。随着生产发展,机构变动,计划商品逐步减少,1984年取消布票,卷烟移出,1985年石油又划归条条管理。
  1984年4月,生猪实行派购,计划上调;食糖实行全额收购,计划分配;其它计划商品,实行计划收购,计划分配。
  1986年,计划商品只有生猪、胶鞋、洗衣粉、食糖、名酒、元钉、铁丝、福厦自行车、棉布、涤棉布、绸缎等12种。1987年又减为食糖、名酒、元钉、铁丝、福厦自行车等5种。1990年指令性计划品种仅元钉、铁丝、食糖3种。指导性计划商品有全国名酒、生猪、普通灯泡、洗衣粉、胶鞋、棉布、涤棉布、中等纤维布、絮棉、呢绒、纯碱等11种。分配原则是:货源偏紧的商品,根据购买力水平、人口数,结合历史上形成的消费习惯和供应水平,同时照顾部队、厂矿的特需,由商业局和县供销社联合下达。供需基本平衡的商品,一般由专业公司直接与基层社协商调拨。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951年4月至1953年,国营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收统支,集中管理的体制。1953年后,推行经济核算,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核定资金,独立核算,执行财务管理责任制,加强商品资金管理。
  1958年“大跃进”中,开展“大购大销”,实行金额信贷。在会计核算方面,推行以单代帐,造成帐目混乱,出现盲目购销,资金积压,管理水平下降。
  1960年10月,开展清商品、清资金、清帐目的“三清”运动,至1962年结束,全县国营商业包括医药“三清”财产70多万元,核销损失49.8万元。
  1962年下半年,重新核定企业资金,全面实行经济核算。1963年实行“定额管理”和“计划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至1965年各项财务制度比较健全。1971年执行商业部《商业会计制度试行方案》。实行“增、减”记帐法,统一财务管理。
  1980年,商业企业推行经营责任制,饮食服务行业试行“五定一奖”(即定人员、定营业额、定费用、定毛利率、定利润和超额奖励),并逐步把国营企业中的集体人员划出,成立集体商业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983年,国营商业试行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试行第二步利改税,各企业全面实行承包责任制。1987年,贯彻国务院《关于1986年商业体制改革的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全县21家国营小型企业全部放开经营,以集体租赁为主,执行集体企业的财务制度。5家大中型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企业内部实行三级考核、三层分值、评分计奖等形式的分配办法,并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等活动。
  第三节 仓储管理
  1949年以前,商品仓储均由私商自行安排,难以稽考。解放后的1951年至1954年,安溪国营商业用房均租用民房,仓储设备简陋,商品保管条件较差。1955年始筹建仓库,至1957年相继建成百货、纺织品、副食品、水产品、烟酒、生猪等6座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并配备部分消防器材。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至1990年,全商业系统拥有仓库14座,仓储面积8674平方米,灭火器389个,8.5马力消防泵5台,以及消防水塔、梯、铁桶、铁锹、沙坑等设施。还建立一支78人的义务消防队配备9名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任命的防火责任人,形成一定规模的防火安全网络。
  由于业务的扩大和各个时期的不同形势,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比较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1956年对商品实行分组分类保管,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好保管养护关,严格验收登记手续,做到帐帐、帐卡、帐货相符,并建立保管责任制和仓管岗位责任制,还开展“三勤”(即勤检查、勤翻仓、勤整理)、“五防”(防火、防水、防爆、防偷、防空)竞赛活动。1957年,食品生猪仓库实行“四定”(即定时、定量、定员、定额)工作。商局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1959年成立治保小组13个,成员152人。