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烟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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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89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烟草
分类号: F768.2
页数: 2
页码: 429-4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安溪县在明代以来烟叶种植和烟草销售的情况。烟草从吕宋传入中国后迅速在安溪县广泛种植,大部分是为自种自用。民国时期开始有商人购进烟丝和制成的卷烟进行销售,烟草及其制品的经营情况失考。1953年前,烟草和制品的销售是自由买卖的。在50年代,群众主要吸土烟丝和低档卷烟。1953年以后,卷烟开始实行凭票供应和高价供应。1964年后,烟草市场逐渐开放,卷烟品种丰富,质量不断提高,销售量逐年增加。从1984年开始,烟草由安溪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专营。1990年卷烟的销售量达到13386大箱,实现了较高的利润。
关键词: 安溪县 烟叶 种植

内容

烟叶,又名相思草,号名干烟。明万历年间,烟草从吕宋传入,由南而北,遍处栽种。清代县境内普遍种植烟叶,大都为自种自用。经营情况失考。民国26年(1937),安溪由私商从同安县购进烟丝9700包,从上海购进铁罐烟17200罐、纸盒烟62100盒(每盒50小包)。29年,购进沪产卷烟53000盒、134.87万元,铁罐烟2680罐、0.984万元,从同安购入烟丝20300包、1万元。1953年前,烟草及其制品均自由买卖。
  50年代,群众主要吸土烟丝和丙、丁级卷烟。1953年销售卷烟502箱(每箱250条),其中丙级占68.5%,丁级占3.4%。1954年销售782箱,其中丙级烟占50.67%,丁级烟占41.5%。1956年后始设零售商店,1957年销售卷烟1549箱。1959年达1693箱。
  1960年,国家经济困难,卷烟采取凭票供应。1961~1962年两年中,仅销售1151箱。1963年10月起卷烟实行高价供应。
  1964年后,随着国民经济好转,卷烟货源较充足,除“中华”、“牡丹”、“大前门”等名烟列侨供外,其余敞开供应。
  1979~1980年,销售猛增,年销售量分别为4383箱和5609箱。此后,随着市场开放搞活、卷烟品种丰富,质量不断提高,满足了市场需要。
  1984年7月,烟草由安溪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专营,经营方式为批发,是年销售4542大箱,实现利润1.88万元。1990年销售卷烟13386大箱(每大箱250条),实现利润59.30万元,人均创利3.12万元。

知识出处

安溪县志

《安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全志设概述、专记、大事记、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索引等。各专业分志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实际出发,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顺序排列,共设4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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