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侨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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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897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侨供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2
页码: 431-4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在侨务政策实施后,为鼓励侨汇收入,开展的凭侨汇供应券供应各类商品的情况。从1960年开始,安溪县建立了供应点,通过侨汇供应券供应粮食、油、肉类、水产、糖烟酒、副食品、药品和紧俏工业品等。然而,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物资紧缺,华侨转寄实物代替侨汇导致侨汇急剧下降。1962年,安溪县成立华侨物资供应公司负责侨供物资的销售。1965年,侨汇金额和侨供物资供应量开始增加。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侨汇物资供应政策停止执行。1975年恢复凭侨汇券供应物资办法,1981年成立安溪县特需供应公司(后改为华侨友谊公司),1982年恢复蓬莱华侨商店,并委托官桥、龙涓供销社设立侨汇物资供应专柜。然而,随着国家发行外汇兑换券以及市场发展,侨汇收入下降,侨汇商品销售额逐渐减少。
关键词: 安溪县 侨汇收入 侨汇物资

内容

安溪是闽南侨乡之一,为落实侨务政策,鼓励增加侨汇收入,安溪县1960年始开展凭侨汇供应券供应粮、油、肉类、水产、糖烟酒、副食品、药品及紧俏工业品。全县设城关、蓬莱、官桥、龙涓四个供应点。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物资十分紧缺,侨汇券用途受到限制,华侨转寄粮、油、副食品及高档工业品等实物,以物代汇导致侨汇急剧下降。1961年全县侨汇100.8万元,比1957年下降55%。
  1961年10月,中共中央强调做好侨眷归侨凭证物资兑现工作。1962年3月,安溪县华侨物资供应公司正式成立。负责除粮、油由粮食部门、肉类由食品公司供应外的所有侨供物资供应。是年7月1日起,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保证供应60元物资,品种有粮食15公斤、食油1.5公斤、食糖1.5公斤、猪肉1公斤、布3.3米、针织品票0.33米、日用工业品及副食品45元(标准后有变动)。当时华侨供应物资有交电、糖果糕点、烟、干果菜及调味品、水产品、纺织品、针织品、百货、粮食复制品、油脂、茶叶、中西药品等13类的67种商品,全年销售额33万元。供应的主要商品有毛线926公斤、手表235只、自行车143辆,分别占全县总销售的31.9%,74.8%,53.8%。
  1963年10月,增设官桥、蓬莱华侨商店,侨供销售额60万元,比1962年增长81.8%。1965年全县侨汇165万元,比1961年增长64.7%,侨供物资供应73万元,比1962年增长1.21倍。196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侨汇物资供应政策停止执行。
  1975年1月,全省恢复凭侨汇券供应物资办法,安溪县于1979年恢复,标准是:每百元人民币侨汇供应商品30元,其中工业品券20份,副食品券5份,粮食10公斤、食油0.75公斤,适销工业品20元。1979年“新四大件”列入侨供商品,是年电视机销39台,台风扇销87台。
  1981年4月,成立安溪县特需供应公司(1988年7月改称华侨友谊公司),在城关设立特供门市部,当年销售额132万元。1982年4月恢复蓬莱华侨商店,委托官桥、龙涓供销社设立侨汇物资供应专柜。是年7月1日起,侨汇商品除自行车、缝纫机、食糖等9种紧俏商品外,其余61种商品实行优待价,优待幅度10~20%,全年侨汇商品销售266万元,比1981年增长1.02倍。销售主要商品缝纫机1158台,手表1792只,自行车2685架,电视机23台。
  1983年,国家发行外汇兑换券,与侨汇供应券利差大,而且享受100%特供优待,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1984年后,出现赡养侨汇以带回外币顶侨汇的新情况,侨汇收入显著下降,至1990年降为212万元。1983年凭侨汇券供商品仍集中在“老三大件”,这年缝纫机1762架、手表2322只、自行车3395辆,是历史上最好一年。由于流通渠道活跃,市场日益繁荣,凭侨汇票证供应物资的范围日趋缩小。大多数商品侨供与市供不分,名烟、名酒、名牌自行车、上海缝纫机已不再是侨属需求的紧俏货。侨汇商品销售额日趋下降,1987年侨汇商品销售额221万元比1986年下降8.7%。主要商品销售除卷烟、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外,其余商品都下降。1990年销售额降至204万元,比1986年下降15.7%。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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