60年代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为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企业内部的治保组织都与地方民兵联防。1980年后,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及“谁主管、谁检查、谁整改”的原则。从局、公司、仓库都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各公司成立5~9人的治保会和7~18人的义务消防队;同时广泛开展“以防火为中心、防盗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和创“四好仓库”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发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984年,推行签订安全承包责任合同,全系统签订合同198份。此办法沿用至1990年。现已形成商品管理工作处处有人管,人人有职责的群管、群防、群治的局面。全系统自60年代以来无发生过重大事故。
  第四节 票证管理
  一、票证发放
  从1954年9月起至1983年12月止棉布实行凭票供应。民用布票在每年度发放前,由基层供销社编造各生产大队(街道)每户人口清册,经核定后向主管部门领取;临时调剂布票,各基层供销社向商业局预领,按规定发放后,凭清册向商业局结算;公用布票,由用票单位,直接向商业局领取;奖售票证,由收购土产、粮食、生猪部门,向主管票证部门领取,后按统一印制的《收购奖售凭证》结算。
  二、回收结算
  凭票证供应的商品,所收票证当众剪角作废,将票根分别整理成册保存,每月商品盘点时,票证随同商品、货款分别登记入帐,向票证管理人员结算,并向上级主管票证部门核销。县主管票证的局(公司),分别以表代帐向上级结算核销,旧日票证由管理人员当众监毁。
  第五节 管理机构
  一、百货公司
  1951年4月,泉州贸易公司在安溪设营业处,1952年7月改为南安县百货支公司推销组,1955年7月隶属晋江分公司。经营有纺织、针织、百货、文化、食糖、糖品糕点、建筑材料、西药等商品。
  1956年2月,中百安溪县公司成立,设人事、秘书、业务、财会、计统5个股,县城设一个批发部、2个门市部及湖头、官桥商店,职工57人。主要经营针织、百货、文化、石油、五金、交电、化工等大类商品。同年3月成立中国花纱布(后称纺织品)安溪县公司,设人秘、业务、财会、计统4个股,有批发部,城关门市部,职工32人,经营纺织品棉花类商品。
  1957年6月,百货、纺织品与商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主管日用工业品行业,设4个批发部,15个零售单位。
  1958年5月,商业与供销社合并,撤销公司设工业品组,职工82人。
  1961年8月,国合分家,恢复县百货公司,设人秘、业务、财会、计统4个股,下属有批发部、后垵油库、城关门市部,职工51人。
  1963年10月,划出石油、五金、交电、化工业务。
  1970年8月,国合又合并,撤销公司归工业品组。1972年10月恢复县百货公司,主营纺织品、针织品、百货、文化四大类商品,职工54人。1979年在门市部增设侨汇物资专柜。1981年,糖、烟、酒、交电、侨供业务移入华侨商店,职工102人。
  1983年1月,成立纺织品公司,经营纺织品、针织品批发业务,与百货公司为一套人马,二块牌子,二套核算。次年1月,纺织品公司撤销。
  1984年,经营单位划小,设大百、小百、纺织品、针棉织品、文化5个批发部及2个零售商店,职工118人。1985年增设家电批发部、零售部兼营家电、糖业糕点。
  1987年经营机构调整为百文批发经营部、针纺批发经营部、百货商场、后楼百货商店,职工110人。
  1990年,划出后楼百货商店、百货商场及批发部中的集体人员。百文批发经营部分设大百货、小百货批发部,职工78人。
  二、五交化公司
  五交化公司1963年10月成立时称“中国五金机械公司安溪县公司”,主营石油产品,五金机械、交通电工、化工原材料四大类商品,下设后垵油库、批发部、门市部,职工19人。1965年改称中国五金交电公司安溪县公司。职工29人。
  1970年8月并入县购销服务站工业品组。1972年10月组建安溪县五金交电公司,职工25人。1981年改称安溪县五交化公司。经营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化工四大类商品。经营单位有交电家电批发部、五金化工批发部、维修服务部、第一、第二商店,职工58人。
  1990年,公司内设人保、业务、财会3个股,下属有五金化工批发部、交电家电批发部、仓库、第一、第二商店、服务部、码头大厦门市部,职工59人。
  三、糖酒公司
  1953年,专卖公司南安批发部在安溪设推销组,营业处。1954年9月改由晋江分公司所辖,专营烟酒业务。
  1956年2月,中国专卖事业公司安溪县公司成立,在城关设批发部,职工18人。同年5月,中国食品杂货公司安溪县公司成立,主营干鲜果菜、酱腌菜、调味品、糖业糕点等商品。内设人秘、业务、计统、财会4个股,下设批发部、零售部、收购组、湖头酱油厂,职工41人。1958年5月并入商业局副食品经理部。
  1961年8月,恢复安溪县食杂公司,主营增加烟酒、食盐、水产及全县猪、禽、蛋的外调与城关地区的供应任务。设人秘、业务、财计3个股,经营单位有副食品批发部、综合门市部、物物对流门市部、食品购销组、北石繁殖场,职工60人。
  1963年10月,划出食品购销组,北石繁殖场归食品公司,职工35人。
  1970年8月,门市部划归商业局综合门市部,批发部并入副食品组。
  1972年10月,恢复安溪县食杂公司,设批发部1个,零售门市部3个,职工53人。
  1978年3月,划出干鲜果菜、调味品、食盐、水产等类商品归供销社经营,公司设人秘、财计、业务3个股及批发部、零售部各1个,职工25人。1984年6月,烟草业务划归烟草公司经营。
  1990年公司设人保、业务、财计3个股以及食糖仓库、酒类批发部、中山商场、综合经营部,职工35人。
  四、食品公司
  中国食品公司安溪县公司成立于1956年2月,担负全县城乡肉食禽蛋商品的收购、调拨、屠宰、供应工作。公司设人秘、业务、财会、计统4个股及城关、湖头、蓬莱、长坑、官桥、龙涓、西坪7个食品购销站和感德、龙门、御屏3个食品购销组,职工132人。
  1957年并入副食品经理部。
  1963年8月恢复中国食品公司安溪县公司,仍设上述4个股,下属单位有城关、蓬莱、湖头、感德、长坑、官桥、西坪、龙涓8个食品站及北石猪仓库,职工207人。
  1970年8月并入县购销服务站副食品组。1972年恢复县食品公司,但基层食品站归供销社所辖,职工43人。
  1973年将官桥、龙门、虎邱、龙涓、西坪、芦田、尚卿、魁斗、蓬莱、金谷、湖头、长坑、祥华、剑斗、福德等16个食品站移入食品公司,职工151人。1974年建立生猪良种场。
  1979年增设城厢食品站,官桥、湖头2个孵化场。福德食品站改为感德食品站下辖的食品组。
  1984年,公司设人保、业务、财计3个股,芦田、尚卿、祥华、金谷、魁斗5个食品站改为组,隶属西坪、长坑、蓬莱、城厢站管辖,职工207人。
  1985年设立贸易货栈,经营猪油、花生油及糖业糕点、酒、日用品等。
  1990年,公司有3个股,9个食品站及城关食品商店、贸易货栈、良种场,职工200人。
  五、烟草局(公司)
  1953年3月始设卷烟专卖推销组,负责全县烟草购销业务。1956年成立国营食杂公司。1984年7月成立安溪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套人马两块牌子,隶属于省烟草公司。
  1990年,局内设人秘、财计、业务、批发部、专卖办公室,职工19人,有固定资产原值100.94万元。
  六、石油公司
  解放后的1953~1972年9月,石油先后由供销社、百货公司、工业品经理部、五交化公司兼营,属自由买卖商品。
  1972年10月,建立安溪县石油煤炭公司,经营各种石油产品和煤炭。是年11月改名为安溪县燃料公司,1978年10月又更名为安溪县石油公司,隶属县商业局领导。1980年1月,煤炭从石油析出,组建县燃料公司。
  1985年11月,石油公司从商业局系统析出,组建福建省石油公司安溪支公司,升格为二级局,实行省石油公司和县政府双重领导,由县财办代管。业务和人、财、物由省、市石油公司统一管理。
  1990年,公司有干部职工53人,固定资产原值124.34万元,其中有储量1236立方米石油仓库1座、加油站3个、车库1个、汽车4部、办公楼及职工宿舍2座计33350平方米,县公司曾荣获省基础级和泉州市1988年度先进企业称号。
  七、华侨友谊公司
  1962年2月,成立安溪县华侨特种物资供应公司,担负全县侨汇物资供应工作,设城关批发部、零售部,职工12人。1963年增设蓬莱、官桥商店,人员23人。1966年10月并入县百公司。
  1981年4月,成立安溪县特需供应公司,经营侨汇物资和劳动保护用品。物资由省公司直拨。仍与百货公司为一套人马,二块牌子,仅设华侨商店。1982年4月正式分开,设人秘、行政、业务组,下辖城关百货门市部、针纺门市部、蓬莱华侨商店,职工52人。
  1984年7月,经上级批准增设外汇券专柜。公司设人保、业务、财计股。1988年7月更名为安溪县华侨友谊公司。
  1990年公司经营单位有批发部、百货商店、针纺商店、综合商店、蓬莱华侨商店,职工57人。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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